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9章
另外一匹马要比这只黑色骏马矮了一些,是一匹枣红色的,虽然也是一匹良驹,但却是差了一些,而且看上去要温驯许多。
玉姨娘不知道这匹黑马是不是林敬之圈养的爱驹,稍一犹豫,便打算去骑那匹枣红色的,但她刚一转身,就是柳眉一皱,因为在转身之际,她清清楚楚的看到,那匹黑马的眸子里,闪过一丝不屑。
玉姨娘天生是个倔强的脾气,一下就被挑起了怒火。
以前习武时,就是两位师兄谁敢轻视她,她也要与之比个高下,更何况是一只畜生!若是不能将之驯服,她余红娘干脆一头撞死在墙上,也不用活了。
感受到面前女子身上陡然爆发出来的气势,那匹黑马一声低沉的嘶鸣,两只前蹄用力的刨了刨地面,灰尘四起,再次对玉姨娘抱以敌视的态度。
好匹极具灵性的良驹!
玉姨娘心中暗赞了一声,随后眯着眼睛,缓缓的靠近,直到走近马车车厢的后方,黑马也没有发动攻击,如此一来,她更加小心翼翼,能沉的住气的对手,往往不出手则罢,一出手就会给予敌人致命一击。
直到伸出双手,把缰绳解开后,那匹黑马才渐渐的沉不住气了,脑袋一晃一晃的,不想受她控制,大部分烈马都有踢人的本能,而且力道出奇的大,只要沾个边,就有可能骨折筋断,所以玉姨娘不敢有丝毫大意。
一人一马对峙了半晌,终是那匹黑马当先没有了耐心,脑袋一低,就对着玉姨娘撞了过来,与人相比不论力道还是体重,黑马都占有绝对的优势,硬碰硬,人类是绝对要吃大亏的,玉姨娘以前也曾驯服过马匹,猜定这是黑马想要趁她躲闪的空档,突然加速,然后挣脱她手中的缰绳,如此一来,就算她轻功绝佳,也是追之不上的。
可她玉姨娘又岂是等闲之辈?
黑马这一撞是将玉姨娘逼的往旁边闪了开来,但还不等它将速度提起来,玉姨娘就用力一扯僵绳,随即用力一跃,轻灵的翻身到了马背上。
眼见对手上了自己的后背,黑马顿时大急,它先是长嘶一声,前腿直立,想要将玉姨娘摔下来,紧接着又在原地乱跳,想要将玉姨娘颠下来。
早在骑上马背后,玉姨娘就见郑剑秋驾马奔了过来,她对郑剑秋即没有好感,也没有恶感,但想着下马车时,林敬之要替她遮掩住前胸,不让别的男人看到,只好一手提缰,一手拉住披风,俯身在马的后背上,任由马儿乱跳个不停。
那匹黑马个头高大,力量也足,使的单手提缰的玉姨娘颇感吃力,不过这匹马虽然颇具灵性,但说到底也只是只畜生,眼见无法将敌手甩下来,就撒开四蹄,拔足狂奔。
玉姨娘降黑马的一幕被郑剑秋详细的看在了眼中,心中一阵赞叹,好一个身手敏捷的绿林巾帼,这时黑马已是飞也似的冲着他急奔了过来,于是他将马缰一提,让出了大道,跟在他身后的护卫们见状,也赶紧将马带到了一边。
一直等摆脱了所有的护卫,见前方没人了,玉姨娘才松开了捏着胸前披风的小手,迎面疾风吹来,使的衣衫与披风荡起,发出一阵猎猎的响声,自进入林府后,她就再也没有这般自由过,今天借着驯马,她定要好好的放松放松。
瞧着马背上的美人与自己擦肩而过时,瞧都不瞧自己一眼,郑剑秋再次升起了一丝挫败感,他的家世与长相都是上上之选,以前见到的女人哪个不是主动的投怀送抱,暗送秋波,死乞白咧的想要嫁给他,但他眼界高,哪里会对这些庸脂俗粉动心。
但他没想到的是,如今好不容易对两个女子提起了兴趣,但人家却根本就不拿他当回事。
