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章
陆焱清却老眼一亮,投来赞许的目光:“聪明!老道我琢磨了这么久的事儿,居然被小友一语道破!早知如此,早两年我就该过来与你聊上一聊,何必走那么多冤枉路!”
陆惊风:“?”这两人什么时候联合起来的?
脑回路一对上,两神经病一拍即合,林谙显得比陆惊风还积极:“具体怎么实施?”
“引流。”陆焱清铿锵有力地吐出两个字。
“如何引?”
“头顶百会穴,手足三阳、任督二脉汇聚之地,我们要做的,就是让业火自发行至百会穴,然后再动手疏通全身经脉。”
林天罡奇了,“要怎么让它自己跑去百会穴?这火还听得懂人话?”
陆焱清咳嗽一声,得意地挑眉,从西装外套的内袋里掏出一包东西,被黑白方格手帕包裹得严严实实,手帕外又层层叠叠裹着镇压符纸,他把东西小心翼翼地放在茶几上,慢慢展开。
“我在陕西青木川待了近三个月,就是为了这个。好家伙,为了搞到它们,老道我差点折了半条命。”
闻言,陆惊风交叉的十指紧了紧,绷起嘴唇。
陆焱清向来没心没肺,不爱斤斤计较,也不爱显摆叫屈,总是报喜不报忧,这轻描淡写的一句话,其中的艰辛和凶险不言而喻。
符揭了,帕子打开,露出里面被一根红绳扎成一堆的七根玄铁,铁钉根根小拇指那么长,即使被层层镇压,周身依旧环绕着丝丝落落的黑气。室内的温度一下子低了几度。
“这是……”林天罡原本凑到近前,看到东西后忙不迭上半身后仰,“这不是镇棺钉嘛!”
“是,镇过五百年凶尸的镇棺钉。”陆焱清不敢把这东西久放,迅速将其包了起来,“要选阴煞至极的冥器,它首屈一指。”
“你想用它们做什么?”林天罡脑袋懵得很,觉得陆焱清有点剑走偏锋的意思,“我可提前打过招呼啊,这东西邪性,保不齐就会出事。”
“至阴之物封路,手臂尺骨,小腿胫骨,两侧肩胛骨,各一根,阴气在体内发散,业火自发逃逸,被逼至百会穴。七根走六根,还剩一根,悬于百会穴上方,镇守住最后一层关卡。”陆焱清混浊的老眼里精光大盛,面上微微泛起红光,一副势在必得的架势,“成败在此一举,半个时辰,只要守得半个时辰,就成了!”
“我就是负责守住这最后一层?”林天罡问。
“没错,今日老道登门,为的就是这事。林氏式兽亦是极阴极煞之物,恰好与焚灵业火相克,与镇棺钉的生门钉一道,必能守住最后一关!理论上这法子完全值得一试,且成功率极大,万事俱备,只欠东风。”陆焱清握住林天罡的手,用力晃了晃,“林侄,这回你可一定要帮我啊。”
“陆叔客气,义不容辞。”重担在肩,林天罡脑门上渗出汗,“别的不怕,只是这焚灵业火的厉害,业内谁人不知谁人不晓?太厉害了,我没底,就怕一个人守不住。”
“还有我。”林谙掀起眼帘望过来,“我也可以。”
林天罡一噎,疯狂给他使眼色,心说你来凑什么热闹?哪儿有危险你就往哪儿扎堆!
陆焱清面上划过喜色:“那就再好不过了,多一个人多一份保障。”
“我就只关心一件事。”林谙忽略他老子眨到痉挛的眼皮,身子前倾,严肃地问,“陆道长,你刚刚出示的那七根镇棺钉,我没理解错的话,除了百会穴那根,其余六根是全都要生生钉进陆惊风的骨头里吗?”
陆焱清点点头,“当然。”
林谙脸色倏变,目光阴沉下来,语气里染上不悦:“敲钉入骨,剧痛难当,你怎么不先问问你徒弟是否愿意?”
