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7章

  除去深情才得入门这一点, 《忘情天书》原本就是一门十分苛刻的武学。
  虽然天书才只有十五式, 但不同与一般武功重视内功与招式,它的深奥处在于注重境界、感觉、情态、气势。想要学习《忘情天书》必须通晓琴棋书画、诗歌乐理、天文地理,外加需要极高的武学天赋才能学会。
  因此,几百年以来的有史记载中, 仅有萧秋水一人学会了此中武学,以而到达了修心通神调动天地力量,功成圆满者以翻云覆雨的地步。
  乐远岑已经研读过原身所留的秘籍, 不怪《忘情天书》的入门之难, 因为它需要的本就是一个全才才能去学习。
  比如说‘地势’是运用了奇门遁甲之术, 在敌人毫无察觉中缩地成尺、挪移换物,这先要精通天文地理之学。再如‘师教’则是类似于易容之术,完全模拟敌人的姿态令人难分真假,这就要有着极为敏锐的观察能力。更如‘亲思’则是摄魂一类的武功,可以制造出敌方内心的弱点以而让敌人陷入对往事的追忆,使得其停止攻击, 但这就需要本人极高的定力。
  这些还不是天书中的攻击性招式。
  一如‘君王’是可用宛如帝王之威使得敌手折服,又如‘日明’不管受伤多重都可以汲取天地之力恢复, 出招则让敌方瞬间眼盲不可视物, 只觉有烈阳出现在眼前。
  更有利用天地万物的一切, 诸如风流、云翳、月映、火延、土掩、水逝、金断、木顽等等,将世间的一石一物、片杉片瓦都为人所用。
  其中,最强的一招则是天意,天意不可违背, 当借用了天地的力量去攻击敌方,那么对手如何不束手就擒。
  如此武学,已经脱离了武道,而直问天道。
  难怪从古至今只有一人大成圆满,是因为它对于人的资质要求太高,已然超过了万中挑一。
  原身在因缘际会下得到了这门武学,她也着实有着非凡的毅力,可惜此门武学仅有毅力是不够的。有的事情说来可笑,有时再多的努力真的敌不过天赋的重要性。
  乐远岑在研习秘籍之后,就知道原身的走火入魔不仅是因为她尚不懂情,更是因为没有精通琴棋书画、诗歌乐理、天文地理,所以原身领悟不了天书的深意。
  对于原身而言的练功困境,对于乐远岑却并不存在。
  在无侠镇的半年里,乐远岑养好了此身的伤势,更对《忘情天书》小有所成。
  她在修行中觉得《忘情天书》并非是让人无情,否则直接叫无情天书不就行了。忘情一种至高的境界,是不为感情所拘泥的境界。
  两者看似差之毫厘,而在注重意念的武学里,就会谬以千里。
  在反复阅读了有关六扇门内门的秘史后,乐远岑得出了如此推论。
  原身之所以做捕快又是练习如此武功,就是因为无意中得到了几箱子的秘史。
  其中提到了宋朝末年,由诸葛神侯执掌六扇门以及其座下四位徒弟的一段风云往事,包括了那些江湖与朝堂、本国与外敌的复杂斗争。
  在几百年过后,过往的门派与高手都化作烟尘,也早就在时光里已经断了传承,就像是六扇门也不复高手如云。
  不谈那些如烟往事,就说得以天书大成的萧秋水。
  记载中很明确的写到,最后萧秋水携手妻子同归,两人成为了江湖的一代传奇。
  萧秋水神功大成后,如果是无情则会抛妻而去,但两人成为神仙眷侣,那就是验证了此功不是无情而是忘情。
  乐远岑认为天书需以深情入门,至情而忘情,这个境界就应和了秘籍中提到忘记己身,就能将意志融入天地万物,以而借用了天地的力量。
  然而,这不是神功的圆满之境,因为它尚有一个极大的破绽,如果敌手本就是融入于天地之间,那么要如何对其发动攻击?那时,应该要从忘情再入高情的境界,彼时彼刻,不再仅是融入天地,更是能驾驭天地之力。所以说,忘情天书要如何忘,是颇为有趣的一个挑战。
