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6章

  元芳倒是晓得她意思,无奈的摇摇头,嘴里责怪了句“怎就吃不下了,才吃那么点,怪不得长不高哩”,手里却拉过碗筷去,就着她吃过的筷子吃起来,心内有些窃喜:又算是同食了。
  江春本意只是想说自己吃不下了,能否不吃了,哪晓得他却会错了意……倒是个爽快人,一点儿也不墨迹……反正浪费可耻,刚穿来那几个月,她可是连面都吃不上的……嗯,人要忆苦思甜,嗯,对,就是这样!
  元芳吃起来就没那般秀气了,稀里哗啦三下五除二,大半碗面就没了,居然还意犹未尽的端起碗来,连碗底的汤汁都喝得一口不剩。
  江春难得见他这般“糙”的样子,颇为惊奇道:“很好吃麽?”心内后悔自己怎不多吃两口,光看他吃倒是还当人间美味哩。
  元芳还端着空碗的手就有些僵硬,另一手摸了摸鼻子,犹豫过一瞬才道:“嗯,尚可,今日这面倒是和我口味。”怕她不信,他又加了句“委实也有些肚饿。”
  江春点点头,片刻才反应过来:他不是最喜软面的?今日这面明明还不够软和,她吃着都有些硬……怎还合他口味了?
  真是个怪大叔。
  而她眼中的“怪大叔”却又自若的将碗筷收好,整整齐齐的放进食盒,江春愈发奇怪了,他可是从小锦衣玉食长大的贵公子,怎还会做这事体,恐怕就是江老大也不定会料理得如此井井有条罢?
  “元芳哥哥,你为何会做这些事?”
  “嗯?”他不明所以。
  江春指指食盒,他反应过来,有些懊恼道:“不过是些小事罢了,以前在军营甚事未做过?”
  江春来了兴趣,问他以前在哪儿入的营。
  原来他当年未成亲前,曾在西北武功将军手下做过都尉,后来在与西夏人的数役中屡获战功,在京内都是名声颇大。只不过,老早就订好亲的大理郡守家姑娘到了及笄之年,他不得已回了汴京成亲……当然,成亲这一段他未提,是江春自己推断出来的。
  后来见他在西北与高家关系日渐密切,官家又忌讳起来,但他身上委实文武功夫不凡,一心想要弃用却又无人可替,只得效仿太|祖,将他这颇有威望的干将调到辽北去,总之“人走茶凉”,将他的跟脚从西北挖走就是。
  他是君子,不可能指摘官家,但江春还是推断出大体情形来。说是战功,旁人只知荣光,却不知有几人能活着回来……用命换回来的荣光,皇帝说换走就换走。
  江春有个大胆的想法,那如果窦家最终要……他在西北已没了跟脚,哪还有可用之人?
  心内担忧着,面上就带了两分出来。
  元芳也明白她忧心,安慰道:“无事,不说高烨与我乃生死之交,就是威远大将军,亦是位好汉。”
  这“好汉”是指他英勇善战,还是他会路见不平,拔刀相助?
  但接下来,她就听明白了。
  原是皇帝将他调至辽北,想要架空他,哪知威远大将军满门雄兵,皆是粗人,只信奉实力,拳头硬、本事好,那就是辽北军人人拥戴的。况且,不说元芳本身的军事才能与人格品性得他们欣赏,就是女婿一家的面子也要给,他在辽北倒也与威远将军一家颇为融洽。
  听他话中意思,若真有兵戎相见那一日,高家与威远将军都是与他一条船上的……这算是他真正的老底了吧?
  还不止于此——“后来从辽北归京,去过威楚府补武学半年,家中祖母身子日渐不用,请旨将我调了回来,大理段家也使了把力,令我得了个‘云麾将军’的虚职,在禁军中做个总教头。”
  又与那日那英挺少年放她行对上了,他这般顶天立地的伟男子,不消使甚阴谋手段,能得了旁人爱戴,似乎是再寻常不过的事了。
  “那届时……”
  “嗯。”
  两人仿佛打哑谜似的,将窦家最后的底牌也交代了,二人均松了口气。元芳想的是,把她当自己人的感觉挺好,而江春则是晓得了他果真不是以卵击石,届时到底谁是卵谁是石还未知呢。
  她真荣幸,能识得他这般伟男子!她只觉着此时的自己,心是热的,浑身充满一种窦元芳带给她的自信与骄傲……当然,这种自信与骄傲终将会伴随她的一生!
