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章
锦颐一边借着天微亮的微弱光芒,将被子叠成方方正正的豆腐块,摆在木板床的中央,一边小声地回答着那女生说,“步兵出操的操场有些远,我提前去。”
“哦,我都快忘了你是步兵了。”
女生说完这一句便没再开口说话。
锦颐不再理她,尽量减小了动静的去穿戴衣物,用最少的时间洗漱完毕以后,便悄悄地出门了。
作者有话要说: 万字完成,既然提前码完,就提前发出来了~
在作者君看来,全是干货,毕竟码字的时候很流畅,没有灵感枯竭~
然后,军校副本应该不会写太多,毕竟真真正正的对敌才是主线~
这章应该没虫了,下午捉其他章的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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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
国民军校是军事学校,纪律十分严明, 生活节奏非常紧张。通常五点半起床号响起之后, 便再也没有了多余的赖床时间。所有人都必须在十分钟以内整理好一切, 迅速在训练的场地集结完毕。
所以在那之前, 大家都是能多睡一分钟便多睡一分钟的。以至于锦颐到达操场的时候,步兵队的学员们一个都还没到,连李孟辉和三个队长也没到。
他们同锦颐不一样。他们的寝室楼下,便是步兵队训练的操场。
锦颐估算着离队员们集合的时间,约莫还有十分钟左右,既不愿浪费这十分钟时间,也害怕跑得太远来不及集合, 便绕着场地的一半跑了起来。
十分钟的时间做不了太多什么, 放到其他人的身上, 或者便只会想着,干脆在操场上等一等,挨过这十分钟算了。
但锦颐与别人不同的地方就在于,她知道——时间, 从来都是挤出来的。
军校每天五点半就起床, 一天八堂课,四节学课,四节术科,一半要消耗脑力,一半要花费体力,直到晚上九点半就要准时熄灯。除了训练的时间, 最要紧的,就是那些理论知识了。那是在回到寝室之后,还要花费时间去记忆的。
大家晚上六点半下课,下了课就要去食堂吃饭,等到七点回到了寝室,多还是要复习上午的功课的。毕竟,每一次的小考,是不可能只考体训的。
锦颐脑袋瓜聪明,学东西和记东西是要比旁人快一些的。但充了顶,她也就是能在晚上下课之后,比别人多省下一个钟头的时间。更多的,便只能是在晚上悄悄去到操场,和凭着其他时候挤下些时间了。
每日早到的这十分钟,她跑不了一整个操场,那她就跑半个。她早上比别人多跑半公里,晚上又比别人多训不知几何。终有一天,她是会赶得上队里的其他人的。
这么想着,锦颐慢跑的步伐又轻盈了许多。
她尽量寻找着一个舒适的方式去跑,按着记忆里关于慢跑的模糊记忆,调节着呼吸,始终保持着一种放松状态。绕着半个操场跑了一圈下来,她竟也没觉得多累。
等到她回到了原地不动,起床号也已经响起有些时候了。
操场一旁的寝室里,步兵队的队员们也跟在李孟辉和三个队长的身后,挤作一团的小跑着出来了。
“全体都有,快速列队!”三个队长远远地列作一排,高高的举起手指挥道。
在见识过李孟辉的严肃过后,当着他的面上,所有人都是不敢有拖拉的。他们各自找准了自己的队长,站在属于自己的位置上,立刻便集队完毕。
或许,那期间,连一分钟都没有。锦颐默默想道。
“向左向右看!”
“向前看!”
“全体向左转!”
第三区队的队员们全体站定的之后,杨正队长紧接着又下达了一个又一个的口令。
像这类经常会用到的口令,早在前一天集队练站姿的时候,队长们便已经悉数教过了。所以杨正队长的口令几乎是一喊出口,大家便做出了相对应的动作。
“绕场五圈,起步——跑!”
五圈……那便是五公里了……
队员们的心里有些犹豫,不敢相信这才是一开始,队长竟就叫他们跑五公里的距离。然而,正当着李孟辉的跟前,他们的身体是不敢迟疑的。即便是不敢置信,他们的步子还是迈了出去——
倒数第一排,倒数第二排,第三排……
锦颐原本是第一排排头的那个,却成了最后跑的那个。
但这样也好,至少在这个位置上,她是没有太大压力的。
她就跑在那些男生们的后面,死死的紧跟着,勉力让自己不要掉队。但仅仅是那样一圈,她就已经十分吃力了——
原本自己跑步的时候,还不觉得有什么,等现在同这些同队的男生们一起跑了,她才发现,男生的步子迈得是要比女生大得多的。她自己跑的时候,还能控制一下呼吸,但等到她现在同队员们跑到一起了,她却发现,她是什么都顾及不到的。
什么“三步一呼吸”,什么“尽量不要用嘴呼吸”,她的脑子里根本就什么都不记得。她只记得一件事儿——
她要追上去!
跑步这东西,向来是只有喜欢它的人才能懂得其中的乐趣的。然而,当跑步变成一种强制性的、不得不去做的事情的时候,想必即便是喜欢跑步的人,心里也多半是痛苦的。
尤其像锦颐这样还要权力去追赶着别人的人,每每望着别人的背影离自己越来越远的时候,简直就是苦上加苦!
