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2章

  一道悠长的开场铃声后,剧院里的灯光彻底地熄灭,全场猛然坠入了一片黑暗当中。
  即使是话痨如丹尼尔,在听到铃声以后,也噤了声,开始等待歌剧的开场。
  先响起的是一段轻柔温缓的小提琴声,弦乐器的美妙在黑暗中得到了最淋漓尽致的体现。在管乐器再加入其中后,舞台上的帷幕向两边拉开,灯光骤然亮起,演员们开始演绎起来。
  当一出曲目唱完以后,丹尼尔小声地道:“演员们的唱功还是不错的,但我认为也不能出色到连续半个月爆满。不过乐团的水平确实已经很好了,克多里你觉得呢?”
  “弦乐团的演奏不错,木管乐器还是稍微差了一点。”克多里笑着点评。
  丹尼尔再转首看向一旁的男人:“闵,你觉得呢?”
  “都好。”顿了顿,他又补充道:“首席小提琴最好。”
  丹尼尔:“……”
  少夸一句你家小天使,你会死啊!
  丹尼尔虽然不能算是完整的音乐出身,却也学了十几年的钢琴和手风琴,而且作为柏爱的乐团经纪人,这些年他也受到了极好的音乐熏陶,因此对于这出歌剧,他比许多单纯的爱好者更有评价的资格。
  而如果说丹尼尔能听出乐团的优秀出色,那克多里就更能听出乐团不同乐器组的声音了。他一针见血地点评“弦乐器不错”,其实也是按隐晦地暗示“小提琴乐器组很不错”。
  当然,坐在台下的克多里此刻只能听出不同乐器组的声音,而闵琛……
  则是在一开始就发现了那个自己等待已久的琴声。
  上一次听青年的演奏,还是在巴黎。那时候他与对方一起立于光辉聚集的舞台上,合奏了一首《春天奏鸣曲》。
  当时钢琴声和小提琴手的共鸣低吟,至今仿佛都还在他的耳边回响。但是现在,那个耀眼出众的青年已经有了独自一人领导一整个乐团的能力,并且演绎出了这样一番优美动人的乐曲。
  他进步得很快,不……是进步得太快!
  这样可怕的进步速度,即使是闵琛,都感觉到了无比的震惊,同时也感受到了沉重的压力。
  当最经典的几首唱曲结束后,丹尼尔也毫不吝啬地给予了掌声。而等到整场歌剧结束时,观众席后方爆发出了一声赞美的“bravo”,接着,便是轰鸣般的掌声。
  丹尼尔一边鼓着掌,一边赞扬道:“克多里,他们的演出真的是很不错。我想就算是和维也纳国家歌剧团相比,也差不了多少了吧?这出《费加罗的婚礼》我已经有很多年没听过,再一听,也是十分优美啊。”
  克多里点头回答:“嗯,演员的唱功还是可以的。而且,等进行到第二幕的时候,乐团的伴奏已经非常齐整出色了,让这场歌剧更为优秀了一些。”顿了顿,他又笑着道:“如果说安吉尔就是这个乐团的首席小提琴手,那么……我还是感到了一些压力的。”
  丹尼尔闻言,挑起一眉:“你担心他以后某一天会超越你?”
  克多里无奈地摊手:“你觉得那一天会很遥远吗?”
  丹尼尔对弦乐器的了解真的很一般:“小天使今年可才22岁,你当初进入柏爱的时候都已经25岁了。如果说小天使能超越当年的你,我觉得再过一两年还是有可能的,但是如果是现在的你嘛……这根本不可能吧。克多里,不要对你自己这么没有信心啊。”
  没有反驳丹尼尔的话,在骤然亮起的灯光下,克多里一边微笑着颔首,一边抬头与坐在对面的男人相视了一眼。
  就在这短暂的一瞬间,柏爱的首席指挥和首席小提琴手竟然在这一刻达成了一个共识——
  或许,那一天真的不遥远了,而他们都必须更加努力了。
  全场的演出结束后,观众席里响起了热烈的安可声,无数人齐刷刷地高喊着安可,于是帕雷森剧院乐团和演员们便为这些热情的观众们再演奏了一段经典唱曲。
  闵琛并没有听完这首安可曲,趁着灯光还没有完全亮起,他们三人就弓着身子、悄悄地离开了剧院。
  丹尼尔和克多里先开车离开了,而闵琛则是看着路标,向帕雷森剧院的后台寻找过去。眼见着就快进入后台了,他迈步向前,才走一步……
  就被拦下了。
  守在后台与前场间的安保人员用怀疑的眼光上下打量了这个男人一眼,只见后者用一顶黑色的礼貌遮挡住了大半张面容,仅仅露出了半个下颚。
  ……打扮得这么鬼鬼祟祟,肯定不是好人!