  二人面对面坐了聊半日,江春再次吃下了半杯茶水,元芳摸着茶壶早不热了,不再给她倒水,从怀里掏出个红绸包着的物件递与她。
  江春笑眯了眼,有意打趣他来缓和紧张的气氛:“元芳哥哥莫非还给我备了生辰贺礼?”心内难免就想到了去年那只“狮装大佬”,他的礼物……倒是出人意料,也不知今年会是啥。
  她隔着红绸摸了一下,感觉该是个颇有分量的物件,待拆开那绸布,果然是个“有分量”的好东西。她用手掂了掂,少说也得有五六两了。
  只是……这支五六两的银簪子她要如何戴得出去?也不知是用甚银打的,看着也才数寸长的凤喜牡丹簪,拿在手里却是沉手的。
  “那日车上那只,被我拾走了,成色太差……”
  那倒是,不过图便宜买的而已。现在这只,成色比那便宜货铮亮,花样也是栩栩如生的,花叶其间居然还做了雕花镂空……工艺自是甩了“便宜货”几条街。
  但,这般异常的沉手,这簪子在江春脑中已经变身成了金光闪闪大拇指粗的链子了——暴发户标配!
  见小姑娘嘟着嘴不乐意,元芳又摸摸鼻子,不自在道:“你先将就着戴戴,若不喜欢就留着赏玩罢,日后……日后,若有机会,再给你挑好的。可好?”
  他那欲盖弥彰、小心翼翼的商量语气,江春反倒软了心肠,笑了笑:“哪有?我很喜欢哩!”
  见元芳还不展颜,笑不出来的样子,她状似自然的拉了拉他放桌上的手,定睛瞧着他:“只要是元芳哥哥送的,我都喜欢哩。”
  话未说完,脸已经红透了。这是她两辈子加一起四十多将近五十年里,第一次主动说情话。“前世”虽然在情浓之时也会说些,但都是被初恋男友逼着说的,他似个孩子般,她要不说就赌气不乐,她为了不节外生枝,也只得咬牙敷衍他几句。
  但此时此刻却不一样,她喜欢,她就是要表达出来,她想令他晓得她的欢喜。
  元芳果然舒展了眉眼,回握了她手,虽一字也未说,却胜过千言万语。
  “对了,你再好生瞧瞧这簪子。”
  江春被他一提醒,果然重新拿起来仔细瞧了瞧,成色、花样、工艺是上等的,并无何异常之处,只是份量太重……难道还有甚玄机?
  心内琢磨着,手就在那簪子头尾摸起来,可惜上下里外的被她摸遍了,也未曾见到甚机关精巧的,只是在簪子尖头上摸到个一道道的凹槽,极其细小,与那凤凰尾巴融为一体,凑近一看,是个“春”字。
  这是给它打了个她的烙印?
  “这是你的。”元芳意味深长。
  江春正疑惑着,只闻他用手打了个响指,外头就进来两个男子——叶掌柜与个普通到令人过目即忘的中年男子。
  叶掌柜还好,经营着东京城最大的酒楼,迎来送往的身上自成一股从容气质。那男子却是普通的灰棉衣裳,寻常的不俊亦不为丑的样貌,浑身瞧不出甚气质,只觉着似街面上迎面走来的任一男子。
  那两人口称“叶某”“项某”对着元芳行了一礼。
  元芳微微颔首:“罢了,两位跟随我祖母多年,现又跟了我二十年,是我窦家元芳名副其实的肱骨干将了。你们且与春娘子说说情况。”
  两个对视一眼,叶掌柜先跨出一步,说起了来历:“叶某汴京人士,三十年前承蒙老夫人青眼,后又得二郎君看重,得了提携,跟着做些买卖营生,旁的不敢说,在酒楼经济上略有两分心得,各地消息打探也能使上些力。”
  叶掌柜方退下,那寻常男子上前一步,道:“项某名项云贵,山西人士,从小家破人亡,得了老夫人救助……窦家乃项某再生父母,得蒙老夫人与二郎君信任,经营着窦家些许银楼成衣铺子,往常多与妇人打交道,各处消息倒是知晓一些。”
  看来叶掌柜是专探男子消息,而项掌柜是负责女子后宅消息的,两人不止在窦家最赚钱的生意上掌舵,暗里还是窦家最重要的消息来源。只是,他与自己介绍这多做甚?
