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2章
谢瑾华偷偷在桌子底下牵住了柯祺的手,宽大的袖子遮去了他们的动作。夫夫俩相视一笑,明明什么话都没有说,又好像什么话都说了。厉阳已经追上来了,很有眼力劲地选了张远离主子的桌子。
馄饨很香。但夫夫俩出门前是吃过东西的,因此两人只点了一碗。
等夫夫俩吃得差不多了,厉阳那张桌子上已经堆了四个空碗了。
这么烫的馄饨,他还能吃得这么快!所以说,想要照顾摊主的生意,只要把厉阳带上就够了。谢瑾华估摸着厉阳平时的饭量,觉得他还能再吃上两碗。馄饨的味道确实是好,厉阳决定以后常来吃。
“谢六元。”有个小孩对着谢瑾华叫道。
夫夫俩回头一看,见到了德亲王家的世子李昶和二公子李旭。他们正要起身行礼,却见世子轻轻地摇了摇头,就连向来跳脱的二公子都是一副稳重的模样,便只拱了拱手,道:“大公子,二公子。”
世子和二公子身边还带着一个小姑娘,她年纪不大,却是一副好样貌,看上去可爱极了。这小姑娘应该就是刚刚唤了谢瑾华为谢六元的人。柯祺却猜不出她的身份。德亲王家确实有位郡主,但郡主的年纪比这位小姑娘大好多。难道是丁家的姑娘?可是丁家的姑娘能够在大街上认得出谢瑾华来吗?
谢瑾华也琢磨着小姑娘的身份。忽然,他不知道想到了什么,眼睛都瞪圆了。
小姑娘不高兴地说:“谢六元认不出本……咳咳,我来了?”
如今能自称本王的小孩子就只有太子东宫里的小太孙了。谢瑾华知道不能在大街上叫破太孙的身份,只恭谨地说:“没想到今日能在街上遇到您。”到底是谁想出的主意,把小太孙打扮成小姑娘了。
想出这主意的当然只能是德亲王妃啦。
太子如今想得很开,早已经做好了不当太子的准备,于是对唯一的儿子就放纵了很多。小太孙以前天天被拘着念书习礼,现在却满皇宫的爬树抓鸟。这么一来,这孩子的身体倒是健康了很多。太子私底下找皇上聊天时,还说起了这件事,只说太孙肯定就是担不起天下之重责,以前身体才会不好。
皇上大约觉得太子这话有些道理,小太孙就更自由了。
从出生到现在,太孙都没有出过宫。这可怜孩子忽然想要出宫看看。小太孙不求别人,天天求着李旭带他出宫。李旭哪里敢应下这事,在宫里都躲着太孙走了。就算太孙出宫时肯定会有很多人着便衣保护,但太孙的身份毕竟特殊,如今有很多人盯着东宫,万一太孙出事了,谁能担得起这个责任?
德亲王妃和淑妃咬了回耳朵,淑妃就对皇上说,若是小太孙换了女装,出宫后就不打眼了。
谁能想到堂堂小太孙会被打扮成一个小姑娘呢?淑妃其实也没指着开瑞帝真能同意,偏偏开瑞帝就是同意了,还围观了小太孙换女装的全过程,然后和太子一起笑得不能自已。大人们的恶趣味啊!
皇太孙出宫以后,真是看什么都觉得新鲜。宫里的树都是矮的——高大的树冠能藏人,如果有刺客来,就会给刺客提供便利——外头的树竟然有这么高!宫里的男人只有几个长胡子——太监们当然不长胡子了——外头的男人几乎都长了胡子!皇太孙今天真是玩疯了。然后,他就碰到了柯谢夫夫。
约会二人组就这样成为了带娃五人组。
小皇孙一手牵着世子堂哥,一手牵着谢瑾华,蹦蹦跳跳地往前走。柯祺满是怨念地跟在了后头,李旭和柯祺并排走着。最喜欢华服美饰的李旭今天难得没穿得像孔雀一样,因为家里人叫他要低调。
李旭看到柯祺手上的折扇,接过来仔细看了两眼,说:“你这个是刚买的吧?”
“嗯,前面路过一个摊子,我觉得这扇子手艺不错,就买了一把。”柯祺说。
李旭四下看了看,压低了声音说:“手艺当然好了,这扇子是我父王做的。”
柯祺:“……”
德亲王闲来没事用便宜的木料雕东西,然后命府上的下人出来摆摊,这是一种怎样的精神?李旭解释说:“我父王他……有时候带着我娘一起乔装摆摊。丁二麻子和木雕西施听说过没?就是他们。”
柯祺:“……”
德亲王乔装成麻子脸丑男,带着乔装以后依然很漂亮的王妃摆摊子,这是一种怎样的恶趣味?
