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章

  这样一来,什么通房什么丫头都无孔可入了!毕竟,根据他们对彼此的了解,对方都不是那种会选择白日宣淫的人。因此,只要把晚上的时间盯好就可以了。他们不分床,但盖的被子还是分开的。
  柯祺和谢瑾华都心虚地没有去看对方的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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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都是要和离的了,睡一起也没什么,那仅仅是知己好友间的抵足而眠而已。”
  “没错,清白自在人心。”
  第三十三章
  既然有心要陪一陪李旭, 柯谢二人这回就打算在崇灵寺中多住一段时间。反正不管住在哪里,都完全不会耽误柯祺的学习。因为, 谢瑾华这个小先生随时能够给予柯祺一对一的贴心且贴身的辅导。
  李旭小朋友简直要被这对夫夫的相处模式吓出成亲恐惧症来了!
  本来见柯祺管着谢瑾华不让他多吃点心,李旭就对谢瑾华充满了同情。结果李旭发现谢瑾华更凶残啊, 竟然每天要让柯祺练那么多字, 竟然每天要让柯祺背那么多书, 竟然三五不时就要让柯祺写文章!今上对皇子们管束得很严厉, 皇子皇孙们的课业已经很重了,结果和柯祺一比,根本不算什么!
  而且,谢瑾华的要求极为严格!柯祺算是那种比较有天赋的人了, 当然他在读书一事上的天赋肯定比不上谢瑾华,好在柯祺很努力, 完全可以用自身的勤奋来弥补天资上的不足, 可是谢瑾华依然能从柯祺的功课中挑出很多毛病来!李旭有时都觉得谢瑾华吹毛求疵了,然而柯祺却总是能虚心接受。
  柯祺不是真正的少年,他有着成年人的包容心。所以他很清楚,谢瑾华并不是在鸡蛋中挑骨头, 当他把柯祺的功课打回来时, 他是真觉得柯祺在有些地方还做得不到位。于是,柯祺就听话重写了。
  说白了, 谢瑾华自己是学神,而柯祺不过是学霸而已。在最开始时,谢瑾华下意识就用学神的标准来要求柯祺了, 柯祺咬咬牙坚持住了,于是谢瑾华从来都没有觉得他们这种相处模式有什么不对。
  身为旁观者的李旭却真是被吓坏了!他愣是从谢瑾华习惯性的淡淡一笑中瞧出了某种不可言说的恐怖气息。如果成亲后要时时面对这样的良人……就算是浮光金丝锦都无法修复李旭的心理创伤了。
  十岁的李旭在某一刻忽然觉得,他还不如抱着自己的大衣柜过一辈子呢!
  毕竟,大衣柜很安静,衣柜里还有很多漂亮的衣服!
  谢瑾华和柯祺就在用这种在别人看来是互相折磨的方式相处着。他们已经习惯了这种相处方式,明明都觉得自己才是大人,却又心甘情愿在某些事情上被对方管束。鞋到底合不合脚,只有脚知道。
  李旭很有号召力,再过了几天,他的表兄弟们也来陪他了。
  这些表兄弟们都来自于丁家,也就是淑妃的娘家。
  淑妃一共有七个亲兄弟,他们都是不识字的大老粗,本来这辈子的出路只能是继承父亲的木雕手艺勉强混口饭吃了(七个兄弟还会形成商业竞争,导致市场饱和,说不定到时连饭都吃不上了),结果谁想到妹妹忽然当娘娘去了呢?丁家便成了富贵人家。不过,真正的勋贵人家还是看不起丁家的。
  淑妃的兄弟是李旭的舅爷爷。
  七个舅爷爷当年早早娶妻了,那时条件有限,他们娶的媳妇自然都是同一阶层的“粗鄙妇人”,后来丁家富贵了,虽然有擅钻营的人想要给舅爷爷们送貌美小妾,更有人怂恿他们休妻再娶,他们直接用一句“糟糠之妻不下堂”堵了回去。所以,在舅爷爷这一辈,丁家的男人并没有和中上层阶级联姻。
  到了舅爷爷的儿子这一辈,丁家设了学堂,把他们这辈男丁全部塞进学堂里读书去了,得了功名的也很有几个,但大家觉得丁家长辈皆是粗鄙之人,于是依然没有大家族愿意真心实意和丁家结亲。
  再接下来就是舅爷爷的孙子这一辈了,他们就是李旭的表兄弟。
  表兄弟一来,李旭的院子里就热闹了很多。柯谢二人难免要和这些丁家人打个照面。谢瑾华在不熟的人面前向来都很温和有礼,而柯祺在不熟的人面前一直都表现得很无害。于是习惯了被人用挑剔的眼光看待的丁家人立刻觉得这两人真是人品端方啊!这必须是好人啊!果然是德郡王妃的家人啊!