“无妨。”相较于他的反应,陆惊风倒是显得格外平静,他抬起头,扯扯嘴角展开惯常的笑容,“师父,我试试。”
陆焱清何尝不知道疼,手中拐杖点了点地,他无声叹了口气道:“外人有所不知,小风习惯了,我们都习惯了。欲戴王冠必承其重,我派传人既为业火炉鼎,使命加身,终其一生都深受火毒侵害,对疼痛的忍耐阈值早就远远高于常人。这点痛,一般人受不住,对他?不至于的,咬咬牙就过去了。小风?你决定了?不去给为师找徒孙了?”
“徒孙还是要找的,不急在一时。”陆惊风坐直了身子,右手揉捏起左手掌心,“之前以为无路可走所以早早断了念想。现在既然方案靠谱,眼前又辟出一条新路子,不管最后结果如何,我都愿意试试。嗯,试试。”
第46章 第 46 章
拟定分工加上斟酌细节, 商议了近两个小时,最终择定于三日后,阴极盛阳极衰的丑寅交替时分,正式实施经脉疏通。
林家别墅的顶楼阳台上,天字一号缉灵组全体组员依次排开,由高到低,整齐划一地倚靠着栏杆, 屈肘托腮,眺望不远处香火袅袅、恢弘肃穆的东皇观。
“如果你不想的话,不试也没关系。”
林谙披了件灰蓝色牛仔夹克, 满是平民审美看不透的时尚补丁,乍一看以为是丐帮八袋长老,他把金属拉链一直拉到顶,一低头整个下巴就埋了进去, 隔着一层硬邦邦的水洗衣料,说出的话宛如从很远的地方飘过来, 含糊缥缈。
陆惊风像是没听到,风吹动他的头发,扬起又落下,清隽的眉眼稍纵即逝, 看不清神情。
“为什么不想?这些年受得气还不够多吗?”茅楹觉得这事儿简直理所当然,没得商量,能变强还不愿意不是脑子有病吗?“林弟弟,你进组进得晚, 不知道局里那些捧高踩低的势利眼有多恶心人!苍天有眼,总算给了我们绝地反击一雪前耻的机会!那句话怎么说来着?今天你对我爱答不理,明天我让你高攀不起~哈哈哈。”
姑奶奶得意忘形的时候,笑起来会笑出惊悚的猪叫,陆惊风觉得挺刺耳,伸手就朝她后脑勺掴了一巴掌,“先别做梦,肥啾呢?半天没见着了,你把它拔毛炖汤喝了?”
“哪儿能啊,早上就飞出去玩儿了,这鸟认生,大概是不习惯这地方吧。放心,到了饭点儿,饿了自然就会回来的。”茅楹低头研究起自己的手,才发现小拇指指甲上粘着的水钻掉了一颗,那处的指甲油缺了一块,看上去怪丑的。
“风哥你发现了没?”
“什么?”
“你现在也总叫他肥啾了。”
午暝这个名字出现的频率越来越低了。
陆惊风垂着眼睑,沉默了一会儿,忽而扭头问:“要是哪天他回来了,你想做什么?”
