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也不知道是什么时候,我睡着了。迷迷糊糊,我听到有人在叫我,我睁开眼睛,发现自己到了一个阴暗潮湿的废弃工厂里,水管渗出来的水,一滴一滴地掉落在地上的积水上,滴水声回荡在偌大的废弃工厂中。
  我知道我这是在做梦,但我却醒不过来。梦中的我,丝毫不受我的控制,地上全是积水,我的鞋子和裤腿全被浸湿了。我一步一步往废弃工厂里面走去,工厂里的旧灯管忽明忽暗,还发出电流受阻的嘈杂声。这里很熟悉,我总感觉我到过这里。
  工厂太大了,我好像走了很久,都没走到头。
  慢慢地,我听到了很多女人的尖叫声,我顺着废弃工厂的通道奔跑起来,好像有人在追我。我拼命地往前跑着,身后的脚步声越来越近,我回头,却没有看到任何人,但危险似乎离正我越来越近。
  终于,一堵墙挡在了我的面前,我无路可逃了。我转身,通道的尽头出现了一个影子,是个女人,我看不清女人的脸,她正一步一步地朝着我走过来。我慌张地朝四周打量可以逃走的地方,这一看,我才发现有好几具尸体正躺在我的脚下。
  尸体已经被积水泡得全身浮肿了,全是女性的尸体,她们身上的某一个部位的器官,都被人截去了,手,脚,腰……再抬起的头的时候,朝着我走来的女性,已经到了我的面前。她的脸几乎要贴在我的脸上……
  我醒过来了,没有受到惊吓,就这么平静地睁开了双眼,好像我从来没有做过那个梦一样。天气很好,从窗台洒进来的阳光刺的我睁不开双眼,我刚坐起来,就听到了水滴的声音。
  这声音,和梦中滴水的声音,好像……
  我翻下床,朝着声音传来的方向走去,莫名地,我突然有些发怵。我走出客厅,才找到滴水声传来的源头,是卫生间,母亲正蹲在地上洗衣服。我松了口气,责怪自己太大惊小怪了。
  母亲发现我正站在她的身后,停下了手中的动作,我刚想叫她,她就转过了头……
  我一声尖叫,猛地坐了起来,这竟然是一个梦中梦,我全身都流了冷汗,阳光洒在身上,也感觉是那么阴冷。梦中的母亲,竟然没有脸。
  母亲听到我的尖叫声,跑了进来,问我怎么回事,我说没事,只是做了个噩梦。我的睡眠质量很好,几乎从来没有做过噩梦。母亲替我擦掉额头上的汗,心疼地让我不要太累了。我简单洗漱了一下,已经快到中午了。
  母亲给我煲了鱼汤,我没什么胃口,喝了几口就不想喝了。母亲说,孟婷已经走了,见我还在睡觉,所以就没叫我。
  匆匆套上外套,我就往警局去了。来到警局的时候,大家似乎都在议论着什么,赵达见我来了,赶紧把我迎进了他的办公室。他问我有没有研究出什么,我想了想,还是没有把我的推测告诉他,因为我还没有证据。
  我只让他发通知,让市民留意一下自己的街坊邻居,特别是有患有精神病的,我还让他通知市民,近期内不要穿红色衣服,尤其是居住在没有摄像头地段的单居女性。前几年红衣女案子发生的时候,摄像头根本还没被运用在街道探警上,现在慢慢开始普及了,凶手却很聪明,选择了没有摄像监控的地方下手。赵达愁眉苦脸,说根本不需要通知,红衣女的案子,又在市里传开了,和几年前一样,大家闻风散胆,家里红色的衣服全部都扔了。
  流言蜚语,沸沸扬扬的,大家全在说红衣女的案子不是人为。看着赵达紧皱的眉头,我知道他承受的压力也不小。
  我问赵达忙不忙,不忙的话和我一起再去一趟犯罪现场,赵达急着破案,立刻就答应了。出来的时候,所有的刑警都直勾勾地盯着我看,我听到了大家的议论声,很多人在小声讨论着我究竟能不能破案。
  “你们他妈在讲什么,都不用工作的吗!”赵达对下属是个火爆脾气,直接开口就骂道。
  赵达让我不要在意,很多人看我年轻就有这样的成就,有些嫉妒,我没有介意,和赵达出了警局。赵达一边开车,一边跟我说,我让他查的那个电话号码他查到了,是流水街的一个公用电话亭,但是那里很偏僻,居民也少,所以没有装摄像头。我想,一时半会,那个给我打电话的人是找不到了。
  我进警局的时候,没有看到老张,赵达告诉我,钟玉东死了,老张心情不是很好,所以请了几天假,他准假了。
