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室子
话说另一头,那山贼的二当家上山分了银子,虽然程家出手大方,给的银子足足有上百两,但山寨里头人多,大当家的还得拿走大头,等下山的时候,二当家的手里头便只有不足十两,这还是因为她是山寨里头的第二号人物。
山贼的日子自然不都是吃香的喝辣的,真要是那么好当的话,谁还愿意去当一个良民。先不说时不时得面临官府的围剿,一不小心就得尸骨无存,拖累的全家都上了菜市口。其实收入也真没有旁人想象的多,尤其是衡阳这样的地方,真正的大户人家他们不敢动手,那些路过的旅客商队,其实油水并不多。
二当家的心中叹了口气,若不是家无恒产,偏偏有两个身娇体弱,常年吃药的男人,每年都得花费许多银子买药,她也不至于受了大当家的蛊惑上了山。
要说刚开始的时候,二当家的也想过去个大户人家当个打手,但可惜的是,她本事是不错,但没有人引荐,那些大户人家都不放心外人。
这般一边走一边想,二当家的忍不住想到方才那位小姐说的话,看他们的队伍也知道,肯定是大户人家,莫不是真的打算招揽自己不成。若是能干干净净的做人,自然比当山贼好。
二当家的不是那种穷凶极恶的人,如今大当家的越来越贪婪,有时候她的话也不管用,早晚都得出事,她要是出了事,到时候家里头两个病弱的男人,还不得被人欺负死。
越想越觉得可行,二当家的唯一不放心的是,那位小姐看着太年轻,也不知道家里头能不能当家作主,别到时候自己跟着走了,临了临了家里头大人不满意,直接给扫地出门了。
这么想着,二当家的便有些犹豫起来。
说起这位二当家的原是姓李,叫做李大胆,并不是衡阳土生土长的人。早年的时候,李家因为家乡干旱逃难过来,一路上她家老娘和妹妹都死了,只剩下一个老爹和一个弟弟,那时候李大胆才十岁。
李老爹为了养活一双儿女,那时候豁出性命的做活计,一双手差点没干得废,好不容易将女儿拉扯长大,自己的身体却是坏了。而她那位弟弟,在逃难的时候遭了罪,一直都是病病殃殃的,在家做点儿家务活还成,却是干不了重活。
别看李大胆是个五大三粗的糙娘们,其实最是孝顺老爹疼爱弟弟,后来实在是没有法子,才受了大当家的诱惑,上山当了山贼。
虽然如此,她并没有将弟弟和老爹带上山,只骗他们说自己做了行商,她回家的时候少,一般回来也不露面,倒是一直没被人发现。
只是李大胆也知道,这样的好运气不可能一直有,若是有一个万一,留在城里头的老爹弟弟就得遭罪。但要让她把人送上山,她更是不放心,先别说这两个男人能不能接受山贼这行当,山上那乌烟瘴气的环境,她哪里能够安心。
因为带了一些心思,这一日回家的时候,李大胆便有些心不在焉。
别看李大胆五大三粗的,其实她弟弟长得十分秀气,如今十四五岁的年纪,虽然病弱了一些,但称得上秀外慧中,如果不是家里头条件差,又是个病秧子,恐怕提亲的人都要踏破门槛儿了。
李大胆的弟弟叫李晓雪,瞧见自家姐姐这幅模样,还以为她在外头出了什么事请,忍不住皱了皱眉,背着自家老爹问道:“姐姐,可是生意有些不顺当?”
