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章

  陈警官叹了口气,压低了声音,说:“这也是个原因啊,局里有些老同志都想养,但是给了这个就得罪那个,哪边都开罪不得,所以干脆就外送,谁也不给,谁也不得罪。”
  还有这样的原因啊!沈洛这才回过神来,看来这狗很受欢迎啊!
  看到沈洛的样子,陈警官就猜到他所想了,说:“你还真没想错,这只狗的勋章都有一盒子了,当初是那一批警犬的佼佼者,如果他是个人,现在肯定身居高位了。”
  沈洛想着,如果是一个人,哪里还有那么多机会去立功呢?
  沈洛当然也能够感受到,这只狗的信息很强,而且智商极高,很明显的是,沈洛尝试和他进行沟通的时候,人家保持着极强的警惕性,等到终于开始沟通的时候,人家思维果然比别的狗要清楚许多,沈洛要弄明白一些事情的时候,也简单得多。
  前后左右观察了一番之后,沈洛也同意收留这只狗了。
  据介绍,这只警犬名叫震天,还真是一个霸气侧漏的名字,不过他的本事也是绝对当得起这个名字的,他服役期间,其他的狗在他面前都是乖乖的。
  陈警官知道沈洛喜欢听宠物的事儿,而且他也想沈洛对这只狗好一点,所以跟沈洛说了不少关于这只狗的故事。当然陈警官也是听来的,或许有一些夸张的成分,但是事情肯定是真的。
  这只狗参与过缉毒行动,被毒贩打伤过后腿,后来痊愈之后,测试依旧是队里的第一;有一次是抓捕逃犯行动,逃犯逃到了闹市区,人海茫茫,无从找起,震天凭着超强的记忆力,硬是从某个正在广场中心的活动围观人群中,咬出了逃犯;震天喜欢被人背着,因为那些小伙子经常跟他这样玩,跟朋友一样……
  陈警官很会讲故事,沈洛被深深地迷住了,作为一个男人,都是有一个参军梦的,一线警察的工作同样十分危险,像沈洛这种普通的人,自然是十分好奇又十分神往的,震天这样厉害的警犬,自然也是膜拜对象之一。
  在离开之前,陈警官跟震天十分正式地介绍说:“震天同志,这是你最新的生活伙伴,请你一定要跟这里的伙伴和谐相处,以后我会经常来看你的。”
  “嗷呜呜……”震天第一次发出了声音。
  沈洛知道,那个意思是舍不得,不是舍不得陈警官,而是舍不得他一身警服,震天这一辈子,大部分时间都是跟穿着这样衣服的人在一起的。
  沈洛小心地伸出手,在震天头上摸了摸,震天没有拒绝,回过头来,眼睛湿漉漉的,显然是哭了。
  沈洛没想到,刚刚陈警官口中像铁骨铮铮的汉子一样的震天,竟然会哭。
  陈警官走了之后,震天一直都是闷闷不乐的,趴在地上的样子也十分端正,只是一直恹恹的,提不起兴致,甚至连两只猫打架达到了他的跟前,一只猫还踹了他一脚,都没什么反应。
  沈洛知道那种感觉,本来生活是十分丰富且紧张的,总是会面对危险,充满激情和热血,现在突然退下来了,自然有些不习惯了。
  沈洛自然是将那只狗的事情跟大家科普了一遍,让大家知道这只狗跟别的狗不同,郑嘉美看震天焉头耷脑的样子,有些担心地问沈洛:“那狗还好吧?”
  沈洛说:“身体上没什么问题,心理上还需要适应,这跟老干部退休不太一样,所以一时之间适应不来也是可以理解的。”
  郑嘉美了然地点了点头。
  第41章 温馨小日子
  晚上回家的时候,震天主动跳上了面包车,这让沈洛有些安慰。
  到了乡下之后,沈洛按照陈警官的吩咐,给震天准备了一个笼子,并没有铺垫什么,简简单单的,就跟震天以前的一样,震天还十分满意,很快就躺了进去。
  如今,开春了,地里也开始种东西了,沈洛雇的农民在忙活了自家的事情之后,也过来帮忙种地了。
  沈洛想了想,又找他们帮忙买了几十只小鸡,还是像以前那样放养着,准备一大盆谷物拌着青菜叶子玉米碎之类的东西,另外准备了一盆水,鸡饿了就可以吃,渴了就可以喝,不过大多数时候,他们都在外面找虫子或者种子之类的吃,春天的时候,也是许多虫子出来活动并且繁育的季节,所以鸡的口粮也在慢慢增多。
  听说沈洛又多样了鸡,郑嘉美是举双手赞成的。
  这一天,那几个经常上门来看顺顺的小学生又来了,顺顺是他们救来的,沈洛也不好拦着人家,本来以为小学生么,不会太长情,没想到他们还挺难得,过段时间就会过来看顺顺,顺便用自己的零花钱给顺顺买些猫罐头什么的,刚开始沈洛不要他们的钱,他们就说要去别的宠物商店买,沈洛无奈,与其让别人赚这个钱,还不如自己赚了,所以就以友情价将猫罐头去毛膏之类的卖给小学生,然后他们就去喂顺顺,顺顺跟他们也很熟悉了。
  这一次,小学生们显得十分兴奋。
  “老板老板,你知道吗,隋晶写了一个作文,是顺顺的故事,已经获奖了!还是一等奖!”
