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3章
傅茗伟说完径直离开了咖啡厅,然后与陈方、董国衔前往了机场的监控室。
刑术和马菲走出咖啡厅之后,就看到连九棋站在那等着他们,虽然连九棋洗过脸,但他们两人还是很容易就发现这个坚强的男人刚才哭过。
连九棋笑道:“走吧,抓紧时间,我们只有一个星期的时间来找人,还要说服他们。”
刑术点头,连九棋转身就走,刑术迟疑了半天,终于开口说了句:“爸,你没事吧?”
马菲一愣,前面的连九棋也立即驻足停住,慢慢转身,带着笑,摇了摇头:“没……没事,走吧。”
刑术笑了:“走吧。”
三人前往安检口的时候,傅茗伟、陈方和董国衔正在监控室中看着。
董国衔抱着胳膊站在一侧,问:“头儿,不需要我跟着他们吗?”
“既然说了要信任他们,那就要信任到底。”傅茗伟摇头,“有些事情,我们只能静观其变,但实际上,占主动权的还是我们,任何时候,都别忘了,我们是警察。”
陈方抬手看了看表:“我的人差不多也布置到位了,头儿,那个钱修业真的有可能会对郑苍穹和陈泰东下手吗?”
傅茗伟看着陈方:“我不知道,只是推测,我只是站在钱修业的角度去想了下,如果我是他,如今对自己最有威胁的人,就是钱修业和陈泰东。”
董国衔问:“那他会不会对刑术他们下手?”
“也许会,也许不会。”傅茗伟坐下来,思考着,“主要是,我现在还搞不明白钱修业最终的目的是什么,刑术也没有明说,反正,无论如何,都要将掌戎逐货师这个组织连根拔起。”
第七章:我是谁
前往义乌机场,需要在北京转机,这个时间段,刑术已经将关于国际刑警搜集到的那个名为希斯。克劳的资料通读了一遍,不过他最感兴趣的还是调查局负责的那三件灭门惨案。
刑术相信,如果希斯。克劳真的就是墨暮桥,那么他在作案的手法上,肯定会留下线索,哪怕一点点线索能与现在的墨暮桥联系起来,就能彻底肯定这两个人是一个人。
因为就连国际刑警和调查局现在都只是推测,并没有百分之百确定这两人的身份。
“第一件案子,是在旧金山的唐人街,按照时间来推算,应该是克劳16岁那年发生的事情,一家五口被杀,最小的不过7岁,分别是被水果刀、菜刀、螺丝刀、毛巾和枕头所杀。”到达中转站后,在候机厅的角落,刑术给连九棋和马菲分析着,“被水果刀所杀的人,是被刺死的,刺中心脏,菜刀砍的是后脑,螺丝刀刺中的颈动脉,毛巾用来勒死了家长的长女,而用枕头来闷死了最小的那个孩子。”
马菲看着平板上那些现场拍摄的照片:“被利器杀死的人,伤口只有一处,杀手很懂人体构成,在下手前就考虑好了用什么凶器,就连在什么位置下手,全都计算得很仔细,所以现场没有挣扎和打斗的痕迹,五个人也死在自己的各自的区域中……”
凶杀案发生在午饭之后,午休时间,年长的爷爷在客厅中看电视时被杀,被水果刀从身后刺入心脏部位;母亲被杀死在厨房,被菜刀劈中后脑;父亲在储藏间中维修机器,被螺丝刀刺中颈动脉;长女正在洗手间内,被毛巾勒死;幼子在午睡,被枕头闷死。
从现场情况可以推测,杀手长期观察过这家人,亦或者有人提供给了这家人的生活习惯,所以他选择在午饭后动手,挨个刺杀,没有留下痕迹,甚至没有发出太大的响动。
连九棋分析道:“他的主要目标应该是杀死母亲,因为相对来说,其他人被杀的方式比较痛快,唯独母亲是用刀劈,所以,母亲应该是库斯科公司要下手除掉的主要人物。”
马菲问:“连先生,你在库斯科公司那么久,你知道这些事吗?”
