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零四章 一言为定

  罗杨也真是不知道说啥好了。
  周昊跑来一会儿问这个,一会儿问那个的,都是些常人没法办到的事情。
  虽然自己也没有给他办成过哪件事,但这也不是周昊一直来问的理由啊。
  这是周昊没挑他毛病的,还记得上次龙舌弓丢失哪件事吗?
  当时罗杨可是夸下海口,说要是找不到龙舌弓,就赔周昊一个一模一样的给他。
  东西呢?
  周昊靠自己的本事把东西找回来了,也没好意思去跟罗杨耍赖。
  不然的话,周昊拿这说事儿,以罗杨的身家,要个几百万来花花不是难事吧?
  反正东西是张顺收偷的,他不可能傻逼呵呵地去跟罗杨汇报这件事。
  那罗杨也不可能知道。
  “你就说,知道或者不知道嘛,赶紧告诉我之后你好去忙你的。”周昊说道。
  他打了这个电话,却是受到了所有人的注意。
  其他人倒是还好,冯晓聪却很是敏感。
  为啥有这种作奸犯科的人,周昊要去问这个人呢?
  那么,这个人会是什么身份呢?
  能让周昊这么说话的,来头一定很大。
  而且,很有可能,不是个好人!
  罗杨走出了赌场,说道:“反正你说的这个事情,我也没听说过,我派人帮你打听打听,若是有消息就告诉你,没消息我就不联系你了啊。”
  先前自己答应周昊的事情,周昊没忘,他本人就更加没忘了。
  所以他感觉自己有些对不住周昊。
  周昊不提,自己也跟着不提。
  不仗义。
  加上周昊之前在面粉厂,和罗杨有过命的交情,这可是真真正正的过命,和尸妖干仗啊。所以罗杨对周昊就更加不能怠慢了。
  到了罗杨今时今日的地位,想要和他谈感情,论关系,不容易。
  “行,那就这样,改天请你喝酒。”
  还喝酒呢?
  你少找我几次我就谢天谢地了。
  周昊收了手机后,继续啃他的澳龙钳子了。
  “这样吧,我明天跟你一块去,正好我也想去看看,总在电视上看到的大新安岭是个什么模样。”
  此言一出倒是让冯晓聪肃然起敬。
  看看,没去过大新安岭一点都不觉得丢人,即便见过也仅仅是在电视上,还把这个给说了出来。
  不少人明明没去过某个地方,当和别人聊到的时候。
  哦,那个啊,我去过,一点意思也没有。
  没你妈妈。
  “好,那就一言为定,明天早上八点我去接你,其他事情就交给我来安排。”冯晓聪举杯说道。
  因为这个事情,气氛也好了很多,冯晓明时不时也能插上两嘴了,后来冯晓聪也请教了周昊很多武功方面的知识。
  周昊一点儿也不小气,知无不言言无不尽,反正他说出去的,又不是他正一道的武功秘籍或者绝招啥的,正一道真正的本事,他自己都没学会呢,告诉冯晓聪的都是一些运气调息的法门,属于太极拳的范畴之内,闹到最后冯晓聪差点要拜周昊为师。
  余秋雅再也坐不住了,当场就站了起来说不行。
  周昊虽然不准备收徒弟,毕竟他感觉自己羽翼还没丰满起来,就人五人六的收徒,有些不要脸了,况且现在还有个张善末的麻烦没有解决掉,再牵扯人进来,可就太麻烦了。
  不过饶是如此,周昊也搞不懂,余秋雅这么着急干什么。
  当然着急啦。
  万一让冯晓聪拜师成功,那冯晓聪就比周昊小一个辈分,反而要比自己大一个辈分,那么冯老爷子就要比余向龙高一个辈分。
  余秋雅知道,余向龙总喜欢和冯左镖斗,一会儿比这个一会儿比那个的,原因很简单。
  余向龙那个时代的人,都死得差不多了,不和年轻些的冯左镖比,和谁比?