  当然,这仅是乐远岑依据她的武学经历与经验做出的推论,想要验证究竟是否正确,需要要一步步地走下去才知道。
  眼下,还是一起吃年夜饭更重要。
  毕竟,对于归舟客栈里的人来说,团圆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乐远岑并没让铁师傅一个人在厨房忙碌,她也一起去了后厨帮忙。在夕阳下山的时候,一桌好菜与几坛好酒都摆上了桌。
  陆小凤为五人满上了酒,他还是头一回在西陲之地过年,“我先敬大家一杯,愿新年里诸位都能万事如意。这么说似乎太虚了,那不如就是好吃好喝好玩地过每一天。”
  好吃、好喝、好玩,这三样却是边境小镇最缺乏的东西。
  “希望借陆兄吉言。”乐远岑拿起了酒碗,也干了这碗酒。她在看到陆小凤的时候,就知道窝在无侠镇的平凡日子就要一去不回头了。
  其余三人也都干了一碗酒。
  一碗酒下肚,配以口味不错的热菜,酒越喝越多,气氛也就有随意了。
  陆小凤说出了来到无侠镇的经过,他有些直接地说到,“乐捕头,我想要借你的佩刀几日,不知有没有商量的可能?”
  这句话问得确实有些直接。
  如此疑问,陆小凤就不会去问他的一位朋友。比起陆小凤在江湖上的尚未有名,他的那位朋友已经出名了,西门吹雪绝不可能把手里的剑借给谁。
  不过,乐远岑并不看重一把刀,她听了陆小凤的赌约之语,而在很多时候她乐得做个与人为善的人。“这刀就是朝廷统一的配刀,不是什么名贵的兵器,你想要借就拿走,只是要付些押金。你若是弄丢了刀,这钱我得赔给知县,你总不能让我自掏腰包。”
  “乐捕头,你真是一个和善的人。押金是当然应该给。”陆小凤这样说着却有些失落,可能是因为刀来的太容易了。
  相较而言,他还认识另一位捕头,是有天下第一神捕之称的金九龄。吃穿用度颇为讲究的金九龄就没有那么好说话,通常会有些喜欢卖关子。“我有个小问题,乐捕头怎么会是归舟客栈的老板呢?”
  “因为捕头的薪水太少了。”风四娘笑着回答了这个问题,“一般的捕快可不是官员,只是衙役而已,如果不鱼肉百姓,那么还真没几个钱。这和六扇门的捕快是不一样的。你也看到了无侠镇没有太多的旅人来往,老板盘下了客栈,也就是赚些酒菜钱。”
  陆小凤以前没太在意这些,江湖中人本也就不太在意这些朝廷规矩。
  其实,他更好奇的是客栈里四人的身份,“那么,风掌柜这般明媚动人,也是为了赚些酒菜钱留在了无侠镇吗?”
  “我已经喝过最烈的酒,骑过最快的马,爬过最高的山,吃过最辣的菜,那在哪里呆着不是呆着?”
  风四娘笑着又喝了一碗酒,她没说的是她玩过了最锋利的兵器,爱过了最不可能爱她的人。在一年前,萧十一郎与逍遥侯对决之后就消失了。即便萧十一郎不消失,他们也已经没有可能,因为他已经心里住了沈碧君。
  “何况,老板对我们都不错,我为什么不呆在无侠镇?陆小弟,你还太年轻了,再过一二十年,你也会觉得留下来没有什么不好的。
  当然了,现在也能给你一个多住几日的理由。常言道秀色可餐,你说看着老板的脸,是不是能多下几碗饭?可惜的是老板为了省几个钱,从来都只穿着这一身捕头的衣服,真是暴殄天物了。”
  “我又不是六扇门的捕头,那就不要搞什么特例。”
  乐远岑其实是没几个钱,原身是孤家寡人,只留了够她盘下店面的薪水,好在小镇的开销不多,还能收支平衡。至于重操旧业之类的赚钱大计,那还是等到重回繁华之地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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