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姑娘的声音柔柔的、轻轻的,伴随着桃花的香气,向明皓飘了过来。这是他第一次感觉到:自己的名字从一个姑娘嘴里说出来,竟是如此的温婉动听。
  明皓心头一颤,隐蔽好身形,开始认真的观察这个姑娘。
  许是胳膊撑的酸了,也有可能是因为那些人远去,实在看不见了。她弃了树枝,轻灵的旋转身子,稳稳落在地上。桃红色的唇瓣轻启,露出莹白贝齿,咯咯地笑了起来。
  高大的桃树因为她的跳跃颤了几颤,满树繁花在微风中飘落,落在姑娘光洁的额头、俏挺的鼻尖、诱人的唇角和鼓起的胸口。
  “哈哈,素琴你听到他们说话没有。奶奶个熊滴,这花种的,比他娘的麦苗还好看。他居然用花跟麦苗比,还有那个老子家里的什么花儿……哈哈!笑死我了。”那些人虽是走远了,可她终究怕被人听见,故意压着嗓子在说笑。
  可越是这样,声音越是温柔动听,像一只撒娇的小猫,呢喃着用软软的尾巴尖挠你的心。
  明皓已经忘记自己的心跳了,一树繁花迷了眼,如花笑靥迷了心,连那轻轻柔柔的声音,就算是取笑他们这些大老粗的,也让他觉得无比动听。
  初次见面的小娘子,就这样误打误撞的进了他的心窝,并且迅速地在那里生根发芽,占领了满满的心房。
  这姑娘,他相中了。不管她多娇气,多有心眼儿,他都乐意宠着她,护着她,让她一世无忧。只要能每天看着她开心的笑脸,他觉得自己的人生就圆满了。
  “阿音,你大哥已经过去待客了,一会儿要不你先躲在暗处瞧一瞧,若是看不上那明皓,请你去弹琴的时候,就找个借口别去了。”一个年岁稍长的妇人带着丫鬟走了过来,看样子应该是太守夫人。
  “大嫂,你不知道,我刚才已经偷偷看过了,他们这些大老粗说话可有意思了。我给你学学啊……”她又憋着嗓子学了几句,把崔氏逗的也笑了起来。
  “那你见到明皓了吗?”崔氏问道。
  “没有,好几个人一起走……”
  她们越走越远,声音又小,明皓听不见了。他大步走到锦鳞池边,在水中照了照影子,整理一下衣冠,这才快步走向众人赴宴的地方。林太守已经去了,他不能失礼。
  按照众人提前的计划,他们已经替他说过了托词,人有三急嘛。来到桌边,明皓首先向太守林彦拱手行礼,客气地笑道:“见过林太守,小弟失礼了。”
  林彦也是第一次见明皓,见他相貌堂堂,彬彬有礼,不禁暗暗点头:“贤弟请起,都是自家人,不必拘礼。”
  张辰一瞧,朗声大笑:“奶奶个熊滴,明皓今儿这是……”
  他话没说完,就被军师朱会飞一脚踩住了脚面:“张将军,今天是明皓的大日子。”
  朱会飞何等聪明,原本就是专门相面看风水的,一瞧明皓脸色,就知道是相中了。多年的好兄弟,怎么也得帮他一把呀。
  可是,他踩的住张辰,却没能踩住王星,因为王星坐在他对面。王星见明皓今日坐的笔直端正,不苟言笑,就有点看不下去了:“明皓,你至于么,装的跟头大瓣蒜似的。平时什么样就什么样,难不成以后你要装一辈子呀?”
  明皓铁了心要装到底,既然她不喜欢大老粗,自己就尽量表现地文雅一点,让她不那么反感。毕竟五官英俊、身材挺拔也能给自己增加点印象分,说不定能一次过关呢。
  嗯,一定能,一定能相中的。自己不就对她一见钟情了么,一会儿她来瞧了,肯定也能相中的。
  明皓在心里不断地安慰自己,给自己打气,任由弟兄们如何挖苦揶揄,始终礼貌客气,不肯动摇分毫。
  林彦时不时地看向明皓,越看越满意。酒至半酣,他就借着酒劲吩咐小丫鬟:“去请大小姐来,她不是新谱了一首曲子叫《明月清流》吗,让她给各位将军抚琴一曲,助助兴。”
  重头戏要开始了,喝的半醉的大老粗们都来了精神。明皓心里咚咚地跳个不停,握着酒杯的手都有点不听使唤了,江瀚朝他敬酒,他也没喝。“皓哥,你别这么没出息行不行,喝了这一杯又能怎么样?”
