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57章 番外之陆皓辰与另一个仙(一)
差一点,还差一点,我几乎能够触到硬币的边缘了,可是没办法将它捡出来。不行,一块钱也是钱,咬着牙,再使把劲,用指尖慢慢的挪,挪,挪……
“小仙。”
谁叫小仙,我惊得一回头,手指一弹,将硬币弹向更远的地方,我沮丧的爬起来,没好气的看着门口的男人,“你是谁?”
他没答,皱眉着打量我,反问:“你是谁?”
真是个莫名其妙的男人,这是本姑娘的地盘好吗?不过这个男人长得挺好看,特别是那双眼睛,漆黑漆黑的,只是看人的目光有些毛骨悚然,我心里咯噔了一下,这不是一个好惹的男人,于是我放缓了声音:“你找谁?这里不准人进来的。”
“你为什么进来?”
“我在做清洁。”
他点点头,走进来,又打量屋子:“做完了吗?”
他说话的样子很有气势,就象是王者,睥睨天下……我一下张大了嘴,吃惊的看着他,我应该要想到的,除了大老板,谁能有这样的气势?
“您,您是陆总吧?”我卑躬屈膝,怯生生的问他。
男人坐下来,居然笑了笑:“你还算聪明,刚才你趴在地上是擦柜子下面的灰尘吗?”
我非常醒目,连忙点头:“对对对,我擦柜子下的灰尘呢,没注意到您进来。”
“你是这里的保洁?”
“对,我是保洁。”
“年纪青青怎么做保洁?”他面带微笑,问出来的话却是咄咄逼人,让我有片刻的迟疑,怎么答呢?
我今年十八岁,刚高中毕业,从小不爱念书,只喜欢玩,能混到高中毕业,家里人都觉得应该烧高香。虽然学习不行,但我长相甜美,有一双黑漆漆的大眼睛,扑闪扑闪的,迷得那些男孩子天天跟在我屁股后头转,他们奉承我,给我买好吃的,买漂亮衣服,有时侯还给钱。
我喜欢他们奉承我,喜欢他们看我的眼神,喜欢他们在我面前卑躬屈膝,感觉自己就象个女王。
我的第一份工作是在夜店里做服务员,呆在那样的场所里,我简直如鱼得水,劲爆的音乐,迷乱的灯光,飞溅的荷尔蒙,真是快活,虽然我没有钱,可是真快活!
我白天睡觉,昼夜伏出,象一只精力旺盛的花蝴蝶,在各式各样的男人中间飞来飞去。对他们抛媚眼飞吻,来换取可观的小费。
父母觉得我完全堕落了,他们想拯救我,所以托了人送我到这里来,从最底层的保洁干起,希望我脚踏实地,重新做人。
这就是我为什么出现在这里的原因。
但是我说:“因为家里穷,没念什么书,找不到好的工作,所以……但是,”我下巴一扬,非常自信的说:“我并不认为做保洁有什么不好,和坐在办公室里一样,都是按劳取酬,只是分工不同罢了。”
陆总点了点头,看得出他对我的话很是赞许,“你叫什么名字?”
名字是硬伤,我非常不情愿的答:“我叫许仙。”
陆总有一秒钟的愣怔,似乎是不相信,“你叫许仙?”
我非常不想承认,但我知道不能对他撒谎,况且我的工号牌就挂在胸前,眼尖一点的人都看得到。他果然就瞟了一眼我的工号牌,笑了:“你真的叫许仙。”
我低下头,不想让他看到我脸上的尴尬。从小到大,我是真的很痛恨这个名字,不知道是不是老妈特别迷恋白蛇传?不然为什么要给我取名许仙,我宁愿叫许素贞,至少那是个女的。
从小学起,就有男同学拿我的名字开玩笑,那个阶段的小孩大都没有开窍,不晓得欣赏我的花容月貌,他们的关注点总在我的名字上,为此,我抡起袖子和他们干架,到后来,不用我动手,自然有高年级的男生替我出面。
大概是从那时侯起,开始有人叫我红颜,红颜祸水嘛,我当然知道,但是我并不反对,至少比许仙好听,到后来,除了老师在课堂上叫我许仙外,所有的人都叫我红颜。一来二去叫开了,到后来,大家几乎都忘了我的本名,甚至有些刚认识的新朋友以为我姓红名颜。
陆总看了我一会,突然问:“你擦灰尘怎么不拿抹布?”