  没一会,我和赵达又来到了犯罪现场,门上的洞已经被修补起来了,也换了新钥匙,赵达打开门之后,我们走了进去。虽然案发已经有几天了,但屋子残留的淡淡血腥味,还是逃不过我灵敏的鼻子。
  凶案现场发现的所有证据,唯一没有丢失的就是从门内把门锁住的生锈铁链和大锁,但是在那个锁上,但赵达告诉我,结果出来,上面并没有发现任何指纹。我静下心来,绕着屋子慢慢地走了起来。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再严密的犯罪现场,都会留下蛛丝马迹,我不相信有人能够营造出这么完美的犯罪现场来。赵达也不敢打扰我,静静地站在一边不说话。犯罪现场保护的很好,除了被带走鉴定的证据,现场和当天一模一样。
  我一个角落一个角落地勘察,最后都没有发现新的痕迹,最后,我的目光停留在了墙上的一个时钟上面。时钟的三根指针都已经不动了,我踮起脚,时钟上面,似乎放着什么东西。
  我拖过椅子,站了上去,时钟上面,正放着两颗小电池。这不对劲,如果电池没电了,正常人都会再换新电池,而不是把电池抠下来,还放在这么高的地方。我用小心翼翼地用袖子裹着手,拿起了时钟和电池,催促赵达立刻回警局鉴定科。
  这两样东西,有问题!
  第011章 预警?
  在我的一再催促下,赵达和我匆匆上了车。赵达一边踩油门,一边问我这两样东西怎么了。我不敢直接用手去触碰从凶案现场取下来的时钟和电池,而是用袖子隔着手,防止我的指纹粘上去,给接下来的指纹鉴定带来麻烦。
  上了车之后,我心中的疑惑和讶异更甚,两粒电池都是崭新的,几乎没有使用过的痕迹,也没有老化,也就是说,在电池正常的情况下,它们被人从时钟之中掏了出来,并放在高处,那么,把电池抠出来的那个人,寓意何在?
  我没有回答赵达的问题,而是让他再开快一点,不详的预感越来越浓,这两样东西,似乎隐藏着重要的线索。时钟上的三根指针,也不偏不倚地指向整点的位置,时针指向4,分针指向1,秒针也指向4。
  我曾经遇到过几起案子,一些聪明的死者在死前,拼尽全力地留下了一些关于凶手的信息,或许是一些字母,或许是一些数字,正是靠着破译那些信息所要表达的意思,最终警方才得以将凶手抓捕归案。
  这个时钟上显示的三个数字,或许正是表达了某种信息。我一直观察着手中的两节电池和时钟上的指针,还没有思考出什么,赵达已经把车子开回了警局的大门。他给我开了车门,我就迫不及待地跑进了警局的鉴定科。
  赵达也大声嚷嚷着,让鉴定科的工作人员快点过来。在赵达的命令之下,工作人员立刻对两粒电池和时钟进行了指纹鉴定。那个时候,最方便,最常用的提取指纹的方法,是用石墨来提取。
  石墨能将物体表面的指纹,利用物理方式提取出来,也比较有效,可是,这一次,石墨提取法失灵了。鉴定科的工作人员又用了其他几种化学提取指纹的方法,可是,忙活了大半天,他们还是没能提取到有用的痕迹来。
  这期间,我一眼都没有离开过那个时钟和两节电池,我看的很清楚,鉴定科的工作人员提取指纹的方式和程序,都没有问题。正常来讲,就算是刚买来的时钟,上面也应该会有人的指纹才对,这样都没能提取到指纹,只有一个可能,将电池抠出来的人,将上面的指纹全部清除了。
  而且,清除了指纹的人,想必是对警方提取指纹的方式非常了解,否则也不可能会不留下任何蛛丝马迹。赵达问我要怎么办,我想了想,让鉴定科的人把时钟和电池收好,看有没有办法恢复上面的指纹或其他痕迹。
  工作人员在取走这两样东西前,用照相机把它们照了下来,随后,我们拿着照片到赵达的办公室里,我让赵达,把警队里比较精干的人都叫了进来,赵达并不知道我要干什么,但还是照做了。
  人到齐之后,我把照片贴在墙上,说出了我的想法,并想征求一下大家的意见,不过,大家似乎并不是很想讨论的样子,很久都不发一句言。赵达见大家这副病怏怏的样子,又发了火,不过,这个时候一个比较粗狂的刑警站了出来。
  “赵队长,我们不是不想讨论,可是,你看这个乳臭未干的小孩,说的话,能听吗?”那个刑警对着赵达说,眼角还偷偷地瞟着我。赵达听了这个刑警说的话,脸色顿时变了,他尴尬地看了我一眼,又看看其他人,沉声问,是不是大家都这么想。
