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这年头能戴手表那是特得意的一件事,表盘、表带天天擦,有事没事都得撸起袖子显摆显摆。
孙燕就因为这块从上海戴来的“上海表”,在知青点还有生产队里那就是个名人,按李留弟上辈子老了时候的流行说法,戴着上海表、梳着两条辫的孙燕那就是一个白富美,怎么能让男人不爱?
“5、4……”
孙燕倒数秒的时候,张国庆已经窜出五百多米,张国庆跑得很快,早先在学校时还是运动员,要不是觉得自己跑得快,也不会一时兴起非要和卡车赛跑。
可人再快,又怎么能跟汽车赛?!
张国庆卯足了劲跑,听到身后众人的叫喊声还很得意,但不过转瞬,他就听到汽车轰鸣车,似乎只不过一瞬间,那辆上海车就追了上来。
扭了头往后看,可不真是追上来了,也不过就差半个车身,就会超过他。
那些“加油”声,变成了哄笑声,似乎所有人都在笑他张国庆的自不量力。
脑子“嗡”的一声,张国庆自己都不知道自己是怎么想的,身体就那么冲了出去,在卡车追过他的一瞬间,跳起抓住了车门,堪堪踩在了脚踏板边上。
司机生气地大喊,张国庆却只是大笑:“跑得再快能怎么着?就是个铁疙瘩!还不是得让我坐?!”
他存心想要让卡车载他一段,等快到终点进再跳下去抢个第一,可他还没得意完,就觉得车身一晃,他的脚一个没站稳,人就载了下去……
“啊……”众人尖叫,然后是刺耳的急刹车声。
站在后排的李留弟个子小,看得不真切,只是看到人们呼地一下往前涌去。
徐梅叫了一声,也跟着跑过去,她怔了怔这才跟上。
等到了跟前,才听到张国庆的惨叫声。
还有人在叫:“没死、没死……可是捡了条命……”
是真的捡了条命,被车辗过,却只辗过腿,没有辗到身体,张国庆只断了条腿。
卡车司机吓得脸色发白,一叠声地叫:“我都说不比了不比了,你们非逼着我比——你、你们都看到了,刚才是那个小孩突然窜出来的,就是那小兔崽子……”
是看到了,老李家的傻小子,这会儿还在傻乎乎地抹鼻涕呢!谁还能和个傻子计较啊?
“还在那儿说什么啊?赶紧的,把人送公社啊!”郭志国吼起来。
生产队这里没有医护室,要有个什么病什么痛的就得送去公社的医务室,那里有赤脚医生,要是实在动不了,也可以去请赤脚医生过来,上次李留弟晕迷不醒就是请了赤脚医生许大夫过来的。
这时候也没人再哄笑了,一起七手八脚把张庆国搬到车上。
张庆国面无血色,却还是苦笑着说:“看来这回我是输惨了……志国啊,你的新鞋我不能要了,也好,省得那姑娘不乐意……”
郭志国沉着脸不说话,一脸的严肃。
不只是他严肃,刚才看热闹的人刚才笑得多大声,这会儿就多严肃。
大半的男知青都跑步跟着卡车往公社去了,剩下的要不去上工,要不就凑在一起说刚才那事儿。
孙燕两片嘴皮上下飞,瓜子皮吐了一地却不影响她说话:“我就说那个张庆国最爱哗众取宠,你看看,闹出这样的笑话,可不是丢了咱们知青的脸!”
“孙燕,你能不能少说几句?”徐梅气得吼了声,转了头摸摸李留弟的头和声道:“留弟,你先回去吧,姐姐先回去帮着你张大哥收拾一下——公社上八成治不了……”
说着话,就喊一个男知青跟着去帮张国庆收拾行李。
徐梅的话还真是说中了,张国庆被车辗成了粉碎性骨折,这个赤脚医生根本就治不了。
不过半个小时多,郭志国就跑回来取张国庆的行李,跟着去了县城。
等到了第二天,生产队里就都在议论张国庆的事儿,听说他的腿伤一时半会治不好,以后能不能再像正常人一样走路跑步都不知道,这回就不再回生产队,而是送回原籍上海养伤了。
第十四章 知青的返城梦
知青张庆国和卡车赛跑结果被车碾断了腿这事儿,对生产队的队员来说就是个有点离奇的笑话,可对知青点来说却有些不一样了。
一开始知青们是替张国庆受伤着急、难过,可听到张国庆因为受伤而提前返城,就什么样的心思都出来了,有羡慕的、有嫉妒的,还有说张国庆是故意受伤好返城的。
总之,说什么的都有,李留弟到知青点时,就听到孙燕在说这事。
现在不像以后,背井离乡外出打工的人多着,这年代大多数人都爱留在家乡,熟悉的人、熟悉的地方,才过得舒心,一是受户口所限,二也是少有那么有雄心壮志的人。
可是偏偏时代就是这样的时代,上千万知识青年就这么响应号召下了乡。环境变换不是所有人都能适应的,一开始可能还会觉得农村风光好啊,看着有山有水的多带劲,可是不用几天,从大田里回来,从没干过农活的知青们看着薅草薅得红通通,还带着血痕的手,哪怕是个大小伙子,都有想哭的心了,何况那些娇滴滴的女孩子?