先是医术高明,美若天仙的唐郁香在林府大厅拒他于千里之外,紧接着又是这位武艺精湛,长相神秘的黑衣美女对他熟视无睹,活了近二十年,他第一次怀疑自己以前是不是太过自信了,以至于到了自负的地步。
林敬之坐在车厢内,原本一时半会的不好意思出来见玉姨娘,但听到外边马声嘶鸣,似是引起了一阵混乱,犹豫了半晌,他还是掀起车帘,跳下了马车,随后他就见玉姨娘执着马缰,俯身在马背上,玩着危险的马技动作。
这一幕看到眼里,可把他给吓了一大跳,这要是一个不好从马背上摔下来,那可是不得了,不过紧张归紧张,他终是懂得在这个时候不能乱喊乱叫,不然引的玉姨娘分了心,更容易出事。
直到见那匹黑马带着玉姨娘风驰电掣的向前方奔去,林敬之的小心肝还突突乱跳个不停,这时郑剑秋驾马走了过来,开口道:“林贤弟,林夫人武艺高强,驭马之术也是十分了得,你别看那匹黑马似是颇为凶悍,其实它已经被林夫人降服了大半。”
郑剑秋对玉姨娘颇为敬重,竟然开口用林夫人相称,这个称呼一般是不会用在小妾身上的。
林敬之到是不在乎什么正妻小妾的,只要是他的女人,他就会真心相待,已逝的林敬之也是个会骑马的,从记忆中得知,能把马驯的撒开四蹄飞奔,就等于说马儿已是招术用尽,被降服了大半,他才将小心肝放了下来,
“嗯,这个小弟也知道,不过这匹黑马平日里是颇为乖顺的,为什么见到了玉儿,就变得暴躁了呢?”
“哈哈,林贤弟,这你就不懂了吧,这烈性的马儿都是会认主的,你以前上过它的背,它自然在你面前颇为乖顺了,可若是换个人来骑,那它可不买账。”
郑剑秋虽然表面上笑的爽朗,但先前见林敬之一副胆小惊悸的模样,心中一阵不服气,男人应该要有豪气,敢担当,凭什么林敬之这般懦弱的书生,竟然可以娶到唐郁香与玉姨娘这般极品的娇妻。
林敬之可猜不透郑剑秋心中的想法,他现在仍然很是担心玉姨娘,就索性不再坐马车,将那匹枣红色的骏马牵了过来,翻身骑了上去。
郑剑秋提着马缰转了个弯,与林敬之并肩而行,故作随意的说道:“林贤弟,为兄有个问题不知当问不当问?”
“哦?什么问题?”林敬之现在的心思都放在玉姨娘身上,哪有功夫理会郑剑秋。
“其实也不是什么大事,只是为兄有些好奇,贤弟是流洲有名的大才子,而且是林家的当代家主,怎么会娶一位武艺高强的女侠客做小妾?”
玉姨娘的来历林敬之哪里会知道,他也不曾问过骨子里颇为高傲的玉姨娘为什么会选择嫁入林府当小妾,想来定是有一定的苦衷吧!
以前林敬之与玉姨娘不是很熟,这种话题自然不好多问,不然在无意间,就有可能揭了人家的隐痛与伤疤,
“这个嘛,其实小弟娶玉儿之前,也不知道她会武功。”
“哦?还有这等事?”郑剑秋一愣,显得有些不可思议,洛城林家在坚城都是有一定名望的,怎么可能会让家主娶一位来历不明的女子进门。
林敬之也知道这个答案有些荒唐,但这的确是事实,于是只好将他前一阵病危的事情大致说了一遍。
当然,在述说的过程中,所有不利于林府的事情,他全部隐瞒了下来。
郑剑秋闻言后,恍然大悟,原来这位玉姨娘竟是林敬之误打误撞冲喜给娶进门的,虽然现在他的心中又增加了一条,嫉妒林敬之的运气,但也多少恢复了些许自信,毕竟玉姨娘并不是因为爱恋林敬之,才嫁入林府的。
眼睛一转,郑剑秋终于说到了与林敬之并肩而行的正事,声音中,明显带着一丝热切,“贤弟,为兄还有一个问题想问,你可知道,林夫人以前可有同门的师兄弟?或者是师姐妹?”
