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章
这周六是班级家长会,也是市内三校市重点的辩论社在市一中举办新生辩论赛的日子。
一大早温母便开车载着温一阳去到市一中门口,她拿着背包和方才路上买的饮料下车时,温母摇下车窗问道:“妳真的不和我一起去家长会?”
温一阳摇头,笑道:“妳自己去就好啦,反正我在学校也没干什麽坏事,妳去了老师也不会找妳约谈的,而且我答应晴花今天要去看她比赛的。”
温母点点头,道:“好吧,那妳中午回家吃吗?”
温一阳摇头,嘿嘿笑道:“不了,沛沛约我一起吃,下午我自己坐地铁回家就行。”
温母闻言斜睨了她一眼,道:“年轻人应酬可真多。”顿了顿,又道:“好,自己小心一点,掰掰。”
“嗯,再见。”
看着自家老妈的车远去,温一阳才转身朝市一中大门而去。
毫不受阻的进了大门後,温一阳看着手机上白晴花早上传来告诉她地点的讯息,便开始找起路来。
市一中和a附一样,在周末是允许外面的人进来活动的,球场与操场也都开放,不像市一女身为女校,相对较保守,平日里不对外开放,尤其不允许男性轻易踏入,只有在每年学校有大型活动时才会短暂开放。
而市一中则不同,就算瞧见别校的女生和该校的男生一起踏进大门,守在门口保安亭里的保安眼睛也不会眨一下,仍然继续悠哉地看着电视。
因此上一世她们都戏称“来到市一中就像是在走自家厨房”。
因为上一世温一阳所参加的热舞社曾和市一中一起合办过活动,因此她也来过几次,只不过由於时间久远,虽然对这里的环境还有印象,但这个树人楼到底在哪啊啊!
加之市一中校区极大,楼栋众多,温一阳的方向感一向又……不太好,所以一时找得有些晕头转向。
当路过篮球场时,她却突然听见有人喊她:“温一阳!”
扭头看去时,就见一个穿着蓝色球衣的男孩正小跑着朝她这方向过来,她仔细一瞧,竟然是个熟人!
待男孩走近,她笑着朝他挥了挥手,道:“方澄,闺蜜呀,好久不见!”
方澄一听见那句“闺蜜”,脸不觉黑了黑,不过还是同她打了招呼,道:“嗨,妳怎麽在这?”
温一阳撇了撇嘴,道:“我来看白晴花他们辩论社比赛,可是我找不到地方……树人楼是在哪啊?”
“树人楼?”方澄挑了挑眉,抬手指向温一阳身後,道:“不就在那吗?”
温一阳循着他指的方向看去,就见不远处有一栋砖红色的大楼,一楼门口处上方有三个烫金色的大字,写着“树人楼”。
温一阳:“……”那栋楼她刚刚好像经过蛮多次的嘛!
方澄见状调侃道:“树人楼就在大门一进来的右边,妳竟然也可以迷路,真行呀!妳迷路迷了多久啊?”
温一阳呵呵笑着:“字被树挡住了,我没看到,你们学校的树真不会挑方向长,干什麽偏偏挡着字啊。”
方澄:“……”这关树什麽事啊!
这时,只闻一阵嬉笑声传来,一道嗓音忽地说:“哟,方澄你行啊,竟然有妹子!”
温一阳闻声看去时,就见是几个同样穿着市一中球服的男孩,正满脸暧昧地看着他们这。
她忍不住抬头望了回天,又来了,范玄叡2345号。
谁料方澄闻言却扭头瞪去,道:“别乱讲,这我闺蜜!”
温一阳闻言差点笑出声来,是谁当初嫌弃闺蜜这头衔嫌弃得要死的啊?现在倒是用得挺顺口嘛!
见几个人明显一脸的不相信,温一阳於是笑着补充道:“嗯,我们从小穿同一件裙子长大的。”
众人:“……”
方澄:“……”谁特么跟妳穿同一件裙子长大啊啊!
然而他却看到其他人了然地看着他点头。
方澄:“……”
温一阳见状忍俊不禁,笑道:“好啦,不闹你了,我去找晴花啦。”说完挥着手转身欲走,却又被方澄喊住:“欸,等等。”
当她回头看去时,就见方澄搔着头一脸不好意思地说:“那个,温一阳啊……我开学时被人陷害当了班代,所以……”
温一阳一愣,班代?