姐姐是家里头的顶梁柱,每年赚回家的银子比周围的人都多,但就因为他的破身子,到现在连个夫郎都没有说下,李晓雪心中也是愧疚不已。
李大胆怕弟弟担心,只是说道:“能有什么事情,就是有些累了。”
这话李晓雪却不相信,沉了脸说道:“姐姐何必瞒我,咱们是一家人,有什么事情不能说出来大家解决的,你若是瞒着我们,我们才要提心吊胆的。”
李大胆叹了口气,暗道他们只以为自己是行商的,就整日里提心吊胆的,要是知道自己当了山贼,老爹和弟弟还不得一根绳子吊死了,免得拖累了自己。
想到这里,李大胆便有些犹豫的说道:“我今日遇到一位大家小姐,她见我身手好,便想招揽与我。”
李晓雪眼睛噌的一亮,行脚商人虽然赚钱,但也真累,有时候十天半月都不能回家,风险也大,又是个商人身份被人看不起,但若是被人大户人家招揽,当一个护院什么的,每个月能有稳定的月钱拿着,还受人尊重。
李晓雪见识不多,却看过衡阳城里头大户人家的护院过的是什么日子,脸上便露出几分喜悦:“姐姐,这不是好事儿吗,行商倒是赚钱,但你常年在外,我跟爹爹都担心的很,再说了,如今你年纪大了,爹爹都帮着你相看人家呢,将来若是娶了姐夫,难道也把他一个人留在家里头不成。”
李晓雪想的长远,真要是当了大户人家的护院,到时候姐姐的亲事也好说,若是一直出门行商,真的娶了夫郎,他们一家三个男人,到时候还不知道生出多少的是非来。
想到这里,李晓雪暗暗打定主意,决定拉着自家老爹一起,说服姐姐安定下来。
李大胆哪里能不知道这些,听了便又叹了口气:“哪里有这么好的事情,那位小姐是京城人士,真要答应下来的话,我们家就得跟着搬到京城去。”
这话一出,李晓雪倒是没了声音,虽然他们都不是土生土长的衡阳人,但都在这一片住了十多年了,如今哪里有说走就走的心。
李大胆见他不说话,伸手摸了摸弟弟的脑袋,笑了笑说道:“别担心,就算不跟着走,难道姐姐还养不活你们了。”
李晓雪看了看自家姐姐傻乎乎的笑容,方才动摇的心忽然安定下来,不管去哪里,只要姐姐在他还怕什么。
等晚上吃完饭,李晓雪果然将事情告诉了自家老爹,因为年轻时候的日子过得苦,李老爹看起来比真实的年纪大许多,不过整个人打理的整整齐齐,一看就知道是个有心气的。也是,不然的话他一个鳏夫,怎么能够养大一儿一女。
听了女儿儿子的话,李老爹先不说别的,只是问道:“京城来的小姐,你可知道究竟是哪家的小姐?”
李大胆微微一顿,随即说道:“我看他们的队伍,倒像是扶灵回乡,她又说是程家的,恐怕是那位程大官人家的亲戚。”
听了这话,在场的两个男人都微微吃惊,李晓雪先忍不住问道:“程大官人,莫非是那位太子太傅程大人?如今成了永昌伯的那位?”
李大胆点了点头,继续说道:“看他们队伍的模样,应该就是。”
程家回到衡阳的消息早已经传遍了整个衡阳城,衡阳这地方没有多少贵族,永昌伯回来之后便是首屈一指的人家,白日里头程家的队伍进城,不少的百姓还在旁边围观呢。
这会儿听说那位小姐是程家的亲戚,又是京城来的,父子两个首先便放了一半的心,至少不可能是骗子不是。
父女三人商量了大半夜,便决定先看看程家的动静,若不是那种对下严苛,不把下人当人看的人家,便让李大胆去试试。
程家自然不会是这样的人家,甚至比起一般的大户人家来,还要更为友善一些,不过回城之后,程家一直忙着程庆山的身后事,一时之间李大胆倒是找不到机会上门自荐。
一直到大半个月后,程庆山的后世热热闹闹的结束,李大胆才终于找到了机会,寻门房传了个消息进去。
要说这边,孔尚瑾一开始还惦记着这位,毕竟冯庆也夸她身手不错,若是能招揽过来的话,也是一个人才,不过半个月的功夫忙下来,那人又一直没出现,孔尚瑾便忘到脑后了。
