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34章:《阿刁》

  “弗里曼?你这时候不是应该去课吗?怎么还在家?”
  一道声音从弗里曼身后传来,不过弗里曼正沉浸音乐声不能自拔,恍若未闻。!
  韦尔斯看到弗里曼的状态,眉头微蹩,将手捧着的书放在一边,缓步走到弗里曼的身后,静静地看着等着电视的音乐放完。
  看的如痴如醉的弗里曼浑然未觉父亲的到来,完全沉浸在了电吉他小丑的歌声。
  电吉他小丑,是第一名出场的,依旧是一把如火般的电吉他,劲爆的摇滚音,轻而易举的嗨翻了全场。
  动感的节奏,劲爆的舞姿,令全场的观众都站了起来。
  即便是韦尔斯,听着耳边的歌声,也不禁随着音乐声轻微的摇摆了起来。
  这对于韦尔斯来讲,确实是有些惊异。
  他向来喜欢轻音乐,对这种摇滚乐基本没有什么好感,但这个歌手的演唱,却令韦尔斯也逐渐嗨了起来。
  一曲唱毕,弗里曼站了起来,蹦蹦跳跳很是开心。
  只不过,转身的时候,看到站在自己身后的父亲,弗里曼的动作突然卡住了。
  缓缓地放下手,弗里曼有些尴尬的挠了挠头,干笑两声:“爸爸,你竟然在家啊?我还以为你出去了呢……”
  韦尔斯眉头微蹩,应道:“我一直在家写案,本想出来弄点咖啡,结果却看到了你。”
  说完,韦尔斯继续问道:“你这个时间不是应该在课吗?今天怎么没去学?”
  虽然弗里曼没有去学,但韦尔斯依旧很平静,这要是华夏的父母,估计早骂了。
  弗里曼脸微微有些窘迫,支支吾吾道:“今天午是《蒙面歌王》终极之战的直播,我不想错过。”
  弗里曼没有给自己找借口,直接实话实说,原原本本的将原因解释了一遍。
  韦尔斯闻言,眉头微挑,看了一眼电视,颇有些好的问道:“《蒙面歌王》?是这段时间炒的特别火的《蒙面歌王》吗?”
  弗里曼点了点头,见到父亲这个模样,弗里曼脸微微有些古怪之色。
  “既然如此……”韦尔斯拖着长音,突然道:“那你看吧,我陪你看,我对这个节目也很好。”
  弗里曼一愕,随即脸满是笑容,重重的点了点头。
  韦尔斯是觉得自己有一段时间没有和儿子单独相处了,想要陪陪儿子。结果这么一看,他自己很快被曼妙的音乐吸引住了。
  ……
  全世界不知道有多少人正在观看着终极之战的直播,数量之多,简直难以计算。
  所有的目光最终都汇聚到了一点,那便是香港的时代演播心。
  节目过去了三十多分钟,已经陆续演唱了六位歌手。
  每一位都是风格各异,而且出手是杀手锏,唱功极其精湛!
  第七位场的便是热度极高的自由女神,原本的黑色长裙被对方换下,取而代之的是米色短裙。
  修长笔直的腿露出,气质一如既往地淡雅大方。
  歌曲同样是原创新曲,一曲英情歌,令无数人潸然泪下,感人至深。
  一曲唱毕,自由女神在全场的掌声,款款的离开了舞台。
  舞台突然暗了下来,舞台心只有一道明光,光晃晃的打在舞台心。
  叶轩戴着面具,站在舞台央,手握着话筒,整个人调整着状态。
  龙王出场,顿时全场安静,所有人的目光都放在了叶轩的身。
  龙王在舞台献唱过五首歌曲,每一首都是经典的经典,传唱度极高,所以众人很期待龙王的新歌。
  坐在两边的专业评审,也都目光复杂的看着龙王,今夜过后,这个被全世界猜测了一百多天的神秘人,终于要揭开他神秘的面具了。
  同为音乐人,他们自愧不如!
  其余七位歌手,坐在各自的休息室,也都目光炯炯的看着电视,期待着龙王的演唱,更有甚者,特意来到了现场去观看。
  小鼓轻响,现场突然响起了一阵阵孩童的声音,声音如同从天边而来,空荡而又悠扬。
  琴声奏响,乐声轻柔无,民谣的味道很足。
  前奏不长,叶轩拿起话筒,抵在嘴边,轻声歌唱。
  ……
  阿刁住在西藏的某个地方
  秃鹫一样
  栖息在山顶
  阿刁大昭寺门前铺满阳光
  打一壶甜茶
  我们聊着过往
  ……
  叶轩的声音很有磁性,音调不高,好似一个男人在低吟,标准的民谣风格。
  坐在两侧的专业评审,心都是有些诧异。
  难道龙王要唱民谣?
  众所周知,在这种竞技舞台,唱民谣实属不智。
  民谣固然好听,但民谣像是一杯茗茶,需要人静下心来,慢慢的品味,才能品出其的滋味。
  所以无论民谣多么经典,在这个顶尖的舞台,先天性差了很大一截。
  如果龙王选*谣作为第一轮的歌曲,那么很可能会遭遇到滑铁卢。
  ……
  灰色帽檐下
  凹陷的脸颊
  你很少说话
  简单的回答
  明天在哪里
  谁会在意你
  即使倒在路
  ……
  叶轩继续低吟浅唱,但是声音却微微逐渐扬,但扬的也仅仅只是一点点而已。
  而且在众人以为叶轩要变调的时候,叶轩却又重新回到了原本的音调。
  第一轮的竞演歌曲,叶轩选择的歌曲是《阿刁》这首歌。
  《阿刁》,出自个世界著名音乐人赵雷之手。原本这首歌本来是普普通通的民谣,并不是很火。但是在铁肺少女张韶涵的改编下,将这首歌赋予了截然不同的意义。
  这首歌其意义深远,仔细琢磨,有着很深的韵味,与口水歌是截然不同的。
  这首歌的创作过程,被传得多种多样。但赵雷对于这首歌,却是真的赋予了极大地心血。
  那种悠扬自由的意志,在其栩栩如生。
  赵雷的演唱,味道很浓,需要人去慢慢品;而张韶涵的演唱,带给人的,却是直戳心灵的感动!
  两者各有优点,而叶轩凭借着自己的能力,将两者的优点合二为一。
  即具味道,又具感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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