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0章
人是活的,
狗也是活的。
实在是深更半夜,有活人进自己的书店,概率确实比较低。
“老板,我家狗狗找到了哟。”
“恭喜。”周泽说道。
柯基狗很兴奋地围绕着周泽绕了两圈,然后撒欢儿一样跑到白莺莺那边。
白莺莺正在玩农药,冷不丁地被这条狗给惊扰了一下,当即瞪了一眼,柯基狗一下子吓呆了。
俗话说,狗眼看人低,但实际上,狗能看见一些人看不见的东西。
当下,狗瘫坐在地上,屎尿一股脑地出来。
“对不起,对不起,老板真是对不起。”女孩马上站起身,准备清理。
“没事。”周泽示意女孩稍安勿躁,然后对白莺莺道:“打扫一下。”
白莺莺放下手机,一脸哀怨地去卫生间拿拖把和抹布。
“老板,你这书店的生意一直不怎么样吧?”女孩把自己狗狗牵回来放在自己脚边不准它乱跑了。
当然,这货也不敢乱跑了,大气都不敢喘一下。
“混日子吧。”周泽说道。
“上次多亏你告诉我狗狗的位置,我才能找到牵走它的人花钱赎回来。”
“花了多少钱?”
“一万多吧,人家不肯还,说是她养的,不过谈好价格后,还是把狗狗还给我了。”
周泽点点头。
“老板,我觉得你这书店可以多加一些东西,比如这椅子,坐着真不舒服,可以换成沙发的。”
如果有钱的话,我也想换。
“我入股投资怎么样,你把这里好好弄弄。”女孩摸着狗狗的头对周泽说道。
周泽清楚,她无非是想要报答一下自己,所以哪怕亏本玩玩也无所谓,但周泽不能答应。
总不能问人家你介意分红收冥钞么?
烧了可以积攒阴德的冥钞哟?
当初那个道士对自己说这话时,周泽把对方看作煞笔,
嗯,
所以周泽不想被眼前的女孩也看作煞笔。
就在这时,隔壁面馆里传出了一声“大笑”,紧接着,穿着睡衣姿态撩人的许清朗跑了出来,来到隔壁书店,对着周泽和正在擦狗屎的白莺莺喊道:
“中了,彩票中了,十万!”
许清朗很开心,人开心时总想着分享,他附近能找到活人的地方,只有自己隔壁的书店。
不过,好像隔壁书店两个也不是活人……
“恭喜恭喜。”周泽道贺。
“啧啧,送我个包包吧,许老板。”白莺莺趁机吃点喜钱。
“小意思小意思啦。”许清朗开始故作矜持,然后一看旁边居然还有一位年轻漂亮的女孩,当即更加矜持道:
“十万块而已,税后也就八万,也就一个彩头钱,对于我这个在石桥区有二十几套安置房的人来说,也就是毛毛雨而已,对我生活也没什么真正的影响。”
“石桥区?”女孩开口问道。
“对啊。”许清朗回答道。
石桥区是靠近市中心的位置,那里的房子价格比其他地方要高一些,自然也就可以更得瑟,哦不,是可以更含蓄一些。
“哦,那应该是我家的小区吧。”
“你家也住在那里?”许清朗笑得更灿烂了,“下次有机会一起出来喝个咖啡?”
“我家不住在那里。”
“那是什么意思?”
“我是说,拆迁你家的和给你安置房补偿的,应该是我家的公司。”
“…………”许清朗。
第五十八章 撕啦!
这或许是许清朗被伤得最深的一次;
男人喜欢在异性面前表现自己,吹吹牛逼,得瑟得瑟,就像是猩猩求偶时喜欢捶打自己的胸口,嘴里不停地发出:
“哦哦噢噢噢噢!”
在周泽看来,一脸媚态的许清朗似乎是他所见的第一次打算释放出那种求偶信号。
只可惜,女孩的那句:你的房子是我家公司给的安置房。
“啪!”