林敬之先是一愣,搞不懂郑剑秋为何会有此一问,但脑海中,却是想起了玉姨娘曾给他说过,在未进林府之前,她是有两位师兄的。
第九十三章 春心荡漾
上次与玉姨娘聊天,林敬之就询问过她的两个师兄在哪里,但玉姨娘只是闭嘴不语,而且眸子里,还藏有一份警惕。
所以林敬之听到郑剑秋的询问,微一犹豫,就撒了个谎道:“好像是没有,听玉儿说,她自幼是跟着爷爷习武的。”
“哦!”郑剑秋闻言,大是失望。
自上次玉姨娘出手逼退他,又一脚将许勇踢飞了出去,他就不满足身边只跟着个许勇了,所以打算问一问玉姨娘,有没有师兄弟,如果有的话,他愿意出大价钱将之笼络到自己的身边,当个贴身护卫。
当然,如果能有师姐妹就更好了,凭他的身份地位,与人品相貌,相信用不了多久,就能将之娶回家门,做个小妾了。
然而林敬之的答案,无疑等同于在他的脑门上,当头浇下一桶凉水,不过这等高人实在是难寻,于是他不死心的又问,“那林夫人的爷爷在哪里?林贤弟可不可以介绍给我认识一下?”
“这个嘛,小弟也不瞒郑大哥,自玉儿嫁进林府,小弟就没见过玉儿的爷爷。”林敬之说完怕郑剑秋不信,又补了一句,“郑大哥,你也知道,玉儿只是小弟的一房小妾。”
郑秋剑张了张嘴,没有再说什么。
在这时代,小妾的身份低下,嫁给夫家后,就等同于夫家的一件物品,不喜欢了,甚至可以随便送人,或者是买卖,而小妾的娘家人,自女儿嫁出去后,就几乎没有什么关系了,所以小妾的娘家人,与男方家是没有半点亲戚关系的,只有正妻,或者平妻的娘家人,才是男方的亲家。
郑剑秋知道这个道理,自然深信不疑,当然,他心中也是大叹可惜,能把孙女教导成这般高手,那当爷爷的,自然是更加厉害了。
林敬之猜不透郑剑秋打的什么主意,但有关玉姨娘的身世,他也是半点都不知道,于是接下来的谈话,他尽量把话题绕开,不提及玉姨娘。
玉姨娘骑着黑马跑了老半天,仍不见回来,使得林敬之暗自忧心,他不是怕玉姨娘趁此机会逃离林府,而是担心玉姨娘不小心摔下马来,那可就糟糕了。
就在他由忧心,发展到焦虑的时候,终于见披着黄色披风的玉姨娘骑着黑马,自远方疾驰而至。
骑马是件体力活,骑快马并且要驯服烈马,就更耗体力了,所以等玉姨娘回来后,额间已是布满了细汗,林敬之看着心疼,但现在是在府外,身边更是围着一大群人,他也不好替她擦拭,连忙叫她停下来,吩咐她骑慢一点。
玉姨娘刚刚放松了片刻,心中大是爽快,闻言点了点头,便驾着马来到了林敬之的身侧,并肩而行,那匹黑色骏马以前正是林敬之的坐骑,见到主人后,便伸过脑袋在林敬之的身上一阵厮磨。
从记忆中得知,这匹黑马出身地在北方大草原,是林敬之从马贩子手中买来的,不过当时黑马因为水土不服,得了重病,根本就没人敢要,所以价钱并不高,林敬之将之买回来后,亲自细心的料理,又请了懂马的兽医给开了药方,这才保住了黑马一条小命。
也正因如此,高大烈性的黑马才会认手无缚鸡之力的林敬之为主人。
郑剑秋第一次见到这匹黑马时,也是惊了一跳,这么高大健壮的马儿,就是在军中也是不多见的,不过他虽然喜欢,但也没好意思讨要购买,毕竟这等神驹,已经不能用金钱来衡量了。
林敬之掏出锦帕递给玉姨娘,示意她把额前的细汗擦干净,才无意中发现,玉姨娘也不知从哪里找来了几个银环,自披风的领口处,往下扣了一排,使的那傲人的双峰,完全藏匿在了其中。
见状,他心头大乐,玉姨娘那充满魔鬼般诱惑的身材虽然很是能吸引男人的眼球,但她是自己的女人,当然是关上房门,只有自己欣赏的好。
被别的男人看到了,吃亏的可是他林敬之。
见林敬之望着自己胸前的银环咧嘴傻乐,玉姨娘隐在黑色面纱下的俏脸微微一红,随即,又想起了在马车上时,林敬之那无意间犹如抚摸的碰触,不自觉的,她就感觉胸前两点嫣红处传来一阵奇异的麻痒,然后全身,便似过了电流一般。
