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6章

  他顿了一下,解释道:“凡人入境,此地皆要尽心招待,招待之后自会放施主离开。”
  方域扫了一眼案几上的食物,只见桌上有堆成山的仙桃、烤成亮红色的整只烤猪、整只羊、鸡与鱼等等,还有各种山菌、山菜做的素食;酒瓮中的酒液色泽亮红,倒入杯中如琥珀流光,酒香醇厚,闻之忘忧。
  少女看到方域看了桌上的菜,大喜,他看哪道,少女就用纤纤玉手执筷为他挟到盘中,很快他面前的盘子里就堆满了美味的食物,所有人都期待的看着他。有几个大胆的小孩子跑到案几前,巴着案几,乌溜溜的眼睛看着方域,少女佯怒的轻轻瞪他们,再抱歉的看方域。
  僧人笑道:“客人用过后,就可以把这案上的食物分给他们,他们这是等不及了呢。平时他们可吃不到这么好吃的东西,这样的美食只在招待客人时才会端出来呢。”
  方域似乎是不忍心看小孩子的样子,他把盘子推到小孩子的面前,示意他可以吃。
  小孩子却十分懂事的摇头退开,还把盘子又推给方域,仿佛是一定要客人先吃才可以。
  可方域在盘子推回来之后,还是一口不动。
  僧人略有些惊讶,就道:“客人若是不饿,不如先饮些美酒。”
  少女就双手擎着酒杯,颤颤的捧到方域面前,目露哀求。
  方域看了她一眼,两人眼神相对,少女眼中泪光盈盈,欲语还休。
  方域微笑了下,少女面露喜色,将酒杯往前又让了让,他却抬头目视僧人,笑着道:“你说你叫八宝,是这八宝寺的第一位主持?”
  僧人含笑点头。
  “但八宝寺这名字却是在民国时一位军阀的姨太太取的。此寺原名朝雾寺,而且不是和尚盖的,是一个醉生梦死的大家子弟为了出家盖的,不过盖完后他一天也没住。”方域笑着说。
  枣山这野寺的历史其实很悠久,久到能追溯到南朝时期。不过到底南朝时那个宋朝门阀子弟盖的野庙最后是倒了还是变成八宝寺的前身了,这个他并不清楚。他只知道在查枣山时,才知道这山在几百年前不叫枣山,而是“早山”,据说跟一个诗人有关。诗人想看日出所以每天早上都早早起来爬这个山,足有一年,自认为自己必是这山间唯一一个尽享清晨美景的人,结果一日在山中遇到一樵夫,闲谈时才知道樵夫祖孙三代每一日都会看遍这山中美景,诗人说何处景致最美,樵夫便摇头道:“不及另一处。”二人谁也说服不了谁,就相约第二日去樵夫所说的那个地方赏日出,比比谁选中的景致最美。结果第二日樵夫带着诗人去了他选的美景处,诗人当即就被这美景震得连话都忘了怎么说了。二人前后比了三次,诗人心服口服,道以为自己起得最早,对这个山最了解,谁知是他狂妄了,更是听闻樵夫每日三更就上山,祖孙三代几十年都是如此,他们才是最了解这个山的人。诗人甘拜下风后,便有人说谁上山早就能看到这山的美景,于是大家都比着看谁更早登山,天长日久,此山就成了早山。
  早山是不是枣山?因为没有早年的地图做验证,其实也只是推测。方域看的资料是本地搞的旅游图册,为了宣传本地的旅游资源。
  方域只是在诈这僧人而已。
  可他说完之后,周围陡然一静,僧人的面色也变了,不是生气,而是紧张,像忘了词的演员,不知下面该怎么演了。
  僵立片刻后,僧人匆匆告辞,少女们也领着孩子们草草躲走退下,只有方域面前的食物仍然散发着浓郁的香气,周围花香、溪声依旧。
  方域没有去管面前的食物,虽然它们真的很香,而且此时此刻香气仍然没有消失,似乎证明了它们是真的。
  而且他的肚子确实已经饿了。
  在寺中这几天只吃了白菜、萝卜炖豆腐。虽然主持给他做了鱼,可那鱼的味道就不必提了。所以,这些食物真的很能勾引人肚子里的馋虫。
  但是方域就一直用好奇的目光看着全猪、全羊。
  他没有带手机,不知道过去了多长时间,但他一直在默数自己的心跳,两个小时后,他摸了下案几,说了句:“这桌子是自带加热的吗?这么冷的天,这菜放了两个小时还不凉。”
  桌上的菜瞬间就失去香味了。
  周围的花香也消失了,溪声也慢慢不见了。
  方域站起来,他拿起案几上放着的灯烛,举着走到庭前的桃花树旁,开始烧树。
  他记得秦青曾用这个办法去烧梦中的世界,而且她还成功了。
  这时一个少女跑出来,喊道:“住手!”她泪水涟涟,想靠近又不敢的问他,“你怎么能这么狠心去烧它?”
