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5章
……
都说写作是一件很寂寞的事。
的确是这样。
当一个作者有个故事的构思,将它完善并组织成一篇精彩绝伦的小说,需要耗费太多太多的时间和精力。
脑子里有很多画面,可将之付诸笔下转化为文字,这些字都需要一个一个敲出来。要考虑感情的铺垫,剧情是否有推进,写完了还不算,有时候为了修改一个章节,她要坐在电脑前花很多时间。
以前读者少,余纨纨并不觉得有什么,我随便写写,你们随便看看。可当读者多了,她的压力就来了,每次更新前都会一再琢磨内容,生怕让读者失望。
她随着笔下的人物喜怒哀乐,读者们随着人物的命运喜怒哀乐,这是一个交心的过程,她喜欢这种过程。
为了这个过程,她可以忍受枯燥、乏味,想玩的时候不能玩,空余时间被占用,甚至恶意、诋毁。
这一切,杜甄都不知道,他只知道余纨纨最近很忙。
忙着上学,忙着码字,他被冷落了。
连林芬都忍不住说了女儿两句,余纨纨表面嘻嘻哈哈,回家在书房里一待就是一晚上。
杜甄感觉受到冷落,但看得出她的认真和喜爱。
以前在美国时,他大部分时间都面对电脑。一张书桌,他在这边,她在另一边,也不是不可以接受。
……
余纨纨忙成这样,直接反应她的稿费变多了。
这个月拿到一笔比她以前一年还多的稿费,同时有出版社和她敲定,为她出版小狼狗,她决定和杜甄出去庆祝一下。
两人去吃了顿大餐,又去看了电影,看完电影去看夜景。
十一月的海市,已经开始有了些冬天的味道。
余纨纨穿着黑色长款卫衣,外套卡其色薄绒大衣,下面是小腿裤和平底靴。
衣服是宽松的韩版,也就显得她格外娇小。
她梳着丸子头,手里拿着一杯奶茶,不像个已婚的少妇,还像个不懂世事的少女。
杜甄也穿了件同款的卡其色大衣,下面是条黑色牛仔裤。
走在街上,宽肩细腰大长腿,少不了有人议论这是不是哪儿来的明星或者模特。
两人手拉手向前走。
今晚余纨纨很兴奋,和杜甄说了很多很多以前没说过的事。
说她学习之所以这么烂,就是因为小时候太喜欢看小说了。从童话大王故事会知音读者花季雨季这种期刊,到武侠小说,到各种世界名著、当代现实文学,到历史言情推理科幻灵异。
她看的书很杂,曾经最大的梦想就是当一名作家。
提着笔记本电脑,来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一边走一边写。可以靠笔杆子养活自己,不用早九晚五,优雅而小资。
可现实和梦想总是相差太远,她考上大学,终于有时间来实现自己的梦想。她满怀信心而来,却发现自己和其他作者相比,并没有什么特殊的地方。
一炮而红不存在她的身上,她就是几千几万个小透明之一。
她以为自己顶多就是这样了,也大三了,也许她该换个思路,考虑一下毕业后自己的未来。
可现在,她突然有一种感觉,也许她的梦想有一天会实现。
“杜甄,你会支持我的对不对?我知道我最近都没怎么陪你,我会将时间规划好,以后尽量不让这种事发生了。”
看着她闪闪发亮的眼睛,最近藏在杜甄心中的一点小郁闷,突然就没了。
“嗯。”
……
看时间也不早了,两人回了家。
余纨纨今天晚上不打算码字,但她习惯会在睡前刷一刷手机,看一看评论或者微博、读者群什么的。
刷评论时,看到一条评论。
【鱼丸大大,我发现一本书跟你农夫那本书很像,名字叫《xxxx》】
余纨纨笑了笑,没当回事。
但凡有圈,免不了会有是非,写手圈里的是非也很多。什么你抄了我的梗,我融了你的情节,借了你的人设,总能因为这种事撕得如火如荼。
当然不是说写手们爱撕逼,不过是她们对自己的灵感乃至脑洞特别在意。
那种在意的程度,是圈外人不能理解的。而国内目前的法律对著作权的保护条例,还不够清晰完善,利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权益,耗时耗力且官司不一定能打赢,很多作者被抄袭求助无门,于是圈子自成规矩。
从余纨纨入圈开始,她因为性格低调原因,没沾上过什么事,但吃的瓜很多。也知道一些读者因为粉上作者,似懂非懂明白一些关于抄袭的事,出于正义的心态,在看到某两本书相似时,会出于好意提醒一句。
这种心是好的,但未必事实就是这样。
因为关于抄袭的定义太广泛,不是专门研究过,根本不懂其中的界限。而且因为读者都穿着马甲,曾经余纨纨吃过一个瓜,就是有别有用心的人披着马甲故意在某篇文下留言,以至于挑起两个作者之间互相敌对。
这种人很少,但并不是没有。
余纨纨在评论下回了一句:“谢谢你,我会去看看的。”
说是这么说,她其实根本没放在心上,心想肯定是这个读者小题大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