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2章

  这种事,做为嫂嫂,自然不适合发表意见,所以没有开口,也阻止女儿继续说。
  “我怎么不知道,两个男人谈恋爱,那是纯爱,最美好的事。”女孩子口无遮拦地说道。
  “谁告诉你这些的?”见女儿说出这样的话,大嫂吓了一跳,急忙问道。
  “大家都这么说的啊。”女孩子见妈妈大惊小怪的样子,嗤地笑了一声,一付你老土的嫌弃模样。
  “囡囡,别乱说。”聂正信沉下脸来,瞪了女儿一眼。
  女孩子见爸爸生气,吐了吐舌头,不再作声,只是暗地里举了举拳,算是给小叔鼓励打气。
  “好了,这件事先放放,以后再说。今天老大一家回来,别说扫兴的事。”聂红军不想破坏气氛,教训道。
  聂正诚再次低下去,吃自己的东西,聂正信努力找些话题,活跃气氛,但是他的宝贝女儿,似乎对他们的态度不高兴,所以闷着头吃饭,不再搭理他们的话题。
  吃完饭,聂红军把大儿子儿媳叫到房间,把赵择中和夏久胜的事,细细说了一遍,又把自己跟夏久胜的一些接触,也说了一遍。
  聂正信长年在外,也算见多识广,听闻有这么神奇的事,暗暗吃惊。
  但是父亲的身体,完全好了却是事实,难道世上真的修炼这回事?
  如果这样,那跟夏久胜家搞好关系,也是值得的,特别是现在大家是亲戚关系了,更应该多多亲近,所以对父亲明年要帮夏久胜建农庄,不但没有反对,还提了自己的意见。
  聂红军打开保险柜,把省下来的一点葡萄酒交给儿子,叫他睡前喝了。
  儿子长年在外奔波,身体或多或少总有伤,相信到了明天,就会一切恢复到最佳状态。
  聂正信握着酒瓶,哪里敢不信,见老婆眼睛明亮的望着自己,也懂了她的意思,把酒交给她,让她先拿回去。
  至于弟弟的事,聂正信没什么意见,他们这种家庭,又不用担心传宗接代,只要弟弟喜欢,管他跟谁结婚,男孩子生不了孩子,去领养一个就是了,或者去做代孕。这种事虽然国家禁止,但是那是针对普通老百姓的,对他们这样的家庭,还不是小事一桩。
  聂红军听老大一说,心也软了,叹了一口气,唉,不管了,是祸是福,都是他自己的命。
  ※※※
  聂正信夫妻回到屋里,拿出葡萄酒,里面剩得已不多,最多只有半斤。
  他也不找杯子了,打开瓶塞,直接把酒咕咚咕咚喝了下去。
  早几年,他有一次去勘探地形,不小心从一个陡崖滚了下来,好在下面是平地,并没有像他担心的那样,砸伤自己,只是落地时,腰部撞上一块尖石,当时痛得直不起腰,在地上整整躺了半天,才爬了起来。
  他以为只是外伤,没当一回事。老婆知道了,强迫他去检查,也没有发现什么问题,只看到腰上有一块吓人的淤青。可是奇怪的是,从那以后,他就不举了,不管老婆如何刺激,一点反应也没有。
  断断续续也去看过男科,找过专家,却一点效果也没有,慢慢地他们也死了心。
  好在夫妻感情深厚,并没有因为这个而破裂,但是夫妻之间没有了性,总觉得缺了点什么。
  这件事他们没有告诉父母,怕他们担心。所以他们并不知道,否则以爸妈的性格,估计自己都舍不得喝,全留给自己了。
  酒很淡,就像葡萄酒掺了果汁,喝完之后,一点醉意也没有,不过暖暖的很舒服。
  两人脱衣上床,像往常一样拥着睡在一起。
  到了半夜,聂正信突然被尿憋醒,坐起来披睡衣的时候,突然察觉自己下面硬得像铁棒一样,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聂太太被老公开灯声惊醒,睁开了眼睛。见老公怪异地露着下体,傻傻地盯着自己那根冲天而立的棒子发呆,正要笑话他,忽然明白过来,也忍不住惊叫一声。
  聂正信因为几年没有发泄了,气血特别旺盛,所以下面看起来特别狰狞粗壮,聂太太只看了一眼,就觉得面孔潮红、全身发软,刹时间化成了一滩春水。
  望着太太醉红的脸颊,聂正信此里哪里还忍得住,厕所也忘了去,扑到老婆身上,手一摸,下面已湿成一团,在老婆的惊叫声里,顶了起去。