班代全称为“班级代表”,职务是开学生会时必须与班长一起代表班级出席,以及校内社团对所有班级进行宣传或活动时负责接洽的班内代表,原来班代负责的都是针对校内的事,可不知从什麽时候起,对外校的事务也开始以班代作为接洽的负责人,比如说……
联谊。
因此温一阳一见他这麽欲言又止的模样,又听他说自己是班代,马上什麽都明白了,道:“你想跟我们班联谊?”
方澄闻言点点头,不好意思道:“嗯啊,我们班的人一直闹着要和外校的女生联谊,我除了妳和白晴花也没什麽特别要好的女生朋友,所以……”
温一阳明白他的意思,好笑道:“我知道,可我们学校是男女合校,班上又不只有女生,还有男生呢!”
方澄睁大眼睛道:“我知道啊,所以妳就约你们班女生就行,男生的话……我们班的人应该是没什麽特别的需求。”
温一阳“噗哧”一笑,道:“行是行,不过你们目前有想到什麽行程吗?还有时间和地点?”
方澄搔了搔头道:“班上的人是说想去看电影,时间和地点是下周六的星光影城,行吗?”
温一阳挑了挑眉,道:“什麽电影?”
方澄转了转眼珠子,轻咳一声,道:“呃……冒、冒险电影。”
温一阳想了想,道:“嗯,那好吧,我帮你问问,不过如果不行的话别怪我啊。”
方澄点点头,笑道:“嗯,谢啦,找时间我请妳吃饭。”
温一阳也笑:“好啊,那我走了,掰掰。”
“嗯,掰。”
……
温一阳找到白晴花时,她正待在一个教室内看辩论稿,身旁坐了面容清冷俊秀的男孩,正是那天菜。
但见两人正看着同一份稿子讨论什麽,天菜一脸淡然,白晴花则满脸纠结,一副快崩溃的样子。
当温一阳走过去时,白晴花一见到她便跟瞧见救星似地,立马扑了过来,道:“阳阳,妳来了!”
温一阳见状忍不住笑了,挣脱她後拿起手上拎着的饮料,道:“冬瓜清茶,给妳的。”
白晴花一脸感动道:“谢谢,还是闺蜜好啊!”说完,偷偷瞥了一旁正收拾东西的某人。
丁穆谦无视她投来的目光和暗讽的话语,拿起资料站了起来,道:“我去找学长姐。”说完,顿了顿,又看着她道:“等等就要比赛了,别喝这东西,太冰,对嗓子不好。”
说完,便扭头走了,连个眼角馀光也不留给她一个。
温一阳好笑地看白晴花对着丁穆谦的背影一阵拳打脚踢,忍不住噗哧一笑。
白晴花听见她的笑声後猛然扭过头来,瞪着她道:“笑什麽笑!妳都不知道我怎麽被他欺负,连喝个饮料都要管!他家住海边呀,管这麽宽。”
温一阳好笑地瞧着她,毫无同情心道:“我看妳挺乐在其中的啊,妳不是抖m吗?”
白晴花:“……”
第33章 chapter 33
新生辩论赛一直是三校十分看重的比赛,不仅是新生第一次代表自己学校参加,更能体现各校在辩论教学上的成果与风骨,以及,让辩论圈的前辈们看到新一代辩论人的资质与表现。
这次的比赛办得挺隆重的,不仅邀请到许多三校毕业的学长姐们回来评审,更有不少正就读於a大法政学院的前辈们前来观赛。
因为有许多毕业的学长姐回来观赛,所以赛场的进出并没有严格的限制,温一阳很轻易便混进了白晴花所在的赛场,看着台上明显一脸紧张的白晴花,隔空朝她握了握拳表示加油。
她则比了个爱心作为回应。
这次比赛的辩题也是老辩题了——面包比爱情更重要,白晴花那组为反方,她是三辩,丁穆谦是二辩,对手则是市一中a组。
其实温一阳倒不怎麽担心白晴花,毕竟她一向台上台下两个人,简直像是拥有双重人格,果然比赛铃一响,就见她面色一变,浑身带着一股肃杀之气。
首先是由正方一辩进行五分钟的申辩,申辩完由反方二辩,也就是丁穆谦上台质询。
“对方辩友方才提到,面包比爱情重要,如果没了面包就难以维持生活,既然都无法维持生活了,哪还有什麽时间去管爱情,请问对方辩友,你所说的面包是指维持正常生活所需的物质,对吗?”
