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1.第611章 老狗的长进
关中的树叶已经枯黄,北面吹来的阵风越来越凉。打着璇的风刮起一片又一片红的黄的树叶,在林间下起一场场树叶雨来。置身于这树叶雨中,宛若身边飞舞着万千蝴蝶。如梦似幻的场景,让人如痴如醉。
北国的燕京已经开始飘散薄薄的雪花,初冬的雪很黏。挂在光秃秃的树枝上,将树枝与残叶完全裹住。大地成为了银色的海洋,天地之间苍茫一片。放眼望去宛若混沌初开,只是不知道哪个是盘古,可以将这天地间的混沌一斧子给劈开。
秦舞阳从冷水盆里捞出一条剥了皮的土狗,手中砍刀寒光爆闪。一条大狗,便成了一堆互不相关的狗肉。肉块大小匀称,一看几知道秦舞阳经常做这营生。
“荆大哥,这冬日里就是要吃香肉。你看这是什么?”坩埚里“咕嘟”着大块的狗肉,高渐离坐到地席上。伸手在怀里一掏,便掏出一个透明的小瓶子来。里面装着一种红色的东西,好像火一样的瓶子里跳跃。
“辣椒?这是好东西,大冬天吃些这玩意神仙都不换。哪弄来的!”荆轲大喜过望,今天要招待一位老友。本来还觉得狗肉拿不出手来,可有了这辣椒则不同。这一锅狗肉,就算是燕王也不见得能吃上。
干干的干菜吸饱了油脂,锅沿上的一缕小火舔上去,冒出一阵白烟。一丝丝香气顺着白烟溢满了整间屋子。
“嘿嘿!在老颜头那里弄来的,他宴客找我去击筑。我说银钱我不缺,若是有辣椒给一瓶,云家蒸酒也要两坛子。于是,便有了这瓶辣椒。还有那两坛子蒸酒!”高渐离得意的指了指门外,正在往里面搬运蒸酒坛子的伙计。
高渐离的击筑在整个战国,那都是有相当名望。可他为人孤傲,等闲达官贵人想要听他一曲击筑也不可得。许多贵人想到用强,可当他们知道太子丹是高渐离好友的时候都选择性的忘记了这件事情。也有几个执着的,似乎也不怎么怕太子丹。可听说荆轲是高渐离的好友只有,也选择性的忘记了这件事情。
燕赵之战中,燕军被司马良率领的赵军杀得打败而归。太子丹曾经亲来求荆轲出手,目标是刺杀赵国大将司马尚。不过短短十数日之后,司马良的人头便出现在燕王喜的案几之上。、
燕国十数万兵马奈何不了的司马良,就这样被一位刺客轻易干掉。从此之后,荆轲便成了公认的燕国第一杀手。隐隐也有成为华夏第一杀手之势,即便是再骄横的权贵,也怕荆轲手里那柄出没迅捷的快剑。
“哈哈哈,今天远方来一友人。没想到今天好酒好肉,如此多谢二位兄弟。”荆轲十分高兴,云家的蒸酒就连太子丹一年也只购买两瓮。其中一半,差不多都被自己和高渐离,秦舞阳喝掉。他们眼馋云家好酒已经许久,可太子丹哪里似乎也没有了存货。
“荆大哥说得哪里话来,咱们兄弟说这些显得生分。今天来的是什么人,居然让大哥你如此看重?”秦舞阳一边将最后一块狗肉丢进锅里,一边不解的问道。
荆轲平日里为人低调,也没听说过他有什么朋友。却不料想今天忽然来了一位什么朋友,昨天秦舞阳就将狗杀了,用凉水拔上。这样的狗肉要拔上一天,才好吃。
“这人说起来算是一条好汉,他的名字叫做老狗。以前是咱燕国的响马,一柄巨剑之下无三合之敌。后来投奔了秦国的云家,似乎还挺得云侯重用。这些年屡立军功,已经累官升至什么少校。我也不懂那是个什么鸟官职,反正貌似挺大的样子。”荆轲在炉火下面填了一快松木,炉火爆出几个炸响。一阵松香的味道弥漫开来,合着狗肉的味道简直要带着人走进幻境。
门外忽然喧哗起来,接着便是一阵骚动。门“嘭”的一下便被撞开,冷风夹杂着雪花吹了进来。高渐离惊目而视,秦舞阳操刀在手。荆轲只是握紧了一下手中佩剑,然后便松开。背对着门口,关注着炉火。
来人是一个八九岁的孩童,气喘吁吁的道:“荆大哥,荆大哥,不好了。胡狗子调戏张家姐姐,张家大叔阻拦被打得满头是血。您快去看看啊!”
