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69章 掀起波澜(2)
好吧,让我告诉你很多好消息。这本书要到六月才能出售。
起初,我打算免费写这本书,毕竟,这是作者俊第一次写这本书。在许多地方,他写得不好,成绩也很差。此外,作者在大学毕业后,不得不写一篇论文,怕上架后承受不起打击,直接当太监。
作为近十年老读者的起点,我最讨厌的是太监,尤其是那种显然去三江把他推回太监的人,所以我会坚持下去。
最后,“我有个故事,你有喝的吗?”
对于那些经常在夜班工作的人来说,吃夜宵绝对是最美妙的享受。
想想看,在寂静的夜晚,一个炎热的午夜小吃,在辛苦的一天之后奖励自己,缓解紧张的神经,足以使第二天自己充满能量。
当然,通常吃夜宵的人选择吃方便面是有原因的,比如懒得吃方便面,或者经济拮据。
毕竟泡面既经济又实惠,只有小袋才能暂时满足口中的需求。
然而,对于美食家来说,这还远远不够。
有一种午夜小吃像面条一样便宜,那就是炸蜗牛。
田螺不同于石螺,其特点是壳薄,肉厚。
用一种叫紫苏的芳香草炒,它会产生辛辣、辛辣和甜味。
大多数人通常不做这道菜。
虽然他们曾尝试用辣椒、大蒜和豆饼作为油炸田螺的调味料,但却始终无法去除蜗牛的泥味,这让人感觉不太好。
事实上,做这道菜很容易。你根本不需要任何烹饪技巧。你只需要一点耐心。
今天早上,生菜虫阿姨,是送一篮子蜗牛,作为一份礼物,感谢于志伯炎的教诲和解惑。
这些蜗牛很新鲜,都是从地里捡来的。
在一个没有杀虫剂的世界里,蜗牛不像城市那样充满污秽或有害物质。
于志伯一拿到,就把蜗牛倒进盆里,注入清水,用一根大木棍搅拌,用蜗牛和蜗牛之间的摩擦把泥洗掉。
当然,在这个过程中,力量不能太大,太大会扰乱田里的蜗牛。
如果蜗牛死了,呃,恭喜你,你会吃得像大便一样臭气熏天的食物!
清洗田螺是一个非常麻烦的过程,需要不断换水,然后重复,是一个非常耐心的过程。
然而,当那臭味的泥土渐渐淡化时,就会有一种莫名其妙的成就感。
清洁之后,你实际上需要最后一步。
往往,这一步也注定要吃田里蜗牛的臭味,还是不吃泥的关键!
洗完蜗牛表面的泥后,将它们倒进洗过的盆里,注入水,滴上几滴油,再放一两天。
这是最后的触摸!
目的是把田里蜗牛肚子里的泥洗掉!
由于野外蜗牛吐泥较慢,加点油,特别是芝麻油,会加快过程。
在盆里浸泡了白天的水后,蜗牛吐出了胃里的泥,原来干净的盆底又被一层泥感染了。
于志伯炎洗净盆,用清水过滤蜗牛,然后开始准备炒菜。
火锅油。
当油开始加热时,于志伯炎洒上蜗牛,用油捞起。
点击!点击!点击!
蜗牛一有一点水分,就立即引起了剧烈的反弹,甚至在油锅上爆发了一场小火灾。
于志博一点也不紧张。他抓住了锅的把手,迅速地把它翻过来烧了!
火焰依附在蜗牛身上,像一条火蛇,吞咽着烈日。
但是,不管火蛇多么傲慢,它还是无法抵挡铁锅的晃动,就像一座山在崩塌。
余志博等着炸了一半生,抓到了一把紫苏叶和辣椒,这样他就能把田里蜗牛的新鲜味道带出来。
时间,就像火星撞击地球一样,在双方都经历了奇妙的变化。
一股浓烈的香味从鼻子里冒出来,清爽。
哎呀!哎呀!
闻着这种香味,期待着它的人们在厨房门口一个接一个地敲鼓。
明仁擦了擦嘴角的口水,说:“闻起来好香,我现在真想吃!”
卡卡西假装是在看着深情的天堂,但一双眼睛溜走了,不停地看着玉志博岩油炸食品,想着如何迈出第一步,偷吃。
现在人们有了很多的经验,知道余志步生产的,一定是一家精品店,经常需要抢劫,才能吃饭。
此时,明可以承受巨大的损失,在卡卡西和不再切绝对的力量,被完全粉碎。
幸运的是,他们不是白痴,经过几次教训,一起组成了联盟,成员有明仁、燕、樱花和白。
是的,就连白也加入了他们的联盟。
现在的食物,你怎么会错过呢!
此外,他们还将联盟命名为“美食家俱乐部”。
嗯,认为他们没有任何命名天赋,仅此而已。
当热田蜗牛勇敢地出现在桌上时,只见黑田蜗牛、红辣椒、翠绿紫苏叶,相映成趣,相貌非凡,让人赏心悦目。
除了那种喷出的香味,还让人流口水。
每个人都情不自禁地加入了这场争夺战。
明人利用几个人物来吸引卡卡西的注意,联盟团队抓住了这个机会,迅速抓住了一只田里的蜗牛。
“嗯,太热了!”
几个人急急忙忙地吃不到热豆腐,还用手抓着,立刻被烫伤的手指。
但目前,你在哪里可以照顾这么多的食物?
明人正试着吃东西,却突然发现自己不能低声说话!
细腻的田里蜗牛肉,像害羞的精灵,龟缩在螺壳里,只有一点底,有吸引力的吃,让人真正的爱和恨。
明人把嘴对着宽田蜗牛露出的肉,笨手笨脚地吸着,咬着。
怎么做,田里的蜗牛肉是那么的固执,像铁堆,一动不动!
这位歌手悲伤地看着手中的蜗牛,仿佛他感觉到了彼此的嘲弄。
“哦,不管你发生什么事,我都不会死的,看看你能做什么!”
不仅是明人,也是其他人也遇到了同样的问题,顿时迷茫了。
此时,彼此的智商得到了反映。
卡卡西拿出苦涩的,不学无术的,插进田里的蜗牛肉,然后螺旋起来,挑出田里的蜗牛肉,津津有味地品尝。
至于不砍,呃,他太暴力了。
他把蜗牛放在手心里,紧紧地按住,咬破了壳,从破壳的中间捡起了肉。
明人,他们有一种学习,但也尝试尝试。
但是明这个笨手笨脚的家伙,既学不懂精致的卡卡斯,也学着不再砍的力气,经常把田里的蜗牛肉捏成碎片,尝不出完整的味道。
于是,他本着求救的精神,把注意力转向了于志伯炎。
(换句话说,没有人看到昨天章节作者所说的话。我以为有人会猜到那是什么深夜,然后向你道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