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谁来理解凶手?

  疼。
  恩里克实在无法形容这种疼,他觉得自己快要崩溃了,有意识以来一直被刺激着全身痉挛,体内的某一点宛如一直被什么东西腐蚀着……
  碰。
  灯光下的恩里克闭着眼睛抖动了一下,鞋跟与地面撞击的声音传出来时,他依然没睁开眼。那不是困倦时懒得闭着眼的难受,而是强忍着疼痛、紧闭着双眼,连眼角都挤出了皱纹的痛苦。
  太疼了!
  恩里克这辈子都没体会过这种疼,肚子里好像有硫酸在翻涌,嗓子眼处不断有异味往上冒,随时都有种要干呕的感觉。他觉得,脑子里的思维已经被这股疼痛折腾到了极致,头晕目眩的感觉像是自己躺在一个会旋转的转盘上。
  怎么会这么疼?
  自己的肚子里,怎么会疼的如此不明不白?
  醉酒后不应该是这个感觉才对。
  “no-r-where-are-you,”
  “at-every-bend-in-the-road,”
  “ber-near-or-far……”
  轻轻的哼唱声在恩里克最痛苦的时候出现了,一个彻底形成两极的画面在恩里克睁开双眼的时候,缓缓展开。
  昏黄的灯光下,灯影摇曳,房间内的光芒顺着细雨落下时吹入窗内的冷风不断摇动,忽明忽暗。房间的另一侧,一个女人拿着小镜子正在梳妆,这个女人头发很短,腿上放着女式手包,他坐在沙发扶手上不停的在哼唱时往自己脸上描眉画眼。
  另一端。地板上的恩里克卷缩成了一团,嘴咧着,刚刚醒来就被疼痛彻底统治了意志的他。已经在睁开眼的那一刻就选择了屈服。
  他疼,疼的想死。
  根据统计表明。那些得了不治之症的病人在选择结束自己生命的时候,都面临着同样的问题,他们在疼痛前满头大汗,他们在疼痛面前全身抽搐,那种疼,会让人彻底放弃生存的意志,想要去死!
  因为,死了。就能不疼……
  “you’ve-got-family-to-share-your-load……”
  歌声还在继续,不过,那个女人已经停止了化妆,他将手里的唇彩放入包内,伸手整理了一下连衣裙,还捋了捋丝袜,转回头的一秒!
  恩里克突然忘记了疼,想了雨夜中在闪电下露出阵容的小丑!
  他,是个男人。
  一个穿着女装、画着女妆、一点都不像女人的男人。
  “嗨,恩里克。”
  他伸出的手指很娘。坐在沙发扶手边上指着恩里克略带笑意的说道:“那些钱,花的还舒服吗?”
  疼痛感再次传来的时候,恩里克全身如同过电。好不容易才用手肘支撑起的身体在侧躺着姿势下,突然倒在了地上,整个人宛如被谁抽走了全部力量似得躺在地板上用头顶着地板掀起了上唇露出了门牙和牙龈。
  肚子里的东西不断传出刺激性的疼痛感让他根本无暇理会这个混蛋的话语。
  “身为一名军人,盗卖军方武器卖给黑帮,用赚取的钱给你的妻子治病,恩里克,你比我杀过的每一个混蛋都要高尚。”
  他面对着恩里克,二郎腿翘着,黑色高跟鞋的鞋尖对准了恩里克身体。慢条斯理的说道:“但是我还是要杀你,这个世界总得有人处理那些不守规矩的家伙。”
  他的脸变了。充满向往的看向窗外:“没有你们,我的女儿应该正和男朋友沐浴在爱河之中。会在我和艾尔科夫谈起她和男友的时候,羞涩的假装恼怒……”
  他,似乎响起了某些根本不存在的画面,紧接着,画风图转,纤细的嗓音直接变粗道:“是你!”
  “是和你一样的那些人害了她!”
  “她应该得救的,她应该得救的,她已经逃出来了,从那肮脏、痛苦的世界里逃出来了,为什么不给她一个机会?为什么要把她送回去!你们没有孩子吗?你们不知道那个时候,一个女孩儿有多害怕!!!”
  “她怕的像是被一条斑斓巨蟒缠住,慢慢的在渴望解脱中停止呼吸,我都不知道上帝有没有赐给她通向天堂的光,照亮,她生命里最后的黑暗。”
  恩里克突然从地上滚向了墙边,‘碰’的一声撞击在墙壁上时,从嗓子眼里发出了无法伸手的死后:“呃啊!!!!!”
  他的手按着肚子,肚皮在手下深深塌陷了下去,那强悍的力量将自己的身体按压的像是饱受饥饿的难民。
  “疼吗?”
  “我生下她的时候比你疼一百万倍,她是我和艾尔科夫生命中最闪耀的天使,从她出生那一刻开始,我们每一天都在快乐之中,看着她哭、看着她笑,看着她那还不会走路的小脚丫乱蹬乱踹……可你们夺走了她,在她的灵魂已经支离破碎之后,你们还是没有把她还给我,没有!!!!!!”
  “你们利用她肉体卖钱,为了钱,你们干嘛不绑架她,我只想让她回到我的身边……我可以给出能给的一切。”
  他才是艾尔科夫,可是他,一句一句在述说着艾尔科夫的名字。
  碰、碰、碰。
  恩里克用自己的头猛烈撞击着墙壁,他希望头部的撞伤可以让他忽略掉身体的疼痛,或者干脆撞晕自己都行,只要不疼。
  艾尔科夫穿着高跟鞋走了过来,伸手拉着恩里克的领子往回拽,顺着地面上的地板拖拽到房屋的正中心后,蹲在恩里克旁边:“你看看这个房间,你看看……”
  艾尔科夫的手指指向了墙壁,墙壁上贴着布拉德-皮特的海报、基努里维斯的海报、莱昂纳多的海报,一水的全是帅哥,连书桌上那台笔记本电脑都是粉红色的,可是电脑的款式已经过世了很久很久。
  “看见了吗?这个房间已经十年没动过了,整整十年了,我每天都在这里为她打扫,每天晚上都躺在那张单人床上抱着她最心爱的玩具熊,我还记得那只熊有个名字……不,我忘了,我忘了那只熊的名字……但是,我记得,我记得等在这里的原因,我希望她会回来,无论以任何方式,我只想再看一眼,在听她说一句,不是看照片,不是看录影带,我要看今年应该26岁的她,站在我身边说,你怎么睡在了我的房间里?又翻我日记?你怎么可以这样?”
  “我会笑着看她发火,笑着……”(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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