  而且在余向龙的潜意识里,自己是不能输给冯左镖的,毕竟他可是个老大哥嘛。
  在余秋雅的阻挠下,冯晓聪拜师自然没有成功。
  冯晓聪也没说什么,在他心里,余秋雅这妹子呀,打小就是个鬼灵精,长大后虽然成熟多了,整个人变了,长得也比从前好看不少,但骨子里,还是有些稀奇古怪的想法。
  反正冯晓聪也不急,去了大新安岭,不怕没时间和周昊交流,如果可以的话,冯晓聪和周昊再来个结拜。
  那可比收徒好听多喽。
  吃完饭后,周昊被冯晓聪抢着送回去了,回到来福小区,周昊洗了个澡便开始打坐。
  “老大,我总感觉这件事有些不对。”
  元元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带着小黑回来了,周昊正全神贯注地打坐,也是没有注意到。
  将正在运的这口气顺完,周昊睁开了双眼,问道:“哪里不对劲呢?”
  其实在刚才吃饭的时候,元元也在场,它把小黑锁在厕所里,自己变小了身子吃了个痛快,全程谁也没有发现。
  “麝香还有一个功效你知道是啥不?”元元问道。
  周昊更不得踹上去一脚。
  你不说我怎么知道?
  “讲。”
  元元眼睛咕噜一转,道:“老大,你有没有感觉……”
  “啥啊?”周昊没好气道。
  “你有没有感觉我上午抽的那个软中华味道很不错?”
  周昊一点儿没客气,上去就是一脚,将元元肥胖的身子踢下了床。
  “就他妈你抽了,我抽的那是二手烟!我怎么知道?!”周昊不爽道。
  他现在是越来越烦元元了。
  这货也真是,一天天的,从来不想着怎么解开封印,尽把心思放在怎么研究吃喝抽上了!你要是能把封印解开,他妈的,张善末,张善末算个屌啊!瞬间就灭了他!
  你看看人家任山,短短几天的工夫,就能把龙鳞匕首的威力发挥得那么大,都足以和我的玄阳剑碰一碰了。
  再看看你,他妈的除了吃喝抽,就是袁晓贝。
  早晚有一天死在袁晓贝身上!
  元元人性化地揉了揉屁股,道“这样嘛老大,你去跟那两个姓冯的要个一条软中华,我就告诉你麝香还有什么功效,怎么样,这个买卖不亏吧?大不了我拿倒了再分你半条!”
  豁出去了我,那个软中华可一说是我抽过的香烟中,最好抽的一个了,就算冒着被老大揍的风险,我也要说出来!
  男人,就应该这样顽强不屈,勇往直前。
  男人,我是男人!
  你他妈就是个揽子。
  周昊却是好好想了一下,自己有《青囊书》傍身这件事,元元是知道的。
  虽然元元成天没个正行,但也不可能用这事儿诓自己,除非它为了抽烟不想过了。
  说到底,这也不是一件小事情。
  如果那些麝鹿仅仅是简单的死了,那么也没什么大不了的,这事儿不归自己管。
  但这个猎杀者的身份十分可疑,首先是修为高,能够做到一拳就把麝鹿头骨打成粉碎性骨折,其次便是他缺钱。
  有本事,缺钱,那就是能坚持住道心的人,是个好人。
  可好人,又怎么会做出这样的事情呢?
  奇怪,非常奇怪。
  “这样,你先告诉我,然后我再去跟你拿香烟,怎么样?”周昊说道。
  他是故意用“拿”而不是“要”的,“拿”字,听起来很轻松,就像是只要周昊开了口,对方就会给一样,用这个字能让元元放松戒备。
  实则,周昊才不准备去呢。
  他妈的刚认识一天,不,半天,就管人要香烟,这叫什么事儿?
  传出去我还怎么做人?
  你请我吃饭,可以,那是你主动来请我的,我跟你要烟,那意义就不同了,说到底我也是余向龙的把兄弟,做了这种事情不仅自己丢人,大哥的脸上也无光。
  元元想了想,说道:“那好吧,麝香能够掩盖住尸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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