  高大强壮的黑人安保严厉地说道:“这位先生,前面是工作区域了,请您回头吧。”
  闵琛稍稍迟疑了一下,接着抬首看向了对方,低声说道:“我的……朋友在剧院乐团里工作,我来接他。”
  那安保人员只是迟疑了一瞬,接着便重重地摇头:“这位先生,您可以在场外等您的朋友。”
  长长地叹了一口气,闵琛直接摘下了帽子,眸色微凛:“我是奥斯顿·柏特莱姆,我与乐团首席华尔斯先生有约。”那语气淡定从容,带着一股优雅清贵的气质。
  在看到对方面容的那一刹那,只见这安保人员惊骇地睁大了瞳孔,良久,他才眉头一蹙,疑惑不已地问道:“请问……奥斯顿·柏特莱姆是谁?”
  脸上有点疼的闵琛:“……”
  歌剧厅外,一个俊美淡漠的男人正与高壮健硕的安保人员双目对视着,两人就这么僵持了许久,最终还是帕雷森剧院的一个工作人员从这里路过,一个不小心注意到了这奇怪的场景,才打破了沉寂。
  “奥……奥斯顿·柏特莱姆先生?!!!”
  闵琛镇静淡定地颔首:“你好,我想进后台找一下朋友。”
  “好……好的!!!请您跟我来!!!!”
  闵琛将礼貌缓缓放在了胸前,向那位摸不着头脑的安保人员礼仪十足地鞠了一躬:“你很尽忠职守。”接着,他便迈了修长的腿,跟在那位工作人员的身后向后台走去。
  瞧,不是他没有名气,是对方见·识·太·少!
  哼!!
  第一百四十六章 戚暮:我非常非常非常非常地爱他。
  作为乐团首席小提琴手,戚暮与指挥华尔斯先生代替乐团众人,在舞台上与观众一起鞠了躬后,才起步走回了后台。他刚进入后台,就为那围聚在一起的人群而愣了一瞬,再走近一些,便可以听到——
  “柏……柏特莱姆先生,我很喜欢您的《黑夜海啸》,您能给我签个名吗?”
  “柏特莱姆先生,我特别喜欢您去年在柏林指挥的那场音乐会,您能给我签个名吗?”
  “柏特莱姆先生,其实……其实我是克多里的忠实粉丝!请问您能帮我转告对他的敬仰之意吗,我是帕雷森剧院乐团的卡罗夫!”
  ……
  有些人是未见其人先闻其声,而有些人则是未见其人先闻别人的声。
  戚暮拿着自己的小提琴站在人群的最外层,不知道自己到底是该走开去好呢、还是走进来好。就在他踌躇迟疑的时候,乐团一个长管手发现了他的踪影,高声呼喊道:“嘿,小七来了,小七来了!”
  在众人的一阵惊讶声中,如同摩西分红海似的,给戚暮让开了一条道。
  只见在那道路的尽头,一个冷峻优雅的男人正端坐在一张临时小桌板面前,转首向戚暮看来。在那桌板上,放的密密麻麻的是各种笔记本、签字本,最夸张的是有的还放了一两张不知道从哪儿找来的破破烂烂的纸。
  在戚暮来之前,闵琛已经签了一大半了,当青年来了之后,他手腕再稍微动作了一下,一个潇洒漂亮的“闵琛”两字便出现在了最后一个签名本上。
  毕竟闵琛没有听最后一首安可曲,因此当他在工作人员的带领下来到后台的时候,剧院的演员们和乐手们都仍旧在台上表演。而等到安可曲结束后,当乐手们稀稀落落地走回来时,闵琛正站在功勋墙前看着这个乐团的表彰记录。
  用某种不恰当的比喻,当乐团的第一个成员发现了这位“不速之客”的时候,他的双眼顿时放射出了狼一般幽绿的光芒,整个人都呆站在了原地。
  第一个人停下来了,第二个人停下来了,第三个人、第四个人……
  不知是谁惊呼了一句“奥斯顿·柏特莱姆先生?!”
  紧接着,便是戚暮看到的这“一群饺子皮包住饺子馅”的情境了。
  原本见着这番景象时,戚暮便觉得十分无语,他正打算开口说些什么,还没张嘴,便听乐团的一个小提琴手别扭地道:“小七,原来你认识柏特莱姆先生也不告诉我们呀!我可是最喜欢克多里了呢!哼,明天一整天不理你了!”
  下一秒:“就是就是,我也超级喜欢柏特莱姆先生呢,小七你一点都不可爱了!明天不理你!”
  “我也是,明天不理你了,小七!”
  “加我一个、加我一个,小七你这还藏着掖着,真是大大的坏啊!”
  ……
  这么一番话说完,戚暮陡然发现自己明天竟然连一个可以说话的对象都没有了。他哭笑不得地举手作投降状,连连道:“是是是,是我的错……要不,明天我也不理大家了?”
