第16章
王翠芬同志战斗力惊人,跟她一起来的那批娘子军还没出来,她已经背着满满的背篓过来找她的傻闺女了,只不过一眼就看到那个蓬头垢面、不知道一个人在乐什么的小傻子,王翠芬脚步顿了顿,已经无法直视了。
母不嫌子丑,母爱还是让王翠芬克服了“羞耻”,坚定的走到傻闺女跟前,皱眉道:“今天怎么梳的头?都乱成鸡窝了,还不如安安分分的绑起来!”
“很乱吗?”叶舒华还没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伸手摸了摸自己的脑袋,这才花容失色,编得美美哒的发型哪去呢?
她竟然顶着个鸡窝头,跟亲爱的宋知青以及打扮得像女神一样的情敌待了那么久,岂不是给情敌当了大半天的绿叶!
想到那样的画面,叶舒华都要开始怀疑人生了。
小妹这副倍受打击的表情,倒把王翠芬逗笑了,一时嗔道:“看你以后还搞不搞这些花样了?”
叶舒华疯狂摇头了,不搞了,这辈子再也不搞了。
王翠芬压根没信,这丫头典型的记吃不记打,指不定过两天就忘了。
不过小姑娘都要脸面,她也舍不得在小闺女难过的当头过多苛责,只好安慰道:“还好你没戴你哥买的发卡和头花,不然从供销社走一趟,什么花都不剩了。”
叶舒华还真的被这句话给安慰到了,她又摸了摸脑袋,暗自庆幸,乱就乱一点,至少型还在,再靠她的颜值撑一撑,还能完美演绎一把凌乱美。
只要没戴叶小妹那几个村得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头花,就还不算无药可救。
就这样,叶小妹把她丢失不到两秒的信心捡回来了,再摸到那一口袋的大白兔奶糖,整个人又开始膨胀了,神秘兮兮的把手伸出来,“娘,我给你看个宝贝!”
王翠芬原本没把她的“宝贝”当真,随意瞥了一眼,结果惊讶到不行:“你哪来的糖?”
是的,叶舒华把她刚骗来的大白兔跟王翠芬同志分享了,虽然小气巴啦的只掏出一颗,但也足够让王翠芬震惊了。
叶舒华也觉得自己可大方了,毕竟这是大白兔啊,上海产!名牌!包装“华丽”!比队长父亲给她的散糖有牌面多了。
要不是宋清徽的土豪作风给了她底气,叶舒华还真舍不得拿出来分享。
作者有话要说: 小伙伴们情人节快乐
今天变成行走的柠檬精,所以到晚上才码完更新_(:3j∠)_
开玩笑啦~继续晒霸王票——
我试试能不能再加个更,但是也不保证哈,毕竟欠更还清了,没了压力可能没多少动力o(=·w·=)m
☆、第二十六章(文收破两万的加更)
叶舒华正在为自己前所未有的大方而自我感动时, 王翠芬正紧张地刨根究底:“这糖哪里来的?”
王翠芬不是那种喜欢怀疑孩子的母亲,相反她还很护短, 傻闺女只有她能教育, 别人多说几句不好都不乐意。
但是再护短也要符合基本法,这种只有干部或者一家子都是工人的家庭才吃得起的高档奶糖, 可不是随随便便能从地上捡到的, 而自家傻闺女又是那种除了吃脑子里什么都不装的人, 王翠芬都想过她哪天会不会被别人一顿吃的给骗走了,现在这丫头真不声不响掏出一颗高档奶糖, 也就不可避免的紧张起来了。
叶舒华顶着她娘锐利的目光, 淡定回道:“我看到宋大哥从邮局出来,打了个招呼, 他给的。”
她不算说谎, 只是特意省略了某些细枝末节, 比如追了人家几百米才成功打上招呼, 人宋知青也不只给她一颗两颗糖, 而是出手阔绰的给了她数十颗、把他自己的口袋都掏空了。
但是只要没说谎,叶舒华就可以理直气壮、脸不红心不跳了。
王翠芬从她脸上看不出什么端倪, 倒也信了, 甚至意会的笑道:“小宋从邮局出来,应该是家里又寄东西来了。”
她听队里人提过, 小宋好像是他们家最小的孩子,受宠,来大队这两年, 他娘寄东西都会特意捎点糖,大概是觉得小儿子还没长大。但小宋自己不爱吃,每次回到队里就把这些糖散给孩子们,倒是因此得了孩子们的喜爱,听说队里最淘气的那几个小子都喜欢跟着小宋。
今天碰到他们家小妹,顺便给几颗奶糖,倒是很符合小宋的作风。
叶舒华不知道她娘在想什么,她自己是兴致勃勃的比划着,“宋大哥家里给他寄了这么多东西,这还不是年货呢,真不知道过年的时候,他们家又该寄多少东西来。”
王翠芬还不清楚她闺女的邪恶计划,听出她语气中的艳羡也只是笑道:“那也跟你没关系,小姑娘操那么心做什么。”
说着,看到她白嫩的掌心里还躺着那颗糖,王翠芬又皱眉道,“娘不爱吃糖,你自己留着慢慢吃。”
要是王翠芬同志跟她一样生活在二十一世纪,叶舒华真会信了她的邪,因为她上辈子也觉得一点都不馋、对糖啊肉啊都没太大兴趣呢,可现在让她半年不吃甜食试试?她分分钟表演自闭给大家看!