  江春不解的望着他。
  元芳安抚的看了她一眼,突然正襟危坐,端严着声音道:“窦家叶寻安、项云贵听命。”
  两人“噗通”一声就跪下,齐声道:“属下听命,但凭少主吩咐。”
  “倘若此次事败,我窦家成年男女无一幸免,你二人若有旁的去处,我们也不阻挠,只望你们瞧在我窦家元芳的面上,好生安顿淳哥儿,为我窦家与祖母留得一分血脉,我元芳感激不尽。”
  说着就起身鞠了一躬。
  叶项二人惶恐不已,只跪地上将头磕得“砰砰”作响,口中坚定地齐声道:“我二人生是窦家人,死是窦家鬼!绝不敢有二心,少主勿折煞我等。”
  能得此忠仆,窦家祖孙二人的人格魅力可见一斑了,江春说不出的骄傲与自豪,不自觉的坐直了身子,挺挺胸膛。
  元芳叹了口气:“罢了,不说那丧气话。”
  两人终于不再惶恐。
  元芳却又话锋一转:“今日请了你们来,是我还有一事要说。这位春娘子,是窦某平生挚友,从今尔后,但凡春娘子有吩咐,你二人不得违逆。见她如见窦某人,你二人可知?”
  二人竟然半分犹豫都没有,齐声应“是”。
  江春想要摆手拒绝,她不过农女一枚,现也才是太医局学生一枚,哪里受得住他们信赖?况且,这是人家窦家的积年忠仆,只会奉窦家嫡支、窦家老夫人为主,她非亲非故哪有这大的脸面安然接受?
  元芳却不予她拒绝的机会,拉了她手,从桌上拿起那枚银簪,摩挲着那小小的“春”字,道:“你二人且起身罢,可看清这信物,日后见物如见人。”
  叶项二人照着吩咐起身,闻此言,又对着江春跪下,应了声“是”。
  江春浑身不自在,生平第一次有人给她磕头,而且还是年纪与江老伯江老大相当的“大人”,她想要避开去,却被元芳握住了手。
  元芳也不说话,只定定望着她:“若我有去无回,你就当这世上从未有过我窦某人。他们,就当是我给你个依靠与念想罢。”
  江春越听越不对劲,这怎么有点像……托孤?
  她实在不想说“临终托孤”,她不要听什么“有去无回”,他凭什么有去无回?刚招惹了她,就想撇开吗?难道他又要似六月间那次,不明不白交代几句就消失?窦元芳,你还真是个王八蛋!
  她不许!
  江春红着眼道:“你不许有去无回,不许出事,定要全须全尾好好回来,你可知……”喉间哽咽得她说不下去,明明开心是来过生日的,他又要说这些生离死别的晦气话!王八蛋!
  她想闭上眼睛,蒙上耳朵,不看外面局势动荡,不听那些鹤唳风声,她只想在这异世,得一个真心喜爱之人,相知相守,衣食无忧的过完后半生。她才不要这种动不动几日就要玩消失,动不动就要生离死别的臭直男,死直男!