这种感觉令焦躁的同时,通体发热,四肢疲软,她鼻间的气息,也是渐渐粗重了起来,她很想避开林敬之的眼神,但每每过不了多久,便又会忍不住,本能的瞥过来一眼。
林敬之可不知道自己在无意间,已经撩拨的玉姨娘春心躁动,他只是很满意玉姨娘如此重视自己意见的举动,嗯,虽然平日里像座冰山,但比表面上不卑不亢的唐郁香,却是乖巧了许多,他前几次习武挨鞭子,还记着仇,想要打玉姨娘的屁股解恨呢,于是心头软了软,决定日后执行家法的时候下手轻一些,并且由最初想好的五十下,降为三十下。
坚城,流洲的省府,面积比洛城大了近五倍,人口众多,单是城里的百姓,就突破了五十万,若是再算上周边的农户,绝对不少于一百万。
在坚城,有两个封疆大吏,一个是掌管流洲内政的正四品大员,知洲田机,另一个,就是从四品的宣威将军,郑胜。
自古以来,文官与武官就不和,矛盾异常的激烈,文官以研读过圣贤书,自视为圣人的弟子为傲,看不起只懂得耍枪弄棒,满嘴不是打,就是杀的粗俗武官,认为他们不通教化,而武官则视文官为手无缚鸡之力的小儿,挂在嘴边最多的话,就是‘百无一用是书生’。
在流洲的情形自然也是一样,郑胜的官职虽然比田机低了一级,但二人一文一武,互不节制,所以他并不惧怕田机,另外,在朝堂上文武官员也是互相看不对眼,就算是田机暗中上奏折打他的小报告,也自有武将替他说话。
当然,这文武官员虽然暗地里不合,但明面上还是要顾忌三分的,不然一上朝堂就针锋相对,那金銮殿就变成菜市场了。
郑府内,郑胜坐在书房的椅子上,看着长子让手下护卫捎来的书信,皱眉不语,信上说,儿子想要与十四岁就高中举人的林敬之结交,让他能帮忙劝说一番。
林敬之的事迹,他是听说过的,也知道这个年少有为的才子曾许过誓言,不再踏足仕途,长子的这个请求虽然很不好办,但他也觉得长子的想法有几分道理,既然是才子,而且又这么年轻,若果真能回心转意,将来定然是前途不可限量。
现在趁其还未发迹,就劝说一番,与之打好关系,对将来长子的仕途,定然有莫大的帮助,当然,如果林敬之是死脑筋,就是不回头,那他郑家也没什么损失。
‘只是自己该如何来劝呢?’将书信缓缓的放在桌面上,郑胜抚着黑须,陷入了沉思。
等林敬之的车队赶到坚城,已是到了申时末,郑剑秋原本想要直接请林敬之进府的,但林敬之想了想,还是摇头拒绝了,现在的他赶了大半天的路程,身上又是汗又是土的,哪里能直接跑去宣威将军的府上坐客。
在坚城,林家除了有不少的店铺外,还有一处较大的院落,平日里没怎么住人,只有一个管家领着十来个下人留在这里打扫房间,整理院落中的花草树木,林敬之与郑剑秋在半路别过,约定好晚上去郑府坐客后,就直奔这间小院。
小院的管家姓刘名山,已经得到消息主子要来坚城访客,而且自得到主子要去宣威将军的府邸里坐客时,还收到一个纸条,上面吩咐他立即派人把这件事情散播出去,好让那些负责打听林家消息的耳朵暗线,去回禀给他们的主子知晓。
第九十四章 不敢涉足朝堂的理由
林敬之与郑剑秋半路分别后,直接来到了坚城的小院,小院的管家刘山早早就迎了出来,是个四十多岁,面相憨厚的中年人,因为这里经常不住主子,所以找个老实点的管家打理,更为合适。
走进小院,林敬之就与玉姨娘各自寻了个房间,将脸上的尘土洗掉,并换了身干净的衣衫,按理说,目前最有资格伺候林敬之的,就属玉姨娘了,但玉姨娘显然没有这份觉悟,直接就去忙自己的事情了。
这个细节看在刘山的眼中,使的他心下有了计较,定是主子特别宠爱这位姨娘,这才不忍心使唤同样因为赶路而疲累的小妾。
换了衣衫,林敬之便把刘山叫到了书房当中,他先是上上下下打量了一番这个身穿淡蓝色长袍,面色恭敬的管事,才问道:“一大早我曾交代护卫给你带了一张纸条,要你把我这次去郑府坐客的事情散播出去,你可曾按吩咐行事了?”
