翌日(二)
十几具尸体排在芦苇滩上。
都浮肿着,只勉强能分辨面容。
多是女子,还有些许孩子,身上有利器的伤,一两具尸体上插着低劣的箭矢,箭头是用石头磨制的。
有能力的人,看这些就能分析出许多了,但李朝霜能在瀛洲岛的藏书阁看到植物标本,尸体标本却没人会让他碰的,就担心他触景生情……好像不太对?
所以他对验尸只知道一些纸上谈兵的东西,阿晕则连纸上谈兵的这些都不知道。
“埋掉吗?”
指挥草木之灵帮忙,拦下这些尸体顺流而下的阿晕问。
虽然昨天已经历过,但还是没想到自己是做主那个的李朝霜想了想,道:
“没有大司命的主祭,没法预防瘟疫,这样直接埋的话,让畜生挖出来吃掉就不好了。还是烧成骨灰再埋吧。”
“哦,也是……唔,又来了一具?”
一具颇为奇形怪状的身影,从上游飘下来。
阿晕多看一眼,发现自己搞错了。
“是活人,哎不对,还有活狗?”
水草缠绕上活人还有活狗,拉到岸边。阿晕和李朝霜围上去一看,确实是一只瘦得能看到皮下肋骨的秃毛细犬,和趴在秃毛细犬上、和细犬一样瘦弱、但脸肿得像个盘子,肚子里则揣了个球的男孩。
他身上也有许多刀伤,伤口在江水里泡的发涨,并且颜色古怪。
之所以还有一口气,大概全靠秃毛细犬拽着他的衣服,让他没有沉下去溺水。
阿晕摘下一边飞舞白须的芦花,抵在这男孩圆滚滚的肚子上。
他小声念诵着什么,像是清扫一样,用芦花来回浮动。
几个呼吸后,气息奄奄的男孩猛地一呛,眼睛还没睁开,就喷出一口泥沙,然后才是浑浊的水。
之后他就趴在地上一直咳嗽和呕吐,阿晕则对那只同样腹中鼓鼓的秃毛细犬如法炮制。
又是一阵喷水呕吐声。
等男孩勉强睁开肿成一条缝的眼睛,看到的就是李朝霜捧着一杯热茶,蹲在他面前。
蔚蓝天穹,和上午明朗的阳光,于黑发勤勉俯下的面孔投下浓重的阴影,于此同时,他的耳坠,他的眼睛,却在这阴影中却格外璀璨。
风中芦花发出弹拨琴弦般的和谐乐声,男孩颤抖了一下,翻身跪下,对着李朝霜嘣嘣嘣就磕了三个头。
李朝霜:“?”
他想了想,道:“不用这么急……”
李朝霜当这孩子磕头是想感谢救命之恩,立刻劝道。不想,他话才说了一半,就听男孩用尽了全身的力气,但还是很小声地道:
“您是接我去幽冥的渡船使者么?上神啊,求您了!晚些接我吧!贱民愿意献上一副百尺长的楚绣画卷!价值上百两!只求您放我一天,一天就好!让我去天星城给我爹报个信!”
他说着,言语间发出抽泣声。
“向我爹报个信,村子昨晚叫一伙土匪袭击了,他们掳走了娘,爹快向陈将军报告,求陈将军出兵剿匪!”
天星城,这里已是楚州地界了啊。
李朝霜想。
阿晕救醒了秃毛细犬,听到男孩一番话,发现男孩竟然将朝霜认成大司命座下的渡船使者,正想解释,就听他家配偶突然肃起神色,道:
“不可以,到了幽冥,阳世一切都和你无关了。莫再说什么价值百两的楚绣画卷,那种东西死后又有何用,跟我走吧,喝下这杯茶。”
“上神……上神!求求您了!”
男孩哭了出来,依然抱着行贿的念头,道:“那真的是很珍贵的楚绣画卷,当年有人开到六百两我娘都没卖,我把它送给上神,求上神让我去见一面我爹!”
“但到了幽冥后,真的不可以……”
李朝霜语气格外认真。
阿晕听得无言。
男孩还想说什么,李朝霜就将一杯茶水硬给他灌了下去。
刚吐出许多水的男孩,嘴里还一股泥沙的味道,一点也不想喝,但偏偏这杯水下肚,他身体就从腹部暖了起来,脸上的浮肿迅速消下,呈现古怪颜色的发胀伤口再次流血,但流出的血很快从黑色变回暗红。
男孩发出了三个单音。
“啊?啊……啊?!”