  方域说,“现在还不到三月,桃花就算早春发芽,此时也不会开花。”
  少女道:“它不开花,你便要烧它?”
  方域说:“它是假的,我烧它是为了让它现原型。”
  少女愣了,一时不察,方域已经点着了这棵树,去烧第二棵了。
  少女根本不敢上去拦,跟在方域身边不住哀求。
  “你不要烧!”
  “你烧了,这林子也就毁了!”
  “你想烧了这整个林子吗?”
  “林中生灵颇多,它们没有罪过啊!”
  但方域仍在烧树。因为他发现这树真的能烧着。火舔上枝条,慢慢的,细小的树枝变得焦黑,落到地上,也引起了火。
  少女惊惧的尖叫,这时她的声音才显得真实起来。
  尖利的,非人的叫声。
  秦青的飞机落地时已经是晚上五点了。天已经开始黑了,她还要再转车。她赶到汽车站,买了票坐上车,座位上的液晶电视推送新闻:白桃县发现山火!
  配图是一片什么也看不清的黑暗中有难以分辨的一个小白点,不知道是照片相素不好还是真拍到山火了。
  方域开始感觉到热了。
  周围全是飞灰,呛得人难受。他吸进肺里的空气不含一丝水分,炙热干燥。
  “咳……咳咳!”方域被呛得咳嗽起来。
  他只烧了不到十棵树,但周围的火海已经连成了一片。
  现在是冬天,天干物燥,树枝干枯,含水分少,而地上的草也都枯了,它们都化为了助火的燃料。
  “咳咳咳!”方域脱下外套和毛衣,外套是羽绒的,毛衣是纯毛的。他往刚才听到溪声的地方走,想把衣服浸湿,可向溪声的方向走了十几米后,他的脚从草地走到了一堆石头上,他蹲下用手去摸地,摸到的全是干燥的石头与地面的浮土。
  这里应该就是小溪了,只是现在冬天,溪水已经干涸了。
  “咳咳咳咳!”方域弯下腰,伏低身,眯起眼睛找寻在火海中的空隙处,浓烟都往上飘,火苗也是往上窜的,唯一的好处是此地开阔,不是封闭的房间,所以只要朝没有树也没有草的地方跑就行了。
  他左转右突,当周围的热度渐渐降低,他就知道自己找对方向了。
  那个少女也不知什去了哪里。是不是还困在火场中。
  但方域并不关心。
  比起秦青的热心,他知道自己有时可以称为冷漠与铁石心肠。
  这时一个大手突然拉住他快跑,一个沉重的湿透的大衣兜头罩在他身上。
  方域没有反抗,跟着一起跑,很快脱离了火场。
  等他们停下来后,他把头上罩的大衣扔下来,就看到拉住他的人是赵兰山。
  不过打扮得很奇怪——他梳着发髻。
  山中方一日,世上已千年。
  方域悚然一惊,就看到赵兰山转头来冲他一笑,然后偷偷暗示他看旁边。
  他转头看,才看到旁边一个美妇正严厉的瞪着他。
  “你怎么能如此狠心将小苗一个人扔在那里!”美妇骂道。
  方域清了清喉咙,淡然道,“那是她的地盘,我为什么要替她担心?”
  “是你放的火!”美妇大骂。
  方域挑眉,冷笑道:“那又如何?”
  美妇恨到说不出话,转头骂赵兰山:“你说他是天下第一古道热肠之人!这等冷血之人哪里像了!”
