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章 拜堂成亲
二日,兰仲文为了弥补昨晚对九九的失礼,翘了人生第一次课,带九九满上海的玩,早晨没什么地方可去的,万物都在沉睡中,只能去博物馆逛逛。
九九一听去博物馆,眼中的精光大盛,她最喜欢古典的东西了,跑到自己的行李箱里翻出许久不穿的白色锦衣,蓝底裙子。
衣袖宽大,呈喇叭状,绣着栩栩如生的蔷薇花,九九换上衣服,站在镜子前,把头发盘成两条辫子,灵动少女瞬间像穿越了时空,变成民国时期的文艺知青。
她穿上百搭的黑色绣花鞋,顺便嘱咐兰仲文,“你相机带了吗?我等下要跟文物一起合照,你帮我拍哈,我要坐几张明信片,寄给爸爸妈妈。”
“好,相机我带了。”
上海博物馆以青铜器、陶瓷器、书法、绘画为特色,九九一身民国知青的装扮,走在博物馆中,看起来颇为诡异。
不少人从她身边经过时,都会回头,那些眼光有怪异,有欣赏,也有惊艳。
她站在一件件透着历史气息的文物面前,眼珠净透如洗过的碧空,晶亮得蛰疼人的眼睛。
兰仲文按下快门,一张张照片从相机中吐出来,九九逛来逛去的,一会跟花纹诡异的古筝合影,一会跟时代感悠久的青铜器合影,一会跟端庄典雅的旗袍合影,最后她站着一座仿真蜡像面前,笑容兴奋,“我要跟他合影一张。”
蜡像中的男人身材修长,面容俊逸,逼真得连睫毛细孔都看得清清楚楚,九九觉得有趣,一蹦一跳地站在蜡像对面。
蜡像身上绑着花球,穿着黑色的新婚服,微微作揖,九九学着他,对蜡像微微作揖,这情景,好似在跟他拜堂。
她面容秀毓,微微垂着头,笑容明媚,暖黄的灯光里,她美得不似真人,兰仲文看得痴痴的,忘了按快门。
“拍好了吗?”九九动作摆了太久,有些僵硬,扭头问兰仲文。
他慢慢放下相机,看了九九好一会,没说话,走到远处跟一名博物馆访客说话。
那是一名面容和善的中年男子,他点了点头,与兰仲文一起走过来,兰仲文把相机递给他,就冲九九走过来了,白衣蹁跹,笑容晃眼。
“九九,你摆刚才的姿势,我们合影吧。”兰仲文这话里,有他都不懂的莫名心悸,不知道为什么,他有点紧张,手心微微汗湿。
看着九九弯下身子去,她微微侧着头,睫毛像两把小扇子,在脸上扫下一层美丽的剪影,兰仲文的心仿佛融了,眼珠湛然,冲着九九微微作揖,“娘子有礼了。”
九九蓦然抬头,快门一闪,画面定格。
画面中的少女面容羞红,有些吃惊,也有些感动,眼珠微微湿润,像两颗黑得发出幽光的曜石,光彩夺目。
而少年眼中蕴着浅浅笑的笑意,那眸中的温柔,如玦如穹,足以融化整个天地。
连他都不知道自己可以这样温柔,灵魂仿佛从体内剥离,温柔地与她依偎,那种触及灵魂的爱,令他震惊,原来不知不觉中,他已这样爱她。
他刚才说,娘子有礼了?
九九一懵,跑上去追问他,“兰花儿,你刚才说了什么?”
“你没听到吗?”兰仲文看着照片,吊她胃口。
“没听到。”九九斩钉截铁,摇他的手,“你到底说了什么嘛,我刚才没听清。”
“我说。”他被九九摇得没办法,似笑非笑地说,“娘子有礼了。”
九九忍俊不禁,捂着嘴,心里甜蜜。
兰仲文发现她脸红了,样子别扭得不行,他靠近了几分,九九一脸不自然地把头扭开,他又凑过去,轻轻吐息,“九九,你害羞了吗?”
温热的气息吐在九九脖颈上,她用手摸了摸痒痒的脖子,口是心非道:“没有。”
“没有?”
