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章
但是他脑海里响起烈火哥的话:这位投资人是我们最后的希望,所以请你帮帮我们,好么?
如果他不去,京宇就会倒闭,他从小看到大的《新绘》就会停刊,编辑一口咸还有刚才打电话给自己的主编先生都会面临着失业……也许事情就会变成这样,原因仅仅是因为他怕丢脸,缺乏勇气去参加社交。安老师如果还在的话,他会有多失望?安老师一直希望他走上写作的道路,而他甚至没有勇气拯救他爱过的那本杂志。
“……好吧。”任明卿把手机藏到了枕头底下,重重地躺了上去。
他的一生中都没有这么被人倚重过,这让他奇妙地觉得他与京宇是一种命运共同体,他得为这个陪伴他长大、又十分赏识他的公司做点什么,就像延续安老师的生命一样。他总是很愿意为别人着想,这与其说是他的天性,不如说是他的心愿,是他对曾经犯下的罪孽的一种补偿。他不善于接受别人的好意,但悲天悯人、乐于奉献。
结果他一整晚都没有睡好,忐忑不安,同时又兴奋过度。
第二天,烈火哥和叶瞬一大早就跑到任明卿家楼下,等着他一道去酒店。
烈火哥翻看着手机,低声和叶瞬交流情报:“四海纵横的资料少得吓人,连主编都说对他不是很了解,只知道他是个高高瘦瘦的年轻人,戴眼镜,看样子很斯文。除了主编以外只有玄原见过他本人,他说四海纵横学历挺高的,留过洋。你觉得洗灰会有他那种海归知识分子的气质么?”
对比烈火哥的焦虑心虚,叶瞬表现得镇定自若:“既然决定狸猫换太子,就别去管太子的高矮胖瘦。这不是相亲,不用管气质,洗灰再怎样也不至于掉分到哪里去……呃。”他看到楼道里走出来个小屌丝,走路还一瘸一瘸的,登时感觉脸被打得啪啪响。
“千万别是这个千万别是这个……”烈火哥开始画十字。
这倒并不是他们狗眼看人低。只是人在江湖混,先敬罗衣后敬人。他们只是文字编辑,当然可以不在乎洗灰长什么样,只要写得好就是亲爹娘,可是一门心思跑来看大大的徐静之呢?
俗话说得好,佛靠金装人靠衣装。现在没钱还打肿脸充胖子买个名牌包呢,不就是为了在外充场面,看上去体面上档次么?就眼前这个,穿一件起球了的t恤、一条洗白了的卡其裤,踩双旧球鞋,头发不知道多久没剪了,盖得眼睛都看不见,站在那儿蔫不拉几的一个,还是残疾人……对面好歹是徐静静!首富家的公子!他看到一直以来崇拜的大大是这样一个小屌丝,那得多幻灭啊,分分钟不买了都说不准。
任明卿左看看右看看,眼前只有这么一辆车,凑上来敲敲车门:“请问是京宇的编辑么?”
叶瞬、烈火哥:“你……你好。”
他俩把任明卿夹在中间,一路尴尬,各自忙着考虑这事儿怎么收场。任明卿从他俩的眼神中得知自己被嫌弃了,心跳如雷鼓地沉默着,这种情况对他来说司空见惯。他后悔自己本不该来,不但没有帮上忙,看样子还越帮越忙。
一行人提前半小时到了酒店,烈火哥和叶瞬假借去厕所,开了个紧急碰头会议。
“我看这事儿不太行,搞不好就要穿帮。要不这样,等会儿我带洗灰去吃甜品,让他在那边自己跟自己玩儿,你假扮四海纵横,怎么样?”烈火哥越说越觉得这主意好,“团队协作,他负责内容,你负责门面。”
“你别把事情搞得更复杂。徐静静后续不作妖倒还好,他要是哪天心血来潮,让我当着他的面码字,怎么办?”叶瞬显然考虑得更仔细周到。
烈火哥长叹一口气:“那你去给他换身衣服?”他现在已经被庄墨洗脑了,出去骗钱就得穿一身西装,不然都不像混过社会。
“算了,就这样吧。给他操个人设,身残志坚写小说,心有多大,世界设定就有多大。骗骗徐静静这种人已经够用了,他肯定感动得泪流满面。”叶瞬说得轻描淡写,展现出他对徐静静智商的深刻鄙视。
两人隔着一定距离回头看任明卿,一时间像是一对为儿子操碎了心的父母。
烈火哥突然问:“你有没有觉得他似曾相识?”