  江瀚故意使用激将法,明皓却十分沉得住气,怕自己喝醉了在阿音面前出丑,索性坚持住,只喝一口,不肯整杯干。
  很快,那个被派出去传话的小丫鬟回来了。她的身影在岔路口出现的时候,明皓就不好意思直勾勾地朝着那个方向看了。收敛起热烈的眸光,唇角却挑起一丝笑意,正式的相亲要开始了么?
  “回老爷,大小姐说今日身体不适,就不能为各位将军助兴了,改天吧。”小丫鬟的声音不大不小,刚好众人都听到了。
  明皓吃惊抬眸,满脸的难以置信。这是没看上么?她没看上自己。
  刚刚明明已经表现的很好了,若是这样她还不满意,明皓真的不知道自己该怎么做了。这一场可以决定终身的相亲,就这样还没正式开始,就结束了吗?
  明皓本就是个直肠子,不太会隐藏自己的情绪。刚才他的隐忍和努力,大家都看在了眼里,也都已经猜到他的心思了,可是此刻……
  林彦瞧着明皓变了几变的脸色,尴尬说道:“你家小姐没什么大事吧,请大夫了吗?要是一会儿好些了,就让她过来坐坐吧,我瞧见了,也好放心。”
  小丫鬟老老实实地答道:“小姐说她不过来了,有点头痛,早点睡就好了,不用请大夫的。”
  如此明显的托词,谁还能听不出来。
  众人都用担忧的眼光看向明皓,只见他扯动嘴角,苦笑了一下,哑声道:“太守家的酒真好喝,来,咱们喝酒。杯子太小不过瘾,换大海碗吧。”
  江瀚咬了咬唇,有点心疼了。跟明皓一起出生入死多年,第一次见他这么伤心,伤心的苦笑比哭更难受。二十多岁的小伙子,头一回动了心,却被人家冷冷的拒绝了,能不难受么。
  这一晚,太守家的酒窖被喝空了。明皓喝的酩酊大醉,被抬回去的。他以为自己狠狠地醉一次,明日就会忘了她,忘了今天的一切。
  可是第二天醒来,他发现,根本就做不到。
  ☆、第10章 第 10 章
  这一晚,大猎户睡得有点儿累,两个月前的往事,一幕幕涌上脑海。画面活生生的,就像昨天才发生的一样。
  早上醒来,他睁开眼睛一看,发现躺在自己老家明水湾的新房子里,而不是在雷霆军的军营之中。
  转头看看身边睡的依旧香甜的姑娘,他唇角一翘,无声的笑了。
  塞翁失马,焉知非福!
  原本他记不住军师说过的这些文绉绉的词儿,可是此刻,他却忽然想起了这一句。
  自相亲那日起,就让他魂牵梦萦的姑娘,此刻就躺在身边。虽然他现在还没有得到她的心,也没能跟她圆房,可是,能日日夜夜都见到她,男人的心里便已经十分满足了。
  阿音昨天的确是累了,晚上踏踏实实的睡了一宿,直到天光大亮,还没有醒来。
  猎户不想吵醒她,便轻手轻脚的起来,把昨天剩下的饭菜简单热热。到院子里给高头大马喂饱了草料和水,从小地窖里把储存的猎物拿出来,用绳子拴好,搭在马鞍上。
  林婉音睁开眼的时候,身旁空荡荡的。晚上睡觉,她没脱衣裳,腰带也还完整的系着,其实睡的并不舒服,有点累,可是没办法,只能这样凑合了。
  她起床简单的梳洗一下,来到了院子里,就见大猎户已经收拾好了要带的东西。
  “起来啦,我把昨天剩的饭菜热了热,简单吃点儿,咱们就去县城吧,要走三十里路呢。当然,如果你肯与我共乘一骑的话,应该很快就能到。”大猎户微微一笑,眸光中闪过一丝期冀。
  林婉音扫了一眼那些带着血迹的猎物,抬手掩住了鼻子:“我才不要和猎物共骑一匹马呢,我宁愿自己走着去。”
  大猎户呵呵一笑,没有强求:“好啊,反正你是又怕累,又怕脏,今日俺倒要瞧瞧,你究竟是更怕累呢?还是更怕脏呢?”