尽管太子丹引荆轲为友,但荆轲仍旧住在市井之中。平日里一些老邻居想出融洽,遇到外来的强敌他们不愿意找官府。更加愿意找关系近一些的荆轲。
张家是街上卖饼子的小买卖人,张家大叔最近染了风寒。肯定是张家妹子为了筹钱治病,这才大雪天仍旧去街上卖饼子。都是要强惹的祸,荆轲几次接济都被张家妹子拒之门外,这又是何苦。只是不知道胡狗子为何冬天还留在燕京城,按照往年的习惯,胡狗子不是只在夏天来的么?
这里说的胡狗子,指的是生活在燕国北疆的胡人。他们属于东胡的一支,当年被燕将秦开击败之后,虽然将胡人赶出了燕国。但秦开死后,大批的胡人开始回迁。夏天的时候,胡商会来燕京贩卖他们的毛皮或者北地的特产。有一种树根一样的东西长成了人形,据说是很滋补的东西。当初荆轲疗伤的时候,就没少喝那玩意。
胡人性子粗鄙,在燕京的时候时常有违法犯禁之事。可燕国国力羸弱,应付战国诸侯尚且力有不逮。更何况,对付北疆那些飘忽不定彪悍无比的胡人。官府对胡人作恶,往往听之任之。生怕触怒了胡人,引起南北夹击。那样大燕会有覆灭之虞!
听了那孩童的话,荆轲还没来得及开口。秦舞阳已经拎着剜肉的牛耳尖刀冲了出去,荆轲站起身拍拍孩童的头,也跟着走了出去。高渐离无奈的摇了摇头,拿起一根松木棒摆弄火炉里面的火焰。他是个击筑高手,可不是格斗高手。虽说不至于手无缚鸡之力,但也强不到哪里去。去了徒添累赘而已,不若在这里看着火,待荆轲秦舞阳杀完人回来,有一口热辣的狗肉吃。
积雪踩在脚下“咯吱”“咯吱”的响,秦舞阳跑得飞快。荆轲带着那孩童刚刚出了院子,秦舞阳已经消失在街角不见了踪迹。
在街角荆轲便听到了打斗声兵刃撞击声,还有人的惨叫声混合成了一团。那小童激动得满脸通红,可荆轲听了几声之后。立刻变了脸色,丢下那孩童几个窜纵已经来到张家门外。
秦舞阳拎着牛耳尖刀站在院外,隔着齐胸高的院墙正向里面观看。只见院子中,一名凶恶的独眼壮汉正面对六七名服饰怪异的胡人。胡人手中都拿着剑,独眼壮汉手里却拎着一个没有见过的兵刃。很像秦舞阳手中牛耳尖刀的放大版,地上已经躺了两具尸体。一具是被劈掉了半个头,另外一个居然被斜着劈开了半个身子,红红的肌肉和各色的内脏,在雪地里异常醒目。
秦舞阳显然被这独眼壮汉惊到,他十岁杀人可从未杀得这样惨烈。那人手中是什么兵刃,居然能将一个人斜着劈成两半。屠夫秦舞阳当然知道这里的难度,除了臂力惊人之外,手中有一柄锋利的兵刃也是不可或缺。将人砍成这副模样,别说自己就算是荆轲也办不到。荆轲用的是剑,主要是进攻手段是刺而不是劈砍。相对而言,剑手更加讲究腕力,而不是臂力。
独眼壮汉有如一头疯虎,怒吼一声手中钢刀一抡便杀进了人群之中。那柄巨大的钢刀被他舞成了一团光球,带着风冲进了胡人的人群之中。残肢断臂在一瞬间飚飞起来,惨叫声与鲜血齐齐共舞。
胡人几乎没人是这独眼壮汉一合之将,不是身子与手中兵刃被一齐劈成两半,就是被砍掉胳膊大腿。浑身满是杀气的秦舞阳,被惊得目瞪口呆。站在他身后的荆轲清楚的看到,秦舞阳的腿居然在微微发颤。
左右不过是一炷香的时间,胡人已经躺了一地。除了死去的,就只有两个被砍断了大腿的还在地上嚎叫。
银白色的雪与鲜红的血合成了血泥,胡人的身子成了最好的搅拌器。地上的混沌一片狼藉不堪,一阵北风夹着雪花吹过,浓烈的血腥味儿能将人熏得呕吐。
那独眼汉子摘下狗皮帽子,浑不在意的扇着风。如此酷寒的时节,他居然敞开了袍子,露出了浓黑的胸毛在寒风中凌乱。
胸墙外看热闹的人很多,可见到此种惨景的,没有几个不扭身呕吐的。独眼大汉不屑的向外面的人看去,忽然见到了勉力站着的秦舞阳,还有抱着剑看得饶有兴致的荆轲。
“哈哈,荆轲兄弟!少见少见,杀了几条作恶的狗,耽误了与兄弟共饮。来,咱们这就去干三大碗。”
“老狗!两年不见,还是如以往那般凶悍。看起来,西北一行这功夫大有长进啊!啊哈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