林谙的目光越过陆惊风的头顶,也汇聚而来。
这个问题算得上突然袭击,放在以前,能被纳进碰也不能碰的头号禁忌话题,茅楹扑闪了一下鸦羽般的睫毛,陆惊风一瞬不瞬地注视着她。两秒后,对方昳丽的嘴角翘起,绽开一抹难以名状的微笑。
“能做什么?先暴打一顿出气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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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昏时候,陆焱清被几个久未碰面的老友拉出去接风洗尘喝老酒,陆惊风和茅楹也跟林氏夫妇告了别,下山各自回家。
陆惊风伤势未愈,林谙想方设法又给他灌进去一碗“十全大补汤”,这还不算,得寸进尺地拎了满满一保温壶放进后备箱,执意要开车送他。
陆惊风被嘴里的苦味儿熏得脸黑头疼,觉得这小子可能是逮着机会就故意往死里整他,调皮得令人发指,于是一把从他手里夺过自己的背包抱在怀里,没好气地道:“我一没瘫痪二没痴呆三没失忆,自己搭车回家完全没的问题。林少该忙啥忙啥去,不用在我这儿浪费时间。”
林谙撑在副驾驶车门上,不为所动,侧头用下巴指挥人:“上车。我送你。别让我说第二遍。”
陆惊风一拧眉毛,刚想威武不屈地脱口说不,脑海里一闪而过这孩子开着豪车亦步亦趋缀在后面狂按喇叭的霸总追妻狗血场景……有一次,就有第二次,戏很足,画面乍一看还很有故事的样子,当满街的人都向你投来暧昧的视线,面皮再厚也扛不住。陆惊风服气,认命地摇摇头,一脸背晦地坐上了车。
系好安全带,报了个地名儿,他打定主意不跟司机师傅多废话,于是迅速调了下椅背,翻滚两下找了个舒服的姿势,开始闭眼装睡。
拒绝交流的姿态摆得特别明显。
林谙的目光黯了黯,也不主动碰壁,直接挂挡上路,安静开车。
陆惊风的小区新落成,还没被电子地图更新纳入,林谙按着语音提示转了几圈,愣是没找着具体位置,直转得他头昏脑涨,实在没辙,只好将装睡装得太认真以至于真的睡着了的某人喊醒。
“前面红路灯左转。”陆惊风揉了揉惺忪的睡眼,打了个哈欠。
林谙关了导航,打开电台。
电台里正在播放一则社会新闻:“今日凌晨,某直播平台刚签约的网红女主播在其直播间扬言割腕自杀,并向网民直播其自杀的全过程。上午十点,警察接到……”
“焱清道长似乎对你寄予了很深的厚望。”林谙按下车窗,胳膊肘撑在窗户边缘,手虚虚地搭在方向盘上。
姿势慵懒随性,再搭配那张全世界我最帅的脸……说实话,有点酷。
暖风吹进来,迷了陆惊风的眼。
“当然,我是他唯一的徒弟。”
“我本来以为他会是那种很好说话的师父,怎么说,就是……和蔼可亲,善解人意,崇尚溺爱式教育的护犊子家长,没想到……”林谙眯着眼睛想了半天,不知道怎么形容,最后抛出两个字,“你懂?”
陆惊风冲他轻轻一笑,表示好吧,我懂,随后摇起头。
“你的感觉没错,平时他确实没脾气,人也很幽默风趣。只是一到某些触碰原则的问题上,就会变得很严厉,说一不二,比如说门派的传承,业火的存续,以及身为焚灵派弟子的使命感和道德底线。”
“这年头好些老古董都不在乎这些了,你家师父真是一股遗世独立的清流。”
“清流?不吧,他……用泥石流来形容比较恰当。在我之前,相继有三个师兄被他不近人情地废除内功,逐出师门。”
后方一辆靛蓝色b级轿车打了左转向灯,示意超车,林谙没理会,踩了一脚油门。
“不过也是他们咎由自取。”陆惊风瘪着嘴,掰着手指数,“第一个是依仗业火不择手段牟取暴利;第二个是因为嗜赌成性不思进取;第三个最有出息,试图弑师灭门。前面左转后直走。”