“肯定没有!”她嘴上说没有,眼睛却弯得像两个月牙儿,憋着笑。
兰仲文逼近她,九九的脸绷不住,喷笑出声,他嫌弃地看了九九毫无形象的大笑一眼,眼波潋滟,“九九,我刚才说了娘子有礼了,那你应该说点什么啊?”
“不要。”九九拒绝,她才不要说呢。
“快说,不然不让你走。”兰仲文抓住她的书包带子,把正欲逃走的萧九九给拽了回来。
九九苦着脸,“不要。”
“快说。”
“不要嘛。”
“再不说亲你了。”每次都要采取非法手段,她才会乖乖听话。
眼见逃不了了,九九只好妥协,朝他作了一揖,“好嘛,相公有礼了。”
“乖。”兰仲文摸摸她的头,走在前面领着她,“走吧,我们出发去城隍庙吧。”
“好啊。”九九黏在他背上,背着牛皮小书包,典型的小尾巴一条。
城隍庙一共九个殿堂,霍光殿、甲子殿、财神殿、慈航殿、城隍殿、娘娘殿、父母殿、关圣殿、文昌殿,总面积约二千余平方米,庄严巍峨。
人陷在其中,一下子显得渺小,九九和兰仲文绕过大片大片人群,走进城隍庙,望着庄严的神殿建筑,心中无端生畏。
80年代的人还是比较迷信的,进香队伍排得密密麻麻,估摸着得有200来人,九九觉得有趣,买了香火排在队伍中,兰仲文身材高大,排在队伍中,特别扎眼。
又因为长得绝对的帅气,凡是路过的都会回头看他一眼,连带着九九也被发现了,两人气质高贵,排在队伍中,就像一对天生的玉雕璧人,漂亮得路人咂舌不已。
没一会,九九就被那个香火的白烟熏得不行,狂流眼泪。
她眨了眨眼,眼眶都红了。
太呛了。
她挤眉弄眼,试图让酸痛的眼睛好受一点,奈何白烟越聚越多,把她呛得差点咳嗽。
兰仲文站在她身后,看见她老眨眼睛,眼眶泛红,有些明白过来,大手一抽,把她手中的香火悉数拿走了。
“你先去没烟的地方休息一下,这条队伍大概要排30分钟,我来排,你二十分钟后回来。”
说着把她推出了队伍中,九九挥着眼前浓郁的白烟,问兰仲文,“你怎么知道队伍还要排30分钟?”
“我刚好有正常人的推理能力。”他狡黠眨眼,见九九被呛得受不了,挥手叫她离开,“你快离开这里,烟太多了,呛久了,眼睛会痛的。”
九九心里感动,跑到离烟远的地方呼吸了下新鲜空气,外头的空气,闻着都觉得是奢侈啊,又顺畅有清新,尤其是眼睛,被烟熏得涩痛涩痛了。
她大概休息了几分钟,这种地方因为人群密集,又点着香火,所以太热了,她用纸巾擦了擦头上的汗,她记得兰仲文是很怕热的,连她都热成这样了,更何况是兰仲文呢。
她想了想,心中一动,跑到殿外买了只绿豆冰棍回来,这种冰棍是两只合在一起的,基本没绿豆,就是两条冰块凝在一起,她找到兰仲文,把冰棍掰成两半,一人一根,“天气太热了,你吃点冰的吧。”
兰仲文觉得好笑,“你居然跑去买冰棍?”
但她有一点没说错,他确实很热,背后的衣衫都汗湿了,汗流浃背,九九一片心意,已经懂得为他着想了。
他心中柔软,接过九九手中的冰棍放进嘴里,冰棍一入喉,瞬间化掉了心头的烦闷,天气太热,人的心情就憋闷。
九九也啃着冰棍,顺手掏出纸巾帮兰仲文擦擦汗,排队进香的三足鼎越来越近,两人聊聊这,聊聊那,时间就过去了。
进完香,九九眼前一片白烟,熏得她看不见路,转进大殿,这里面没有进香的,只有求签的。
九九看见很多人跪在蒲团上,手中拿着一个求签筒,念念有词。
这就是传说中的求签吗?