他终于发现他并没有死,这时候,李朝霜从他手上再拿过瓷杯,笨拙地倒水进去,然后指尖探进热水里,划了一圈。
这回他将水杯放在秃毛细犬旁边,这只土狗再吐完水后,分明半死不活地趴在地上,闻到热水气味,突然爬起,对着瓷杯里的水呼噜呼噜就是一顿舔。
“蠢蛋!”
男孩这才发现狗也活着,扑上去抱住,都不曾注意狗身上的伤口,在喝了水后也逐渐愈合。
看一眼那边,李朝霜对阿晕道:“有没有觉得,我变成灵丹妙药了?”
阿晕则像是男孩扑狗一样,扑上来检查李朝霜的身体。
昨晚逃跑前,他在朝霜的指导下,破坏了朝霜周身祝具的几个节点。
这样可以防止三岛十洲继续用这套祝具当目标追踪,至于朝霜为何知晓了三岛十洲是用这套祝具追踪他的行迹,当然是九千九生生怨母的主祭杨婆说的——证词来自朝霜,而主祭杨婆为何知道,则是从给她抓住的乘风太保那里——猜测来自朝霜。
没什么不合逻辑的,阿晕当然信了。
但是破坏了祝具的那几个节点后,朝霜身上时不时会飞出点点金芒,他触碰到的枯枝败叶,则偶尔会返青变绿。
金芒是浓郁生机压缩而成的显现,用得好可以肉白骨。
却对朝霜没有多大用。
阿晕只能紧张地问:“感觉如何?”
李朝霜笑着回答:“前所未有的好。”
说完,他又看向逐渐明悟过来的男孩,和已经从男孩怀里钻出来,小跑到他腿边磨蹭,结果给小鸟儿一脸不满给盯住的秃毛细犬。
“这里还有几枚鸟蛋,吃一点吧。”李朝霜假装自己刚才没趁男孩迷糊时骗人,“刚好我们也要去天星城,可以顺路。”
“去天星城?”阿晕还抓着李朝霜的衣角,闻言一愣,“接下来不直接去不周山?”
不周山。
这三个字让结果鸟蛋的男孩抬头。
“恩公去过不周山吧?”李朝霜问。
“这么有名的地方我当然去过!”阿晕立刻竖起尾巴毛。
一个呼吸后,他尾巴上的毛又恹恹垂下,“但只飞到五里高的地方就上不去了,不周的罡风确实厉害,朝霜你要去杀……要去找的人,是住在山脚底下,还是哪儿?”
李朝霜想了想,回答:“大概在山顶。”
狼吞虎咽吃鸟蛋的男孩梗住,声音大了一点,叫道:“不周山有山顶?那不是天柱么?!”
阿晕也露出为难表情,在他的传承记忆里,不周山的山顶,只在离乡人第一次来到大荒时,供离乡人落过脚,之后就一直隐藏在雷霆闪电罡风冰雪中,无人再能企及。
鸟也不行。
那里会有人?
“在我睡着前,我记得爬不周山最高的记录,约莫在十里,也不知道近几年是否有什么变化。”李朝霜像是没看到阿晕和男孩的满脸怀疑,道,“那是个普通人组成的队伍,他们越过了一百年前,剑阁章道主在不周山九里处留下的剑痕,难以想象如何做到的。队伍其中有一人著了《不周山志》,我拜读过,写得极为考究。
“他在书中写到,有一条路可以较为轻松地爬到七里高处,可惜并未详细描述。
“所以上山之前,能拜访一下这位更好。若我记得没错,他就住在天星城。”
“十里,”阿晕瞪大眼睛赞叹,“好厉害啊。”
男孩眼里则闪出高兴,道:“您说的,可是天星城外十五里顾家庄的顾长径?”
李朝霜点点头。
男孩再次下跪,道:“那是我爹,他前年到陈将军军中服役。求恩人搭我一程,带我去见他!”
“……竟然如此巧合?”
这回,就连李朝霜的眼睛,也睁大了一些。
他转脸看向小鸟儿,就见小鸟儿若有所思地点点头。
“上门拜访不带礼物不好,朝霜,不若我们救出这孩子的娘,一起带去给那位顾先生吧?”
没发现自己被当做了上门礼物,男孩不敢置信道:“我也很想救我娘……但还是先去天星城报给陈将军吧?两位大人,那可是上百人的匪寨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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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鸟:那不正好,我一鸟就能包围他们。
朝霜啪啪啪啪鼓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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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明天就……
_(:3」∠)_
讲实话这篇文节奏一般般,入v点卡的超一般,但还是希望大家多支持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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