等门房传了信儿进来,孔尚瑾微微一愣才想到这事儿,苦笑着拍了拍脑袋,这段时间她也真是忙晕了。
正如她所料,程家那些人还真不是善茬,幸亏程庆山去世之前早有准备,只要程明别是个软骨头,也不至于吃了大亏。
李大胆也是见过一些世面的人,但进这样的大户人家还是第一次,一路上虽然不至于低头垂目,但也有些紧张,走每一步都小心翼翼的,生怕坏了人家的规矩。
孔尚瑾直接让人把她带到了自己房中,看她这幅模样,倒是笑着说道:“这位娘子总算来了,若是迟一些,咱们说不准就得错过。”
前后加起来,孔尚瑾已经离家三个月,如今程庆山的后世办完,她自然也不打算多留,如果李大胆再晚来一些时候,说不定还真的见不到她了。
李大胆见她态度随和,倒是微微宽了心,拱手说道:“见过小姐,不知小姐那日说的话可当真。”
孔尚瑾笑着说道:“自然当真。”
李大胆微微放了心,又说道:“在下愿意为小姐效力,只是家中还有一老一小,不知道能不能带上他们同行。”
说这话的时候李大胆难免有些担心,毕竟人家招揽人才,哪里会连带着家人一起守下。
不过孔尚瑾倒是不意外,把家人带上不但能增加忠诚度,还能让人无后顾之忧,实在是一笔好买卖:“这个自然没有问题,只是此去京城路程不短,几位还得做好准备。”
李大胆听了这话却哈哈笑道:“这有什么,只要小姐不嫌弃我们这些粗人,在下愿为小姐肝脑涂地。”
这话还是李大胆听说书的讲过的,这会儿拿来讨好自己的新主人,当然,这会儿真要让她肝脑涂地的话,肯定是不成的。
孔尚瑾自然也知道,听她表了忠心也不往心里头去,只是说了自己的来历。李大胆这时候才知道,原来自己的新主人还是个有大来头的,永宁候府是什么,李大胆不一定知道,但侯爷的名头有多响亮,民间还是明白的,那可是比程家还要更大的官儿。
这边暂时谈妥了几日后一起回京,孔尚瑾便对程明提出告辞的请求,程明自然舍不得,但好歹知道孔尚瑾不可能久留衡阳,她与程庆山感情再好,程庆山也不过是她的老师,没道理放着京城的家人不管吧。
程明心中不舍,到底是多留了她几日,又吩咐人将衡阳的特产收拾了一车出来,死活让她带上再走,孔尚瑾也不推迟她的好意,反正他们也不打算快马加鞭的回去,真要那样的话,他们几个女人倒也罢了,李家两个体弱的男人还不得累死在半路上。
等到出发的时候,孔尚瑾才见到了李家两个男人,不管是李老爹还是李晓雪,肤色都带着一丝不健康的惨白,孔尚瑾对待他们的时候十分和气,倒是让两人安了心。
孔尚瑾见一路上再苦再累,他们都强撑着不说,生怕耽误行程,心中对这两人倒是多了几分好感,暗暗打定主意,回到京城之后想方设法找个太医,给两人调理调理身体。
孔尚瑾对他们充满了好感,却不知道那边父子俩对她也是如此。一开始的时候,父子俩还担心这位小姐不好相处,生怕自家姐姐在人手下办事儿不痛快,等见了面才发现,这位孔小姐比姐姐说的还要更通情达理一些,有时候为了照顾他们,宁愿走的慢一些。
不说李晓雪如今满口孔小姐的好话,就是李老爹也忍不住叮嘱自家女儿,别看着人家孔小姐脾气好就耍牛脾气,主人家和善那是自家的福气,可不能把福气当做理所当然。既然为人家办事儿,就得为人家着想。
事实上李大胆也不是个忘恩负义的人,不仅没有因为孔尚瑾年纪小而欺瞒她,有些路上的事情,比冯庆解说的还要更加详细一些。
李大胆跟冯庆不同,她是真的三教五流出来的人,说起来就说书似的,每每听的孔尚瑾入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