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7章

  喝了太多的酒,终于把自已给灌醉了。
  喝醉了的感觉真好啊,她想,终于脑子里没有了颜承朗这个人。
  “小姐,我送你回家吧。” 身边的男人们蠢蠢欲动,他们早就计划好了,一等这个女人喝酒,就抓着她的手强行送回家。
  两只粗大的手抓着碧丝雪白的胳膊,她本就是一个漂亮的混血儿,肌肤自然比一般的京都人要白上一圈。
  抓着碧丝胳膊的手开始不老实了,有意无意地摸着她露在外面的肌肤,毛细孔夸张地放大,她感到鸡皮疙瘩掉了一地。
  碧丝感到不舒服,很不舒服,她挣扎着,“放开我,快点放开我。” 然而对于嘈杂的酒吧来说,这点小小的声音正如毛毛雨一样,一点用都没有。
  “美女,我们乖乖地回家啊。” 为首的一个光头男人直接搂抱住了碧丝,粗糙的手从她纤细的脖子慢慢地抚摸到了她的臀部,还不禁意间捏了捏她毫无赘肉的腰部。
  碧丝感觉到了全身的毛细管都竖了起来,糊涂的脑子立刻清醒了一半,她想要挣扎,但是身子实在太软了没有力气,只能软趴趴地伏在了光头男人身上。从背面看过来,她像是对着抱着她的男人撒娇。
  人只有到了灾难来地那一刻,才会感到后悔。
  碧丝也一样,她后悔了,她真的后悔了。
  就在她开始向上帝忏悔的时候,她突然感受到了一股强大的力量将她脱离了开来。
  是颜承朗。
  他直接推开了光头,给碧丝披上了风衣,“这位先生,请你放开我妹妹。”
  光头怎么甘心到手的猎物白白送人,“你那只眼睛写着你是这位美女的哥哥了,臭小子,别多管闲事!!”
  “就是,你小子是不是来找茬地?”光头身边的两个男人叫嚣着。
  碧丝神色恍恍惚惚地,她感觉到了神志一下子清楚,一下子糊涂,她难受地趴在了颜承朗温暖的胸膛中,他身上似花似草的味道很好闻,很让她安心,安心地让她上下眼皮在打颤着。
  “吵了什么吵!” 突然音乐一下子停了下来,嘈杂的酒吧一下子安静了下来。
  一个浓厚的男中音突然响起,人群自动地让开了一条道路,一个戴着墨镜,理着小平头的男人,身上的颜色几乎和漆黑的夜完全交融而成,他的身后跟着几个流里流气的男人,但几乎对他毕恭毕敬。
  光头直接吓得浑身打颤,战战兢兢,叫着“老大”。
  墨镜男人叼着一只烟,手直接劈在了光头男人的大脑袋上,骂着,“该死的傻冒,也不看看眼前的人是谁,也跟颜少抢女人,还不快点给颜少道歉。”
  “对不起,对不起。”以强欺弱的光头男连连道歉。
  颜承朗也不为难他,就直接和墨镜男人道了谢,然后扶着碧丝走出了酒吧门口。幸好他听到酒吧的名字后,事先和承铭打了个电话,动用了他在那边的一点小小的势力。
  颜承朗将碧丝带回了公寓。
  开始照顾了一个酒醉的女人。
  到了第二天的清晨。
  碧丝感到了头痛欲裂,睁开了迷糊的眼睛,神志渐渐地清醒了。昨天在酒吧里的一幕幕她慢慢地回想了起来。
  然后,她脸红了,她记了起来似乎那会儿承朗给她披了披风衣,她趴在了承朗温暖的胸胸膛中。
  “碧丝,你醒来了。” 颜承朗从厨房里走了出来,端出了一杯蜂蜜水,“喝了醒醒酒,我有事要和你说。”
  碧丝接过了蜂蜜水,喝了下去,然后乖乖地坐在了沙发上,这次幸好有颜承朗出现在酒吧里,不然她想她肯定很惨很惨地。
  感激的同时,她的心脏又慢慢地找回了对颜承朗炽热的感情。