所以她娘的话听听就算了,叶舒华一点都没当真,迅速剥了糖纸就往王翠芬同志嘴里塞,“我刚刚吃过了,很甜的,你尝尝看。”
王翠芬没拗过孩子,到底还是张嘴含进去了,带着奶香的甜味从舌头蔓延到心里,甜得王翠芬眉开眼笑,但还是嗔了叶舒华一眼:“小宋这是给你了多少糖?”
“已经没了。”叶舒华插着兜睁眼说瞎话,她再大方也是有限度的,贡献一颗自己就少吃一颗,绝对不能再少了!
王翠芬也想不到宋清徽会给叶舒华好几把珍贵的奶糖,能送两三颗就已经很大方了,所以她听完,感受着嘴里的甜味、一脸宠溺的笑了,重新背起装满东西的背篓道:“回去。”
叶舒华不解地问:“不用等大伯母她们吗?”
王翠芬嗔道:“你以为谁都跟你一样?咱们慢点走,大嫂就能追上了。”
莫名其妙又躺枪的叶舒华不再说话,嘤嘤嘤跟上她娘的脚步。
王翠芬同志所谓的走慢点,根本还是在竞走,叶舒华依然要吭哧吭哧跟着才不至于掉队,所以走了好一段,她才想起来问:“娘,不用我拎东西了吗?”
王翠芬回头看了这小傻子一眼,已经懒得说教了,直接吩咐道:“把最上面的布拿出来就行了,我怕背篓里东西太满,走到一半它自己掉出来了。”
叶舒华也没觉得她娘的吩咐有什么不对,听话地把布拿出来、像揣宝贝一样的抱在怀里,就这样一身轻松的回到家了。
经过这一次“购物”,叶舒华对去镇上不再剩下半点兴趣,毕竟所谓的逛街就是逛供销社,抢购过程比打仗还激烈,根本没有任何快感而言,叶舒华宁愿在家里发呆长毛都不想去受那份罪了。
可惜叶舒华在家并没有时间长蘑菇。
地里的活是越来越少了,她娘和两个嫂子在家待的时间越来越长,叶舒华反而越来越不得闲了,因为王翠芬同志是个很有想法的母亲。
她们从供销社买了布回家后,林红梅和宋秀秀就跟打了鸡血似的,也不再吵架闹别扭了,每天干完活就洗干净手,捧着那块新布量量画画,看架势要给宝贝儿子做“战袍”去走秀了。
叶舒华从叶小妹的记忆里知道了原因——这个年代的布十分珍贵,有些人到结婚也未必有机会做一身新衣服,像叶小妹就是从小捡大姐的衣服穿,叶大宝这位“叶家长孙”地位看似尊崇,事实上他穿的还是叶三哥他们“祖传”下来的衣服,因为王翠芬保存得好,也没打多少补丁,大家眼里好像还很体面的样子。
不管叶舒华能不能理解这种体面,今年过年,王翠芬能给叶大宝和还没出生的“二宝”做新衣服,真的是非常大方了,大方到林红梅和宋秀秀这一年因为她偏心小妹而累积的不满,在拿到新布的那一瞬间全都烟消云散,王翠芬在她们心里俨然变成绝世好婆婆了,连带着看叶舒华都爱屋及乌起来。
林红梅和宋秀秀这份感动能持续多久,没人知道,至少这些天,“叶家大院”婆媳和谐、姑嫂友爱,气氛前所未有的和谐。
王翠芬也就不想放过现场教学的机会,让两个媳妇每天裁剪的时候把叶舒华带在身边教导。
不教不知道,一教吓一跳,林红梅和宋秀秀才发现小姑子不但家务做得马马虎虎,针线活更是惨不忍睹,就她这水平还学什么裁剪啊,能把缝纫技能练明白就阿米豆腐了!