“是有点。”
“感觉在哪里见过他?”
“嗯……”
两人苦苦思索,无果,回到座位上,嘱咐局促不安地抓着帆布包带的任明卿道:“大大,从现在开始,你是四海纵横。如果他有什么问题,你答不上来,我们会替你作答,明白么?”
“嗯……”
“那我们过去吧,他们已经等在餐厅了。”烈火哥说着往前带路。
叶瞬揽住任明卿的肩膀,轻声安慰着明显不适应这种场合的作者:“没关系的,这个采购方很好骗……”
同一时间,餐厅里。
“为什么这么大桌?除了你的贴身助理,还有别人过来么?”白殇殇小心放下自己的香奈儿cf,在徐静之身边坐下,瞥了一眼木头桩子似的李添多。
“我约了你的同事。”徐静之以手抵唇,露出自以为迷人的笑容。
话音刚落,烈火哥风风火火冲进了餐厅。
白殇殇脸色一白,在心里说:nonononono……
天不遂人愿,下一秒,她就对上了叶瞬的目光。
叶瞬突然停下脚步,任明卿不由得怯生生地问:“这个采购方很好骗,然后呢?”
叶瞬没有说话,而是用与他的样貌不相符的力道捏了捏任明卿的肩膀。任明卿觉得这是一种警告,警告他不要再说话。他有一种预感,他如果多说一个字,叶瞬就会把他捏爆。
第52章 修罗场
六个人心怀鬼胎地坐在同一张桌子上。
烈火哥看到白殇殇的那一刹,就如丧考妣:白殇殇怎么在这儿?!看徐静静忙着给她点菜的样子,她是已经跟他谈朋友了?前几天他们刚退了白殇殇的稿子,就因为她不适合当四海纵横的枪手,现在她摇身一变,变成徐静静的对象了,这事儿怎么整?烈火哥此时此刻的心情,就像是敬事房大太监在招收宫女时退了某个小姑娘、赶明儿就发现那位小姑娘做上了皇后。他赶紧朝白殇殇挤挤眼睛,求求她什么都别说,如果她不小心吹个枕头风,把真相告诉徐静静,那这事儿可就彻底黄了。
白殇殇注意到了烈火哥拜托的眼神,心烦意乱地扭过了头:早干什么去了,退我的稿子还想我帮你们圆谎?这一扭头,就撞上了叶瞬的眼神。
叶瞬从坐下开始,就用一种冷酷的目光不间断地盯着她瞧,连眨眼的空隙都不给她,让她觉得自己仿佛被捉奸在床——拜托,你只是我的编辑,我跟徐静之出去约会关你毛事?白殇殇忍不住狠狠瞪了回去。
叶瞬不为所动,他的神情坚定、严厉,非得盯到她承认错误为止,她很快就落入了下风。她心虚地扭过了头——哼,老娘懒得跟你一般见识!要看就看吧!老娘的妆画得那么好看,不怕你看!
鉴于她既不想跟烈火哥有眼神接触,又不想和叶瞬有眼神接触,她只好定定地去瞧坐在两人中间的任明卿。
这一看不要紧,一看她就倒吸一口凉气:怎么是你?!
任明卿很无辜地睁着大眼睛,不明所以,白殇殇却吓出一身冷汗——今天是走了什么霉运?她刚攀上徐静之这根高枝儿,就有那么多人来砸场子。
叶瞬也就罢了,大家说白了是编辑跟作者的关系,只有工作往来,她从来没有过任何表示,闹起来也是叶瞬没理。但这个就不一样了!白殇殇认出他是酒吧里的那个侍应生,她为了躲叶瞬强吻的那个!这简直是她私生活不检点的铁证!他甚至还被自己的前男友打了!
天呐,徐静之至今以为她是个少不更事的文艺女神,身家清白、心灵纯洁,要是让他知道自己在夜店喝酒蹦迪到天明还随便跟人打啵,她的豪门梦分分钟碎一地。
白殇殇抿着嘴,哀求地冲他摇摇头:不管你是哪路大大,求你什么都别说!