  “碧丝,”颜承朗语重心长地说,他的语气从来没有这样严肃过,俊朗的眉目紧紧地扳着一张脸,害得碧丝心跳声不由地噗通噗通地在加速。
  “碧丝,男人的心比女人狠,心软的女人面对不喜欢的男人,只要这个男人够痴情够坚持,女人必定会软化,而男人的话,喜欢就是喜欢,不喜欢就是不喜欢,无论女人做得再多,男人的心只会感动不会接受,有时候,男人比女人现实,他比女人更会遵从内心的选择。我这样没心的男人,根本就不值得你再喜欢了,喜欢你的男人不会让你遭遇到像你昨天那样的情况,他只会心疼你,爱你都来不及,而我的话,只是内疚,不是心疼。 这世界,肯定会有一个适合你的男人出现,只是在茫茫人海中他方向感不好一时找不到而已。” 颜承朗觉得他有必要要教育一下碧丝,多年的朋友兼同事,他有责任敲醒眼前这个傻女人,他希望她回头去爱一个喜欢她的男人,而不是将时间浪费在一个不喜欢她的男人身上,浪费青春,浪费感情。
  碧丝和他共事4年,还从来没有听到过他如此长篇道理地训人,通常颜承朗都是温和地。但经过昨天这么一闹,她想她真的可以终于死心了。
  作者有话要说:  碧丝被哥哥这么说了一下,彻底地死心了。
  蜂蜜水可以解酒,查了百度哦。
  第76章 死心
  清晨的阳光照射进来了。
  秋天的阳光是温和地,照射在两个的脸上,俊男美女的画面十分养眼。
  碧丝呆呆地望着眼前的男人,这是她16岁开始喜欢着的男人,藏在了心里整整的11年。真的好久好久,久得她快忘记了身边任何一个男人的相貌,眼里,心里,念的,想的,满满地都是他。
  很多人说她傻,骂她犯贱,明明人家都拒绝了你,还要死缠烂打,可是他们不明白的是,要是一个女人,将一个男人放在了心上整整11年,对他的感情都刻在了骨肉里,那样深刻的感情岂能说死心就死心地。
  所以,她就是不放弃。
  但是现在,她想她确实可以放弃了,颜承朗都说得那样明白了,他说男人的心比女人狠,不喜欢就是不喜欢,无论再怎么死缠烂打都没有。这一刻,她觉得她的脑子是无比地清醒,耳朵是那样的灵敏,听得地是那么的清清楚楚,连对方的停顿了几次她都知道。
  碧丝突然伸手搂住了颜承朗的脖子,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将红唇贴到他清凉的嘴唇上,蜻蜓点水般地点了点他的唇上,像一阵清风吹拂着水面上,波澜不惊,像云彩浮动般,那样地轻柔。
  这是她的初吻,亦是颜承朗的初吻。
  虽然这个吻一点都不惊心动魄,而是像溪水那样缓缓细流,但两人脸上的表情都很有趣,瞪大了双眼相互看着对方。
  “承朗,谢谢你出现在我的青春里,我不后悔爱上你,最后我很卑鄙地吻了你,我只想将我的初吻献给我的初恋,再见了。” 碧丝站起了身子,头也不回地走出了公寓。她身上还穿着昨天那件挂脖开叉红色连衣裙,很单薄,同样很清凉。
  颜承朗本想叫住她,让她披上自已的长风衣,但他最后还是什么都没有说,只是望着碧丝消失的背影,发了一会儿地呆。
  随后他走到窗户边,修长的手指拉开了窗帘的一角,看到碧丝站在秋风中等车,一直到她坐上了一辆黑色的宝马车后,他才动了动薄唇,对着远去的那辆宝马车说:“谢谢你的喜欢,谢谢!”
  然而当天下午快5点的时候,夏承铭就到了他的公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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