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陆景吾看了,真像阿挽猜的那样,以为她是不愿意面对敬湘湘,长长地叹出一口气来。非但是阿挽不知道怎么面对敬湘湘,连他也不知道应该怎么面对敬湘湘。阿挽想离开,他就是还是个好人的时候都不方便去找她,别说他现在还有伤。其实她走了也好,敬湘湘陆景吾从未接触过,不知道是个什么性格,如果又跟巫净一样处处为难她,到时候母亲也肯定是站在敬湘湘那边,父亲为了保证和敬家的联姻肯定也一样,那阿挽,还不如走了好呢。
只是......陆景吾看着信上那稚拙的字迹,眼底那抹黯然怎么也挥之不去。
阿挽......阿挽这样一次又一次地离开,也许不知道什么时候,就怎的离开了呢。
杀何一刀的事情进行得顺利,这次为了洗脱嫌疑,阿挽还回到小寒峰上住了几天,尽量让那里看起来有最近的生活痕迹,如果到时候有人怀疑她,她大可说是回了小寒峰。反正她离了小寒峰也没处可去,说其他地方也没人相信。
醉红山庄万山红遍的时候,阿挽又回到了这里。
她武功高,醉红山庄的各处守卫对她来讲都是形同虚设,她从来都是想去哪里去哪里。陆渊身为武林盟主,武功非凡,自然是不惧她的。其他人见她如同稚子,又有陆景吾引导着,也不会疑心她。时间一久,也就习惯了。
她轻车熟路地回到自己住的地方,走过院子的时候,冷不防地在院中撞到了一个女孩子,那女孩儿也不过十□□岁,脸色即使是阿挽也看得出来,有些不正常的苍白,上面两团病态的嫣红,让原本清丽的容貌更添了几分飘渺。她头发不像阿挽那样通体透黑发亮,而是枯黄细弱,还好头发比较多,她人皮肤又白,不至于看上去......脏。反倒因为这份浅淡,让她整个人多了一丝水晶般的易碎。
她站在重重叠叠的枫叶下面,一身白色衣裙让她整个人淡的好像要化开一样。见到阿挽,她先是“啊”了一声,随即笑着说道,“真是个漂亮的姑娘。”一双琉璃般的瞳仁,在阳光下散发着宝石一样的光芒。
阿挽不知道她是谁,也不知道她怎么会在这里。另一边住着的陆景吾听见声响,赶紧从屋子里出来,看到一身碧衫的阿挽,愣了一愣,随即跟她介绍道,“这是敬湘湘敬姑娘。”又转过头来跟敬湘湘解释道,“这是阿挽。”神情间一派泰然,丝毫不见局促。
敬湘湘笑着走上前来,跟阿挽福了福身,行了一个礼,“可算把你盼来了,我一直想看看陆公子的心上人究竟是何等人间佳丽,没想到还是个天上绝色。”她的脸上温柔中又带了几丝俏皮大气,跟阿挽以前接触的人完全不一样。
见她跟自己行礼,阿挽虽然从来没有见过,但也知道她应该回一个,连忙弯了弯腰,她做得不像,加上脸上一派懵懂,看上去可爱极了。敬湘湘一下就笑了,旁边的陆景吾有些尴尬,解释道,“阿挽长居深山,不通世事,敬姑娘切莫见笑。”
敬湘湘理也不理他,走过来拉起阿挽,挽起她的手说道,“别理他,我们姑娘家到一旁玩儿去。”说着就真的不再理陆景吾,拉着阿挽朝外面走去。
陆景吾见她们真的丢自己走了,连忙跟上去,敬湘湘听见声音,回过头来促狭地看着他,“我们姑娘家说话,你一个大男人跟着干什么?”她看了一眼旁边依然懵懂的阿挽,说道,“好啦,放心吧,不会把你阿挽姑娘怎么样的。我只是见她长得好看,想跟她多亲近亲近罢了。”说完,便拉着阿挽朝前面去了。
陆景吾被她似真非真地一挤兑,还真的就站在原地,不知道该不该跟上去。直到她们的身影消失在了重重枫叶之后,陆景吾才跺了下脚,由她们去了。
直到阿挽被敬湘湘拉到了她的住处,她整个人都还是晕乎乎的。敬湘湘跟她想的不一样,她以为敬湘湘一定又会像巫净那样排斥她挤兑她侮辱她,没想到她一派大度,温柔又不呆板,虽然太热情让阿挽有些受不了,但阿挽却感觉得出来,她不是坏心。
她住的地方,是醉红山庄最好的客院,不仅有枫叶,还有山有水,一片景致盎然,她将阿挽拉到自己住的地方,还没进院门便冲着里面喊道,“锦瑟,快出来,看我带了个什么样的妙人?”