任明卿实在忍不了这打哑谜了,想要张口说声“您好”,被烈火哥死死按住。当烈火哥发现白殇殇认识任明卿的瞬间,他的记忆冲破了满脑袋肌肉的闸门,想起了魅力四射那一夜的兵荒马乱。他也终于记起来他是在哪里见过这个小瘸子了。
他按着任明卿的手,一脸凶蛮地对白殇殇讨价还价:你不想失去你的对象,我们也不想失去我们的金主爸爸!你不说,我们也不说,考虑一下!
白殇殇:成交!
两个人瘫坐回了位置上,同时松了口气。
任明卿:“……?”
徐静之终于点完了菜,抬起头来,桌子上一片祥和,只有最旁边那哥们一直盯着自己的妹子。他不轻不重一拍桌:“喂喂喂,你看什么呢?”这下好了,叶瞬阴阳怪气地改看他了,那种充满进攻性的眼神让他忍不住怂了起来,“……你还是继续看她吧。”
徐静之说完,突然想起了什么,看看烈火哥,略过;看看任明卿,略过得更快;最后,他的眼神停落在凶残的叶瞬身上。他用菜单遮住了自己的脸,想要借此掩饰见到偶像的激动之情,然后不停地从各种角度暗中偷窥:“你不会是……四海纵横吧?”
烈火哥一拍大腿:他就说叶瞬来演比较像!
叶瞬已经完全不在乎这件事了,他全身心地觉得自己很绿;白殇殇咳嗽了两声,扯了扯徐静之的衣袖:“这个才是。”她没有想到她在酒吧里随便亲过的侍应生竟然也是他们公司的作者,这年头的作者可真是多到满地乱跑啊。
徐静之上下一打量任明卿,重新又变得神气活现的:“是你啊——”
任明卿小小地应了一声。
“不会吧。”徐静之满脸都是失望,往后面一仰,翘起了二郎腿,“《浩荡纪》真的是你写的么?我怎么看不出来啊?”
剧情中可充满着抡起斧头旋转三百六十度砍翻十数人马的铁血真汉子,眼前的作者却柔弱得跟个娘们似的,不说话一点存在感都没有。徐静之知道作者和作品是两码事,做好了面基以后幻灭的准备,但这也相差太远了吧,简直是卖家秀和买家秀的鸿沟,这让他直接跳过了幻灭,从根本上怀疑起任明卿的身份来。
对于他的提问,任明卿的回答是做贼心虚地在椅子上挪动了两下,还抬头瞅瞅烈火哥,搞不定自己究竟要不要说话似的,这种小家子气让徐静之忍不住靠了一声。
“你多大呀?”徐静之一挑眉毛,“看起来挺小啊。”
“我年纪挺大了……”足足24岁了呢。
“32.”叶瞬杀气腾腾道。
徐静之不安地在位置上调整了一下姿势,这哥们让他浑身不痛快,那个词儿怎么说来着?如坐针毡、如坐针毡啊!要不是清楚自己每天都在吃喝玩乐,徐静之真要怀疑自己是杀了这哥们的爹妈还是睡了他的马子。
他控制住自己的眼神不往叶瞬那边瞥,坚定地粘在任明卿身上,任明卿那羞怯不安的神态,可以给他带来充足的底气继续欺软怕硬:“那你大学还没毕业,就写出了《浩荡纪》?”
任明卿缓慢而羞耻地点了点头。
徐静之难以置信,他那时候每次写作文都像是要死了一样:“你不用上学的么?”
“白天上课,晚上写作,第一本就一鸣惊人、功成名就。”叶瞬对白殇殇的厚脸皮终于感到绝望了,麻木不仁地说着,将目光投向窗台边的青瓷花瓶,看上去已经看破红尘、亟待出家。白殇殇勉强装出来的趾高气昂也随之被茫然无措所取代,飞快而不安地瞥了他一眼。
“那后来怎么不写了?”徐静之想不明白,既然都一鸣惊人、功成名就了,为什么还要坑他这好多年。
任明卿小声道:“……工作太忙。”
“你还要出去工作?你不是全职作家?写小说不赚钱么?——为什么四海纵横这样的作者还养不活他自己?”徐静之敲敲桌,他这句话,针对的是在座的所有编辑。
烈火哥终于找到了机会,见缝插针地吹牛逼:“《浩荡纪》这个ip太大了,一般的小公司吃不下,我们也不愿意跟他们合作开发。我们一直待价而沽,就是希望能找一家靠谱的ip商,不辜负这么好看的故事。这个稿子总共有一百万来字,面世已经9年,积累了很高的人气和庞大的粉丝基础,因为他坑了,网上流传着各类同人小说,数据也非常好看,是目前市面排行前十的大ip。而且它特别适合游戏改编,徐先生您如果买断全版权开发游戏,5000万不过是一天的流水。”
徐静之不耐烦地说了两句“行了行了”,转头对任明卿说:“你也不用出去工作了,以后就给我好好写,啊,我养你。”
任明卿、白殇殇、烈火哥、叶瞬:“……?”
