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章
“不必,你的号码给我。”谢易之紧接着若无其事道。
“号码?”黄啾啾一头雾水。
“电话号码,待会训练完我给了她就通知你。”谢易之指了指糕点盒道。
黄啾啾稀里糊涂将自己的电话号码报给了谢易之,等他拨了电话过来,说那是自己的电话号码后,又莫名其妙加上了谢易之的微信。
“你先回去,一训练完我就给黄希月。”谢易之将自己的手机放回口袋,接过黄啾啾手里的糕点盒,施施然走进训练室。
拎着非乐器东西走进来的谢易之,手里的盒子受到了乐团所有人的瞩目,大家迫于谢易之积累下来的威压,没有在面上表现出来,但互相望着队友的眼神里都充满了好奇。
是以在训练结束后,谢易之将东西交给黄希月,实在让众人吃了一惊。
黄希月也不例外,不过比起他人,她还有另外一种情绪弥漫上心头。
“指挥,你……”黄希月接过糕点盒,脸颊浮起粉红,娇羞地低了低头,未尽之语皆在不言中。
“啾啾给你的。”谢易之打断,他哪会注意黄希月什么表情,离了训练,他们便没了任何关系。
在众人还不明白意思的情况下,黄希月脸上的红晕消退的一干二净,她紧紧咬着下唇才能不立刻问出口,黄啾啾和他什么关系,居然已经可以这么亲密的叫她。
其实黄希月误会了,谢易之不过是看见黄啾啾微信昵称上写着‘啾啾’两个字,他到现在还不清楚黄啾啾的全名。
“哎,指挥和你什么关系啊?”同一小提琴队的琴手过来试探问道。
“是认识的一个人托指挥送过来的。”黄希月勉强笑了笑,倒没有说谎,说了也只是徒增笑料。
“这样啊。”原本快要围过来的人听到没什么大料也散了,各自和关系好的一起出去了。
黄希月低头看着手里的糕点盒,眼神冷淡:黄啾啾总喜欢做这种自以为是的举动,什么东西都宝贝起来。
打开盒子,看了看里面的东西,黄希月走到一个没人的地方,将糕点连带盒子一起扔了。
一直到了住处,黄希月心情都不太好,连练琴的欲望都没了。她从小对小提琴的训练,从来不放松一点。不能说是热爱音乐,只是小提琴在小地方能让她显得独一无二,而且秦可……从小便是在光芒万丈的舞台上表演。黄希月羡慕那种女人,出身优渥,天赋加身,又美貌并存。她一直希望自己是这样的人,小提琴能让她和秦可这样的人距离更近一些。
来到了枫叶乐团,指挥俊美无俦,气质凛冽,任何一个女人都不会不动心。尤其像黄希月这样从小有个公主梦的女生,对谢易之这样可称得上‘王子’的男人没有半点抵抗力。
正黑着脸坐在床边的黄希月,听见手机来电,拿起来一看是黄啾啾。她没立刻接,而是过了一会才慢慢接通。
“希月,桃花饼好吃吗?那是明莲奶奶用上半年存好的桃花瓣做的。”黄啾啾受到谢易之的消息,忍不住打电话给黄希月。
“嗯,不错,谢谢啾啾。”黄希月面无表情,却对电话那头发出甜美的声音。
黄啾啾心中高兴:“希月,我明天去买锅。管理员说这里可以自己做饭的,我做好你过来吃行吗?”