  赵兰山嘿嘿笑,对美妇虽然客气,却维护方域道:“我也说过,他是柳下惠啊。就算小苗又美又可爱,他也不会动心的。”
  美妇含怒含怨的瞪了他一眼,轻轻咬唇。
  接下来,赵兰山竟然腆着脸说:“我都说了,你把小苗嫁给我就好了,何必再将她嫁给别人?”
  美妇怒而跺脚,道:“还不是你一直掂记着小苗?小苗是我的好妹妹,我怎能让她嫁给你这种人?听你说你的朋友好,我才让小苗嫁给他的!”
  赵兰山还要再说,方域冰冷道:“畜生也敢妄想与人匹配?”
  美妇与赵兰山的脸色齐齐一变。
  赵兰山挤眉弄眼给方域使眼色,美妇的脸色却越来越黑,勃然大怒:“你这狂徒!休想逃得命去!”
  赵兰山突然伸手把她推倒,拉住方域调头就跑!
  ☆、第 168 章 局中局
  赵兰山似乎对这一片很熟悉,带着方域爬山过沟爬树翻石,很快就远离了身后的那片火海。当细小的雪粒打在脸上,方域才发觉他们已经跑了很远了,连身边的火都看不到了。他跑得出了一身汗,前面带路的赵兰山头上都冒蒸气。
  “这边!”赵兰山爬进一个山洞里,方域跟在后面。山洞前大后小,越往深处越窄,最后他们生生是挤出来的,方域感觉自己在一瞬间通晓了缩骨功。
  叫他吃惊的是赵兰山是怎么钻过去的?
  钻出山洞,银色的月光洒下来。山洞外有一块突出的岩石,石外就是陡峭的悬崖。赵兰山站在山崖前往外探了下头,对方域说:“有一次,我差点想从这里爬下去。”
  迎着月光,方域发现赵兰山瘦了。上回看他肥头大耳一副猪相,现在脸庞轮廓已经出来了,下巴线条清晰钢毅,他穿一件砖红色绸缎的圆领衫,腰系玉带,足踏乌鞋,头上扎一个发髻,以金簪饰之。
  此时云彩散开,月光像一百瓦的灯泡,把站在山崖边吹寒风晒月亮的方域与赵兰山照得更加清楚,也照清了赵兰山左侧脸颊上绘的一朵妖艳的桃花。
  方域记得古时似乎是有这种饰面的风俗,就笑道:“入境随俗?”指了指赵兰山脸颊上的桃花印。
  赵兰山抹了一把,自嘲的一笑,“第一天的早上起来,看到如星对镜梳妆,我想起书上不是说有画眉之乐,就要替她画胭脂,完了她就替我在脸上画了这枝花。”画完,他还想人家画的就是好。
  方域听出不对来,沉下脸说:“然后呢?”
  “然后就擦不掉了。”赵兰山深深叹了口气。
  今夜无风,便算是良辰美景。
  赵兰山席地而坐,让方域也坐下,淡淡道:“等吧,等一会儿她就会找来了。”
  方域从善如流的坐在地上,抬头赏月,觉得这颜色特别像乳酪蛋糕。
  “说说,怎么回事?”他看也不看赵兰山,道。
  赵兰山知道这是方域生气了,他也理亏,便把前因后果细细道来。
  话说,赵兰山自从被魏曼文附身以后,就对花钱有了兴趣,他不只是喜欢花,而是喜欢花给所有人看!让所有人都知道:老子有钱!老子特别有钱!
  而赵兰山以前最鄙视这种人的,觉得特别没品。他以前最喜欢标榜自己是个朴实的人,最喜欢穿十年前的旧衣服,衣着朴素,看别人都把他当成农民工兄弟就最好了。
  有钱人都有怪癖,像他这样的也有不少。可以说他的兴趣只是攒钱,而不是花。
  但学会花钱后,世界就变得大为不同了。
  第一次做全身美容,躺在美容院里让年轻水灵的二十多岁的美容师的纤纤玉手把他全身上下都给揉遍了后,赵兰山觉得浑身轻了五十斤。
  文艺点说,飘飘欲仙!

上一章目录+书签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