  “喔,那是大好事啊!恭喜恭喜!”沈洛有些兴趣缺缺,小学生写作文啊,还真没什么意思。
  那个扎着一条长辫子的小女孩脸红通通的,说:“这个要感谢顺顺,因为它很坚强,不仅感动了我们,也感动了评委。”
  不愧是获了将的小学生,还挺会说话的。
  另一个小孩子立马说:“因为作为要刊登出来,需要顺顺的照片,所以我们是来拍照的!”
  沈洛觉得这没什么,说:“顺顺的照片,那个阿姨有很多,如果你们要跟顺顺合影,找她就行!”
  郑嘉美吱哩哇啦叫道:“沈洛!你给我说清楚!谁是阿姨!”
  沈洛揉揉太阳穴,不服老的女人太恐怖了,明明二十七八的年纪了,还要小朋友叫她姐姐,真是比老黄瓜刷绿漆还过分。
  这群小学生而是极为有颜色的,跑过去就喊:“姐姐姐姐,你能给我们拍照吗?”
  不仅那个获奖的小女孩要跟顺顺合影,其他的小朋友也要跟顺顺合影了。
  郑嘉美被一句姐姐叫的心花怒放,连声答应了。
  这一天,因为小学生在这里,医院十分热闹。
  随着天气转热,医院里的生意也慢慢地好起来了,这一天,美美又来了。
  美美就是上次复仇的心机狗,这次毛长长了,她的主人带她来洗个澡,剪个指甲之类的,不过沈洛看来,那阿姨一般是来炫耀的,因为美美确实是一只智商极高的泰迪。
  “曾阿姨,你家美美好像长胖啦!”
  “是吗?还好吧?可能是过年吃太多了?”
  过年的时候就有不少人请客,跟着主人的宠物也就十分占便宜了,泰迪估计是跟着蹭了不少吃的,所以长得圆滚滚的,再加上冬天长得毛,看上去确实是大了许多。
  “有可能,不过别太宠着她了,不然会越长越胖的。”
  曾阿姨笑容满面,说:“那没办法,谁叫美美聪明呢?我们家谁吃什么东西,她都知道,有时候她在客厅呆着,我在卧室里拿吃的,她一听就跑进来了,翻别的袋子的时候,她又没反应,你说聪明不聪明?”
  尽管沈洛能够明白宠物的心思,但是很多事情他并不清楚,宠物是如何分辨是不是食物的。
  “是很聪明!”
  “这还不止呢!”曾阿姨说着,笑容就更大加大了,“美美跟着我去了小卖部几次,估计就知道钱能够买东西了,前些天还从外面捡了几次钱回来,可把我乐得,哎哟喂……真是没有比这更聪明的狗了。”
  狗就跟孩子一样,都是自家的好,但是听这描述,沈洛觉得,美美确实是很聪明。
  医院里的狗,沈洛都特别训练过,所以会捡东西回来,捡钱的次数也不少了,但是美美没有经过特别训练就知道捡钱,可见不一般。
  沈洛附和着曾阿姨的话,曾阿姨就越来越高兴了,说:“上次我跟菜市场那个卖猪肉的尹老板的媳妇,也就是菜市场那个总守着肉摊的胖胖的女人,知道不?我跟她打赌,看我家美美认不认得钱,还特地切了一块肉和十块钱放在一起,结果美美把钱给了我,然后回去把肉也叼给了我,就这样,白得了一块肉!哈哈……”
  白得了一块肉是小事,关键是自家的狗聪明才智得到了证明,所以曾阿姨十分高兴。
  说实话,这些宠物能够给主人带来这么多乐趣,沈洛也是十分高兴的,这证明了宠物存在的价值,不需要受伤甚至是献出生命来表忠心,才能够证明他们的价值,他们给无数人带来了欢乐,这就是他们值得被爱的地方。
  大喇叭和大美人生了蛋之后,就专心孵蛋去了,连大喇叭都安静了许多,没有以前那么聒噪了,另外还有两只孕妇猫,再看多多和萌萌,沈洛便觉得一阵担心,找了一个时间,将多多提点了一阵,让他不要随便对萌萌下手,萌萌虽然已经到了发情的年纪,但是因为并未长成,所以还需要等等,而且沈洛觉得照顾这么多孕妇还真的照顾不来。
  听说沈洛的医院里两只猫怀孕了,连鹦鹉都生蛋了,羡慕得很,她家布布连女朋友都还没有找到呢!