  阿音把小嘴儿一撅,哼了一声,转身进屋不理他了。
  小娘子又赌气了,猎户觉得自己一个大男人,自然不能跟她计较这些小事,就洗洗手进屋吃饭。昨天剩下的饭菜本就不多,今日又没做新的。猎户故意吃的很慢,想让自家娇气的小娘子多吃一些,吃饱了才有力气走路。
  等阿音吃完以后,去外面天井里漱口、洗手的时候,他才风卷残云一般,把剩下的饭菜全都填进肚子里。可饶是这样,也只填了个半饱,不过没关系,这些已经足够他撑到县城了,大不了午饭多吃些。
  锁上家门,二人上路。男人高大威猛似路边挺拔的白杨树,女人娇小柔弱却貌美如花。二人并肩走在路上,吸引了不少过路人的目光。
  自从到了明水湾,林婉音只跟着大猎户去挑了两次水,进过一次山,还没有走到山脚下过。今日头一次下山,她心情很是激动,丘陵上的梯田郁郁葱葱,水田里的稻子已经开始抽穗儿,一派欣欣向荣的景象。金黄的油菜花在阳光下璀璨夺目,一直绵延到山脚。
  走在这风景如画的田间小路上,林婉音并没觉得累,可是离开山脚一段路之后,她脚步越来越沉,逐渐的不想抬腿了。
  “我们走了多远呀,是不是快到了?”阿音满脸希冀的看向身旁迈着大步悠哉行走的男人。
  “这才多远,最多三里路,一共三十里呢,早着呢。你要是累了,就坐马背上吧,我给你牵马。”男人看看她娇气的模样,宽容的一笑。
  阿音看一眼一长串儿的猎物,缓缓摇头:“我还是不要上马了,自己走吧,大不了就当多逛几趟花园子。”
  又坚持了一会儿,她已经累的连说话的力气都没了,走上一段儿就要在路边的石头上坐下来休息一会儿。大猎户今日脾气格外的好,也不跟她计较,她要歇,他便耐心地等着她。
  “阿音,一会儿把猎物卖了,咱们买辆马车,回来的时候,你就不用这么辛苦了。”糙碾子估量了一下走过的路,感觉有一半路程了,这个娇小姐能坚持这么久,已然着实不易。
  林婉音大口的喘着气,已经说不上话来,接了他递过来的水囊,优雅地喝上两口,抹一把额头的汗,断断续续的说道:“好,马车……一定要买车。”
  大猎户轻笑出声,她喝水的样子真好看。就算是快要累瘫了,依然浅口小酌,一滴不撒。糙碾子伸手抓住她纤细的手腕,拉她起来:“算了,还是骑马吧,按你这个体力,根本就走不到县城去。”
  林婉音瞧瞧旁边膘肥体壮的乌骓马,也觉得太浪费资源了。抿着小嘴儿想了想,有气无力的说道:“那你把猎物,都挂在马鞍后面,我要坐前面,你坐在中间隔开,行吗?”