九九心下好奇,也去神台上取来一个求签筒,她不知道求什么,摇着求签筒念兰仲文的名字,“兰仲文和萧九九,兰仲文和萧九九……”
兰仲文站在她旁边,听她神神叨叨念着兰仲文萧九九,拼命憋着笑,太可爱了。
没多久,求签筒里掉出一支签文,九九捡起来,兴奋地跑去找解签大师解签。
解签大师穿着黑大褂,瘦瘦的,举手投足间皆揽仙人之概,看着她的签,在书上翻了几页。
“事由前定得成婚,天配如何肯误人,心意之间求有喜,何须着意祷天神,好签,好签啊。”解签大师摸着胡子感慨。
九九一脸迷茫,“大师,这是什么意思?”
“就是命定的缘分,注定要再一起的,上上签啊。”
“真的吗?”九九拿回那支签文,付过钱,兴高采烈地跑回兰仲文身边去了。
回来的路上,九九一直乐个不停,兰仲文问她遇见什么好事了,她得意地说:“解签大师说我求的签是上上签,说我们是命定的缘分,注定要在一起。”
兰仲文哭笑不得,“你居然这么迷信?”
“人善则美,心诚则灵,这么好的签,我为什么不信?”
“好吧,但是这东西你留个念想就好,不要太过信任,知道吗?”
“嗯嗯,那肯定的啊。”一支签只是给了你美好的念想,至于能不能一帆风顺走到最后,还是要看自己的努力,如果一支签威力那么大,那就全部不用苦苦相恋了,都来求一支签,就没后顾之忧了。
九九说完,又想起了什么,从包里翻出两条红色的姻缘绳,这个是她刚才求的,她抓过兰仲文手,把姻缘绳缠上去,打了个死结,这种红绳很粗,打了死结也结实,九九试着用力扯了几下,扯不断,才心满意足的说,“这叫姻缘绳,你要保护好噢,如果姻缘绳断了,就证明我们的缘分尽了。”
兰仲文看着她不断扯那条红绳,实验一下韧度,忍着笑意说,“这个你也信?”
“嘘,心诚则灵。”九九比了个噤声,把另一条红绳拿给兰仲文,伸出自己白皙的手臂,“来,我自己不能打结,你来帮我缠上。”
兰仲文只好帮她缠上。
大抵是她那句姻缘绳断了,缘分就尽了太令人恐惧,兰仲文低着头,认真研究着最结实的死结要怎么打。
九九笑他,“还说你不信,结果比我还认真。”
兰仲文没回话,轻手轻脚打着死结,脸色肃穆,九九见他仿佛面对着生死攸关一样的表情,忍不住打趣他,“随便打吧,就用最土的那种打法,勾叉一下行了。”
“不行,我要研究一个能一辈子绑着你的死结。”
九九哈哈大笑,“你这样研究下去,我怕我手酸死了你还没打好结。”
兰仲文于是让她先把先放开,自己拿着绳子研究了一会,无果,最后采用九九先前建议的土结,打了七八个,确保它绝对掉不下来,才安心地放下九九的手。
九九笑了他一路,绝对不会想到,这个结会绑着她一生,除非她自己剪断,否则无论她怎么扯都扯不断。
回到香港已是三天后的事情了,走前床没有收拾掉,回来的时候,已积了一层灰,一靠近,就喷嚏不止。
现在还是大早上,时间充裕,九九把床单收掉,拿到洗手间侵泡着,床单太大了,没法手洗,只能用浸泡的方式。
泡好后,她回到寝室把床板和桌子擦干净,顺便把地也拖了,她从前是不做家务的,现在也开始得心应手了。
做好一切后,九九满身灰尘,她换了身衣服,把蔚北北给她的几百元从口袋里掏出来,垫在枕头下面,想着哪天去帮他买演唱会票。
她想,她也要存钱了,到时候可以请兰仲文去看哥哥的演唱会,躺在床上想了会,九九满心甜蜜,用自己赚的钱去买票,真不错。
想到这,她突然翻身起来,从自己的行李中找出那叠机票和电影票,找了个盒子装进去,她心情大好,拿过一张白纸画画,她画了两个手牵手的可爱卡通人物,美曰其名:爱的回忆。