  这无疑是夫妻俩认识以来,最酣畅淋漓的一次运动,聂正信夫妻俩都忘了攀上几次高峰,只知道到最后,身体像是脱了力,没有力气再动,才瘫倒到床上,沉沉睡去。
  第二天早上,两人精神饱满地醒来,看身上到处都是恩爱后的痕迹,又害羞又满足。像新婚夫妻一样,一起去卫生间洗了洗,到了最后,没忍住,又恩爱了一次。
  第95章
  那酒居然有如此神奇的功效,聂正信夫妇感觉像是在做梦,两人私下商量了一下,打算去一趟虞城,向那个年轻人当面道谢,顺便也结识一下这个奇人。
  反正杭城到虞城,路途也不长,二个小时就到了。
  吃早饭时,就把这件事跟爸妈说了。
  聂红军看儿子儿媳满面春风的脸,非常意外。
  他是过来人,很早就发觉儿子儿媳的异常,只是儿子大了,有些事也不能问,所以一直搁在心里,现在看他们突然如胶似漆的样子,哪里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心里暗暗激动。
  如果真是因为那葡萄酒,让儿子的夫妻生活恢复正常,那他们确实应该好好谢谢夏久胜。
  儿子才三十五岁,以后的日子还很长,做父母的,总希望他们夫妻恩爱和睦,但是人生哪能一直顺顺利利、平平安安的。他们也是普通人,有的事能帮忙,有的事也无能为力。
  如果能跟夏久胜建立起交情,以后在健康方面,就多了一些保障,他自然乐见其成。
  聂正诚一听,也嚷着要一起去,聂红军经过大儿子的劝解,也算想开了些,只是瞪了他一眼,终究没有阻止他。
  于是聂正信一家三口,加上聂正诚,一起往虞城而去。
  给夏久胜的年礼已送了,没必要再送一次,不过既然去感谢人家,自然也不能空着手,聂红军在家里找了找,挑了几样贵重的礼盒,放进后备箱。
  他是大学教授,成材的学生非常多,每次过年前,总要收到不少礼盒。
  只要不是特别值钱的东西,他也不会矫情地拒绝,所以家里杂七杂八的礼物非常多。
  在车上,聂正信向弟弟打听夏久胜的情况,不想聂正诚知道的也不多,都是从父母嘴里漏出来的一些信息,而且他跟夏久胜,也只见过一面,人长得倒是非常帅气。
  这点夏正信相信。那个表弟身边接触的男男女女,有几个是普通的。否则赵择中也不会为他,抛下李巧薇。
  如果不是真的出色,赵家会为了他,黄了和李家的亲事?
  ※※※
  夏家庄村,每年年前,总会有养羊的人家,宰羊来叫卖。
  那些山羊都是在山上吃草长大的,肉自然比市场买来的好,价格也贵得很,往年家里都舍不得买,今年夏久胜预先定了一只,今天开宰,就去提了过来。
  一只成年白山羊,清理干净,连皮带骨,不过四十多斤,全部红烧了,也就灶上的那种大锅炖一锅。
  家里人都爱吃羊肉,正月初一待客前,每餐装一盘出来,基本都吃得完,所以看着多,其实也仅仅够吃。
  夏爸爸提了剁骨头的刀,拿到院子洗碗池边的水泥板上,放上厚砧板,熟练地切成方块。夏久胜在一边剥大葱、蒜头等调料,给生姜刮皮,桂皮茴香花椒都准备了些,安安和阿福也没有去玩,在院子太阳下看夏爸爸做事。
  本地没有人养肉牛,只能去市场买,味道肯定会差一点,夏久胜寻思着,明年有机会,叫赵择中帮忙,去北方买几十斤好的牛肉来。
  猪肉倒是有好的,正宗的土猪肉,附近几个村都有人养,夏久胜也舍得花钱,买了一只蹄膀,一整条后腿,又买了十多斤五花肉,五斤瘦肉,一付猪大肠。
  蹄膀、后腿、猪大肠都用来红烧,过年招待嗜肉的亲戚,夏久胜一家都是肉食动物,能吃不少。五花肉,当然用来做扣肉,绍城的霉干菜扣肉,是著名的地方菜,不过现在的人嘴巴高级了,一般不用霉干菜,多是用笋干菜烧了。
  每年春天,毛笋长出来,家家户户都会去挖一些煮了晒干,毛笋新鲜吃,容易过敏或肠胃不适,笋干就没有这些问题,吸足肉味后,嚼着有劲,比肉都好吃。
  扣肉以前大家做不出正宗的,都请农村的酒席厨师帮忙炸一炸,然后拿回来放干菜蒸。现在网络发达了,大家也渐渐掌握了技巧,夏妈妈也学会了,虽然外表看起来还差一点,味道上都几乎八九不离十了。
  将五花肉切成十几公分左右的方块,大小没规定,看各家盘子的大小。然后肉皮朝下,切成一片一片的薄片,皮连成整块,不能切破,将切好的肉块,放入上色的酱料里,皮朝下,让皮的颜色染成红黑色。