  “行,谁让你是俺的娇娘子呢,都依你。”大猎户整理好猎物和马鞍,抱起阿音,飞身上马。
  “哎……”林婉音惊呼一声,话音未落,人已稳稳的落在了马上。
  “人家同意让你抱了吗?真是的,也不问一下就动手。”姑娘小声嘟囔着。
  “这还用问,这么高的马,你自己能上的来?”猎户收紧马缰,粗壮的双腿一夹马肚子,彪悍的乌骓马便哒哒的跑了起来
  “啊……”林婉音惊呼一声,来不及说话马已然跑出去了一射之地。她本是会骑马的,对马并不是很害怕,只是猎户这马太高大,她不敢掉以轻心。
  他带她回家的时候,也是这般二人共乘一骑,一路上风驰电掣。可当时林婉音刚刚脱离了响马的魔掌,惊魂未定,来不及顾忌太多。
  此刻却不一样了,一路上时不时的就会遇到去县城赶集的人。每当看到他们,都会露出羡慕的眼光。毕竟在这乡下地方,没有几家能买得起马,更别说是如此彪悍的乌骓马。
  高大的马匹载着两个人和一串猎物,跑起来依旧轻轻松松。林婉音突然想到了一个问题,若他只是一个普通的乡下猎户,怎么可能买得起这么好的马?太守府的马棚里,都找不到这么好的马。
  林婉音心中疑惑,不禁回头去瞧。视线落在猎户微卷的络腮胡子上,又觉得他还是他,一个不修边幅的糙汉子,没有什么变化。便转回头来,盯着精壮的马脖子,继续胡思乱想。
  她这里没什么大事,坐在他身后的猎户却有点儿受不了了。这样带着她骑马,相当于把人圈在了怀里。闻着她发间的馨香,抓着马缰的双手也会时不时的触碰一下她的身体,被风吹起的发丝落在他颈窝里,痒痒的。
  可她偏偏还不老实,在他怀里扭来扭去的乱动。大猎户真想抱紧了她,狠狠的亲上一回,让她知道,把一个男人身体惹火的后果。
  可是,她偏偏还是一脸无辜的表情,小心思里不知在盘算什么,沉默中带着几丝灵动。越是这样无意识的撩人,越能把人撩的不知如何是好。
  “阿音,别乱动。”他终于忍不住哑声提醒。
  林婉音也已经憋不住心里话了:“你这马真好,驮着咱们两个人还能跑得飞快,这是花了多少银子买的马呀?你要卖几次猎物,才购买一匹马的钱?”
  大猎户马上就明白这小丫头在想什么,的确,一匹这么好的马,几百两银子都买不下来,如果真是靠打猎的钱去买,只怕得攒个十年八年了。
  “不是买的,是捡的,去山里打猎的时候捡到的。它的主人不知哪去了,只剩这一匹马在林子里转悠,我就把它捡回来了。”
  林婉音未置可否,淡淡的笑笑,开始留心观察这个暗藏玄机的猎户。
  骑马进城比走路不知快了多少倍,很快他们就到了城门口,大猎户翻身下马,顺手把阿音抱了下来:“走吧,先去把猎物卖了,然后给你买好吃的。”
  林婉音在马上歇了一会儿,已经不觉得脚底那么疼痛了。看到热闹繁华的大街,她也有了精神:“好啊,这次咱们一定要买齐了调料,让你尝尝我真正的手艺。”
  “好!”大猎户看着自家小娘子一笑,一手牵着马缰,一手拉住她手腕走在人流如织的大街上。
  “你拉我手干什么?”阿音想甩开他,可是拧了拧手腕,却没能摆脱。
  “这里人多杂乱,万一把你丢了怎么办?你是老子的娘子,拉个手怎么了?”大猎户巧妙地控制着力道,既不会把她攥得生疼,有不会让他挣脱开去。
  阿音见他又开始说粗话了,料想是心中有些不悦,因为不想跟他在大街上吵闹,只得默认了被他牵着手腕往前走。
  清扬县土地肥沃,物产丰富,有钱的人家不少。四周被群山环绕,里面猎物颇多,可是,因山中有猛兽,没几个人敢去山里打猎的。所以,糙碾子带来的这些猎物很好卖,牵着马在街上转了一圈儿,就卖的差不多了。
  阿音一直在寻觅自己想找的店铺,在他卖完最后一只兔子正数钱的时候,姑娘眼前一亮。
  ☆、第11章 第 11 章
  林婉音兴奋地一拍小手,欢呼一声:“找到了。”
  她抬脚就走,轻快地进了铺子里,把正在数钱的大猎户扔在身后。糙碾子随着她的身影看了过去,见牌匾上写着“绣坊”二字,噗嗤一下笑了。这个爱臭美的娇小姐,果然是瞧见新衣裳就欢喜地不得了。
  他把乌骓马拴在门口的拴马桩上,拎着钱袋跟了进去:“你要买衣裳也不叫我,谁给你付钱?”

上一章目录+书签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