  大家犹豫着,谁都没有开口。我算是明白过来了,大家对我根本就不服气。之前说话的那个刑警又说话了,他说,如果我真的有传闻中的那么神,案子早就应该有线索了,也不会像现在这样,一点头绪都没有不说,还死了一个警队的原队长。
  赵达气得捶胸顿足,狠狠地痛骂了大家一顿,可是大家脸上的表情,还是一副不服的样子。赵达无奈,让我不要介意,我只是笑笑。因为我办事的风格,以及年轻很轻的原因,这些年来我并没有少受大家质疑,我早就习惯了。
  我指了指墙上的照片,对大家说,相不相信我没有关系,可是现在线索就在我们眼前,如果大家再迟疑一会,很可能就会错过真凶,如果大家不愿意查,没关系,我自己查。说完,我就那么干瞪着说话的那名刑警。
  这个刑警,年纪也不小了,他在警局里的地位应该不低,否则也不敢代表大家说话。他欲言又止,我一眼就看出来他有话没说。我笑笑,让他有话直说,我从来不剥夺别人说话的自由。
  “那好,李教授,我就直说了,我认为,这件案子根本不可能破!”他的眼珠转了转,终于把没说出口的话说了出来。
  “为什么?”我接着他的话问。
  “钟队长都破不了的案子,我不信有人能破。老张也说了,让我们不要插手这件案子……”他说到这里,停了下来。我心里有些无奈,红衣女的案子,给这个警队带来了太多解释不了的事情,他不说,我也知道他没说完的话是什么,无非就是各种神鬼之谈。
  “看看你们手臂上写着什么,如果你们觉得不查下去,对得起这两个字,我无话可说。严格来说,我不是警察,我只是一名老师而已,我可以拍拍屁股走人,只要你们说一声。”我没有任何情绪波动,“但是,如果你们需要我,我会一直查下去,这个世界上,没有破不了的案子。”
  说了这番话,大家都朝着自己的手臂看去。赵达在这个时候拍了拍手,让大家都振作起来,他对大家说,他相信我,如果谁再敢多说一句,就把身上的警服脱下来,乖乖回家去。在赵达的威胁之下,没有人再敢多说什么了。
  我知道,大家还是没有办法对我信服,也确实,我来了之后,并没有让这起案子变得明朗起来,案情反而更加错综复杂了。赵达为了缓解尴尬,也不让大家开口了,他干笑几声,让我直接给大家分析。
  我点点头,指着照片上的时钟和电池,说道:“时钟和电池不太正常,很可能是案件的预警。”预警是当时公安系统内部的一种说法,指受害人、不方便露面的目击证人预示犯罪人身份或指明侦查线索,而留下的非直接证据,也有可能是变态杀人狂为了满足某方面畸形的心理,挑战公安系统权威而留下的。
  六年前,我国最东部的一个省份,曾经发生过一起变态连环杀人案,凶手就在每一起凶杀案中,留下了预示自己身份的线索,道高一丈,最终凶手栽在了自己留下的预警信息之中。这个时钟和电池上,一点指纹都提取不出来,很显然不是死者留下的,最大的可能,便是凶手留给警方的预警信息。
  赵达听到我的分析,顿时迎合,说我讲的有理,其他人虽然不说话,但从他们的表情,我能看出来,他们没有办法反驳我说的话。我继续分析,这个预警信息,由两样东西组成,电池,和时钟。
  一般来讲,凶手留下的预警信息,要么预示他的身份,要么预示下一起案件发生的时间和地址。我仔细地思考了一会,让赵达调出了当地所有区域的地址本,他让大家搜索所有跟电池或者时钟有关系的地址来。
  我做了两手准备,让他们做这一切的同时,我又思考起时钟三根指针指向的数字代表什么。终于,赵达冲我喊了一声,他跟我说,如果电池和地址有关系的话,会不会代表当地一个很大的供电局。
  赵达手上正捧着一本地址簿,我赶紧夺过来,供电局也在很繁华的区域,住的全是供电厂的员工。
  “查一下,那里有没有监控!”我一边翻着地址簿,一边对赵达说,赵达立刻让人去调查了。时钟的三根指针,分别指向向4、1、4,所以我立刻翻到了供电局414号,上面的户口信息显示,这块地方住的是一个男性。
  “李教授,那个地方没有监控摄像!”赵达派出去的人,匆匆跑了进来。
  我看看手表,正好是下午四点整,我大叫不好,我的直觉告诉我,要出事了!