“我知道的不多,库斯科公司的人,都是各司其职,谁也不能插手其他的事情,一旦发现,不管是谁,格杀勿论。”连九棋皱眉道,“我能负责是勘察和搜寻,但我知道,有一个负责清理的小组,小组的负责人叫马库斯,但是,极少有人知道这个小组成员都有谁,马库斯又长什么模样。”
刑术看着远处过往的旅客:“第二件案子,是在新泽西州,海边的一座小镇,被害者是一家三口,儿子12岁,首先在学校中毒身亡,父母得知消息赶往学校的路上,出了车祸,后被证实汽车被动了手脚,不过尸检之后,从父母心脏中发现了一种低浓度的神经毒素,换句话说,汽车出问题的同时,这对夫妻也因为心脏麻痹而死,比起第一个案子来说,没那么血腥。”
马菲看着平板:“这个案子就看不出,谁才是库斯科公司真正的目标。”
连九棋摇头道:“这已经不重要了,重要的是,库斯科公司一向都是斩草除根,以绝后患。”
“不。”刑术呆呆地摇头,“从这件案子可以看出来,这个杀手心软了。”
“心软?”马菲一愣,“杀了全家还心软。”
连九棋道:“刑术的意思是,在杀手的手法上心软了,没有那么残忍,基本上以用毒为主,车祸只是保险措施,在车祸之前,两人心脏麻痹,总比车祸死要轻松些,而且单纯只是车祸,两人还有少许的机会可以活下来。”
刑术道:“没错,就是这样,第三件案子,也就是最后一件,是个牧师,牧师收养了五个孩子,这件案子中,死的人是牧师,没有一个孩子被杀,受伤都没有,这件案子中牧师死得很奇怪,他先受了伤,伤在大腿,两条大腿,各被子弹击中……”
马菲仔细看着照片,看到牧师所死的地点是在教堂门口,悄悄是在门口的位置,推测是牧师走出教堂那一刻,被子弹击中双腿,瘫倒在地,然后头部又挨了一枪。
马菲疑惑道:“为什么明明可以一命致命,偏偏要先打双腿,再打头呢?”
刑术分析道:“牧师是自杀的。”
马菲一愣,连九棋却点头赞成,马菲也很快想明白了:“你是说,基于第二个案子,杀手已经非常心软了,但是他又不能违背组织的命令,所以,只是打中了牧师的双腿,让他不能逃,再让他自己动手?”
刑术道:“对,虽然这样做只是多余,但实际上杀手之所以要用这种办法,完全是在自我安慰和自我欺骗,欺骗最后这个牧师不是自己所杀,而是他自杀的,还有,那些孩子,也没有被杀。”
连九棋道:“嗯,只有这三件案子,除此之外,这个人再没有出现在任何现场附近,被拍摄到。”
“等等——”马菲抬起头来,看着两人,“你们不觉得,这个人在现场附近被拍到,也是故意的吗?”
刑术道:“没错,我也是这么想的,因为这种身手和思维的人,不可能犯下在现场被监控拍到这么低级的错误,所以他是故意的,也就是说,从第一次下手开始,这个杀手就产生了悔意,他故意被监控拍到,我想,就是为了逼迫组织不再让他这个留下身影和真面目的人,再去执行类似的暗杀行动。”
连九棋沉默着,马菲却问:“刑术,那从三件案子当中,你能将他和墨暮桥联系在一起吗?依我看,没有丝毫联系呀。”
刑术道:“正是没有丝毫联系,才让我认定这个人就是墨暮桥。”
“为什么?”马菲立即问。
刑术道:“师父说过,墨暮桥这个人的特点是,他愿意是谁的时候,就是谁,他做人做事似乎根本不重复,那三件案子也是,如果没有监控拍下来的画面,也没有人知道这些人的背景与库斯科公司有关,那么,再聪明的人也无法将三个分别发生在美国三个不同地点的凶杀案联系在一起,另外,在我们出发前,墨暮桥是个什么样的人?你应该清楚,那时候的他,无比的冷静,那种冷静,我估计这辈子都达不到,但是到了蒙古国之后,墨暮桥变了,他和以前完全是两个人,我想,这就是他的性格和过去被人培养出来的习惯,这种东西一辈子都改变不了。”
连九棋想了一会儿,才道:“你是想告诉我们,师父没信错他?”
刑术也想了好久,摇头:“我不不知道,但我相信师父的眼光,但是我真的看不透墨暮桥这个人,如果这个人是逐货师,那么,他肯定是天下最厉害的逐货师。”
……
“如果你是逐货师,你就应该是天下最厉害的那一个。”钱修业从墨暮桥手中拿过那个千年乌香碗之后,放在手中仔细端详着,但根本从未正眼去看站在一侧,低头站立,面无表情的墨暮桥。
站在钱修业身边的凡孟,仔仔细细观察着墨暮桥,从他头顶一直到脚尖,每一个细节凡孟都没有放过,他得出的结论是——这个人怎么可能是钱修业所说的那种人?