像是有什么东西碎了,
许清朗恨不得一只手捂着胸口跪下来,
痛,
好痛,
痛彻心扉。
女孩慢慢地站起身,对周泽道:“老板,加个微信吧,如果以后打算合作的话,可以联系我。”
“好。”周泽自然不会拒绝。
添加了微信后,女孩就牵着自己的柯基狗离开了。
许清朗长舒一口气,摆摆手,缓缓地转身,离开了书店。
他需要一定的时间养伤。
周泽嘴角露出一抹笑意,看来,至少最近一段日子,二十几套房这几个字眼应该不会再出现在许清朗嘴边了。
回过头,周泽看见白莺莺正坐在塑料板凳上发着呆,不,不是发呆,确切地说,她是在拿着一本《明朝的那些事儿》在读。
“老板,你和那个鬼说的‘水太凉’是什么意思?”
女尸的记忆一大部分是继承于白夫人,在那个年代,女人读书的种类其实不多,自然不可能和要考功名的男子一样“学富五车”。
至于《红楼梦》中的那一个个才女荟萃一堂,大概也只能出现在书中了。
“他是明末文坛领袖,好像还做过礼部尚书,清兵入关,大明快亡了,他准备殉国,他的爱妾柳如是准备陪他一起殉国,结果爱妾跳下去了,他始终不敢跳,说了句:水太凉。最后投降了满清。”
“那这人真不是东西呢,老板你是拿这个讽刺那个鬼么?”白莺莺问道。
“事实上,钱谦益最后虽然降清了,但一直暗地里资助反清势力,还给反清军队通报消息,也曾因此被清廷问罪过。”
“这…………”白莺莺不知道该如何去评价这个人了。
她很单纯,就像是老人和小孩在看电视剧喜欢直白地问:“这人是好的,这人是坏的。”。
对于很多人来说,世界,不是黑,就是白,至于灰色地带,太复杂,太难懂,干脆就当作没看见。
“我刚刚丢入地狱的那位,其实本质上和钱谦益差不多。”周泽笑了笑,拿起茶杯,在柜台后的椅子上坐了下来。
“那你还送他下地狱?”白莺莺有些不解道,“至少,你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让他在阳间多逗留一段时间是可以的吧?”
周泽摇摇头,“你开始可怜他了?”
“水太凉,人之常情嘛。”白莺莺嘟了嘟嘴,“我现在是死了,成了僵尸,如果我还活着的话,我觉得不给国君和朝廷一起殉葬,也应该是自己的选择才对。
死,当然可以得到称赞,不死,也能够理解。”
“鬼判官说他应该在那一天死,其实是对的。”周泽把水杯放下来,“我本来死了,又借尸还魂回来,我自己其实是在努力地苟活着,我本不该有那个资格去问别人你是否应该去死。
你是不是也这么觉得?”
白莺莺点点头。
“任何事情,都需要代入到特定的情境去思考,思考古人,思考古人的行为方式,就必须代入到那个年代,代入到那个时代的文化、风俗等等背景之下。
以现在的眼光来看,当然是民族和谐都是中华民族一家亲的局面。
但如果放在明末,每个人都应该有属于每个人自己的立场。
你的想法,就像是古代老农觉得皇帝每天早餐能吃十根油条十个大肉包子一样,我们以各自的小人物思维去代入那些历史上的大人物,本就是错误和不合适的。
是,钱谦益是在投降清朝之后还帮反清军队做了不少事情,甚至还在自己编纂的文献里讥讽清朝,但那对于他来说,根本不够。”
“不够?真的非得让人家去死么?”白莺莺不解道。
“他得死。”周泽很认真地回答,“包括我刚丢下去的那个鬼,他也得死!”
说完,周泽深吸一口气,
“不死也可以,洒脱地离开,去当一个富家翁,彻底相忘于江湖,抛弃荣华富贵,自此籍籍无名,也可以。”
“凭什么?”白莺莺很显然不同意,“每个人的人生都应该掌握在自己手里。”
“多铎大军开进南京城,钱谦益是当时南京城里官衔最高的人,他领着众人跪迎清军入城,投降了满清。
他不能投降,他也没资格投降。
他的声望,他的身份,他的权柄,他的地位,他的享受,他的超规格待遇,都是朝廷给他的,也可以理解成是国家给他的。
你得到了多少好处,就理所应当承担多少责任。
你从国家手里拿到了这么多,位极人臣,哪怕腰都快摇不动了,依旧要追求柳如是,可以一树梨花压海棠潇潇洒洒。
那么当国家需要他时,他自然理所应当也有义务去履行自己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