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574章 我带大伙儿回家

  良久,孙元才长长地叹息一声:“恩相,早知道秦军不堪使用,末将就该带着宁乡军追上去,能杀一个建奴算一个。本以为,这次建奴被堵在天津,怎么说也要元气大伤,十年之内,再无难犯的可能。如今……哎,北方边患依旧不能得到解决。”
  刘宇亮一摆手:“此事不怪你,宁乡军仗打得苦,也该是休整的时候了。老夫无论如何也想不明白,这个洪老亨怎么就这么不济事了。”
  当初让孙元驻防济南,其实也是他刘宇亮的想法。自己已经率先进了济南,解了泉城之围,该得的功勋已经到手,又何必再节外生枝。
  建奴是那么好对付的,宁乡军虽然能打,可人马实在太少,建奴可是有好几万人的。一旦人家回过神来,掉头咬宁乡军一口。他和孙元所获的功勋,岂不是付之东流,这种吃力不讨好的事情,他刘宇亮可是不会干的。
  一直没有说话的朱玄水突然插嘴,对刘宇亮道:“亮公,这世上多有名不符实之辈。秦军以前也没同建奴在战场上厮杀过,究竟是什么成色,这次天下人算是看出来了。倒是亮公以前声名不显,却能在战场上获取功勋,叫人不得不佩服。”
  刘宇亮何等精明之人,如何不明白朱玄水在说什么。转念一想,是啊,洪亨九吃了败仗对老夫未必不是什么坏事,不如此,怎么能显出老夫和孙太初的功劳。
  洪老亨这一败,老夫和孙元济南之战的功勋成色岂不更足。
  心中,竟有些幸灾乐祸和得意起来。
  不过,表面上还是叹息良久,将洪承畴大大地骂了一通。
  孙元心中挂念京城母亲,第二日就拔营启程。
  在路上行了一日,朝廷有旨意下来,命宁乡军进京之后,且不忙进城,先驻扎在宛平,等到洪承畴大军班师之后,汇合于一处,并有功将士进城接受天子检阅。
  “有功将士!”孙元气得笑起来:“洪承畴都败成这样了,还有功劳?”
  ……
  夕阳如血,鲍丘水在原野上蜿蜒徘徊,红得如同融化的铁水。
  战斗已经到了落幕的时刻,夕光中,死去的士兵的尸体如同落叶一般层层垒计。
  还活着战士狂乱地挥舞着兵器,大喊大叫着溃败退,一面接一面红旗倒下了。建奴的骑兵挥舞着粗重的兵器,如狂风一样卷来。战场上到处都钝器击打在人体身上,那沉闷的而令人毛骨悚然的声响。
  河风中,血腥味袭来,让人身上暴起千万颗鸡皮疙瘩。
  天上,有密密麻麻的苍鹰和乌鸦盘旋飞翔,等待着战斗结束后那一场难得的饕餮盛宴。
  这样的战斗,在这些天里已经不知道打过几场了。
  从山东,到天津,如今又到了顺天府宝坻县鲍丘水河边上。只要过了这条河,北面就蔓延的青山和长城,只要过了这条河,清军就能平安北返。
  因此,建奴上下,几乎是人人用命,战斗打也异常激烈。
  其实,这样的战斗,已经成为这场战役的常态。建奴北归大军夹带了大量的人口和财物,总数达到二十多万,队伍猬集成方面十多里的人海。
  人虽多,可如今却被明朝六镇大军,加上新加入战场的秦军包围。只要败上一阵,就是全军覆没的下场。自从岳托被杀,右翼军大溃之后,多尔衮可谓是被逼到墙角了,想不拼命都难。
  正因为险恶的形式,却激发了建奴的凶性,多尔衮也好象在一刹间学会了该怎么打仗。
  从山东出发,他一口气击破了明军四层堵截,连战连捷,斩首无数。到今天,终于到了彻底撕开敌人罗网的时候了。
  好在,那些来自白山黑水的勇士们并没有让他失望。这一战,明朝秦军几乎集中了他们手头所有可用之兵,可刚一接触,却被多尔衮碾得粉碎。
  距离鲍丘水六里地的一个小山坡上,白色的旗帜上一条青龙正在烈风中飞扬。大旗下面,多尔衮正坐在战马上,多铎与他并肩而立。
  多铎自从败在孙元手下之后,大病了一场,精神一直都不是太好,人也胆小了许多:“多尔衮,这一仗我们能赢吗,是不是将中军也压上去?”