说话间她们已经进了院子,里面一个穿着月华裙的丫鬟急吼吼地冲出来,嘴里还不停地喊着,“什么妙人,什么妙人,让我看看——”声音再看到阿挽的脸那一刻戛然而止,那丫鬟长得圆乎乎的,小圆脸大圆眼睛,圆圆的鼻子圆圆的耳朵,头也有些圆,看上去可爱极了。她看到阿挽,原本的嚷嚷变成了喃喃自语,“太好看了太美了,这太美了吧!”说到后面,已经变成了惊叹。
阿挽被她看得有些不自然,下意识地抬手摸了摸自己脸。她真的有那么好看么?为什么从来没人这样说过呢?还有,为什么她们两个看到自己,会是这幅表情?
看穿阿挽的窘迫,敬湘湘朝着锦瑟挥了挥手,不耐烦地说道,“行了行了,说了就算了,赶紧去给做两道拿手菜,我要招待客人呢。”说完又立刻换了副表情亲热温柔地看向阿挽,“走吧,我带你去看看我这园中景象。”
说话间锦瑟已经离开,敬湘湘带着她走过抄手游廊,一面跟她解说这里面布局的精妙,一面赞叹道,“没想到陆渊身为江湖中人,居然还有这样的品味。也不知道是谁给他设计的,这园子,天然之中见人工,不比江南名园差。”感叹完了回过头来朝阿挽一看,才发现她早已经懵逼,敬湘湘才猛然想起来她应该听不懂这些,连忙干笑了一声,拉着阿挽走到园子中央的石桌上坐下来,看着她的脸叹道,“我可真是从来没有见过阿挽妹妹这样的美人儿啊!”
又一次被她这样说,阿挽已经习惯了,她不解地反问敬湘湘,“我真的长得很好看吗?”大眼睛睁着,眼神清澈得可以映出敬湘湘的影子。
她在对面猛点头,“你不知道吗?”这样的姝丽,原本就不属于人间。
阿挽摇了摇头,敬湘湘一想,觉得有些不对,问她,“陆景吾也不曾说过吗?”
阿挽想了想,还是摇了摇头。
“唉,这个陆景吾。”敬湘湘叹了一口气,这些动作在她做来,一派大家小姐风范,娇滴滴的又不让人反感,“简直是暴殄天物。”她之前脸上还有遗憾,抬起头来看向阿挽的时候又换了一副面孔,冲她笑道,“好了,这些人不懂欣赏没关系,现在我来了,以后啊,我们两姐妹玩儿。”说话间取出放在桌上食盒中的点心,对阿挽说道,“这是我从家里带来的,原本不多,又各处送了几盒,到我这儿已经很少了。所幸还留着些让我招待你,你尝尝。”
她说是从家里带来的,但是这么多天,糕点形状基本完好,又色泽鲜艳,形状可爱,看上去很是招人喜欢。阿挽到底是个姑娘家,看到这些自然心喜,眼神询问了敬湘湘一下,见她依然言笑晏晏,便拿了一块,放进了嘴里。
那糕点不知道是什么做的,入口即化,唇齿留香,吃到嘴里还有甜美的玫瑰香,阿挽瞬间就被这味道征服,旁边敬湘湘看她表情就知道她喜欢,不过还是问道,“好吃吗?”