小太孙松开了谢瑾华的手,指着路边的一只棕黄色狗,兴奋地说:“快看,那狗长得也和……和家里的狗不一样。为什么狗狗的尾巴会这么蓬松?快,我们走近了去看看吧!”那狗被人用绳子拴在了树下。这是一个卖野味的摊子,摊主估计是个猎户,擅长捉活的,摊子上系着好几样半死不活的猎物。
世子没让小太孙太过靠近狗狗,只让他站在不远处看着。
小太孙好奇地说:“谢……谢,这狗不爱叫,它一直就没叫过。”他原本是想要叫谢瑾华为谢六元的,但刚刚被人嘱咐过,最好不要在人群中叫破他们一行人的身份,于是犹豫了一下就叫成了谢谢。
谢瑾华想了想,说:“我们人的性格会各有不同,狗应该也是一样的吧?我觉得,有些狗天生就是不爱叫的。更何况,这只狗是要陪着它的主人一起上山打猎的,自然是训练有素,就更加不会叫了。”
小太孙若有所思地点点头:“你懂得好多。那为什么它的尾巴比一般的狗要漂亮?”
谢瑾华想了想,又说:“人也是一样的,有些人长得漂亮,有些人长得一般。是吧,柯弟?”
柯祺十分淡定地说:“谢哥哥说得没错,这狗不爱叫,可能是因为它天生性情如此,也有可能是因为它训练有素。而它的尾巴之所以如此蓬松,则有可能是天生丽质难自弃。不过,更有可能的是……”
谢瑾华和小太孙都认真地看着柯祺,做出了一副洗耳恭听的模样。两人看上去都无比乖巧。
“……它不是一条狗。它是一只狐狸啊。”柯祺忍着笑说。
摊主逮住了一只活的狐狸,打算用来卖,这有问题吗?没什么问题。
第一百六十三章
皇太孙看了一眼柯祺, 又看了一眼狐狸。好好的狗怎么就成狐狸了?小太孙仿佛不愿意接受这个事实。然而,柯祺却始终都没有改口。于是, 小太孙又可怜巴巴地看向了摊主,希望摊主能够反驳。
摊主是个寻常的猎人, 但能在城里摆摊的, 多少有些眼力劲儿, 只觉得眼前这一行人非富即贵。因此之前这一对兄妹(谢瑾华和小太孙)指着野狐狸非说是狗时, 摊主并没有急匆匆地站出来反驳。
此刻,见那小小姐盯着自己看了,摊主才老老实实地回答说:“这是只野狐狸。”
皇太孙绝望极了,回头抱着世子的手, 说:“堂哥,堂嫂没有了。”
这完完全全就是小孩儿话了, 小孩子的世界里总有很多大人无法获知的奇思妙想, 所以在场的大人们都没能听懂小太孙这一句话。谢瑾华忍不住看向了柯祺,好像在说,柯弟你那么厉害,能猜出小太孙说了什么吗?柯祺回了谢瑾华一个眼神, 仿佛再说, 你堂堂六元魁首都不知道,我又怎么知道?
世子摸了摸皇太孙脑袋上的小揪揪, 问:“你要见哪个堂嫂?”荣亲王的儿子们有几个娶媳妇了。
皇太孙摇了摇头,示意世子弯下腰,然后咬着世子的耳朵说:“我上回听……皇奶奶和淑妃娘娘聊天, 说该给堂哥你说媳妇了。淑妃娘娘说,堂哥你眼光高,京城里的好姑娘那么多,却总没有能叫你瞧得上的,所以她才不愿意去你面前讨那个嫌,随你怎么吧。皇奶奶就说,堂哥这样的,得天上的仙女来配。淑妃娘娘又说,仙女什么的该去哪里找呢,倒是狐狸成精还容易些。可是……这狐狸好丑。”
别看皇太孙年纪不大,这一番鹦鹉学舌倒是一字一句说得很详细。
后世的孩子们生活在信息爆炸的时代,但在皇太孙这个年纪,还会相信圣诞老人和齐天大圣,更何况是生活在这个敬鬼神而远之的时代的皇太孙呢?他听了皇后和淑妃的话以后,就一直觉得德亲王世子会找个美丽的狐狸精当妻子。狐狸修炼成精以后很漂亮,那么它成精前的本体也应该很漂亮吧?
结果,第一次见到狐狸的皇太孙觉得这狐狸……配不上他的堂哥啊!