床单洗好了,寝室收拾干净了,衣服也换了,整个人都神清气爽了,她看着一尘不染的寝室,油然而生一种自豪感,其实她也是蛮能干的嘛。
肚子正好也饿了,她把行李收拾到自己的储物柜里,到食堂打饭,步行到食堂要10分钟,九九一路走,一路看着树桠想念着兰仲文,长长的林荫道上,有行色匆匆的新生,也有睡眼惺忪的老生。
一想到兰仲文,九九就内心柔软,所有人都在成长,自己也要开始成熟了,在幼稚下去,迟早被自己蠢死。
年少的时候,总想着要成长,要成熟,等到真正成熟的时候,又会发现自己太麻木,太冷漠,太阴暗。
生活在也找不到任何激情,找不到肆无忌惮开心笑的样子,找不到轰轰烈烈去爱一个人的样子,找不到心思纯净想想干什么就一股脑去干的自己,一切趋向平淡,包括爱一个人,只会考虑对方值不值得自己去爱,而不是自己真的爱,受伤了就缩进壳子里,需要很久很久才能愈合,不像年少的自己,睡一觉就能忘了所有不开心的事情。
所有少年时的遗憾,都会在成熟之后,反应进内心里,从而顿悟过来,常常想,如果回到时光里,我要做什么做什么。
如果重回时光,让你去把遗憾抹去,去把不完美的自己改成完美,那么,又谈何青春?又谈何回忆呢?人总是要通过遗憾,尴尬,痛苦,愧疚,心伤来通过成长。
青春虽傻,却动人。
九九的年少青春一直没有顺利过,跌跌撞撞,做过太多太多的傻事,她记得,她曾对着一对同性恋男人说恶心,当时那名男生脸上蜷着心如死灰的绝望,九九一辈子都忘不去。
她记得,她对着一个因为跟男朋友分手要自杀的女人说,你跳下去啊,不是要那个贱男人后悔吗?那你就去死啊,不死你都对不起你自己,当时那个女孩眼中只剩下一片看不到光亮的灭寂。
她记得,她对着班里最相貌平凡的孤僻女孩说,你怎么那么矮啊,你的头发怎么那么油啊,你们家是不是炒菜都不用买油了?直接从头发挤出一点来炒菜,即省钱又实惠,当时女孩低着头,声音嘤嘤,貌似是哭了。
她记得,她小时候的玩伴里有个不会说话的女孩,那女孩原先很孤单,经常看着九九跟别人一起玩,怯怯地站在一边看着,那时的九九只有十来岁,不知道她是哑巴,喊她一起玩老鹰抓小鸡,那女孩高兴极了,他们算是邻居,每当九九去她家找她玩,她妈妈都似泪眼朦胧,对着九九感谢了又感谢,后来有一次,九九问她你为什么不说话,她张开嘴,只有啊啊啊的声音,九九惊恐地瞪大眼睛,说她是怪物,从此,那个女孩再不来找九九玩了。
如果可以回到时光里,她要去向他们说声抱歉,然后在改变这一切,她要祝福那对同性恋,她要安慰跳楼的女孩,她要鼓励那个孤僻的女孩,教她别再自我封闭,还有不会说话的女孩,她愿与她做一辈子的朋友,不伤害她,保护她。
可是如果没有经历这些事,怎么会有后期的懂得体谅别人,照顾别人的感受,为他人设想以及对他人感到愧疚呢?不亲身经历,人是无法成熟的,没有那一个个深刻的收拾眼神,你甚至转头即忘。
多年以后,每当回忆起自己的青春年华,九九发现,被伤害过,伤害过别人,却只有青春的时候,才是有血有肉的。
涉世浅的人,或者说被家庭保护得好的人,都是单纯的,善良的,不曾想过世间的凶险,对生活充满了希望,这也许是九九最大的优点了,也许从来没见过丑陋的事物,反而让她,充满正能量。
这一条林荫道,像是九九的回忆隧道,她走出林荫道,脸上的笑容安谧,阳光洒在她身上,打成细细碎碎的光影,眉目温暖。
她的心态似乎成熟了一些,其实成长,就是每当你回头看看,发现自己原来做过那么多追悔莫及的蠢事,心里感到遗憾,那么你就成长了。
九九拿着饭回到寝室,秦州雨等人已经回来了,见到九九,高兴得熊抱住她,“九九,你回来啦?”