时间久了,干各种农活干习惯了,却又想家,尤其是那些来自远方,外省或是北京、上海这样大城市的知青们,渴盼回家的心就像野草一样疯长。
之前工农兵大学的事儿,让不少人看到了回家的希望,可是那个名额有限,就像他们二生产队,知青有个六七十号,可名额只有一个,有啥法子?竞争呗!上回送是让知青点的知青们自己投票,得票最多的那个被送去上了工农兵大学,这回呢,张队长一早就说了,既然你们都是有知识的,那就考个试吧,成绩最好的去念书,不管是谁走了,都是凭的实力,别到时候留下的又报怨这个报怨那个。
有心回城的,这会儿都憋着一股劲呢,可没想到突然之间,就有这么一个啥也不是,平时只知道打混磨嘴皮子的人先回了城,这让那些卯着一股劲的人心里头怎么想?
李留弟进院的时候,就听到孙燕在冷哼:“要我说啊,要早知道这么容易,那大家伙就都去撞车不就结了?撞伤了腿就回城,慢慢养伤呗,一月是它,一年也是它,等养好了也就顺利留城了,哪还用在这受那罪啊!?”
一旁或站或坐的女知青倒有不少应和的,只有从屋里出来的徐梅,手里还拿着本旧课本,好像根本就没听到孙燕说什么似的。
徐梅不应,孙燕就偏偏问她:“徐梅,你说我说的是不是?”
抬起头,徐梅扫了眼孙燕,淡淡道:“你怎么知道撞上去就正好是撞到腿呢?万一撞到脑袋怎么办?”
只这么两问,孙燕立刻卡壳,旁边的女知青也哈哈大笑:“可不是,这要是正好撞到脑袋可就是烧成灰送回去了!再有个万一,撞是撞到腿了,可是这腿却是治不好截肢了,那可不就成了瘫美人了……”
“陈美丽,你个狗嘴吐不出象牙的东西……”孙燕气得直骂,扯着陈美丽就胳肢,两人闹成一团,旁边的女知青都笑着看热闹,没谁拦着。
徐梅却是看到了李留弟,忙笑着招手:“昨天你也过来了,是不是有事啊?”
李留弟接过徐梅递过来的点心,没有说话,只是盯着蛋糕盒子看。
那上面有小小的黄色花朵,一簇簇的,还有一只老母鸡,身下一溜的胖鸡蛋,还有“桂花蛋糕”四个字。
看她盯着看,徐梅就笑了,指着上面的字告诉她:“桂花蛋糕,我妈中秋时从上海寄过来的,你吃吃看,很好吃的。”
知青点的知青们也不是那么容易收到城里寄来的东西,大概也就是逢年过节,或是信或是些吃的。
一般来说都是分给知青点的朋友吃,也有藏着掖着怕人偷拿的,徐梅就是大方的那种,哪怕是李留弟这样的小孩,她也舍得拿给她吃这么珍贵的点心。
李留弟心想上辈子她怕挨白玉凤的打不敢来找徐梅真是最大的错,明明这是个对她这么好的姐姐,怎么就是不敢亲近呢?
心里这么想,她一眨眼睛,眼泪就掉了下来。
徐梅倒吓了一跳,忙安慰她,又哄她吃点心,李留弟咬了小小的一口,那股浓香让她连眼泪都忘了抹。
真是香,和糖不一样,软软的,应该也是像奶糖一样有很多奶吧?香香的,还有股花香,大概就是桂花香吧?虽说东北没桂花,可都说桂花香,要不大娘也不会叫王桂花了。
一块蛋糕,她吃了足有五分钟,徐梅就在旁边看着,一点都没有不耐烦,还笑:“看你吃东西真开心,总让觉得这东西特别好吃。”
“好吃啊!真的特好吃……”李留弟噎了下,忙哽着脖子说。
徐梅就笑得更开心,还拿水给她喝,没说这孩子吃东西时总像是在吃最后一口食物似的,不管是桂花蛋糕,还是黑面馒头,都吃得格外珍惜,就因为她那种“吃完就没有了,一定得好好吃”的表情,她才会喜欢看她吃东西。
喝了口水,李留弟吸了吸鼻子,才带着点怯意地求道:“徐梅姐,你能教我认字吗?我、我会好好学的!真的……”
徐梅失笑:“怎么忽然想认字了呢?你妈还是不送你去学校?”