“没想到贵派的内部纷争还挺精彩。”林谙打了一把方向盘,“也难怪,那什么鬼畜业火厉害是厉害,疼也是真疼。副作用那么难捱,已经受了那么多苦了,临了还得遵守那么多条条框框,几个人愿意?人都是有劣根性的,一旦掌握了某项很厉害的本领,自然而然就会蠢蠢欲动野心暴涨。如果这个本领恰好又得之不易,苦尽甘来,出于本能,人往往就会想方设法找弥补,利用这个本领最大化地谋取利益,来犒劳当初辛劳苦逼的自己。”
分析得挺透彻,陆惊风轻而浅地嗯了一声。
“所以你其实是意识到了这一点,才不大乐意重拾这逆天开挂一般的焚灵业火?因为没有自信,怕迷失在误以为自己很强便可以为所欲为的错觉里?”林谙话锋一转,勾起嘴角,“你可真有意思。”
气氛有一瞬的凝滞。
骚红色的车子出了柏油马路,驶入居民区。傍晚时分,这一片的人气活泛起来。一眼望去,形形色色的路人点缀了街道,有心不在焉边玩手机边遛狗的,有下了班匆匆往家赶的,有抱着还没学会走路的孩子下楼见世面的,周围一片的苍蝇小馆也终于迎来了一天里的客流高峰。
前方不远处,新开了一家理发店,这两天正在搞开业大酬宾,办卡就打折,烫发染发免费附赠洗剪吹,活动力度大,店面一片红火。
新住宅区再偏僻,交通再怎么不发达也没关系,哪里有人,哪里就有商机,哪里就有蓬勃的生活气息。
“我已经为那种错觉付出过代价。”陆惊风收回视线,垂下头颅,语气颇有些自嘲,“自命不凡,临阵轻敌,所以牺牲了兄弟,也算自作自受。”
原来还有这一重缘故在里面。
林谙一下折了舌头,后悔起自己闲着没事妄加议论,舔了舔唇,想再说点什么有温度的话来往回找补,陆惊风没给他机会:“前面靠边停就好,快到小区门口了,我下去买点东西。”
兰博基尼依言停下,陆惊风弯腰系了一下松散的鞋带,背上背包,下车前不咸不淡地说了声“林少路上当心”,就头也不回地溜达走了。
“嗯……”
林谙坐着没挪位儿,一双眼睛黏在他身上,目送着他以陆氏独有的走路姿势,颠儿颠儿地往前走出几十米。车子重新发动起来,轮胎即将滑出去的前一秒,林谙最后一抬头,发现陆惊风停了下来。
只见那道一米八的身影在理发店门口驻足半分钟,又从口袋里掏出皮夹数了数存款,最后抬手揪了揪头顶的那堆稻草,再放下手的时候,人已经转过半边身子,果断进了里。
这是总算想开了要换个发型了?
林谙挑了挑眉,也说不清心里在瞎几把期待什么,反正没当下调头就走。
他关了发动机,解开安全带,翻下头顶的汽车遮阳板,遮阳板下是隐藏着的cd收纳夹,修长的食指划过一张张精心收藏的光盘边缘,抽出倒数第二张。
天色暗沉下来,并不宽阔的街道上车来人往,人声嘈杂。封闭的车厢里,凉气阵阵,空灵婉转还带着点俏皮的女声静静流淌。
“顽皮时准不准抱抱你又抛开你,
忽然欢喜,忽然不踩不理,
无聊时准不准装作吻别你……”
林谙整个人趴在方向盘上,一条胳膊伸出去,食指有节奏地上下拨弄着排气口的拨片,他的目光滑过陆惊风方才坐过的副驾驶,椅背朝后仰出一百二十度,伸手摸了摸,真皮椅面上还残留着人体热热的余温。
在以前,这个位置基本没人坐,即使坐了,也基本没人敢在他开车的时候还呼呼大睡。
从什么时候开始,这人就拥有这么多特权了呢?
像是感应到什么,林谙动作一顿,倏地直起腰,隔着前挡风玻璃望过去。
陆惊风正推开明净的玻璃门,从理发店里出来。乱蓬蓬的半长头发不见了,成了干净利落的短寸,临走前,理发小哥拍拍他的肩膀说了句什么,他忽然就毫无预警地笑了起来,依旧有点苍白的面上绽放开的笑容,比背后彩灯的荧光还要灿烂。教人实在移不开目光。
林谙以前就知道陆组长模样生得不赖,巴掌大的脸虽然被魔幻现实主义的头发遮得七七八八,但偶尔也能窥见点庐山真容。这下彻底没了那层糟心的屏障,底下鲜明精致的眉眼就坦诚地露了出来。
原来世上竟真的有人,下半张脸寡淡,上半张脸惊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