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6章 贼寇来了

  三百民兵招募完毕,投入到紧张的训练中。
  由于没有专业的军事人才,民兵的训练方案由冬里设计,增加三项全新的内容,他自我感觉良好。
  每日点名。
  此前民兵队训练不点名,按人头数来算,队伍内都是熟悉的父老乡亲,有人没来也笑嘻嘻地不当回事。
  冬里分配文员,发放点名册,谁要不来训练就处罚,训练到位民兵队的战力才能得到保证。
  队列训练。
  队列动作,包括报数、立正稍息、齐步跑、纵队横队、集合解散。
  冬里发有军装,因此还要求着装整齐,不得松垮随意。
  队列训练能塑造士兵的特有气质,提高服从意识,凝聚战斗力,建设出正规化的军团。
  格斗训练。
  士兵需近身战斗,格斗术不可或缺,冬里拜托威尔总结出一套专用士兵的格斗术,打起来虎虎生风。
  从外面聘请武术师傅,教授新兵们这套简单实用的格斗术。
  三个新内容能让士兵迅速从百姓转变成一个合格的军人,令行禁止,意志磨炼。
  威尔啧啧称奇,好奇冬里是怎么想出来的,这个时代的士兵之路残酷且混乱。
  老兵带新兵,没有经验的新兵在战场上幸运的活下来成为老兵,如此循环。
  “我也忘了,好像天生就刻在脑子里。”冬里皱眉道。
  奇怪。
  这些东西为什么会出现在他的脑子里,还那么熟悉,他是不是忘了什么。
  冬里没有多想,深入回忆有轻微的头痛感,只要觉得有用那就拿来使用。
  书房。
  “少爷,喝茶吧。”
  诺米端来一杯凉茶,见冬里在秋天也只穿着一件薄薄的衬衫。
  “此际秋意正浓,少爷要加一件衣服,以免着凉。”
  冬里微微一笑,不知不觉间都到了秋季中旬。
  秋老虎气势汹汹,早上和晚上清凉宜人,午后高温暴晒。
  “我会注意的。”
  诺米不由分说,把凉茶放下后走去冬里房间取衣服。
  要是少爷感冒,那是他的失职,照顾不力导致主人生病。
  冬里耸耸肩,已经习惯被人照顾的感觉。
  记得在魔法学院,看不起那些贵族同学,什么事都由陪学仆人来做,现在看来这才是贵族的常态。
  以前冬里一个人生活,多了诺米这个小跟班之后全变了,不管走到哪里都有人跟着。
  没有闹钟的时代,诺米来叫冬里起床,只有特别犟的时候他才能多睡会儿。
  洗漱、穿衣也是诺米伺候着,维持主人光鲜的一面。
  得亏是贴身男仆,换成贴身女仆,在这种温柔乡里,稍微漂亮点就能产生感情。
  加了件衣服,冬里顿时温暖许多,开口问一句。
  “诺米,这次贼寇要来打秋风,你还是要跟我迎战吗。”
  “当然,我要为您杀敌。”
  诺米有了上次的经验,更不可能乖乖待在城堡里,打定心思要跟着冬里迎战。
  他学了一道剑技,哥布林之战后又得到一把百炼精钢小剑,宝贝得不行,成天挂在身上。
  在城堡里,主人和贴身男仆有资格佩戴武器。
  一般贵族喜欢配宝石剑,用来彰显财力或是装饰己身,贴身男仆持匕首小剑,在刺客袭击时保护主人。
  刺杀对贵族来时是常见的事,城堡太坚固打不动,敌人就会想别的方法,刺杀成了最热门的选择。
  有的大贵族仇家太多,一年下来得经历好几次刺杀。
  冬里目前还不用担心,唯二的红叶堡和黑石堡还要面子,处在竞争对手的状态。
  等某天真正有了要死磕的势力,安保系统才会升级。
  “这回的对手是人,不是哥布林。”
  杀哥布林没有太大的心理负担,杀同类任谁都难免恶心,诺米才十三岁,让他接触这些打打杀杀不好吧。
  “那不是更好嘛。”诺米眼中闪过一抹嗜血红光。
  “啥?”
  冬里以为自己听错了,他聪明可爱的诺米怎会说出这种话。
  呀!
  一不小心把真实想法说出来,诺米赶忙补救。
  “我的意思是,贼寇没人性,比哥布林还可恶,打败他们比打败哥布林更好,这样贼人就不敢再做坏事。”
  至于贼人会不会感动到重新做人,这个就不知道了,还是送下地狱吧。
  “哦……”
  冬里松口气,他刚才正怀疑,自己鼓励诺米精进实力是不是错误的想法。
  一个成年人都不能保证掌控力量,何况是一个小少年,诺米的力量比绝大多数人强,轻松就能夺去他人的性命,只希望他不要误入歧途。
  天才比愚者更容易成为魔鬼。
  “诺米,到时你跟着我,贼寇不会因为你年龄小就手下留情,出了意外我还能保护你。”
  “嗯!”
  ……
  上月镇军营。
  烈日当空,一支整齐的队伍站在操场上,微风吹过,一动也不动。
  有汗水滴落,没人去擦,一个轻微的动作就会受到责罚。
  冬里的意志传达下来,无一人不放在心上。
  享受着充足的食物和优越的生活条件,连这点都做不到太丢人,骑士还穿着重甲训练。
  领主大人说了,士兵不比骑士差,今后同样能晋升,这让新入伍的青年们振奋不已。
  兰斯在队列左上角的位置,城堡隐去他过往的悲惨经历,以月牙领新青年的身份入伍。
  在这支少年兵营,兰斯遇到的全是同龄人,复仇心理冲淡了一些。
  “解散!”
  “散!”
  训练结束,少年们有说有笑的走向食堂。
  “兰斯,我们一起走吧!”
  一个叫尼奥的雀斑少年,旁边还有个略显冷酷的金发少年,叫做戴维。
  两人和兰斯在初入营的那天分到同一个小队,彼此接触下来发现是很好的人。
  尼奥阳光开朗,总是在笑,戴维常在装酷,心肠很好。
  兰斯不禁露出一丝笑意,一同朝食堂走去。
  “今天的训练可真累呀。”
  “谁说不是呢。”
  三人边聊边走,兰斯以沉默居多,偶尔搭上一句话,气氛轻松欢快。
  “尼奥,你为什么要当兵呢?”
  “你问我?因为我想保卫领地,为英明的领主大人战斗。”
  “那戴维呢?”
  “哼,我想做军官。”
  问到兰斯,他只会这么说。
  “我想杀光贼寇。”
  “喔喔,那等下得多吃点,这样你才力气杀敌。”尼奥打趣道。
  兰斯白了他一眼。
  食堂的餐食很丰盛,有牧场的猪肉,菜园的新鲜蔬菜,比少年们在家吃的还好。
  吃过晚餐。
  回宿舍休息以备第二天的训练,有人喜欢讲笑话,口才很棒,把兰斯逗乐了。
  入睡之前,兰斯心里升起一个念头,这种生活还不错。
  ……
  第二天的训练没能如期举行。
  少年们站在操场上疑惑不止,急匆匆跑来一个老兵。
  “贼寇来了!”
  一阵喧哗声炸响,早就听说贼寇欲对月牙领不利,临时民兵队正是为此建立。
  “换皮甲带武器,迅速整队准备出发,再重复一遍,这不是在开玩笑!”
  少年们都有心理准备,最初的慌张过后就镇定下来。
  兰斯的眼神渐渐冰冷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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