李留弟点头,小声嘀咕:“要钱的……徐梅姐,我真的特别想认字,想像你一样有学问。”
“认字好啊,现在是新社会,怎么能像旧社会一样,不认自己的名字被地主骗呢!”徐梅倒是很认真:“不过要说有学问,姐可真不是……”
徐梅倒不是谦虚,这年头真正上学的日子少,先是当红小兵,再就下乡,一年里上学校还得贴大字报,批斗反动派,真正静下心读书的还是少。
“不过,教你这个小鬼应该没问题,说吧!你想学什么?”
一听徐梅答应,李留弟忙道:“我想学数学,语文,啊,还有英语……”
以后英语可是很必需的,她再也不想被人笑是没知识没文化的农村老太婆。
李留弟说的认真,徐梅却是“呀”的一声:“英语啊,姐的英语可是不怎么样,学英语,啊,要不,你去求沈教授教你?”
第十五章 我不想让儿女丢脸
一听到徐梅说沈教授,李留弟就苦起了脸。
这位沈教授,就是周志勋的妈妈,之前刚被下放时,三天两头被揪出来斗,现在好些,可也仍是跟着队员们一起下田赚工分。
那可是位教授,听说从前是在大学里教大学生的,可现在却是和队里的农民一样靠两双手干活,而不是靠头脑。
要说沈教授,就和徐梅她们这些女知青一样,那就是和他们生产队里别的女人不一样。虽说沈教授也得小四十的人了,可刚下放来的那会儿,看起来也不比现在的徐梅大几岁,只是几年过去,头发上有了白头发,眼角也有了皱纹,脸上也不像刚来时那么细粉白嫩。
但就算是这样,她还是和乡下女人不一样,说话轻声细语的,哪怕是她被批斗时都没有高声叫喊过半声,眉眼间天然带着一种李留弟说不出的味道,如果说徐梅这些女知青那是刚刚绽放的花朵,浑身的青春活力勾人眼目,那沈教授就是已经盛开过的花朵,虽然已接近春末,却别有一番味道。
可就是这样一个说话轻声细语,从没高声说过话的女人,却让李留弟觉得有些发怵。
事实上不只李留弟一个怵沈教授,乡下孩子本来就顽皮,三天两头惹祸那是平常事,哪怕是被自己妈妈揪着耳朵大声吼,淘小子们都能梗着脖子笑嘻嘻,可要是被沈教授轻描淡写地瞥上一眼,就立刻觉得浑身不得劲,犯了天大的过错似的。
大概是因为沈教授是个老师,还是个教大学生的,孩子怕老师是天性吧?李留弟从前那么觉得,可是活了一辈子早就不那么想了。
怕沈教授,大概只是因为她那从骨子里散发出来的气质实在是太与众不同了吧?
现在,她是真的相信大人们说沈教授没嫁人时是资本家大小姐的事儿了,不只是大小姐,还留过洋,喝过洋墨水,一肚子的学问。
大人们说周干部可惜了,要不是娶了这么个黑五类,八成现在还在京里当大官呢!
没有人知道周志勋的爸爸周伯言是个什么官,哪怕是生产队长都不知道,可是所有人都觉得他一定是个大官,哪怕他不是个有架子的人,看到人也笑呵呵的,下地还书呆子似的记个笔记,可队员们就是觉得这人肯定是个大官。
李留弟也这么想的,心里对这对大官高知的夫妻不是一般的敬畏,现在徐梅让她跟着去向沈教授请教,还真的让她怕了。
到底拗不过徐梅,被她牵着手带去了周家。
周家住在生队队边上,再往前去,就是上山的小路了。
这地方没哪户队员乐意住,听说早些年没解放时住这破草屋的一家子是被山上饿坏的狼吃掉了,连个骨头渣子都没剩。
虽说现在解放了,没听说过狼跑下山的事了,但这又破又乱的草屋谁肯来住?
周伯言一家下放到了胜利二队后,就一直住在这间破草屋里,大概就相当于大队上的牛棚了。
还没走近破草屋,远远地,先就看到了一片将要开败的扫帚梅,这花又叫波斯菊,东北常见,夏天时成片成片地开,也不用太打理,白的粉的红的看着鲜艳喜人。
虽说现在快到季了,可还是有没开败的,远远地一打眼就觉得舒心——那是个什么词来着,四个字的,啊,心旷神怡——好像是这四个字吧?
李留弟在心里胡思乱想的,忽然记起在周伯言一家住进草屋之前,这里可没有这片扫帚梅花,都是半人高的杂草。
地里的草还薅不完,谁会管这山边边的杂草?
进了院,还没见着人,李留弟就先闻到香,淡淡的香,再要闻又闻不见,扭了头才发觉院里摆着两盆黄色的菊花。
原本破败得让人连避雨都嫌破的院子收拾得干干净净,老柳树下一张木桌,还有一本摊开的书,显然书的主人刚才还在看它。
哪怕是生活在穷乡僻壤,常年被批斗被轻慢,这对夫妻都没有失去对生活、对美、对知识的感知与追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