  丁家人其实很真诚,对于自己人总是不吝照顾。柯祺很快就和他们熟了起来。丁家人身上仿佛有一种“我是泰迪我骄傲,老子没事时就喜欢日天日地日空气”的狂之气质,这里的日不是真指某种活塞运动,而是一种形容。对于某些看不顺眼的人,他们最喜欢干的就是用嘴炮技能把那些人“操翻”了!
  丁家的粗鄙之所以广为流传,也是因为那些被他们“操翻”过的人,到了最后往往都被他们挤兑地无话可说,只能扯着读书人的面皮,捶胸顿足地表示:“太、太过粗鄙了,真是岂有此理啊!”对此,丁家人表示无惧。呵呵,丁家从不是只针对某一人,丁家的意思是所有被他们怼过的人全部是垃圾。
  谢瑾华在此之前就听说过很多关于丁家的传闻。
  但真的和丁家人相处了一段时日后,谢瑾华忍不住在私底下悄悄地对柯祺说:“可见流言这东西,大多是不可信的。我见他们性格豪爽,颇有侠义之风。至多能说他们不拘小格,哪能说他们粗鄙呢?”
  柯祺很赞同这句话,说:“冲着七位丁老爷的‘糟糠之妻不下堂’,我就敬他们有情有义!”别说是在这种典型的男权时代了,就是在推崇男女平等的后世,都有不少男人在有钱后立即抛弃陪他吃过苦的原配。哦,还有些狼心狗肺的东西,明明事业中少不了原配的帮助,却还想方设法让原配净身出户。
  所以,柯祺对丁家的观感真的很好。
  谢瑾华却眨了眨眼睛,说:“糟糠之妻不下堂,这原是一句正理。有德的君子就应该做到这一点。做不到这一点的则是些卑劣小人,是应该被谴责的。可如今这世道变了。做不到这点的人反而那般常见,做得到这一点的则被表扬了。可见人心的败坏!”为什么会被颂扬?还不是因为这种情况少见吗?
  柯祺还是第一次听到这样的说法。可他细细一想,不得不承认谢瑾华说的是对的。
  “很多人为了富贵二字,已经不知道‘责任’该如何写了。”谢瑾华说。
  柯祺赶紧说:“我必定不是这样的人。”在这个时机说这句话,倒显得他是在辩解一样。
  谢瑾华却看着柯祺,说:“我信你。”他知道柯祺是个善良的少年。
  柯祺忍不住说:“我也信你。”毕竟,谢瑾华是一个如此单纯的人!
  两人之间陷入了一种迷之气氛中,似乎有那么一点开心,又有那么一点不知道从哪里冒出来的尴尬。然后,两个人忽然很有默契地相视一笑,于是那点尴尬就如晨间的露水,被太阳一晒就消失了。
  谢瑾华想要弄的酒楼很快就开业了。
  厨子不好请。有名的大厨都在云祥楼里。所以酒楼的大厨是从外地请来的。吕管事是个有想法的人,觉得四少爷既然想要弄一个读书人聚会的场所,他就在“茶道”和“酒艺”这两件事上多下了些功夫。
  如此,也算是有了卖点。
  酒楼名叫忆仙楼,用以致敬几百年前的令谢瑾华无比向往的仙来居。不过,因为酒楼门口贴的那个上联太有难度,吸引了无数人来膜拜,于是“对子楼”这个名字反而叫得更加响亮。柯祺琢磨着忆仙楼应该是能赚钱的,毕竟对子吸引人嘛。可是,它就开在云祥楼对面,在客源上应该抢不过云祥楼。
  然而,当柯祺翻看账本时,他都要惊呆了!为何第一个月新开张就赚了这么多的钱!
  柯祺狐疑地看向吕管事。他怀疑谢家大哥往酒楼中贴钱了。
  吕管事说:“三少爷带着他的好友们天天上咱家的酒楼吃饭,轮流请客,这一个月就没有断过。”
  对于谢三做出来的这种事,柯祺完全不觉得意外呢。不过,就算有了谢三的鼎力支持,酒楼也赚不到这么多的钱啊。柯祺便说:“他们总不能顿顿吃的是黄金白玉。还有什么事,你都一并说来吧。”
  “还有淑妃娘娘的侄孙儿,也总是呼朋唤友上咱家的酒楼用餐。”丁家人说他们在读书人中的口碑并不好,而忆仙楼明摆着更吸引读书人,他们不好坐在大堂吃饭,于是就租了包间,一租就是整年!