  听说鹦鹉生蛋了之后,不少人都来打听消息,想要买只鹦鹉回去,除了大美人原来的主人家早就订好了,另外两只鹦鹉不少人盯着。
  其实鹦鹉不太适合单独养,一直鹦鹉容易感觉到孤独寂寞,而且鹦鹉也很容易犯心理疾病,感到有心理压力的鹦鹉会不断拔自己的毛,直到毛全部扒光。作为饲主,需要注意鹦鹉的身心健康。
  在袁莹的牵线下,连电视台的副总都来预订了一只,等到长成成鸟之后,就来取走鹦鹉。
  “我们副总也是因为你们家那能说会道的大喇叭,直到大喇叭是你们的镇店之宝之一,所以就想着能不能弄一只大喇叭的孩子,准备孝敬家里的老人的。”
  沈洛又问老人家的情况,袁莹也知道沈洛是十分注意为自家的动物挑选主人的,所以也将老爷子的情况介绍了一下。
  老爷子也是退休的人了,七十多岁的年纪,平时也爱喝个茶养个鸟什么的,生活十分惬意,因为儿女都事业有成,而且孝顺,当然是尽全力满足老爷子的一些喜好了。
  沈洛一听,觉得也不错。
  这次的奶猫虽然没有上次受欢迎,但是也有人在打听了,只是球球的崽崽还没人敢预定,生怕生出来就像它爹一样丑,那样就不得了了。
  忙活完一天,吃完晚饭,沈洛开着车带着一车猫狗和小川回家。
  沈洛打着方向盘,一边问小川:“我看你最近好像心情不太好的样子,有什么事情吗?”
  小川疲惫地靠在椅背上,摇摇头说:“没有,没什么事儿。”
  沈洛侧头看了看小川,他那过年前修剪过的头发,现在又长长了,绵密的盖在额头上,露出深邃的眼睛和挺翘的鼻子,沈洛觉得,就是这样一张脸,自己越看越看不够了。路灯照在小川的脸上,一明一暗交叠而过,沈洛觉得,就像小川这个人一样,有明有暗,他喜欢一眼能看清的小川,也希望自己能够看到暗处的小川。
  “过两天,医院里没那么忙了,我带你去钓鱼吧!”沈洛建议道。
  小川点头说:“可以啊,好久没有吃新鲜河鱼了。”
  冬天不适宜钓鱼捉鱼,也就过年的时候,李老板送来了几条鱼,解了馋。
  钓钓鱼聊聊心事,倒是不错的选择。沈洛给自己点了个赞。
  处理完被炸伤的狗的事情,检查了一下孵蛋的情况和两只孕猫的状态,确定没有什么问题之后,沈洛终于抽出一天的时间,带着小川去钓鱼。
  如今还是春天,不多冷,却也需要穿外套,好在阳光还暖洋洋。
  四野新绿,风扬清新,出来之后,连沈洛都感觉胳膊腿儿有些生锈了。
  “就在这里吧,这个河湾鱼最多,经常有一些鱼在这里吃东西。”带着小川在河边坐下,两个人下钩钓鱼,然后去放网。
  “老板,你还记得是在哪里捡到我的吗?”
  “当然记得了,就是哪个地方,看到没有,哪里有一条沟,要不是我家狗发现了你,我也不知道你在那里呢!”
  “你发现我的时候,我是什么样子啊?”
  “奄奄一息啊,我以为你已经死了,差点先打110了,没想到你命大。”沈洛不会说,自己是因为看脸,所以多注意了一下。
  小川追问:“那我身上的衣服呢?什么样子?”
  “衣服?”沈洛愣了愣,才说:“穿着一套西装,皱巴巴的,不过应该挺贵的样子。”
  小川点了点头,轻声说:“那梦里的事情就不仅仅是梦了。”
  第42章 心事和业务
  沈洛在旁边也是听得一愣,追问道:“什么梦?”
  小川抖了抖鱼竿,说:“我最近经常做梦,梦到一些生活场景,我觉得很熟悉,我觉得应该是我以前生活的一些记忆。”
  沈洛听了,好一会儿才回过神来,意思是,小川在慢慢地回忆起自己的过去吗?那意思就是,他很快就能够想起自己是谁,然后回到以前的生活中去了。
  接下来,两个人都安安静静地钓鱼,谁也没有开口说话。
  或许是太安静的缘故,鱼儿接二连三地咬钩了,沈洛从来没有钓鱼这样顺过,可是他觉得心里憋着一股气,感觉很不舒服。
  过了半天,小川突然说:“我也不知道为什么,想起了过去的事情,我也没有觉得很开心。”
  沈洛不由得呆住了,这话是什么意思?
  小川脸上突然有些绯红,眼睛刻意不去看沈洛,而是转过脸看河对面的风景,说:“不瞒你说,我在梦里的生活很好,应该算个有钱人,可是,我竟然觉得,现在的日子很好,很舒服,让我舍不得……”
  沈洛突然就明白了小川的意思,小川说,他喜欢现在的生活。
  沈洛觉得心里顿时亮起来了,所有的阴霾都被驱散了一样,正如这春天,死气沉沉被生气勃勃所取代,好像所有的花朵都同时开放了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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