钱修业将碗装好,坐下道:“郑苍穹这次彻底输了,他败得很彻底,可以说,因为他,你才会出现在我的身边,但却因为你,他败得如此的彻底!我没有看错你,我也向你道歉,我曾经误会过你。”
墨暮桥淡淡道:“师父的误会,也是师父的教导。”
钱修业只是笑了下:“你去休息吧,你太累了,你需要休息。”
“谢谢师父。”墨暮桥道谢之后,转身大步离开了房间。
等房间门重新关好之后,凡孟立即问:“师父,你为什么不问他赫连家的那个秘密是什么?”
“墨暮桥就像是一个装着秘密的玻璃容器,只要容器不碎,秘密就永远在他体内,所以,我们现在需要的是,小心翼翼的捧着他,等这个从寒冷之地回来的玻璃瓶适应了正常的温度之后,再慢慢倒出我们想要的秘密,紧接着……”钱修业说到这,拿起旁边的开水壶,将一杯滚烫的开水倒进旁边装有冰块的玻璃杯中,玻璃杯瞬间炸开,碎了满地。
凡孟明白了:“懂了,现在要捧着他。”
“对,从辈分上来算,他怎么说,都是你的师兄。”钱修业又打开箱子,拿出那个千年乌香碗,“所以呀,必须要尊重他,捧着他,再者,你千万不要对他懂什么歪脑筋,凡孟,你别生气,不管是斗智还是斗武,你都不是墨暮桥的对手,你要对付他,下场会很惨的,因为他是我精心调教饲养出来的怪物,全世界就这么一个,既珍贵,又可怕!”
凡孟点头表示明白,下意识看向旁边那堵墙,因为在那堵墙的对面,就是墨暮桥所住的房间。
房间内的墨暮桥,正听着歌私下晃荡着,同时搜查着这间屋子中是否有窃听监视装置,等确定没有这些东西后,墨暮桥自己从包中拿出了自己的相机、摄影机、望远镜等物品,挨个拆下来,从其中将一部分“多余”的配件取出,在那拼凑出了一个他故意拆开分开放的监视装置。
墨暮桥将那个装置挂在了窗帘边缘的角落之中,又打开手机将其连接上公众wifi,调整好一切后——从12岁开始,他就学会在各种环境中监视且反监视,也学会绝对控制自己的情绪,就算是喜怒都是故意表现给人看的,内心想法会彻底隐藏起来。
“你是谁?回答我!你是谁?”
坐在角落中的墨暮桥耳边回响着那个教授自己杀人的“老师”,那个澳洲土著的声音。
他永远都记得那个傍晚,他被老师拖行在沙漠中,绑在一颗仙人掌上拷问的情景,在那之前,他已经三天没吃东西了,只喝过少量可以维持生命的水。
他的身体扎满了仙人掌的刺,但他不敢挣扎,一旦挣扎痛得更厉害,同时,绑着他身体的三根皮筋也因为失去水分的关系逐渐收紧,让他快喘不过来气。
“我叫托马斯。亨特,我是亨特家的小儿子,我在一家私立学校上学,我的老师叫约翰逊……”墨暮桥吃力地编造着谎言,这是他必须学会的,哪怕是在濒死边缘,被人拷问时,也不能说实话,必须要在心中说完那个早就编造好,也许会天衣无缝的谎言。
老师上前,抓住墨暮桥的下巴:“你撒谎,亨特家根本就没有小儿子!”
“我没撒谎,是真的。”墨暮桥眼泪滴落了下来,好像是习惯,也好像是出自自然,“先生,我求求您了,给我爸爸打电话吧,他会付赎金的,真的,求求您了,放了我,我受不了了,求求您了。”
接下来,老师开始用皮带抽打着墨暮桥,足足打了半个小时,半小时后,墨暮桥全身上下没有一处是完好的。
可是,墨暮桥依然坚持自己的那番话,坚持着那谎言,老师转身便走,开车驶离了沙漠,又过了一天一夜后,才回来解救墨暮桥,但是当他回来的时候,墨暮桥已经想办法掰断了仙人掌,并且埋伏在旁边,用磨得锋利的石头,直接割断了那位老师的咽喉。
这也是他的必修课,在他16岁执行任务之前,他唤了5个老师,每个老师在教授他所有课程,并且高兴地告诉他毕业之后,他会带着笑容杀死老师,然后深深地对着尸体鞠躬。
而每次他做完这种事之后,都会由钱修业亲自为他“洗涤心灵”,为他灌输做这些事的“好处”,但每次,钱修业都会问他一个相同的问题:“你是谁?”