阿挽连连点头。她那样子跟条小狗一样,可爱极了。敬湘湘忍不住伸出手来摸了摸她的头顶,说道,“好吃你就多吃点儿。今天晚上我让锦瑟多做几道菜,你就跟我在我这园子里吃。”
美食当前,又有一个这么温柔的姐姐,陆景吾的影子只是在她脑中出现了一下,便瞬间被阿挽抛到了后面。
☆、第三十六章
第三十六章
自从下山之后,阿挽遇到的人除了陆景吾之外,或多或少对她都抱有几分敌意,尤其是女子。无论是巫净还是陆夫人,都恨不得将她处之而后快。乍然间碰到敬湘湘,虽然阿挽已经感觉出来她并无恶意,但还是有些忐忑。
她的梳妆一向简便,一来是不会,二来也是没有那个意识,三则是根本没人教她。但爱美原本就是人的天性,阿挽看着镜中那个薄施粉黛的少女,仿佛有些不认识自己了。
原来,她是真的很美啊......
不自觉地抚上脸颊,旁边的敬湘湘看了一笑,眼中有些欣慰也有些落寞,“好了,这衣裳总算是找到衬它的主人了,也不枉我把它特意从江南带过来。”
阿挽转过头看向敬湘湘,她不明白,为什么见面第一次的女孩子会对她这么好,而且......她还是陆景吾未来的妻子。
看出她的想法,敬湘湘笑了笑,问道,“你是不是疑惑我为什么要对你这么好?”
阿挽一愣,随即点了点头。敬湘湘放下玉梳,看向她的目光很平静也很淡然,好像早已经超然世外,半点儿凡心不动了。“我跟陆公子这门亲事原本就是双方父母定下的,我并无此意,何况,刚来山庄的时候陆公子已经跟我讲过了,说他早有心悦之人,只是那人无父无母,不仅身世甚为可怜,连陆盟主夫妇都不喜欢她。”她傲然一笑,“我虽然称不上如何绝代,更不是什么大人物,但也有自己的傲气。横刀夺爱的事情,我也不屑做。况且,”她低下头,轻轻一叹,脸上似有几分伤感,“我与陆景吾,原本就是一样的人。”
阿挽似懂非懂地看着她,她虽然不明白敬姑娘口中所说的“原本就是一样的人”是什么意思,但既她说不喜欢陆景吾,那就不喜欢吧。
敬湘湘抬起头来,看见她懵懂的眼神,笑了笑,伸出手来将她垂在胸前的那缕头发放好,解释道,“我跟他一样,都是受父母之命不得违抗的人,但我是人又不是畜生,哪儿能没有自己的意愿呢?只是我的意愿,在他们看来,不那么重要罢了。”
阿挽见她如此,似乎也是心有所感,出言道,“敬姑娘,你若是不喜欢他,大可以不嫁,为何......”