“不用,最近训练忙。”黄希月几乎立刻拒绝。整个华恒道也没多少人自己做饭,大家都习惯出去吃。现在父母打了钱过来,黄希月也不愿意再自己一个人去别的地方。
“哦,那你好好训练。”黄啾啾只能遗憾道。
……
谢易之中午和秦泊出去吃饭后,下午想留在市区,结果发现钥匙落在训练室中,只好驾车过来拿。
刚好碰上下午的清洁工在打扫卫生,路过时谢易之脚步顿了顿,盯着清洁工的垃圾桶盯了好一会。
“先生,有什么问题吗?”清洁工被高大俊美的男人看的有些发虚,忍不住开口问道。
谢易之回神:“无事。”便大步走出了训练室。
如果黄啾啾此时在这,会发现后面垃圾桶里躺着的正是她今天上午包好的糕点。
第13章
夜里,华恒道灯火通明,曲调高扬。
这时黄啾啾窗户总是打开的,四周的乐声会随着风飘进来,她会坐在客厅里听着这些风情不一的声音。有时候她能从里面听出某位乐手的小小错误,或者乐手的情感。透过乐声,黄啾啾觉得她在聆听无数人的低语,絮絮地叨唠着他们不为人道的情绪。
一种奇妙的共鸣。
“哒、哒、哒哒、哒哒哒……”笔尖敲着玻璃桌面,黄啾啾在为自己喜欢的声音和声,对方一定听不见,但是她乐此不疲。
只要乐声不停,黄啾啾能在这里坐一天。
突然,一道小提琴声异军突起。音色清脆悦耳,须臾间能清晰感受到演奏者的凛冽果断,更重要的是……该声音离自己很近。
黄啾啾忍不住站了起来,顺着声音往阳台处走。对面暗了好几天的灯,今晚终于亮了起来。一道身影立在窗帘处,看动作,刚才的小提琴声便他演奏出来的。
窗户没关齐,黄啾啾仔细看了一圈,发现谢易之公寓最右边的玻璃窗户开了一小半,声音便是从那传出来的。
这算是黄啾啾在现实生活中听到过最有技巧的一位了,在所有小提琴声中。
不止她听见了,周围几个公寓里正在拉小提琴的人似乎也听见了,都听了下来,有一位还特地打开了窗户,探头出来看了看。
黄啾啾站在阳台上想了想,最后转回客厅拿起手机,给对面的男人发了一条短信。
【您好,我是您对面公寓的黄啾啾,您的窗户没关齐。】
这么多天黄啾啾从未在这里听见过谢易之拉小提琴的声音,只是看见一次过他拉琴的身影,说明谢易之拉小提琴时会关上隔音玻璃。而且看周围人的反应,也不像是听过他演奏的样子。
谢易之当然没看见,他拉小提琴时听不见外界的声音。等他看见时,已经拉完了一曲。
原来真的叫啾啾。谢易之盯着手机里的短信想道,居然还有人把自己的真名做昵称的。
第一时间谢易之的注意力全落在了前面一句话,到后来才走到窗户前把玻璃窗关上。
谢易之看着对面的公寓,用手机给黄啾啾回复过去,却是问了其他的事:【你和黄希月是亲姐妹?】
放在以前,谢易之并非一个好奇心重的人。大概是因为她的鼓敲得不错,谢易之在心里对自己说道。
黄啾啾看见短信内容后一愣,这个问题是她第二次被人问了。
【希月是我堂妹。】
堂妹……谢易之握着手机若有所思。
在华恒道,但凡和音乐相关方面的消息,总会传得特别快。第二天整条街道都知道昨夜谢易之拉了一曲小提琴,没再公寓住的人都在后悔自己为什么要出去。
“没出去也没用,离得远也听得不清楚。”路上三三两两聚集这闲聊的乐手,其中一位乐手抱怨道。
“啧,你难道只能在自己公寓呆着?昨晚上我收到短信立刻就跑到人家楼下去了。”周围一位乐手得意道。
“还能这样?”
昨天夜里,附近几位听出谢易之小提琴声音后,立刻在自己各种好友群呼朋唤友。在黄啾啾进客厅发短信后,街道上已经出来了不少慕名而来的人,都躲在华恒道各个阴暗的角落里,生怕暴露了自己。
“真好听啊,为什么他不继续拉小提琴了?”一名乐手好奇感叹。
“大概是觉得没什么挑战了吧,所以去做指挥了。”有人猜测道。
此话一出,居然得到不少人的同意,觉得有几分道理。
“我还听说那个秦泊当年也是学小提琴的,后来备受谢易之打击,最后才选择了钢琴。”
“是我知道的那个秦泊?!”