第53章 关于作者的欲望
白殇殇:“……静之,你说什么?”徐静之都还没说要养自己呢,怎么就上赶子要养这个蔫了吧唧的大老爷们了?!她还没死吧?!
徐静之看她一脸懵逼,哦了一声,拉过她的手重重一揉:“别误会啊殇殇,我不是那种养他,我是那种养他……就是养保姆、司机、家庭教师,懂吧?他不是工作辛苦、填不了坑么?我要让他做我的专属作者,住到我家去,以后每天写文给我看。”
白殇殇:“……”
身为一个作者,她有点自尊心受挫。原本那个项目没有给她,她就挺沮丧的。徐静之恰到好处的追求,又让她心理阴暗地觉得:这也算是一种扬眉吐气、咸鱼翻身。结果徐静之这是给了他什么礼遇?徐家大宅,她都还没去过,这个枪手就直接住进去了?白殇殇觉得她赢下了一个战场,却输掉了另一个战场。
“这不大好吧。”白殇殇的心理阴暗面让她下意识地想要破坏掉这桩荒唐事。
“有什么不好啊?看文是刚需,古代的皇帝也都得养几个御用文人听他们吟诗作赋啊,是不是啊?”徐静之这个比喻可把他自己给美的,嘿嘿直乐。
“我也可以为你写文啊。”白殇殇温柔道,“你要看什么?”
徐静之保持微笑,把她的手抓过来放到自己腿上,亲昵地摸了摸:“写什么呀,多辛苦啊,你看四海纵横,都写成什么样了呀……”瘦得跟个麻杆似得,营养不良。
白殇殇知道这是男人为了打发女人的那种贴心。当男人觉得女人做不了某些事的时候,他就会装出一副十分心疼你的模样,好像他的情商突然之间就从大猪肘子进化到了贴心小棉袄。那都是他觉得你不行而已。白殇殇对此非常愤怒,她也借这愤怒意外地发现自己还挺有文人风骨的。而已经出家的叶瞬看到两人牵手的这一幕,下定决心要做个武僧。
任明卿听见别人对他的奚落,越发可怜兮兮地垂下了头,像是一只落到豺狼虎豹中的小动物放弃了挣扎:“我……我还要住到你家去么?”
“你坑了那么多年,我要关你小黑屋。每天给我三万字,不写完不许出来!”徐静之享受起欺负大大的感觉。
任明卿着急了,对烈火哥轻声说:“这和说好的不一样啊……”
烈火哥嗯了一声,跟徐静之交涉:“这和说好的不一样啊徐总。作者只是打算过来吃顿饭,去你家住这个……不太合适。”
“你们公司快倒闭了吧?”徐静之把玩着筷子道。
“做生意就是这样的。”烈火哥立马转过头来朝任明卿眨眨眼睛,“大大,靠你了!”
“……可是我没有这个手速啊!日更三万,我做不到……”
徐静之忍不住哈哈大笑。他顺风顺水地长大,还没有人让他尝过抓耳挠心的滋味,四海纵横是头一个。他即使再有钱有势,比起创造十洲三海的的作者,也忍不住要化身凡人、在他面前伏地跪拜。然而丫是个坑逼,十万年不显灵。现在日思夜想的坑逼总算落在自己手里,还一副逆来顺受的模样,异常老实好骗,徐静之看顺眼了,觉得这也没什么不好,吓唬吓唬就能变成人型码字机多省事儿啊。
“写不完就等着赔违约金!”徐静之凶神恶煞地吓唬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