世子不会哄孩子,干巴巴地说:“这狐狸……也没那么丑吧。”平心而论,狐狸确实不算丑,当太孙以为它是狗狗时,还觉得它那蓬松的尾巴很漂亮呢。但这狐狸和太孙想象中的狐狸完全不一样啊!
皇太孙人小鬼大地叹了口气,学着皇后的话,说:“唉,堂嫂子也好……堂嫂子也好,还是要注重品行的。长得再好看有什么用?反正都没有堂哥你好看。”皇后的原话是,儿媳妇也好,孙媳妇也好。
世子深以为然地点点头,忍不住又摸了摸小堂弟的揪揪。
围观了这一幕的李旭花几秒钟怜爱了一下自己,堂弟这么会说话,怪不得亲哥对堂弟这么好!他灵机一动,指着那狐狸问小太孙,说:“妹……妹啊,这狐狸你还想不想要?可以把它养在我哥面前,让它长长久久地对着我哥那张脸,被熏陶得久了,说不定日后化形的时候,它就有沉鱼落雁之姿了。”
李旭这明显就是玩笑话了,玩笑中还拍了自己亲哥哥的马屁,不动声色地和堂弟争了宠。
小太孙却深以为然,说:“要吧,难得见到一只狐狸。能每天对着堂哥的脸,也是它的福气。”
这狐狸是野兽,兽性十足,所以世子这一行人肯定不会亲自拎着狐狸走。于是,世子就对着身后比划了一个手势,一个长相平凡无奇的人立刻从人群中走了出来,付了钱拎着狐狸又退回了人群中。
柯祺略有些兴奋地看着这一幕。这就是传说中的暗卫吗?古代的特种兵?
那拎狐狸的侍卫看上去真是特别不起眼,但柯祺观察得很仔细,就能看出这侍卫的太阳穴要比一般人略微凸出来一点,很明显是个练家子。而且,这侍卫的身材比例很好。柯祺有些羡慕地用眼神快速扫过了对方的大腿和腹部。没关系,他已经把自己的大长腿一点点长回来了,腹肌也能练回来的。
谢瑾华小声地问:“你在看什么?”
柯祺小声地说:“刚刚那个人……我也想把自己的身材练成那样。”
原来柯弟喜欢那样的?谢瑾华低头看了看自己的肚子,隔着薄棉袄也看不出什么来,他忍不住伸出手指戳了两下。谢瑾华抬起头,对着柯祺认真地说:“柯弟,我觉得我们更应该要有精神上的追求,不要太刻意追求外在的东西。你觉得我说的是不是有道理?等我们回家,我再给你找上几本书看看。”
柯祺不知道谢瑾华波澜壮阔的脑内剧场,茫然地说:“好啊……”
带娃五人组继续逛街。拐过一个路口,柯祺眼尖,看到了谢三。谢三如今是足坛新星,因为京城里的人常去看他们的比赛,所以大家都对他那张脸不觉得陌生。谢三走在街上,是能够引发围观的。
世子赶紧带着小太孙往旁边躲了躲。柯祺和谢瑾华也是如此。
如果只有柯祺和谢瑾华两个人,他们在路上遇到了三哥,肯定要走过去打个招呼。但现在他们这一行人里还有个需要低调的小太孙。谢三那么咋呼,要是把谢三引过来了,他们根本就没法低调了。
正巧这儿有个卖胭脂水粉的摊子,摊子上架了一柄花伞做装饰,他们就躲在了花伞后面。
“三哥今天不是要留队训练吗?怎么会在这里?”谢瑾华问。
“不太清楚……说不定就是出来吃饭的,这已经快到饭点了。”柯祺说。
谢三身后跟着一帮队员。奔月队的运动员们现在很受欢迎。一路走过来,所有人热切的目光都集中在了他们的身上。柯祺庆幸自己躲得快,如果他们真和谢三打了招呼,过路的人通过谢三的反应,立刻就能知道谢瑾华就是那个传说中的谢六元了。要知道,谢六元拥有的粉丝数量绝对不少于谢三。
到时候说不定整条街都疯狂了!
小太孙好奇地问:“我们为什么要躲起来?”
世子说:“因为好玩。”
他们藏身的这个摊子的摊主正面无表情地看着这四个带着小孩的大人。这摊主是个中年大娘,摊子上卖的胭脂水粉都是她自己亲手做的。因为物美价廉,生意一直不错。现在四个男人围在了她的摊子上,那些小媳妇、小姑娘们红着脸路过,却没有一个敢凑上来买东西了!摊主觉得这四个人好烦!