就这样,叶舒华被小班教学退货了,王翠芬不知道从哪里弄了块小破布头让她练习“飞针走线”,而且王翠芬还舍不得缝纫线,要叶舒华自己缝了拆、拆了再缝,不可以浪费一针一线。
叶舒华:……
槽多无口。
实际上林红梅和宋秀秀比她更加槽多无口。
早知道婆婆宠小姑,没想到她真能把小姑子宠成这样,手不能提肩不能挑也就算了,按照公婆的想法,给她挑个好人家,嫁了人照样不用下地干活、在家享清福就成,可是这丫头废得连针都拿不稳,享清福也不是这么享的好,谁乐意娶个连衣服都缝不好的媳妇?
林红梅和宋秀秀不约而同的想,小姑子这下是真的连她们娘家的小妹都不如,从队里随便拉一个满十岁的小姑娘出来,缝扣子绝对都缝得又快又牢,还不会刺到手指!
可是她们刚得了婆婆的好处,拿人手短,现在反而不好这么埋汰小姑子了。
妯娌俩只能在心里吐槽几句,也是因为她们的嘴下留情,叶舒华对自己手残的程度一点逼数都没有,反而觉得对这过家家似的手工训练很不耐烦。尤其是她娘和两个嫂子在她不知道的时候突然握手言和、一致对外,三个人就像盯贼一样盯着她。
刚开始两天,叶舒华练习完“功课”手指都火辣辣的疼,想跟她娘撒个娇逃课,然而她娘不为所动,只是“安慰”她说等长出茧子就不会疼了。
过来人的经验还是很可靠的,三五天后,叶舒华果然不再觉得痛了,当然她扎手的次数也越来越少了,只是看着自己白白嫩嫩的小手,叶舒华委屈都快要枯了。
手都要长了老茧,怎么办她再也不是仙女下凡了gt_lt|||
水深火热的生活,只有靠甜甜的糖撑下去了,叶舒华很珍惜为数不多的奶糖,隔天才舍得吃一颗。
然并卵,她的库存依然以肉眼所见的速度在减少,叶舒华又伤心又捉急,糖没了是可以找土豪宋大哥补货,可是她被“叶家大院”的婆媳三人联手关押在家里,根本没机会溜出去偶遇宋大哥可怎么办!
叶舒华从来没有这么“思念”过亲爱的宋大哥。
关键时刻,叶二哥如天使一般的对她说:“小妹好像很久没出去串门了,天天关在家里可别憋坏了啊,明天队里清鱼塘,要不要去玩?”
玩?确实快被憋疯了的叶舒华眼睛亮了,“怎么个玩法?”
叶大哥和叶二哥被她逗得哈哈大笑,笑完才解释道,“还能怎么玩,等把鱼塘的水放完,咱们都下去抓鱼挖藕呗!”
原来是挖鱼和藕,不是字面上的“清”鱼塘啊,叶舒华若有所思的点头,这样感觉更好玩的样子,只是她很快又有了新的担忧,“可是这个天气下水不会很冷吗?”
王翠芬这时候插话了,“你要是怕冷,在岸边看看热闹就成。”
叶大哥和叶二哥也点头附和,他们本来就是看小妹这几天无精打采的小脸,才想找个好玩的事让她高兴高兴,她要不要下池塘帮忙都无所谓的。
叶舒华这才疯狂点头:“要要,我要去啊!”