  “赵队长,带几个人立刻跟我去供电厂414号,其他几个人,再去查查胜利街那具尸体的身份信息,看能不能找到死者的家属什么的!”我立刻催促道。
  赵达重复了一遍我的命令之后,带了几个人,和我一起匆匆地赶往供电局去了。赵达在车上问我,红衣女案子的受害者,不应该是女性吗,为什么我要去查一个男性住的地方。我也说不上为什么,可我相信我的直觉,这种预感,很不好。
  车子开的很快,我一直看着我的手表,就在4点14分的时候,我的手机响了,上面显示的号码,正是那天晚上我接到的奇怪电话的号码。心中的不详更甚,我接起电话……
  “李教授,晚了……”
  第012章 最小的受害者
  还是那个尖锐的男声,阴阳怪气的,他冲我说了这么一句话之后,立刻就把电话挂断了。而这个时候,赵达也踩住刹车,把车子停了下来。今天是阴天,太阳下山的尤其早,才四点多,天空就阴沉沉的。
  接了这个电话之后,我内心更加不安了,来不及多想,我和赵达一起下了车。赵达带来了六七个人,他带着头往我们面前的这栋楼冲了上去。供电局414号在四楼,这里住的全是供电厂的职工,才是下午四点多,大家都还没有下班,所以整栋楼所有的房门都紧锁着。
  终于,我们来到了414号房间的门口,赵达对着大门用力地敲了几下,但却没有人应门。赵达转过头,问我怎么办,我的眼皮狂跳着,脑子里窜出来的第一个念头便是撞门。我贴着门,仔细地听了里面的声音,房间里一点动静都没有。
  “把门撞开!”我不再犹豫,对赵达说。
  “成!你们几个,快把门撞开!”赵达对我说的话,完全是深信不疑,他命令几个手下立刻行动。
  门只是个小木门而已,一个体形比较壮硕的大个子刑警,对着门用力一撞,门就被撞开了,可是门缝刚打开,门又弹了回来。仔细一看,门缝里边,正有一根铁链把门从内锁着。我的脸色彻底变了,因为门打开的那一刹那,一股浓重的血腥味扑鼻而来。
  赵达也闻到了这股血腥味,他惊慌失措地对着大个子刑警嚷嚷道:“快点,把门撞开!”大个子刑警也慌了,刚要撞,赵达又提醒他小心点,别破坏了现场。大个子刑警点点头,小心翼翼地把门撞出了一个大洞,我们脱下鞋子,都钻了进去。
  整个犯罪现场,只能用凄惨两个字来形容,和之前胜利街的那个犯罪现场不一样,这里满屋都是血迹,我们几乎都没有了落脚的地方。屋子并不大,我朝着四周扫了一眼,没有发现尸体。
  赵达已经打电话,让鉴定科和其他刑警过来了,我没有让大家走进去,地上到处都是血迹,我怕大家破坏了现场。我踮着脚尖,一步一步地走进去,这里门窗紧闭,又是一起密室杀人案。
  可是,这里却没有尸体,我一眼望向了墙壁边上的一个大衣柜,衣柜前面,正有一大摊血迹。衣柜的间隙里,正有一滴一滴的鲜血淌落出来。我皱起眉头,尸体应该在衣柜里。我把袖子拉长,裹住自己的手后,拉开了衣柜的门。
  虽然早就做好了心理准备,可当尸体从衣柜掉出来的时候,我还是吃了一惊。并不是被吓的,而是震惊,这具尸体,竟然还只是个小孩!随她一起从衣柜中掉落出来的,还有一件很大的红色外套,又是红衣女连环杀人案!所有人都倒吸了几口冷气,女孩全身都被鲜血染红了,她赤裸着身体,躺在血泊之中,而她的两边脸颊和颧骨,都已经被人生生挖走。
  “连小女孩都他妈不放过!”赵达咒骂一声,“你们看什么?不会快点出去拉警戒线,去询问街坊啊?”