  “他们真是有心了。”柯祺感叹说。不就是在崇灵寺一起玩过几回吗,他们竟还帮忙照顾生意了。
  这些日子,丁家的七老爷正觉得奇怪呢,孙子、侄孙们怎么天天往外跑,外头有什么勾着他们?家里的伙食难道不好吗?虽然已是个小五十岁的老头了,丁家七老爷显然是个好奇心很重的老顽童。
  又过了几天,对外号称是最喜欢美食的德郡王带着王妃微服上云祥楼吃饭。德郡王在云祥楼中也有固定的包房,还有专人伺候。他问那位小二,道:“有些日子没瞧见小舅舅了,他都在忙些什么?”
  原来,云祥楼竟是丁家的产业。云祥楼幕后那位不为人知的老板就是丁七老爷。
  小二老老实实地回答说:“回禀王爷,现在这个点儿,七老爷正在对面的忆仙楼中用餐呢。”
  德郡王拿着筷子的手就是一顿。这个答案真是出人意料,机智如德郡王都不知道这话该怎么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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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发生在丁七老爷和丁家小辈们之间的对话。
  “一帮吃里扒外的小兔崽子们!说,做什么要去对面那家楼吃饭?!”七老兔子骂道。
  此时没有计划生育,丁家七个老爷一共生了十几个儿子,这十几个儿子又已经生了二十几个儿子了。丁小十七和丁小十八差不多大,平时和李旭玩得最好,面对着吹胡子瞪眼的丁七老爷也不害怕。
  “忆仙楼是旭表弟在庆阳侯府那边的庶出小舅舅开的。舅舅舅母人都不错。”丁小十七说。
  “十七哥说得对!”丁小十八说。
  “他们念书都念得极好!”小十七说。其实丁家很愿意尊重读书人。只是有些读书人不尊重他们,于是他们怼了回来。然后,读书人更不尊重他们,他们便继续怼了回去。如此已经形成了恶性循环。
  “对,他们有前途!”小十八说。
  “他们和我们相处得极好!”小十七说。
  “对,他们有眼光!”小十八说。
  “我们最近玩的跳跳棋就是他们弄出来的。”小十七说。
  “对,他们有想法!”小十八说。
  “总之他们不错,以后就是我丁十七的朋友了!爹教导我说,要是直接给好友塞钱,那基本是要绝交的,但钱确实是个好东西,我希望他们多赚点。小爷爷,您是不是吃了大蒜后没漱口?”小十七说。
  “对,闻着有味道!”小十八说。
  丁七老爷给了两小辈一人一个脑瓜崩:“真有你们说得那样好?老爷我去瞧瞧。那酒楼叫什么名字来着?一鲜楼?天下第一鲜?还不如叫满鲜楼呢!啧啧,我也去吃上一回,看看到底是不是第一鲜。”
  丁家不显山不露水,其实是真的有钱啊。
  一言不合就给好友塞钱什么的,丁家人都因此琢磨出一套塞钱的智慧来了!
  第三十四章
  柯祺把账本看完, 陷入了苦恼中。人情这东西,需得有往来。虽说谢三、丁家表兄弟们都是自愿要照顾酒楼生意的, 但柯祺却不能坦然受之。既然柯祺知道了他们的照顾,就应该想办法送些回礼。
  谢三和丁家表兄弟肯定不图柯祺准备的礼物, 但不管他们要不要, 送不送却是柯祺的心意了。
  只是, 该送什么呢?
  比起时时有母亲补贴的谢三和比起总是习惯性撒钱的丁家人, 谢瑾华当然不能算是有钱的,肯定无法为他们准备什么昂贵的礼物,就只能靠新奇的想法取胜了。柯祺把账册合上,陷入了思考之中。
  想着谢三那种爱玩的性子, 柯祺觉得可以送谢三一套三国杀卡牌。不对,应该要送他好几套, 再让他转送他的朋友们。三国杀很适合进行多人游戏, 谢三在外头有那么一大帮的好友,这些人和他的性格差不多,大家肯定能玩到一起去。在后世,很多大学男生不就是靠着三国杀结下深厚友谊的吗?