柯祺很快就意识到了这一点。断人钱财确实不该,但他们却没有别的地方可以躲。
柯祺随手摸了一盒胭脂,塞到皇太孙的手里,说:“喏,这个给你玩。”他又看向谢三,对谢瑾华说:“咱们三哥在外人面前还是挺有模有样的啊。等大哥回来,见到了三哥这个模样,他会惊呆的。”
小太孙低头打量着手里的脸脂。
世子同样感知到了摊主的怨念,觉得确实该买点什么,于是也随手拿了一盒胭脂塞给小堂弟,却回头对李旭说:“我们逛了有一会儿了,该找个地方坐坐了。你叫人去安排一下。”李旭点了一下头。
小太孙低头打量着手里的口脂。
谢瑾华见柯祺和世子都给皇太孙挑了礼物,于是精心从摊子上挑选了朵鲜花,细心地插在了皇太孙的头发里。此时的女人有簪花为饰的习惯,因此卖胭脂水粉的摊子上一般都会有修剪好的鲜花卖。
小太孙摸了摸自己头上的花儿。
待李旭吩咐完侍卫,谢三那帮人还没有离开。小太孙对着李旭敞开双手,这是要李旭抱一抱他的意思。李旭就把小堂弟抱了起来。这样一来,小太孙就和大家高度齐平了。小太孙乖巧地笑了笑,往柯祺头上插了一朵花,往世子头上插了一朵花,又往谢瑾华的头上插了一朵花,只有李旭幸免于难。
确实挺好玩的,小太孙如此想到。
好容易等谢三那帮人走过去了,带娃五人组终于从花伞后走了出来。摊主大娘面无表情地看着四个被小姑娘打扮得花枝招展的男人,心里想着,她活了小四十年,这辈子就没有见过这么无聊的人。
皇太孙确实走累了,一行人就离开坊市,到了一家戏楼。
所谓戏楼,就是楼的大堂中间搭了戏台子,可以供人们一边喝茶一边看戏的地方。这几年,因为老百姓手上的闲钱一年比一年多了,戏楼的生意也就一年比一年好了。如果不提前预定,根本拿不到座位,只能挤在楼外听一听声响。好在不管戏楼的生意有多好,总会有几个包间专给贵人们预备着。
柯祺不怎么听戏。他毕竟来自后世,喜欢的是快节奏的电影,对于戏曲没什么特别的兴趣。
李旭却是爱听戏的,对着京城里受欢迎的戏班子如数家珍。他滔滔不绝地对大家说:“明年正月里有一出新戏要上台表演呢!虽说那戏班子不怎么出名,但据说戏本写得极好。哎,我真是太期待了。”
“是什么戏?讲的大致是什么?”柯祺问。
他们已经走到了戏楼前,李旭指着一幅手绘的海报,说:“喏,就是那个!《良缘记》!”海报这种东西,都是生意人从忆仙楼那里学来的。他们不光学了海报,还学了柯祺拿出来的其他营销手段。
现在距离过年还有一些时候,戏楼却已经在给明年正月里要唱的戏打广告了。
谢瑾华有些心虚。有关《良缘记》的一切,他始终都瞒着柯祺。一来是想要给柯祺一个惊喜,二来也是觉得有几分不好意思。好在他们两个现在各有工作,所以谢瑾华能避开柯祺偷偷弄好这些事。
“《良缘记》?听这名字,大概是要讲什么情情爱爱的事吧。我更喜欢看武戏。”柯祺说。其实柯祺连武戏都没有那么爱看,只是矮子里头拔高个,对比着咿咿呀呀的文戏,至少武戏瞧上去热闹啊。
谢瑾华:“……”
李旭摇着头说:“文戏要是演得好,倒是比武戏更引人入胜。不瞒你说,这戏楼的老板和我有一些交情,虽然他没有把戏本拿给我看,却对我拍着胸脯保证,说这《良缘记》特别好看。我信他这话,因为正月里听戏的人是最多的,他总不可能砸了自己戏楼的招牌。《良缘记》大概是真的挺不错的。”
柯祺笑着说:“你说的是,这肯定是一部好作品。”可惜他依然不怎么感兴趣。
谢瑾华太了解柯祺了,清楚他的言下之意,就眼神凉凉地看了柯祺一眼。
柯祺立刻说:“谢哥哥想看吗?正月里肯定场场爆满,我们要尽快定位置。”
尽管柯祺对于真相一知半解,但危机确实解除了。
五人抬脚进了戏楼。他们直接进了三楼的包间,点了一些茶点后,就坐在那里听戏了。那帮藏身于四处的侍卫中分出两人,跟着进入了包间。皇太孙晃着小揪听戏时,他们就默不作声地站在一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