敬湘湘朗然一笑,病态的脸庞上居然有几分很少属于闺阁少女的洒然,“不嫁陆景吾,还会嫁给其他人。与其嫁一个表里不一的伪君子,倒不如跟陆景吾相安无事地过一辈子。”她朝阿挽嫣然一笑,“你放心,我虽然必定要嫁给陆景吾,但不会和你抢他的。他也跟我说了,他的父母并不同意你进门,你且等等,等到将来我和他成婚了,便由我出面,让你进来做他的平妻。我跟陆景吾不同,替他张罗平妻小妾原本就是我的责任,而且看在我的面上,他父母想必也不会说什么的。”
她转头看向外面晒着的草药,说道,“我身为杏林弟子,早已经打定主意,要将余生奉献给医术,救死扶伤,悬壶济世。那些男女情爱,本来就不在我计划之中。”
后来阿挽才从敬湘湘那里知道,她从娘胎来便带有先天不足之症,她父母不知道花了多少心血才让她能活到今天。这也是为什么她看上去总是病怏怏的原因。然而和天底下所有父母一样,敬湘湘的父母只有她这一个女儿,眼看着夫妻俩年岁渐大,他们生怕百年之后他们女儿受人欺负,便想找个婆家,正好陆渊拿着当年跟他们许下的承诺过来求亲,他是武林盟主,要替敬湘湘找个可以依靠的婆家,陆家再合适不过了,于是便答应了下来。当年的一句玩笑话,遂成就了一桩人人眼中的佳缘。
敬湘湘虽然不想嫁人,但看不得自己父母为自己费心费力,不忍他们再不放心,也就答应了下来。反正她早已经做好了准备,就算不喜欢,也会做好这个“陆夫人”的,哪知来了醉红山庄,陆景吾告诉她他已经有了心上人,敬湘湘一思量,这正和她的意思,干脆就跟陆景吾定下了联盟。
只要她进了门,陆渊夫妇就是再不喜欢阿挽,只要是她提出来的,也会答应的。那个时候,她安安心心地看她的病,养她的药草,什么男女情爱,跟她一份关系都没有。
而且,阿挽眼神清澈,灵气逼人,这般天然纯净的人,她第一眼看到便心生欢喜。
阿挽便这样在敬湘湘的院子里住了下来。她原本住在陆景吾的院子里就不成体统,陆夫人嘴上不说,心里却是不满的。如今敬湘湘主动提出来,阿挽自己也愿意,陆夫人便也由她们去了。
她像个小孩子一样,但又比小孩子懂事,敬湘湘很喜欢她。大概女孩子都有这样的经历,看到美好纯净的事物,总想据为己有。敬湘湘见到阿挽也是一样,她的那种喜欢,若说有多少是喜欢阿挽这个人倒未必见得,而是看她漂亮,像个好摆弄的洋娃娃,于是喜欢跟她一起玩儿罢了。就像小时候,看到比自己小的孩子总想要去照顾,其实不一定是自己有多懂事,而是看见他们,就跟多了个玩意儿一样,喜欢摆弄。
但即使是这样,敬湘湘对阿挽,也相当尽心尽力。在陆景吾的教导下,阿挽识字已有许多,但写字写得不好,敬湘湘便拿了自己的药典让她帮忙誊写,练得多了,字也自然工整了。空了也拿出她喜欢的山川典籍,一字一句地阿挽解释,她教的东西,虽然没有陆景吾迤逦多思,但比他更成体系。加上她也是女孩子,心思细腻,知道跟阿挽想要融进人群中需要做些什么,也就不止于教她书面上的东西。
敬湘湘的母亲原本出身御医世家,是正经的官宦小姐,她本人琴棋书画样样精通,知道这世间什么样的女孩子最讨人喜欢,便将这些一并交给阿挽。她虽然启蒙晚,成不了大气候,但糊弄一下外人总是可以的。
原本阿挽从不知礼数,时常被人说成是“野丫头”,有了敬湘湘教她礼节,她的一举一动,可比之前才进醉红山庄的时候有礼多了。只是她散漫惯了,不喜欢这些,虽然在人前还勉强能看,但在人后往往由着性子来。
敬湘湘比一般的老师好的地方就在这里。她就算看到了阿挽不合规矩的地方,也不会骂她,反而笑意盈盈地看着她,眼底的艳羡,是怎么也抹不去的。
如果说,陆景吾把她从出世带到入世,那真正让她融进这个尘世的便是敬湘湘。在她那里,阿挽感受到了如母如姐般的温柔大度,还有朋友闺蜜一样的平等友好。
那是除了陆景吾外,她这一生遇到的第二个对她好的人,也是第二个对她有很大影响的人。
敬湘湘虽然外表娴静,但大度中带着狡黠,沉稳中又有俏皮,加上读书甚多,为人风趣,阿挽在她那里,学到了不少东西。
在一面跟敬湘湘学东西,时不时地跟陆景吾一起谈情说爱中,时光飞逝。那个黑衣人,终于在上次阿挽杀何一刀之后,再次出现在了阿挽面前。
阿挽见到他,比前几次镇定了很多,起码浑身上下没再抖得那么厉害了。这样细小的动作,黑衣人自然是没有发现的,他来是要让阿挽这次去杀一个叫做焦肯的独行侠。那人行侠仗义,一向独来独往,饶是如此,在江湖上还是吸引了不少人追随。
阿挽静静地听他说完,才大着胆子开口说道,“我不能去。”她眼神依然怯怯的,神情还是很怕他,见黑衣人朝自己看来,阿挽赶紧低下头,将自己的脸深深埋下去,“我......我如今跟敬湘湘住在一起,若是再贸然出去,陆渊一定会起疑的,他原本就恨不得我死,到时候我打不过他,只有死路一条......”