我没想到他会这样观察入微,一时之间有些慌乱,好在反应还算快,我摊开手掌给他看:“抹布使不上劲,用手方便一些。”为了捡那枚硬币,我的手在柜子底下摸了半天,早就乌漆抹黑的了。
陆总又用那种赞许的目光看我:“你倒不怕脏。”
别说柜子底下,就是掉厕所里我都敢捡起来,毕竟是钱啊!
我这人没别的喜爱,就是爱钱,所以爱惜每一分钱,哪怕一个钢镚,我也不愿意放弃。
陆总应该有很多钱吧?他不光拥有这间科技公司,还有陆氏,那可是整个亚湾屈指可数的大企业,听说那里的保洁员都是大专文凭,以我的条件,肯定是不够格了。他很久才来一次这里,呆不多久就会走,能够遇到他,我觉得非常好运。心里盘算着下班的路上要不要去买张彩票。
“我要工作了,你出去吧。”陆总说这话的时侯,神情已经有些淡漠了,这表示他对我的兴趣到了头,我马上识趣的鞠了一躬,带着工具快速离开。
我虽然年纪小,可是对付男人很有一套,最擅长察颜观色,陆总给我的感觉,首先是个威严的人,是所谓的大人物,其次,他没有什么耐心,按以往的经验,我应该在他面前呆得更久一些。最后,我认定他不是好色之徒,这是鉴于第二点的基础上推论出来的。
陆总是非常符合我心意的男人,可是如果他不贪恋美色,我就没什么把握可以拿下他。
当我坐在工具房里思考着这些的时侯,被自己的大胆吓了一跳,竟然打起大老板的主意来了,下一次见面都不知道是什么时侯呢?
下班前,我特意到陆总的门前溜达了一圈,房门紧闭,不知道他还在不在里面。如果不在,我想进去把那枚硬币捡出来。
走廊那头有人过来,我拿着拖把非常认真的在地上划大字,我认得那是财务部的经理,他一定是到陆总办公室去,我悄悄跟在他后头,开门的瞬间,我看到陆总坐在他的大班椅上,跟几个人说话,表情严肃,还皱着眉。
我觉得他和我说话的时侯,态度比对高管好。那是不是表示,他对我其实还是有几分好感的。
这是个刷脸的时代,漂亮的脸能带来意想不到的好处,这是我懂事以后总结出来的,只要敢想,一切皆有可能。
虽然门打开的瞬间,我在走廊上咳嗽,陆总却没有注意我,专心工作的男人真的很有魅力,那一刻,我承认我被他吸引了。
以至于以后的几天里,我都长时间的在陆总的办公室里停留,甚至真的拿块抹布把文件柜底下的灰尘擦拭干净,只是那枚硬币,我一直没有拿出来,不是放弃它,而是将它留在那里,让我可以想着它。想着它,便是想着陆总。事实上,男人在我心里,总是和钱联系在一起的,只有想到钱的时侯,我才会想起某个相对应的男人。
比如,曾经有个男人出一万块买我的初夜,被我当场泼了一杯红酒,狼狈不堪,几乎恼羞成怒。虽然从此再也没见过他,但是只要想到一万块,我就会想起他。
还有一个男人,准确的说应该是男孩,比我还小两岁,他从家里偷了两千块非要塞给我,我虽然爱钱,却也取之有道,偷的钱坚决不要,所以拒绝了,他很沮丧,发誓说以后挣到钱了,一定要养我。他明年高考,我希望他能考个好学校,毕业后找个好工作,说不定到那时,他真的可以养我了。在我心里,两千块就是他。
当然,人和钱的数额一点关系也没有,不然陆总只值一块钱,我都替他不值!
自从在天辰上班后,家里人都觉得我变乖了许多,因为我回家的时间比以前早了,而且大都数时侯都赶回家吃晚饭。穿着打扮也稍稍正常了些,并且不象从前那样时常伸手向他们要钱。
我并不是一个大手大脚的人,但女孩子嘛,要用钱的地方太多了,挣的钱完全不够自己花。幸万还有那些男人变着法的给我钱,有些人的钱我要,有些人的钱我不要,因为不安全。
夜店还是常去,我喜欢那里,而且我的朋友们都在那里。
白天,我素颜,扎马尾,穿保洁制服,热爱工作,友爱同事,说起话来细声细气,往来全是衣冠楚楚的白领金领。晚上,我化浓妆,大波浪披肩,穿着热裤在夜场狂欢,和不同的男人喝酒跳舞,笑得畅快淋漓。
我每天穿梭在这样两种截然不同的生活里,一点都不费力,非常的游刃有余。有时侯,我都佩服自己,人生如戏,全靠演技,我年纪不大,演技还行,演什么倒象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