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38章 这苦逼的套路……

  先来的是医生,就近原则嘛。
  但是很惋惜,这几乎不用抢救,医生们就已经鉴定出赵日天死透了。
  接着来的是方警官带来的队伍。
  朔月看见方警官就跟看到小伙伴一样亲,对他耸耸肩,表示自己真的尽力了、也无能为力了,警方的人和医院了解了具体情况之后……
  “刘小姐,你能不能跟我们回警局一趟?”一个小警察走到了朔月的面前。
  “啊?”朔月懵逼。
  拜托,她可不是第一次和警方打交道吔,一般来说警方会和一个人说:“亲,你能不能和我回警局做一下笔录?”——其实这就是警方的套路:兄弟,我严重怀疑你就是杀人犯,走吧,严刑招供去!
  所以直白的她指着自己的鼻子问:“你们怀疑我?”
  小警察:“……”
  方警官在一旁忍不住开腔:“这个病房里只有你和死者,而且你一直都没有离开过,死者手脚被捆绑,毫无反抗的余地,你若是要杀她,她毫无反抗的能力。”
  卧槽!
  朔月内个囧呀,到现在她才明白过来黑白无常临走的时候对她说的“小心”是什么,根本就不是要她小心将要到来的杀机或者危险,而是要她小心警察们,因为就这种情况下,她怎么能够解释清楚自己的杀人嫌疑?
  简直卧槽了,早知道又要被警方冤枉,她就和别人换这个守护赵日天的工作了!
  〒▽〒!
  “可不可以不去?”深知警方套路的朔月打心底里面抵触去警局做笔录的事,她欲哭无泪地说道:“学姐死的时候,我根本就不在现场,那会儿我正在和方警官打电话呢!方警官可以为我作证!”
  方警官咳了咳,压低了声音对朔月说:“丫头,我可以为你作证,但死者的死亡时间和我们打电话的时间太过于接近,以至于法医都不可能判断出来是你杀死了人之后再和我打电话、还是在打电话的过程中杀死了死者。”
  朔月晕,这个真是跳进黄河都洗不清了呀!
  N年前遇到这类似的事,她还有一个未成年人保护法护身,但现在她是成年人了,那套法律护不了她了,不好好解释真的会被糊涂警察捉进去办了——尤其是她还没有办法证明那个凶手是凭空出现在病房内杀人的!
  简直是……
  悲剧。
  “好吧,反正人不是我杀的,我提供不出我没杀人的有力证据,同样的你们也找不出我杀人的证据,反正清者自清,相信你们吧。(〒▽〒)”朔月欲哭无泪地说。
  有人掏出了手铐。
  朔月不伸出手,她郑重地说道:“你们目前只能把我当做第一报案人员,最多是把我当做嫌疑犯,在没有任何直接证据证明我杀人之前,你们不能将我当做犯人一样带上手铐。我可以配合你们的工作,但是你们不能剥夺我的公民人身自由。”
  小警察懵逼。
  朔月无奈地一挥手,咬着手绢说道:“我又不是第一次被当做杀人嫌疑犯了,你们那些套路我都懂!走吧,我跟你们去局里!”
  心累啊……
  *
  两个小时候,刑警科,笔录已经结束了,朔月留在刑警科里陪着警察们一块儿吃面。
  都说了嘛,警方是讲究直接证据的。
  没有直接证据的情况下,朔月就是一个无辜的嫌疑人而已呀~!
  “丫头,接下来你打算怎么办?”方警官低声问。
  朔月那个郁闷啊:“你们警方天天吃外卖啊?局里不能对你们好一点吗?唉……还能怎么办?现在最糟糕的局面已经出现了,上头让我做什么我就做什么呗。反正我是没有时间配合你们警方玩嫌疑人游戏了,你们喜欢怎么监控我就怎么监控我吧,我该做什么还是该做什么的。”
  方警官拍拍她的肩膀,无比同情地说:“嗯,你就这么做吧,反正别担心,真是你是凶手的,你就逃不掉;真不是你是凶手的,咱们也不会冤枉你。”
  朔月(=_=):“为什么我听出了幸灾乐祸的味道?”
  方警官含笑:“难道这不是套路吗?我永远不知道该怎么写报告,而你永远摆脱不了杀人嫌疑,啊哈哈~!”
  “真他喵的套路……”朔月也泪了,忽然感觉和方警官是同病相怜起来。
  〒▽〒。
  *
  从警局出来,朔月打了两个电话。
  第一个电话给十殿,问问赵日天的鬼魂究竟是什么情况?反正黑白无常是把赵日天的鬼魂送去十殿面前做鉴定了,现在她在警局里做完笔录、又吃了一碗面,估计十殿那里已经鉴定完了吧?
  “十殿,赵日天怎么一回事呀?”朔月贼不爽地问。
  十殿:“月月,你确定你的手机现在是安全的吗?”
  朔月(=_=):“what?”
  十殿(=_=):“搞不好警察在你手机里面装了监听器哟……”
  “……不无这个可能。”朔月心好累,这就是警方的套路啊,可是她有什么办法?谁让她是唯一一个重点嫌疑人?都没有第二个嫌疑人出现来帮她分担一下警方的注意力的。
  十殿说:“没关系,他们喜欢听就听吧,希望他们听完我们的话之后,不会被我们的对话吓疯。”
  朔月囧:“十殿,你作为阎王,这样说不太好吧?”
  十殿很淡定:“没关系,人生不过短短几十年,他们现在有什么疑惑,等阳寿尽了,到阎王殿里来的时候,我可以再好好和他们解释。”随后,又含笑温柔地说道:“其实我一直都很喜欢看到警方不知道报告该怎么写的样子。(^_^)”
  很好,这很强势!
  朔月〒▽〒。
  真他喵的,他们黄泉1路好像有条规矩就是不能自曝身份吧,这规矩是谁定的?
  地府吧?
  阎王吧?
  卧槽了,这是典型的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呐!
  定下这规矩的阎王头顶上没上司,他们喜欢自曝就自曝,〒▽〒,首先先为监听的警察蜀黍们默哀一把,然后再为方警官感到高兴——从今天起,被结案报告困住的警察蜀黍就不止他一人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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