  不过, 这个时空中没有三国。为了让谢三他们有代入感, 柯祺最好把卡牌上的人物全部换成这个时空历史上出现过的人物。因为卡牌的人物间是有关联的,所以这不是一般的替换, 工作量很大。好在历史总是有着惊人的相似,天下大势无非是合久必分、分久必合,这里存在着类似于三国的时期。
  其实, 柯祺也可以想办法先写一本《三国演义》或者《三国志》出来,等到书火起来后,再去推广三国杀这个游戏。可是,柯祺的年龄摆在这里,哪怕他可以用自己的言语去记录那段历史,用三国的历史进行艺术上的再创造,人们也会怀疑他怎么就能在短短的几个月里写出了这样一本长篇巨作?
  柯祺无意于去博什么少年英才之名。他弄个三国杀游戏,虽也会叫人觉得他很有想法,可是这毕竟是用来玩耍的东西,某些自诩正统的读书人会觉得弄出这种东西的人是玩物丧志,并不会高看他。
  但写书就不一样了啊!读书人看重的自然就是书了。
  谢瑾华走进房间时,见柯祺眉头紧锁。他想着今天是酒楼报账的日子,以为是酒楼的生意不好,就走到柯祺面前,拍了拍柯祺的肩膀,说:“新店开张嘛,名头都还没有打出去,过几个月就好了。”
  柯祺觉得谢瑾华太淡定了。凭着柯祺对谢瑾华的了解,若有人在忆仙楼里创造出了一个叫人拍手称绝的作品,那谢瑾华一定会非常高兴,说不定就算酒楼的生意一直亏损,他都会觉得自己赚到了。
  “不是生意的事。”柯祺摇着头把谢三和丁家表兄弟们做的事说了,“……我已经想好要送谢三哥什么了,就是用后荣那段混乱历史中出现的英雄人物编一套卡牌,取名叫后荣杀,三哥想必会喜欢的。”
  谢瑾华若有所思地点着头:“这礼物不错,虽然我不知道你具体要做什么,不过应该能让三哥多识一些历史人物。你若是打算做这个,我可以帮你。”谢瑾华看过太多的书,对很多历史都已了然于心。
  “肯定需要你帮我,这还用说?”柯祺忍不住笑了起来,“只是还不知道该送丁家什么。”
  谢瑾华认真地想了想,说:“丁家……丁家女孩少,女孩都如珠如玉地娇养着。”所以,如果想要感谢丁家人,可以从丁家的女眷身上入手。丁小十七和丁小十八应该有个妹妹(堂妹),才四岁大。
  柯谢二人给四岁的小姑娘送些玩意儿,并不会影响小姑娘的闺誉,毕竟他们都是长辈级别的了。
  只是,小女生会喜欢什么呢?
  这要是在现代,柯祺可以送她们芭比娃娃。但在此时,送人娃娃有巫蛊之嫌。当然,这也不是绝对的。如果柯祺用神话中的仙女来做娃娃,比如说他送个嫦娥给小姑娘,小姑娘的家人并不会多想。
  不过,还是尽量避免送人偶娃娃吧。柯祺一点都不想给自己找麻烦。
  “……送布偶老虎怎么样?其实不仅仅是老虎,主要是老虎身上穿的小衣服、小鞋子等都是可以换的,再上针线房多做几套小衣服,到时候可以让小姑娘换着玩。”不能送人偶,那就送各种小动物吧。
  换装游戏应该能讨小女孩的欢心。而布偶动物肯定没有巫蛊之嫌,因为此时确实有很多用布做的动物玩偶。别的不说,只说端午吧,送孩子们一只布老虎,恰恰就是此时的风俗。布老虎是驱邪的。
  谢瑾华想不出这种换装游戏有什么好玩的,说:“实在不行,可以把我默的书拿去送他们几本。”
  想着他们床头放的那只布狗狗——就是柯祺为了防止继续做恶梦叫人做的——谢瑾华就觉得这应该是柯祺自己喜欢的。柯弟真是太富有童心了。只不过,那狗狗身上的衣服不可脱,不能用于换装。
  “先叫针线房照着阿黄的样子给你做一只布猫怎么样?你不是想要给阿黄穿衣服,却总是追不上它吗?换成布猫就能任由你为所欲为了。”柯祺这一句话就把谢瑾华的脸打肿了。这游戏确实很好玩啊!
  柯祺原本打算按照生肖做上十二个玩偶小动物,然后给每只布偶都准备九套衣服。这足够丁家的小姑娘玩上很长一段的时间了。等到小姑娘玩得差不多了,新的衣服又做好了,总之能一直玩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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