那个黑衣人冷笑一声,一脚踢在阿挽的肩膀上,“没想到一段时间不见,你倒是变聪明了。”阿挽应声倒地,他黑色的声影像一层浓浓的毒雾,将阿挽包裹在其中。他目不转睛地看着阿挽,直到阿挽被他看得浑身冒冷汗了,他才冷笑了一声,说道,“也好,我把你养这么大,可不是为了让你就这样死掉了的。”
这算是同意了。压在阿挽心头的那块大石移开了一下,她正要松口气,那人又说道,“这些日子你倒是长进了不少。”他的眼神像钉子一样几乎要钉入阿挽的五脏六腑,“不过再怎么长进,你也要记着,你是个连狗都不如的东西,你的命是我给你的,要是耍什么花招,不仅是你的小情郎有性命之忧,就连最近跟你走得近的那个丫头,也不会好活。”
阿挽一凛,她虽然早就知道自己的一举一动这个黑衣人都看在眼中,但没想到他连自己跟敬湘湘走得近都知道。
看到阿挽震惊,他冷笑了一声,丢下一句,“人还是要杀的,至于怎么让他们不发现,你自己想办法吧。”话音刚落,人就不见了,仿佛从屋子里凭空消失了一样。
☆、第三十七章
第三十七章
就在阿挽绞尽脑汁地想应该怎么不着痕迹地出去一趟,把黑衣人交待给她的事情办完的时候,敬湘湘在醉红山庄中呆太久了,提出来想要出去采药。她是山庄中的贵客,陆渊夫妇又想她能跟陆景吾多接触接触,好培养感情,她一提出来便答应了。
简单地准备了一下,敬湘湘便带着锦瑟,和阿挽陆景吾一起,出了醉红山庄。因为她不会武功,又有女眷,山庄中便准备了马车,倒也没有让他们带其他人,一来是因为人太多,不利于敬湘湘和陆景吾培养感情,二来也是因为阿挽和陆景吾武功都有那么高,锦瑟是敬氏夫妇专门放在敬湘湘身边保护她的,武功也不弱,他们三个保护一个不会武功的敬湘湘,再派人未必能帮得上忙。
这样倒是无形中帮了阿挽一个大忙,人多就眼杂,不方便她行事。如今就几个人,锦瑟又不会离开敬湘湘一步,是再好不过的了。
敬湘湘说是想要出来采草药,其实是在家里呆太久了,想出来放放风。眼见着外面景色大好,马车里面是锦瑟用银丝炭煨着的酒和鸡汤,香气扑鼻。阿挽受不了诱惑,忍不住凑近了去闻,谁知道那火看着不大,但温度却灼人,把她垂在胸前的头发立刻烧焦了不少。马车里立刻一股毛发焦掉的味道,敬湘湘看着她那副憨态可掬的样子,忍不住笑了,旁边锦瑟挤兑道,“以前怎么没看出来你这么馋?”