“是的。”众人一齐回道。
……
素竹乐团公寓昨夜是离得最近的,谷城敬进来时,他们也在兴致勃勃谈论着谢易之过往的辉煌历史,带着黄啾啾都被灌了一耳朵。
“这是在说谁呢?”谷城敬好脾气地问,因为上次演出顺利,他这些天心情都不错,中年大叔的模样还是让成员很有倾诉欲望的。
“再说隔壁团指挥以前的事。”毕朱第一个开口。
让素竹乐团称‘隔壁’的也只有枫叶乐团,两只队伍在组成和潜力上,都是整个华恒道最受瞩目的年轻团队。
“谢易之?他怎么了?”谷城敬挑眉,以往也有些人在私底下谈论,毕竟有能力的人多,但是能力强长相又好的男人还真不多。他们做音乐的,打扮收拾一下,也是干干净净,看起来舒舒服服的。但老实说谷城敬也知道谢易之在音乐界的长相确实是顶尖的,便是从演艺圈拿男明星来比,也未必比得过谢易之。
“人家昨天晚上拉了一首小提琴曲,特别好听。”毕朱怂恿道,“ 指挥您要不要也来上一首?”
“瞎说什么,新谱子熟悉了吗?不会,还不赶紧练习!”谷城敬瞪了一眼毕朱。
乐团众人对毕朱发出了无情的嘲笑后,开始拿着新谱子练习。
而处在议论中心的谢易之依旧冷着脸训练自己的乐团,在听过素竹乐团那天的演奏后,他对自己的乐团越发不满意。对方乐团或许技巧不算顶尖,但是比起枫叶乐团多了一份和谐。
他有一种奇怪的感觉,就和当年那时候的感觉一样……
“黄希月。”谢易之皱眉,“你抢了拍。”
这段时间他发现黄希月在练习时的过分突出,不是因为好听,而是抢拍。枫叶乐团虽然是个年轻的乐团,但也还是个成熟的乐团,每个乐手都致力于做好自己的部分。黄希月只是第二小提琴队里的一个普通小提琴手,她不做好自己的部分,显得特别刺耳。
在之前的乐团,黄希月是首席小提琴手,整个乐团会跟着她,再加上其他人糟糕的水平,谢易之又从来不会将注意力放在那些不堪入耳的声音中,导致没有发现黄希月这个毛病。
“谱子上面写得清清楚楚,你看不见?”谢易之站在最前面,眼神凌厉,“如果做不好,可以走人。”
枫叶乐团经常换人不是什么新鲜的事,毕竟他们连首席小提琴手都能换。
“我……”黄希月抿唇,大大的眼睛浮上一层水雾,“我会努力的。”
她习惯了将自己摆在第一位,控制不了不去突出自己。
“别再让我听见你抢拍。”谢易之无动于衷看着黄希月楚楚可怜的模样。
他选人时向来只要求能力,像之前找进来的首席小提琴手生活糜烂是出了名的,但只要不影响乐团,谢易之从来不会多言。辞退那位也不过是因为小提琴手影响到乐团发挥而已。
这回……他莫名有些后悔将黄希月招了进来,大概是见不得有人连傻子都欺负。
第14章
乐团并非是一个宁静的地方,可以看作是另一种职场。枫叶乐团又是年轻一代最具有竞争力团队,不光外面的人想进来取代里面的人,里面的人也想踩着自己的队友上去。
因此,黄希月的压力变得越来越大,乐团里的人也不过是表面和善而已,尤其两支小提琴队更甚。
原本黄希月试图训练后向谢易之请教,二来还能够靠近指挥。
只是谢易之也不是好糊弄的,他之前将黄希月带回乐团,正是看中了她的天赋。若是什么事都来问自己,那把黄希月招进来又有何意义。
是以,谢易之提点几次后便不耐烦:“枫叶乐团不是那么好进的,若你的水平实在达不到,可以退出。”
黄希月被吓一跳,白着脸回到自己公寓,收了其它的心思,每天早早起来练琴。
到底有些天分,再加上恢复之前的勤奋,黄希月勉强能够跟得上乐团的步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