  元芳见她脸上泪痕,哭得像个孩子,他心内亦不好受,若非叶项二人还在场,他真想抱了她……他忙掏出帕子,笨手笨脚将她眼泪擦了。
  哪晓得,有时候,女人的眼泪不是说止就能止住的,他越擦,她流得越凶……甚至连肩膀都开始一抽一抽起来,定是难过至极了。
  他也顾不得旁人还在了,忙跨过身去,搂了她肩背,将她脑袋按进自己怀里,大手就下意识的在她背上拍起来,语无伦次哄着:“对不住,小乖,小乖真好,是我不好,我……”我也不知自己哪里不好。
  江春本来正悲从心来,有心要按捺自己眼泪,那眼泪却是不听话的,漱漱就往外冒……哪晓得就听了“小乖”两字,内心只觉难堪至极,又羞又恼,这死直男,叶项二人还在跟前呢……她从今往后都没脸了!
  想着想着就气起来,一下“乖乖”,一下“小乖”的,这死直男,不会说情话他可以不说啊!
  手上就用了力,对着他胸口捶了几下,嘴里嘟囔着“丢死人了”“彻底没脸了”……
  元芳只道她是羞恼当众掉泪,忙拍着背安慰:“小乖不怕,他们早出去了,哪敢笑话你。”
  江春险些吐出一口老血来:能求求你别肉麻了吗?
  第111章 荒唐
  夜了回了学寝,见沁雪趴在桌子上,桌上有一碗已经凉透了的面,估计是等睡着了罢……这傻丫头,她以为她家去了,就没与她交代自己要出门。
  江春将她唤醒,硬着头皮被她噼里啪啦说一堆,江春则就着将那碗冷面吃了小半,只觉着即使是凉透了的,亦是人间至味。
  她十三周岁的生辰就在又哭又笑中度过,带着满满的感动与对未来的期望。
  日子走到了深秋的尾巴,汴京天气一日凉似一日,学里草木枯黄不少,就是那银杏叶都落满一地,每日踩在那半夜新落的银杏叶上,仿佛都能闻到一股秋天的气味,有金黄干透了的稻谷香,有黄灿灿饱满的玉米棒子香……似乎每一样都是金黄色的。
  而学里的课业也到了尾声,京里各学院都是冬月十八年试,届时年试一毕,年假要放两个多月,她离家一年,终于也能回家了。
  只是不知今年这般不安稳的一年,她还能不能回得去。她倒是庆幸自己一收到金江来信就写了回信去,不然照着这两月的不太平……怕是要音讯不通了。
  自窦皇后被收回金玺后,宫内成了杨贵妃一家独大,深宫内务被她一人统领。而朝堂上,官家这般迫不及待的折辱新贵窦家,虽暂时是讨好了以承恩公府为首的老牌世家,但人的胃口都是愈喂愈大的。
  有了窦皇后的“名存实亡”,大皇子的薨逝,不少朝臣就开始对官家进言,劝立太子。
  既占长又占嫡的大皇子没了,那就只能从剩下的三位已长大的皇子中选立了。五皇子不消说,文不成武不就,胆小如鼠,历来无甚名气的,刘德妃也是个安守本分的,哪有甚拥趸?
  数来数去,进言折子有夸杨贵妃兰心蕙质堪称天下女子表率的,有赞二皇子文韬武略堪称大才的,也少不了贬损五皇子软弱不堪大用的……总之宗旨只一个,就是二皇子是太子的最佳人选。
  皇帝对这雪花般的折子不置可否,一副好似在沉吟不决的样子,下头唯杨家马首是瞻的文臣,愈发卯足了劲要替二皇子加把火,将他去年下扬州巡视水灾的事大肆渲染一番,当地民众如何拥戴他,如何对他赞不绝口……定要将他形容成未来的千古一帝。
  江春听着每日传来的消息,只淡淡笑了笑,从窦家的事上不难看出,当今官家虽有雄心,却是个疑心病重,难容人的帝王。他今年还未至不惑之年,正是龙精虎壮的年纪,哪里能允许有一个“众望所归”的太子在他塌前?
  果然,这股“尬吹”之风刮了四五日,就连民间亦传起了闲话来,道二皇子是真龙天子,天命所归。
  旁人不知,深宫内的窦皇后却是冷笑连连:“呵,真龙天子天命所归,他赵阚怎能忍得下这口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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