阿挽有些不开心,她头发长得极好,烧了这些虽然外人看不出来,但她自己却格外在意,听见锦瑟这么揶揄她,不高兴地将身子一拱,埋进敬湘湘盖着的毯子上面。看她像只小狗一样,敬湘湘笑得更开心了,用手上的书打了她一下,“瞧你。”又朝锦瑟看去,“你别逗她了,快给她舀一碗吧,我看她老早都在流口水了。”阿挽听见说要给她舀鸡汤,原本是埋着的脸立刻抬起来了一点点,眼睛亮晶晶地,就盯着锦瑟的手。
“好了——”敬湘湘看不过去了,拉了一把她垂在肩上的头发,“这让陆景吾瞧见了,还以为是我在苛待你呢。”阿挽笑了笑,顾不上理她,连忙接过锦瑟端过来的汤碗,喷香的鸡汤立刻充盈在狭小的车厢当中。阿挽尝了一口,味道极好,鸡肉的甘甜中带着药材的厚重,又不像一般的鸡汤那么油腻,吃进嘴里清爽极了。
被她这么一引诱,锦瑟也受不了了,给自己舀了一碗,赶紧喝完,对敬湘湘说道,“我出去换陆公子。”说完便披上大氅,掀开帘子走了出去。
不过片刻,陆景吾便钻了进来,外面正在下雪,他肩膀上停了不少的积雪,被室内的热气一冲,立刻散去不少。外面的冷气被带进来,里面立刻起了一层薄雾。被这样的冷气一冲,敬湘湘顿时受不了,轻轻咳嗽了两声。阿挽连忙过去,轻轻拍了拍她的背心。她抬起头来对阿挽一笑,“不碍事。”指着不远处火炉上烫着的酒,对陆景吾说道,“这可是我敬家独传,你今天可是有口福了。”
她不受冻,冬天要靠酒来调动全身血气,要不然心率不动,极有可能一下晕过去醒不来。陆景吾笑了笑,给她倒了一杯,又给自己倒了一杯。酒香扑鼻,阿挽端着鸡汤眼睛又粘在酒杯上扯不下来了。她那副样子,让陆景吾看的忍俊不禁,端起酒杯问她,“你要不要来一口?”
阿挽自然是愿意的,正要凑过去尝尝,后面敬湘湘却出言道,“这酒后劲儿大得很,你给她喝,小心等下她成了个醉鬼,你把她没办法。”
陆景吾却一笑,并不放在心上。阿挽转过头,对敬湘湘俏皮地眨了眨眼睛,埋首进那酒杯,轻轻啜了一口。
此刻外面虽然飘着鹅毛大雪,但小小车厢中却是一派生机盎然。敬湘湘与陆景吾手谈相争,阿挽在旁边捧着书静静看着。这样的日子虽然平常,但放在以后,却再也没有过了。
敬湘湘要找的药在黄河一带,还非要冬天的时候才有可能遇到。这也是她为什么明明身体不好,还要硬撑着出来的原因。她自己是不可能出去找药的,往常都有锦瑟帮她,如今身边跟了两个高手自然是能用就用。陆景吾跟她们一商量,将阿挽留了下来,他自己拿了敬湘湘给出的画像,租了艘小船,在黄河两岸找着。
阿挽虽然不通宿务,但身边有个玲珑剔透的敬湘湘,还有个锦瑟,他也放心。况且他去找药,虽然艰险,但以他的武功来讲,也不多让人担心。
阿挽虽然想去,但她又要保护敬湘湘,只能目送着陆景吾离开了。
她们三个姑娘,回到黄河岸边最繁华的长安府,在那里租了一间房,就等着陆景吾找到药引子,带回来找她们。
阿挽容貌绝美,为了避免引起不必要的麻烦,敬湘湘给她戴了个帽子,把她的脸遮住了。虽然不习惯,但是阿挽想到这是敬姐姐让她做的,还是听话的戴上了。
说来也巧,她们住的地方是长安最好的客栈,来了一段时间后,阿挽居然在这里遇上了焦肯。