也许是因为他的气场太强大,眼神太锐利,正方一辩一时有些气弱道:“是、是的。”
丁穆谦微微一笑,道:“谢谢,那麽请问对方辩友,你觉得要拥有这些‘生活所需物质’,我们必须用什麽去交易换得?”
“金钱。”
“金钱?”丁穆谦挑了挑眉,道:“那按照对方辩友所说,你指的面包就是金钱,而你刚刚又说面包比爱情重要,那麽让我们来假设一个情境,你公司里的老板很欣赏你,想要给你一个升迁的机会,不过前提是你必须和女友分手并且娶他的女儿,你会作何选择?”
话完,底下温一阳忍不住啧啧,这哪里是选择题,这对方要是选了不分手,那不就承认了爱情比面包重要吗?
果然对方沉默一会道:“我选分手。”
丁穆谦闻言点点头,道:“嗯,那我必须告诉你,对方辩友,你在分手的时候选择的不是面包,而是你的欲望,而面包是什麽?面包是一种粮食,代表人类温饱的最後底线,而不应是你所说的金钱,你选择与女友分手并获得升迁的机会,与你最初所说‘放弃爱情’的前提是建立在‘无法维持生活’并不一致,因为你如果不升迁,也不会饿死,不是吗?所以你觉得比爱情重要的不是面包,而是欲望才对,然而我们的辩题似乎并不是‘欲望比爱情重要’。”
话完对方急着反驳道:“对方辩友,我刚刚并没有说面包指的是金钱。”
“没有?”丁穆谦淡淡地看着他,道:“我记得刚刚问了对方辩友面包是否为维持正常生活所需的物质,你说是,我又问那想要获取这些物质得用什麽交换,你说金钱,那不就代表没有金钱就不能获取物质,没有物质就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照这样推下来,没有金钱就不能维持正常生活,不就代表金钱是面包?”
对方:“我……”却愣是讲不出反驳的话。
丁穆谦最擅长的就是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用你自己说过的话来反驳你,不仅如此,他还擅长不动声色地挖了个坑,然後引诱你自己跳下去。
只听他道:“我还有一个问题,对方辩友刚刚在申辩中提到‘贫贱夫妻百事哀’,你认为这句话代表什麽意思?”
对方愣了下便侃侃接道:“贫贱夫妻百事哀出自元稹的诗句,指的便是夫妻没有钱无法维持生活,那再伟大的爱情也会因此而逐渐消磨掉,由此可看出,没有面包作为基础,爱情根本无法建立,就算建立了也会逐渐崩塌。”
话完,原以为丁穆谦会反驳,不料却见他只微笑道:“谢谢。”
这时恰好响了铃,反方二辩的质询时间结束。
温一阳听到这里就觉得有古怪,丁穆谦最後那个问题应该埋了什麽伏笔。
白晴花在这场比赛里也表现的不错,正方二辩在申论中以“相濡以沫,不如相忘於江湖”来比喻,道:“没有面包为继的两个人与其为了爱情过得艰难而痛苦,还不如放开手各自去过自己的生活,毕竟元稹说过‘贫贱夫妻百事哀’,爱情建立在面包的支持上,没有面包就没有爱情,所以面包是比爱情重要的。”
然而白晴花一站上台便反驳道:“相濡以沫,不如相忘於江湖,这句话出自庄子,本意是想表述“道”通其变的思想,只不过後人常常以字面上来自我理解,因而误解了前人的意思,看来对方辩友也是这类人。”
顿了顿,又道:“而且,相濡以沫指的是两条鱼儿在乾枯的池塘里互相吐泡泡来维持生活,後世多用来比喻在艰难时互相扶持的美丽爱情,并非如对方辩友所说‘否定了爱情’,反而是对爱情的一种肯定。”
说完,她还贱兮兮的补了一句:“连引用句的本意都不晓得,看来对方辩友的语文不太好呀。”
对方辩友:“……”
比赛进行到後头,两方都开始拼命维护自身论点,以利於最後的结辩,就攻击力而言是反方较强,而正方这边则是不断强调“贫贱夫妻百事哀”这句话,显然是当作了主要的强力论点。
奇怪的是,反方攻击了正方所有的论点,独独未攻击这一句话,直到结辩时,丁穆谦站上了台,先是对先前提过的论点进行一番复习与强调,接着才掀开了他最後的那张牌。
“正方刚才不断提到‘贫贱夫妻百事哀’这句话,并强调贫穷的夫妻没有面包维持生活,爱情将难以延续,我想说的是,其实这句话的创作者元稹,当初在写这段诗句时是因着怀念他的亡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