“回二爷,奴才收到吩咐后,就嘱咐下人办了。”刘山先弯腰施了一礼,才回道。
“嗯,办了就好。”虽然这个刘山是林家的家生子,忠心还是比较可靠的,但林家如今面临歹人窥伺的形势,还是越少人知道越好。
本来来之前,林老太君还曾提了个建议,要他进城后,领着护卫在主要的几条大街上转悠几圈,造一造声势,但却被林敬之给否决了,现在田机等人并不知道林家已经查出了他们在暗中作怪,若是表现的过了,就有可能被其发觉。
现在对方使的手段虽然卑鄙无耻,使得林家店铺生意大受影响,但好歹还心存顾忌,不敢明着来,可如果真被对方知道林家已经查出了他们在打林家产业的主意,怕是会破罐子破摔,变本加厉,不再有所顾忌。
到那时,林家的处境就会变的更加糟糕了。
又与刘山聊了一会,打问了下坚城这里的情况,天色就渐渐沉了下来,因为玉姨娘是小妾的身份,不好一起跟去郑府,林敬之就准许她可以随意出入院落,去外边散心,然后领着十几名下人,和五六个护卫,带着挑好的礼物,直奔宣威将军的府邸。
因为林家救了郑剑秋一命,而且郑剑秋也有结交林敬之的打算,所以等林敬之来到郑府门口的时候,早就人候在了门口迎接,现在天色虽然已经快黑了,但大街上仍是人来人往,其中还有几个人鬼鬼祟祟的掺杂其中,不用问,也知道是田机等人派来的眼线。
林敬之正担心田机等人不了解林家与郑家的深厚交情,见状大乐,毕竟在流洲,能让宣威将军府中的人出来迎接的贵客,可真不多。
只是这一点,就够田机对林家下手时,顾忌三分了。
立在府门口,负责迎接林敬之的中年人,是郑府的大管家郑江,此人隔着老远,见林敬之身着贵气长袍,面相英俊,领着些许下人直奔郑府,并且与主子交代的人颇为相像,就赶紧上前迎了几步,开口道:“这位公子可是林家二爷?”
“正是在下!”虽然对方是个奴才的身份,但林敬之还是弯腰抱拳,客气的行了一礼,不同人家的奴才,身份地位是不一样的。
郑江见状赶紧深深的弯下腰,回了一个大礼,“林二爷不必如此客气,折煞老奴了,请,我家将军已经在大厅恭候多时了。”
林敬之又客气了几句,就由郑江带路,径直走进了郑家大院。
郑胜虽然是宣威将军,但官家毕竟不如商家有钱,所以郑府虽然也布置的甚为大气,但与林家比起来,还是差了一些,少了几分细致,与典雅,大约走了有三百米左右的样子,众人终于来到了大厅门口。
郑江先进去通报了一声,林敬之才整了整衣衫,从容的走了进去,而跟在他身后的下人与护卫们,则自觉的拿着礼物,站在院落的中央,一动不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