他原本就是个独行侠,神龙见首不见尾,可是江湖上有不少仰慕他的人,他来了长安立刻就被人发现了,被邀来酒楼小聚。阿挽她们就住在对面,对面的喧嚣瞒不住她的耳朵,几句交谈下来,便确定了他的身份。
趁着吃饭的时候,阿挽试探了一下他的武功,发现犹在萧琴瑟之上,面对这样的对手,饶是她一向无所畏惧,也不由得生出几分害怕来。上次萧琴瑟打在她身上的痛苦仿佛还能感觉到,然而即使是这样,只要一想到那个黑衣人的残忍,她也忍不住打了个哆嗦。比起内伤,那个黑衣人的手段,才是让她害怕和恐惧的。
焦肯必然要杀,还好他不像有些掌门一样,自己武功已经很高了,还要随身带着大队高手。她不敢跟焦肯正面交锋,一旦她不能一击而中,焦肯跟个无名少女交手的消息第二天就能传遍整个江湖,到时候黑衣人一定不会放过她的。况且,要跟焦肯堂堂正正比一场,别说全身而退了,就是拼上这一条命,阿挽也不能保证自己能杀了他。
于是,在敬湘湘她们已经睡下的时候,阿挽偷偷起身,将焦肯引到了城外,在那里,杀了他。
杀焦肯的过程,自然不会简单到如此三言两语就说完的。在陆景吾和敬湘湘的悉心教导下,阿挽已经渐渐明白,她这种暗杀的行径实在称不上正大光明,甚至还有些卑鄙。然而,心中那种薄弱的正义感和坚持,在想到那个黑衣人的手段之后,瞬间消失得无影无踪。纵然卑鄙,然而她受人胁迫,一旦不按照他的要求去做,受伤的就不是她自己一个了。
如果阿挽还是像以前那样一个人,她自然不会害怕。但以前的她,长期被人教养得像个没有感情的机器一样,也不会生出这样的惭愧和正义感来。
焦肯武功很高,为了杀他,阿挽受了很重的伤,比上次杀萧琴瑟受的伤还要重。想要装得若无其事,是再也不可能了。她知道,敬湘湘身为神医之女,不像当初的陆景吾那么好糊弄,她这身伤一旦被敬湘湘发现,就只有被揭穿一条路。连着敬湘湘一起杀掉,是最稳妥的办法。她对自己相当信任,只要把她引过来,握住她的手腕,注一道劲气进去,敬湘湘就再无力回天。而锦瑟,她虽然武功高,但跟阿挽比起来,根本不算什么,想杀她也不是什么难事。
然而她不能。她不能伤害对她如姐如母的敬湘湘,这些日子来的温文大度,这些日子来她手把手地教自己识文断字,教自己怎样成为一个世俗眼中的好女孩儿,这样处处为她着想的敬姐姐,她是断断不能伤害的。
思来想去,暂时离开他们,是最好的办法。后来若是她们问起,只说是到了黄河上找陆景吾去了。虽然不够稳妥,但是总比呆在这里让敬湘湘发现好。就算陆景吾会怀疑,但没有证据,他也不能拿自己怎么办。
打定了主意,阿挽便想回客房中简单地收拾一下,好做个离开的样子,然而她受的伤实在太重,正在收拾的时候就支撑不住,整个人直接倒在了地上。
等到再次醒来的时候,她已经在床上了。眼前是相当熟悉的脸庞,锦瑟正守着她,看见她睁开眼睛,连忙兴高采烈地叫起来,“啊,你终于醒了。我去叫小姐。”说完也不等她说话,便站起来转身小跑出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