  “不用了,明狗已经大溃,还用得着中军动手吗,多铎,你现在这模样不太好,非常不好。”多尔衮哼了一声:“不过是区区一个孙元罢了,怎么将你吓成这样?放心好了,据斥候来报,宁乡军在济南没有跟上来。哼,其实,我倒是希望孙元能够来这里。若如此,我必调动所有主力,将宁乡军完全干净彻底地吃掉。否则,他那支黑旗军岂不成咱们满州勇士的梦魇了。可惜啊,可惜……”
  惋惜的同时,多尔衮伸出舌头舔了舔嘴唇。
  他最近的心情相当不错,自从岳托死在孙元手上之后,他已经彻底地将右翼军吞并。到如今,他睿亲王的实力已经膨胀成为满州第一,将来,即便是皇帝见了他多尔衮也得客客气气的。
  “嘿嘿,岳托无能,死不足惜。这么多兵马,还不是靠我们兄弟才带回辽东,而且还保着缴获不失。马上就是青黄不接的日子,今年气候不对劲。辽东老家要想平安度过这个荒年,还不都是咱们俩的功劳。”他舌头很长,在夕阳中,猩红得吓人:“不用担心,秦军已经完蛋。传我命令,各部抓紧时间架桥,所有物资和人口,顺次过河,不要乱。前面,就是长城。我多尔衮,带大伙儿回家。”
  夕阳落到西边地平线下,战斗已经结束。
  满天都是星斗。
  原野一片肃杀,月亮升起,满地清辉。
  几十万士兵生口沿着已经搭建完毕的浮桥,喧嚣地过河。
  血腥味依旧浓重,在官道边上,一具具明军士兵的尸体横七竖八地摆放着。
  一堆接一堆头颅散乱扔在一边,堆成小山。
  所以的死者都瞪着不甘的眼睛。
  清兵只有五万不到,却俘虏了二十多万人口。
  在敌人刀枪的驱使下,所有的人都默默地向前走着,看到这么多死去的朝廷士兵,生口们眼睛里已经没有绝望,有的只是麻木,生无可恋的麻木。
  ……
  “呼哧”“呼哧!”在远处,明军还在溃散,但天已经完全黑下去。一入夜,因为夜盲的关系,无论哪一方,都会不约而同的停止战斗。
  也因为如此,溃败的明军才算稍微松了一口气,不至于被多尔衮连皮带骨吃个干净。
  辅兵和民夫还在胡乱地叫着喊着,向着无知的方向不要命的跑着。因为夜不能视物,很多人跑着跑着,就一头载倒在地上,被后面的人踩得大声惨叫。
  有的人因为跑太长的路,口鼻都渗出血来。
  在一处高地上,聚拢了一堆浑身的铠甲的士兵。不用问,定然是明军主力战兵。
  身上负着二十多斤的铠甲,又厮杀了一整天,所有的人都累得趴在地上,大口大口地喘息着。
  在散乱的火把光线中,所有人都是一脸的惨白。
  “完了,完了,秦军竟然就这么完了!”坐在正中的那个中年将领喘匀气息,突然惨笑一声:“两万人马,两万人马,一个照面就被建奴打得放了鸭子。过了这条河,前面已无我大明朝一兵一卒。纵虎归山也不过如此,我又该如何向洪总制交代?死了这么多弟兄,我又该向他们的家人交代?”
  说完,他猛地抽出腰刀,就要朝脖子上抹去。
  “曹将军,曹将军,不要,不要啊!”几个亲兵连忙扑上去,抱腰的抱腰,抢刀的抢刀。
  那个姓曹的将军大声咆哮:“放开,放开,我曹变蛟若不死,还有什么面目回陕西?这么多弟兄,这么多弟兄啊,这么多年尸山血海都过来了,今日竟都丢在这条小小的鲍丘河边上,我还有什么资格活下去。”这一声叫得是如此响亮,到最后,竟喊破了嗓子,眼泪如泉水一样涌了出来。
  没错,这一仗打得实在是太惨了。
  作为秦军第一猛将,洪承畴最可依靠的臂膀。仗打到最关键的时候,好钢自然要用到刀刃上。
  秦军可是打老了仗的,而且,在洪承畴和孙传庭的调教下,更是剽悍狠辣,在西北可是打出赫赫威名的。虽然还不至于相卢象升那样被农民军视为阎王,可这几年,农民军却被他们打得魂飞魄散,放弃陕西根基之地,山西河南安徽湖北四川地满天满地乱蹿。
  连战连捷,加上三秦子如秦腔那样特有勇猛豪气,更是让曹变蛟等人开始狂妄起来。
  在他们看来,建奴虽然凶悍,可我秦军也不弱。真在战场上碰了头,打个平分秋色,应该不成问题。
  却不想,今日一战,秦军碰到建奴骑兵,只一个照面就被人家打得满地找牙。前锋部队,顷刻就溃了。
  那些建奴简直就是食人生番,手中的长兵器的柄有海碗粗细,只一扫,秦军士兵就好象稻草人一样飞了出去。
  这样的战斗,是不对称的。
  可洪总制已经下了死命令,必须将建奴死死地挡在鲍丘河南岸。
  于是,曹变蛟只能将一队接一队部队投入战场,到最后,就连他自己也亲自冲锋在前。
  可这却没有任何用处,士兵们已经被建奴彻底地打破了胆。
  也不只到是谁喊了一声“败了”,然后,成千上万的人调头乱跑。
  仗打到现在,已是无力回头。短时间内,就算换洪总制在这里,也无法在短时间内重新整顿部队。况且,背后还有建奴的骑兵在不歇气的追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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