是的,纵然她用尽全力了,纵然她已经很努力的去调动着全身的细胞了,她的脚步却还是渐渐慢了下来。
她掉队了。
但这却不是最糟糕的。
更糟糕的是,长久以来的加速,使得她在跑到第三圈的时候,两条腿便完全脱力了。
长跑是一项持久的运动,是要保留体力,匀速前进的。而她,为了能赶上其他队员的步伐,则是从一开始便在加速度,毫无保留。
几乎是凭着头脑里残存的意志,锦颐机械的迈着双腿。
头一次,她这样清楚的看清了男人和女人之间的差距——
女人的体力是有着天生的弱势的,所以战场之上,鲜少有女人的一席之地,一句“男女有别”,便犹如天堑。
为什么?为什么男人和女人间要有这样的区别呢?为什么天地之间,非得男人是刚强的那一个?女人是柔弱的那一个呢?
人多说“柔以克刚”,可为什么,一个女人要打败一个男人,非得是要从征服那个男人的心开始呢?为什么女人不能堂堂正正的将男人打败一次?
有那么一刻,锦颐甚至都忘了自己参军的真正目的,反而莫名其妙的从心底生出一股怒气来——
她知道上天不公,但这也是头一次,她恨这样的不公。
跑到第四圈的时候,她已经落后人家整整一圈了。不论是她自己这一区队,还是其他两大区队的,那些同她差不多时候出发的人都已经按着命令完成了任务。
他们或者也是跑的有快有慢,或者也是有完成的不大完美的,但总归,他们都是在锦颐跑第四圈之前便完成了任务的。
偌大的操场上,数百个人,却只有她一个人还在操场上继续跑着。
人大约总是有些阴暗的心里的,特别是在一个人面临着一件不大美妙的事情的时候。不论锦颐平日里再如何淡定从容,说到底,她其实也跳脱不过一个“普通人”的范畴。
他们是在看我什么?他们是在笑话我跑得慢?嘲讽我一个女人还非要同男人争锋?
……不!不要再想了!
及时止住了自己那些负面的想法,闭眼睁眼间,锦颐的眼里又恢复了清明。
一个人要保持正确的方向其实很难,她其实很幸运,总能在关键的时候悬崖勒马,发现自己真正想要的是什么。
她心里憋着一股气,仍旧在操场上不肯停下来,落在了其他人的眼里,其实是在心里十分佩服的。
并不如锦颐一开始所想的那般,他们其实是知道锦颐在尽力赶上整体队伍的步伐的,虽然,他们并不很明白她如此拼命的缘由——
锦颐是第三区队的成员,所以同样的,杨正身为队长是对她有责任的。在他看来,一个常年不运动的女人,能坚持着跟在男人后面这么久,已经是很了不起了的。她已经用自己的行动向他们证明了自己。
他看得出,早在她第三圈跑到一半的时候,就已经是到达她的极限了。他原本以为她到了抵达原点的时候就会停下来,却没想到她竟还要去跑完最后一圈。
皱了皱眉,也是害怕锦颐会直接晕倒在操场上,他抬起腿便想上去将她带下来。
谁想到,他腿才刚刚抬起,他手臂上便多了一只手,生生将他给拦了下来。
“连长?”杨正侧过头去看着李孟辉,一面不能理解的问了一句,一面还分神留意着操场上锦颐的情况。
“你看她那是想停下来的模样吗?”李孟辉双手抱在胸前,斜睨了杨正一眼,往前走了一步。
杨正听着李孟辉的话,重新将目光聚焦在锦颐的脸上——
操场离得很远,他其实是看不怎么真切锦颐面上的表情的,但看着她奋力向着终点这里跑来的时候,他的心里忽然便闪过了这样一句话——
当一个人努力地想要做成什么的时候,他身上的那股倔劲儿是掩藏不住的。
锦颐的那步子,实际上已经说不上是在“跑”了,那简直是比“走”还要慢些了!但其中更明显的,其实是她那一双看起来尤为僵硬的腿。
整个早操,整整一个小时,原本应当是用半个小时来长跑,半个小时学习体术的。但到了后来,就变成大家一起去看锦颐“走路”了。
然而,从始至终,没有一个人觉得是她耽误了大家的进程。
这世间哪有什么“量力而行”?哪有什么“男女之间的天壤之别”?如果有,那便让她亲自去填平了!
她脚下这五公里的征程,是她此刻的战场。而现在,她征服了这战场。
锦颐回到了终点。所谓的“精疲力尽”,已经不足以形容现在的她了。她拖着那双似乎已经完全不属于她的双腿,来到了杨正的面前,敬礼道——
“报告队长,谢锦颐完成任务!”
作者有话要说: 你们要的成长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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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人类,大约真的就是最有韧性的存在了。任你丢他在怎样艰苦恶劣的环境中去, 他终究是会慢慢适应的。
譬如锦颐, 一开始的时候, 哪怕是五公里都快要去了她半条命, 但等到她开始习惯之后,便也就算不得什么了。甚至于之后的早操,渐渐加量为十公里、二十公里的长跑,她咬咬牙,也是能够吃得消的。
“哎?锦颐?你今天不留在操场继续训练了?”
下午,最后一堂步兵操典结束。步兵队第三区队的同学们解散之后,瞧见锦颐也要离开操场, 便立即有人追上去问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