逐渐地,墨暮桥连自己是谁都已经忘了,他认为其实自己是谁根本就不重要,他没有目标,没有希望,没有任何值得去留恋的东西,所以才能够毫不迟疑地下手杀人,并且在杀人之后没有丝毫愧疚。
一个连自己是谁,自己为什么活着都不知道的人,还有什么不敢做的?
这就是钱修业想要达到的效果,他要的是一个绝对忠心,绝对不会手软,并且在任何时候都会保持冷静的杀手。
“我是谁?”墨暮桥站在浴室的镜子跟前,看着自己那张脸,他都忘记了自己以前的脸是什么模样,他脱掉上衣,看着自己身上的肌肉,用手摸着自己肌肉的纹路,似乎这里边藏着答案一样。
脸不是真实的,但身体是,身体内的灵魂是,可是这些在很多年之前他都已经藏起来了。
不,还有办法可以找出来,有一个人可以帮自己。
墨暮桥想到这,穿好衣服,转身出门,敲响了隔壁钱修业的门。
当墨暮桥在说出自己的想法之后,钱修业昂头,半眯着眼睛,质问道:“为什么?你为什么要这么迫切地想要杀掉郑苍穹?”
“我动摇了。”墨暮桥实话实说,“我在他身边多年,受他恩惠,我的意志动摇了,如果不杀掉他,我怕有一天会背叛您,当然,您如果觉得这样会违背您的计划,您现在就杀掉我。”
钱修业冷笑一声:“你以为我不会。”
钱修业说着,从旁边拿出一柄匕首,直接刺进了墨暮桥的肩膀上。
这个举动,让凡孟大吃一惊,吓了一跳,但同时他也发现,墨暮桥没有躲闪,没有反击,甚至没有露出丝毫痛苦的表情。
鲜血渗出的时候,钱修业目光一直追随着,看着血从伤口流出,然后聚集成一点,紧接着滴落在地上,这个过程中,墨暮桥始终微微低头跪在他的跟前。
钱修业挥手让凡孟拿了急救箱过来,将匕首拔出来,开始为墨暮桥止血,凡孟要上前帮忙,被钱修业拒绝。
此时的钱修业像个慈祥的父亲一样,为墨暮桥处理着伤口,同时道:“你能老老实实告诉我你内心的真实想法,这非常号,这说明,你对我还是忠心的。不过,你既然要去做,就必须做好,就不能失手,郑苍穹必须死!”
墨暮桥平静地回答:“我不会失手的。”
钱修业抬眼冲着墨暮桥微微一笑,一针一线缝合着伤口,等上药包扎完毕后,这才道:“你打算什么时候动手?”
“全听师父的,我知道他所有藏身之地,如今他最有可能躲藏的地方,就是在优抚医院的地下室内,也就是刑术平日内居住的地方。”墨暮桥目视着钱修业的双眼道,“如果师父同意,我今晚就可以动手,保证干净利落,不留痕迹。”
钱修业伸手抚摸着墨暮桥的伤口:“当然要赶紧理论,但不能不留下痕迹,你懂我的意思吗?”
墨暮桥微微摇头:“师父,徒弟不懂,如果郑苍穹已死的消息传出去,不就破坏了您的计划吗?他的死,虽然会让刑术等人抓紧时间寻找奇门,却会让其他的逐货师望而生畏,说不定剩下的人都会隐姓埋名躲起来,就无法一网打尽了。”
钱修业看了一眼凡孟,凡孟会意,看向墨暮桥:“师兄,师父的意思是,郑苍穹的死虽然如同火上浇油,但也能在短时间内产生更强烈的化学效果,因为对其他逐货师来说,郑苍穹也是劲敌,少一个劲敌,会让他们心底寻找奇门的欲望变得更强。”
钱修业听完点头:“暮桥,今晚你先不要动手,等明晚吧,你和你师弟好好计划一下。”
墨暮桥抬眼看着钱修业:“师父,我一向独来独往,您让师弟跟着我,是您还不是百分之百信任我,所以需要派他监视我。”
钱修业笑道:“是呀,所以,你不要辜负我的期望。”
说完,钱修业又再一次看向凡孟:“凡孟,你,没问题吧?”
凡孟毕恭毕敬道:“是。”
钱修业招呼两人到自己跟前,抬手分别按在两人的肩头:“只要你们明晚成功,逐货师的历史就会彻底改写,再过一段时间,天底下就再也没有这个职业了,这些贪婪的畜生,早就应该被历史的尘埃埋葬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