作者有话要说: 不用怀疑啦,文收确实还没破两万,提前加更显得我比较有诚意一点(疯狂暗示)
今天没有更啦,让我们来晒晒小土豪——
好像看到老朋友了,感动,么么哒。
大家晚安。
☆、第二十七章
叶国华和叶振华哥俩很像叶队长, 都是能干话不多的性格,不过他们没有完全继承到叶队长的智商, 所以父子给人的感觉完全不同, 叶队长给人感觉沉默但可靠,叶国华和叶振华在大家眼里就是标准的“老实人”了。
哥俩到底是怎样的老实人呢?
他们承诺了清鱼塘这天要“带小妹一起去玩”, 那是完全不打折扣的, 吃完早餐, 哥俩把碗一放,就开始催促叶舒华了, “小妹, 不是要跟我们去看清鱼塘吗?怎么还不快点吃饭。”
“现在吗?”捧着碗啃红薯的叶舒华都惊呆了。
叶舒华现在已经知道,清鱼塘只是听着好玩, 其实是非常辛苦的一项工作, 像叶大哥和叶二哥这种能拿十工分的壮力, 天没亮就去鱼塘忙活了, 现在只是中场休息回来补给, 吃完饭肯定是要尽快归队的。
可是叶大哥和叶二哥要抓紧时间回去干活,她不用啊, 又不是买票看电影, 不可以错过开场十分钟——她只是看老乡清鱼塘罢辽,晚一点去又有什么关系呢?
作为吃瓜群众的叶舒华, 本来是很有觉悟的,主要是她的小脑瓜只能想到借放风为由躲避今天的手工小课堂这个操作,没发现还可以连今天的家务活都一起赖掉, 直到被叶大哥和叶二哥这么“提醒”,她反应过来,眼睛都亮了,“等我一分钟,我吃饭好快好快的!”
大哥和二哥真是太机智了,竟然还能带她逃避家务,叶舒华再顾不上用餐礼仪了,风卷残云的把一碗红薯吃完,拿帕子一抹嘴,便扬声道:“娘,我跟大哥二哥出去了啊!”
林红梅反应很快,几乎是听到小姑子的声音,她立刻抱着儿子追了出来。
以前当姑娘的时候,林红梅就是出了名的爽利人,正是因为这份泼辣才被王翠芬看中聘回家当“林家长媳”,队长媳妇觉得长媳性子得像她,才能最大程度的帮衬老大。
然后精明能干的长媳进门,性格果然很像王翠芬,以至于浑身心眼都用来跟她斗智斗勇了。
林红梅嫁人两年,已经深刻理解了“生命不息,宅斗不止”的含义。刚开始她跟婆婆斗智斗勇、暗中掰腕子;后来宋秀秀也嫁进来,妯娌开始默默争风吃醋、各自较劲;妯娌间还没分出个胜负,小姑子又异军突起,两人只能一致对外、联手搞小姑子。
但这并不意味着林红梅和宋秀秀之间就没了矛盾,只要一家子还住在一个屋檐下,势必就有摩擦,妯娌俩看似和谐,私底下依然别扭不断。比如几个月前的撕逼大战,指桑骂槐是没错,但是她们吵得那么逼真、愣是让叶舒华这个被骂的当事人啥都没听出来,可见她们在院子里互骂对方时也挺真情实感的。
总之环境造就人,林红梅在娘家最多三分精明,嫁人才两年已经生生把自己提升到五分了,假以时日,不是没可能超过“大boss”王翠芬同志。精明的林红梅及时追出来阻止小姑子偷溜,她还知道这丫头是个滚刀肉,特意把话说明白了,“小妹,这么早过去吗?鱼塘里水都还没放完,根本没啥看头,再说碗还没洗……”
动作太慢被抓包了,叶舒华还挺心虚的停下脚步,这时就听到她亲爱的大哥乐呵呵的对媳妇说:“不就几个碗吗,你抽空洗一下。一年只清这一次鱼塘,就让小妹去玩玩。”
听到自家男人开口,林红梅那一秒的眼神简直一言难尽,不敢相信她的男人竟能说出这样的话,但转念一想,却又是他的风格,这大傻子心里确实把他妹妹当三岁小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