  众人异口同声:“不允许!!!!”
  戚暮:“……”
  这差别对待也太明显了吧!
  话虽如此,等到乐团成员们散开的时候,闵琛与华尔斯先生稍微打了个招呼,他便和戚暮一起先行离开了。帕雷森剧院是维也纳的本地剧院,这个乐团几乎只是为自家剧院的演出服务,因此闵琛对这个剧院、以及他们的乐团并不是非常熟悉。
  维也纳冬夜的街道被寒风呼啸地刮过,青灰色的地面上仿佛映上了一层薄薄的雪花似的白霜,光是用肉眼看着都觉得一股寒气扑面而来。
  当戚暮和闵琛并肩走出剧院后台、向最近的停车场而去的时候,这一小段不过500米的路程也让天生畏寒的青年忍不住地缩了缩脖子,将自己缩在了温暖柔软的羊毛围巾里。
  这条围巾戚暮非常喜欢,是柏爱巡演到斯德哥尔摩的时候,闵琛特意寄回来的。按照后者的说法,他的母亲经常到那家老店定制围巾、手套,那儿的手艺很不错。
  “很冷吗?”闵琛望着青年畏缩的模样,低声问道。
  戚暮抬首看向对方,只见男人仅仅穿了一件薄薄的大衣,连双手都十分自如地放在口袋外,面色淡定正常,完全没有一点畏寒的意思。
  看着这家伙面若冰霜的模样,戚暮恍然大悟:冰块当然不怕冷了啊!
  为自己的想法而感到一丝有趣,戚暮翘起唇角,低笑道:“嗯,也不是特别冷,就是手有点冷……”
  说到这,戚暮忽然顿住,然后赶紧地从口袋里掏出了一副羊毛手套,一边给自己戴上,一边笑着说:“我都忘了你给我织的手套了,虽然模样长得是有点像护腕了,但还是非常暖和的。对了,你不怕冷?”
  眼见着青年即将戴上最后一只手套,闵琛飞快地将抢过那手套,套上了自己的右手。在青年惊诧不解的目光中,闵琛将伸出左手拉住了他冰凉的右手,薄唇微勾:“我怕冷,手套……给我戴吧。”
  戚暮:“……”
  你先把手套戴好再说话好吗!
  虽然心中是觉得好笑,但是戚暮并没有甩开闵琛的手。
  夜色低垂,在去往停车场的这条路上,路灯昏暗,几乎也没什么行人。因此,他大大方方地牵起了这个男人温暖炙热的手,感受着那灼人的温度,连心脏都暖了几分。
  “说到手套,我今天刚到乐团的时候呢,很多成员都调侃我来着。”
  闻言,闵琛挑起一眉,重复道:“调侃?”
  “嗯,他们说……小七啊,你这手套也长得太好看了吧,真可爱。”顿了顿,戚暮又笑着道:“所以呢,我当时就这么回复他们:我家爱人织的,不可爱吗?”
  闵琛的手指微微缩紧,在青年微凉的掌心滑了滑。
  正好两人已经走到了停车场,戚暮便停下了脚步,转首看向那个俊美挺拔的男人,笑道:“你知道他们是怎么回复我的吗?”
  闵琛俊眉微蹙,思索了会儿,道:“很可爱?”
  戚暮先是摇头,接着又点点头,道:“确实是很可爱,但是他们说——‘小七,你的女朋友真可爱’!”望着男人一下子抿住的嘴角,戚暮想起了自己刚才在后台里突然看到对方的模样,眼神渐渐温柔起来。
  他知道,这个男人很怕麻烦,但是他却为了自己,安安静静地坐在帕雷森剧院的后台,签了数十份签名。他很不喜欢吵闹,却能够有礼貌地回复每一个成员的问题,甚至记住每个需要向克多里等人问好的成员的名字。
  想到这,戚暮仿佛感觉到一阵暖流从心口,顺着每一根细小的血管、与血液一起,向身体的四周蔓延过去。即使是寒风,也不能驱散这股暖意,戚暮也不由自主地微笑起来。
  下一秒,他稍稍踮起脚尖,在男人的薄唇上落下轻吻。
  黑暗中短暂的相触后,青年俊秀漂亮的面容上露出了一抹灿烂的笑容,他语气温和:“我觉得……我的女朋友,真的很可爱,我也非常非常非常地爱他。”
  微微睁大的双眸里倒映出了惊讶,闵琛垂首望着眼前淡笑着的青年,片刻后,他紧拥住了对方,深情温柔地映下了一吻。
  在漆黑隐蔽的停车场里,两个挺拔清俊的男人正拥抱着相吻,那吻缠绵温柔,耳鬓间的厮磨都仿佛在对待最心爱的易碎珍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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