他们都不知道九九去干嘛了,以为九九是回家去养伤了。
九九笑着点头,“是啊,我的腿好得差不多啦,明天可以开始上课了。”
“九九,你错过学校的校花竞选啦,你是不知道那些女孩多漂亮啊,又有才艺,棒呆了。”
“是吗?”可是相比之下,九九觉得上海好玩多了。
“是啊,这届校花还是魏薇,太漂亮了,艳压群芳啊。”
“那就好啊。”
两人嘘寒问暖了几句,秦州雨伏到九九耳边跟她说,“晚上严寻请我们全寝室吃饭,你去不?”
吃饭!?
她眼睛一亮,瞬间又暗了下去,“不去了,我已经打好了。”
虽然大锅饭很难吃,还可能不经意间就被各种菜虫蚊子头发袭击,但是她觉得还是乖乖吃吧,这几天去上海也享受了太多美食了,天天山珍海味,也容易短命的啊。
而且严寻请客,打死她也不能去啊,之前还对他说那么狠的话,要是去吃饭,那得多没骨气啊。
于是其他人就出去聚会了,留下九九一个人,遥望窗外万里星空,笑容温暖。
说改就改,既然做了决定,九九就要坚持,早晨六点闹钟一闹,她霍地睁开眼睛蹦起来,兰花儿说,一听到闹钟响了就要立马蹦起来,绝对不要赖在床上,不然你很快就会发现,你会再次睡着。
寝室里的其他人还没睡醒,她揉了揉酸痛的眼睛,穿上运动服,从还微亮的曦光中,跑向了学校的跑道。
陆陆续续有些男生在晨运,看见她一个高挑女孩跑进跑道里,饶有兴趣地看了她几眼。
九九稳住呼吸,坚持跑了两圈,太久不运动使她的小腿发麻,她坐在晨光中,欣赏了会半光半雾的校园。
中午,她坐在食堂里,不在认为大锅饭难吃,而且就算难吃了,她也要努力去适应,她一口口将饭送进嘴里,希望时间久了,可以改变她嘴刁的毛病,她尝试吃青菜,吃水果,尝试着不要在兰仲文的叮咛下,自己努力地去改变一些习惯。
上课,她不在吃零食,尽可能的听课,不懂就借笔记请教问题,不然就去图书馆查资料,她过得健康贫苦,从福利社经过,看见糖果口香糖,摸了摸口袋里的硬币,拿出来,又放了回去。
在福利社站了许久,一个狠心,掉头走了,她把一个星期省下来的零花钱投进小猪存钱罐里,三块钱,却让她感到无比开心。
但这些钱远远不够,想凭自己的努力去请兰仲文看场哥哥的演唱会,她必须干点什么才行。
秦州雨趴在枕头上给她出主意,“要不,你去打工吧?”
“打工?”
“没错啊,听说摄影社要招一个背影模特,一天3块钱,挺清闲的,你要去试试吗?”
“背影模特?”
“嗯。”秦州雨点了点头,“就是给景物当模特儿,意思就是比如你是背景模特儿,然后我在拍一个景物,那个景物是主角,你是景物的配角,一般是拍你的背影或者侧脸,来跟那个景物对比一下,衬托出那个景物的壮观,所以这种模特儿,不要求脸,要求身材。”
“这样的啊,听起来确实蛮容易的。”
“本来就很容易啊,但是要求身材啊,学校身材好的能有几个啊,不过你就是其中一个,虽然胸小了点,但是当景物不碍事的了。”
九九大囧,这样算是夸奖她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