  油锅温度够了后,皮朝下放下油锅,肉皮在高温的油里,会起皱,稍微翻动几下,等皮起泡后再等一会,就可以捞起来了。当然如果不嫌麻烦,也可以少放油,只让猪皮浸到油,慢慢将肉皮煎焦煎起泡,也能达到效果。
  家里又是煮肉又是蒸扣肉的,整栋房子全是肉的香味,闻得人直咽唾沫。
  羊肉皮薄,容易熟,用小火炖了一个多小时,肉已软烂了,夏妈妈放下调料,夹起一块尝了尝,满意地点点头。
  其它人不淡定了,人人跑去拿筷子,到锅里夹肉吃,温悦在这里久了,也没当自己是外人,自然没有客气。不一会,二三斤肉就下了肚。
  “行了啊?,再吃过年还要不要待客啊?”夏妈妈瞪眼赶他们走。
  “吃完了,再去买一只。”夏久胜颠着脸笑着说道。
  这终究是玩笑话,大家乖乖地放下筷子,离开了厨房。
  羊肉吃多了还上火,每个人都知道。
  ※※※
  聂正信他们赶到的时候,夏久胜家的扣肉刚蒸熟,打开锅盖,肉的厚香加上笋干菜的闷香混在一起,飘出厨房,让人垂涎欲滴。
  “好香——”聂正信走进院子,用力吸了一口气。
  忽然想起爸爸一直推崇夏久胜家的东西好吃,这么说来,今天是来对了?
  聂家人都个子高大,性格爽快,虽然生活在杭城,却是典型的北方人,爱肉如命。
  虽然没有来过夏久胜家,不过聂红军描述得很具体,他家又在村子的最西边,很容易找,倒也不怕走错。
  “温悦,你家的大个子怎么来了?”夏久胜听到汽车的声音,探头看到院子里的聂正诚,一边迎出来,一边笑着对温悦说道。
  温悦对师傅喜欢拿聂正诚的个子说事,也没有办法,只能暗暗白了师傅一眼。
  要他来说,男子这样高大才好,够有男人味,也够有安全感。
  “温悦,小夏。”夏正诚看到他们,主动上前,替哥嫂介绍。
  见是聂正诚的哥哥一家来了,夏久胜非常意外,连忙把他们迎进屋。
  聂正信的相貌长得更像聂红军一点,个子却比弟弟还矮一些,不过也有一米八五了,黑黑壮壮的,他妻子一米六出头的个头,站在旁边,显得小鸟依人。
  聂正诚自然地坐在温悦地旁边,两人坐在一起,一个粗旷豪放一个温润如玉,倒也非常般配。
  “你就是我叔叔喜欢的人啊?”小姑娘好奇地望着温悦,眼睛里八卦的火星怎么也藏不住。“比我爸和叔叔帅气多了,难怪叔叔会喜欢。”
  “囡囡别乱说。”聂太太看温悦长得这么书卷气,怕他脸皮薄,受不了女儿这样没遮拦地话,阻止女儿道。
  “没事,大嫂,温悦很好说话的。”夏久胜笑着道。
  跟聂正诚认识后,温悦一直没有明确做出答复,夏久胜也是为他着急。
  要知道同性恋,碰到一个合适的对象很不容易,聂正诚这样的男人,不管人品也好,家庭背景也好,都不错了,夏久胜觉得,温悦应该更主动一点,把这个男人拴住。
  难得今天聂正诚的哥哥来了,自己是温悦的师傅,双方见面,就像长辈商量晚辈的婚事,他自然要卖力说温悦的好。
  聂太太见夏久胜年纪比温悦小得多,却像可以帮他做主似的样子,有点疑惑他们的关系,又不好意思问。
  “温悦是我妈的干儿子,所以我们是一家人。”夏久胜像是明白了他们的疑惑,解释道。顿了顿,又说道:“他身体不好,我在教他锻炼的方法,所以也是我的徒弟。”
  难怪。聂太太暗暗点头。
  他们听弟弟说过,温悦虽然不是孤儿,却没有亲人来往,现在能住进夏家,也是他的造化。
  “哦,你们的关系太复杂了。”小姑娘听了夏久胜的解释,想了半天,也没搞懂他们的关系,头大地嚷了一句。
  又转头望着妈妈,小大人地皱起了眉头:“不过我还有个问题,他现在成了我叔叔的对象,我到底该叫他婶婶呢?还是也叫叔叔?”
  “叫叔叔。”聂太太白了女儿一眼,又向温悦歉意地笑了笑。
  “叔叔。”小姑娘没有一点忸怩,张口热情地叫了一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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