  赵达的怒吼声,让大家全部都反应了过来,大家都被眼前这残忍的一幕给震惊住了。看样子,小女孩也就七八岁左右的样子,不仅她的两边脸没了,她肚皮上的一大片皮肤,也已经混着肉,被人切走。
  我从来没有遇到过受害者如此之小的案子,对待这样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小女孩,凶手竟然还用这种令人发指的手段残杀她,一时之间,我也没有办法冷静。我一拳砸在墙壁上,鼻子酸酸的。
  鉴定科的人和出警的工作人员,速度很快,赵达刚打完电话不到十分钟,他们就赶到了,供电局住楼离警局本来也不是很远,这会,外面熙熙攘攘起来,供电厂的职工开始陆续下班了。
  鉴定科的人立刻对现场的血迹进行了采样,这个凶案现场满地都是血,勘察难度也就变的非常大了。我看着地上的尸体,沉默了好一会,才让自己重新冷静下来。我蹲下身,和法医一起观察起尸体来。
  这个小女孩的身上,除了两边脸的肉和颧骨被掏空,就只有肚子上有伤了,这是一个方形的大口子,伤口的边缘平整,是用利器切割而去的。作案者切割的深度都很均匀,恰好割到内脏刚好要漏出来的地方。
  法医现场测量了一下,告诉我,这块丢失掉的皮肤组织,面积正好是12cmx12cm。这和我目测的结果差不多,伤口并没有伤到内脏,小女孩的死因,应该是失血过多。我看到地上有好几个红色的巴掌印,很明显,这是小女孩留下的。
  女孩在死前,应该挣扎了一番,巴掌印是朝着门的方向蔓延而去的,可以想象案发时,这个小女孩有多惊恐,她想要爬向门外,逃出去,可是,门却被凶手用铁链反锁了起来。我朝着衣柜里看了看,除了地上有一滩血,衣柜的门壁上,都没有挣扎留下的血迹了,可见,小女孩在被关进衣柜的时候,已经失去了意识,或者已经死亡,这才没有挣扎。
  房间里空荡荡的,除了一张供一个人睡的小床,一个衣柜还有一张吃饭的桌子,就什么都没有了,甚至连个卫生间都没有。这里是供电厂的职工宿舍,条件自然不是很好。就在我观察犯罪现场的时候,一个四十岁左右的男人出现在了屋子外边。
  他哀嚎着,想要冲进来,但却被门外的刑警拦了下来,他说他是小女孩的爸爸,求他们让他进来。现场的勘验还没有结束,鉴定人员和办案的刑警也正在紧张地采集着现场的痕迹。女孩的父亲情绪激动,确实不适合进到犯罪现场,免得破坏了现场的痕迹。
  “苗苗!”男人早就已经泣不成声,他喊着小女孩的名字,拼命地想要挣脱阻拦的警察,过度伤心之下,他直接晕倒了过去。赵达命令手下把男人带到一边去休息了,我继续勘验起现场来。
  桌子上的一杯水引起了我的注意,杯子是透明的,里边的水还有余温,散发着一丝丝白气。这水杯,明显不是小女孩自己放上去的,因为房间里面连一把凳子都没有,凭小女孩的身高,她没有办法把水杯放到桌子的正中央去。
  水还有余温,只有一个可能,水杯是凶手放到桌子中央去的。
  犯罪现场拉起了警戒线,在勘验完整个现场之后,警队部分人留下来做收尾工作,我则和赵达,带着鉴定科的人,回到了警局。我们一起带回来的,还有小女孩的父亲和几个刚下班的邻居。
  回到警局之后,大家有的忙了,之前对我不是很服气的大伙,再也不敢说什么了,根据现场血迹的情况,小女孩很可能刚死没多久。如果前面少了那一场争论,我们或许能提前去到小女孩的家里去。
  小女孩的尸体被法医带走,立刻进行了尸检,鉴定科的工作人员也开始分析从现场提取回来的指纹和足印,我还让他们重点对那个水杯进行了鉴定。我和赵达则对我们带回来的人亲自进行了询问。
  女孩的父亲还昏迷着,我们把他放在了休息室里。几个邻居知道出大事了,也不敢有所隐瞒,把他们知道的所有事情全部都告诉了我们。他们说,小女孩的爸爸叫孙辉,几年前老婆自杀去世了,所以他一个人带小女孩苗苗。
  孙辉白天在供电厂里上班,不方便带着苗苗,所以都把她放家里,也从来没出过事,没想到这一次,竟然闹出人命来了。我问在案发前几天,他们有没有听到什么奇怪的声音,这一问,他们果然都应和起来。
  他们都说,昨天晚上他们都听到了女人的哭声,特别是到了后半夜的时候,那声音越听,越让人觉得头皮发麻。原本他们都以为自己听错了,但现在大家都这么说,他们的脸色立刻就变了。
  在一边记录的女刑警,手发着颤,连字都写不清楚了。
  就在这个时候,孙辉从隔壁的休息室里跑了出来,他双目通红,嚷嚷着要见他的女儿。我和赵达询问地也差不多了,便先让街坊邻居回去了。在带孙辉去停尸房的路上,他的情绪一直很激动,一边哭,一边叫着他女儿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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