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到底是怨恨,还是残爱,让唐奕承在大洋彼岸撑过了一年又一年,现在都不重要了。他心底只翻搅着一个锥心刺骨的声音——
  没有她,他该怎么活?
  “嚓”一声尖响,黑色座驾稳稳地停在医院门口。
  急诊室内。
  “患者意识消失,心音消失,血压测不出,瞳孔散大,快上心电除颤器,静脉注射肾上腺素……”医护人员忙着抢救刚被送来的车祸重伤者。
  “还是没有脉搏,患者伤势太重,可能不行了……”
  “努努力,再试一次电击除颤。”
  急诊室外。
  唐奕承迅疾的脚步猛地停住,狠狠地僵在门边。
  隔着那扇淡蓝色的帘子,他隐约能看到医生和护士在病床前忙碌穿梭的身影,这让他脑中不受控地冒出陆语那张脸,流着鲜红的血,苍白的,脆弱的,躺在白被单上奄奄一息。
  唐奕承浑身的力气都在这个瞬间被抽光了,连抬脚都变得艰难。
  生与死,一帘之隔。
  但只是须臾的停顿,唐奕承便极快地在虚空中挥了挥手,像是要把那些可怕的画面都从大脑中驱赶出去,同一时间,他定住的双脚再次抬起,一步一步的,朝着那扇帘子走过去。他的脚步是史无前例的沉重,似乎生怕自己会被那场噩梦击垮……
  抬手,他“唰”一下拉开帘子。
  “喂,你什么人啊!快出去,没看这儿抢救呢……”
  小护士急躁的呵斥声劈头盖脸袭来,唐奕承却置若罔闻,他根本不给对方反应的时间,突然一把将小护士从病床前拉开。小护士气得瞪圆了眼就要轰他走,唐奕承却一个箭步挤到床边,急切地看向那位濒死的年轻女人——
  这一刻,世界都静了。
  静得他甚至可以听到自己的心脏落回胸腔的声音。
  不是她。
  不是陆语。
  她还好好地活着。
  这就够了。
  “不好意思,我认错人了。”唐奕承对医护人员欠了欠身。
  离开急诊室,唐奕承虚靠在墙上,疲倦地摁了摁太阳穴。他不知道自己这是怎么了,那漫长的恐惧过后,那一瞬释然过后,他胸口的部位依旧憋得难受
  吾家娇妻。就好像一口气喝掉整瓶高纯度的酒,酒喝完了,可酒精仍留在他身体里,长时间发酵,如滚烫的岩浆一般在他胸腔内翻滚着。
  他想见她。
  只有见到她,才能缓解他内心的焦渴。
  步入急诊楼的电梯,唐奕承从西裤口袋里摸出手机,快速调出通话记录。上面显示的第一个号码,他刚才一路上疯狂地拨打了很多次,都没人接听。
  可此时此刻,他还是忍不住再拨一次。
  当他修长的指尖触到“陆语”那两个字时,徐徐合上的电梯门忽然顿了顿,唐奕承用没拿手机的那只手按住了开门擎。
  “谢谢。”有位护士推着移动病床进来。
  唐奕承往后挪了挪,把手机举到耳畔。待机铃声从他手机里传来的那一刻,他听到电梯里响起了手机铃声。
  “喂,你哪位?”小护士接听电话。
  唐奕承那通迟迟没人接听的电话居然也在这时通了,他喉头一紧,嗓音淬着一丝喑哑:“陆语,你……”
  岂料他刚发出几个音节,声音便蓦然一顿。转瞬间,唐奕承疑惑地看向站在他前面的小护士,只见对方“嚯”地转过头,也惊讶地回视他。
  唐奕承意识到自己正在和小护士通电话,不由得眉一皱,“你的手机号……”
  小护士反应过来,她朝移动病床努努嘴:“这是患者的手机,我帮她接一下。你们认识?”
  唐奕承这才后知后觉地低下头,带着点不解瞅向那位病患——
  病床上的女人全身盖得严严实实的,只有一张巴掌大的小脸露在外面,白色床单,白色被子,白色枕头,衬得她的脸色煞白,没有一丁点血色。她闭着眼睛,细黑的眉紧紧拧着,即便在熟睡中也极不安稳的模样。
  唐奕承刚松弛下来的神经又是猛地一紧,他伸手就要去摸陆语那张惨兮兮的脸,动作却在半空僵住,他转问护士:“她怎么了?”
  小护士打量着这位面容冷峻清雅、眼里却泛着疼惜的男人,她反问道:“你是患者家属?”
  “不,我是她男……”熟悉的称谓即将脱口而出,又被唐奕承及时打住。
  顿了顿,他改口说:“我是她朋友。”
  小护士琢磨了一下,她指了指床边吊着的血袋,回道:“患者严重贫血,刚才在出租车上晕厥了,被司机送来医院。我们已经通知了她在b市的亲属,今晚她需要留院观察……”
  电梯门“叮”一声打开,唐奕承却站着没动。
  他的眉皱得更紧。
  据他所知,陆语身体底子不错,她什么时候患上了贫血的毛病?
  不容多想,唐奕承微微一沉气,对小护士说:“我就是她的亲属,立刻把她换去vip病房。”
  “……”
  ☆、第十六章
  vip病房。
  只亮着一盏床头灯
  秦少诱婚之娇妻难逃。
  躺在病床上昏睡的女人盖着素白的夏被,被子铺得很平,衬得她的身体薄得就像一张纸片。暖黄色的灯光铺洒下来,却化不开她脸上的那片苍白,只有一小撮光影在她鼻尖上淡淡的晕开,透明的,缥缈的,好似有光线从她体内透出一般。
  坐在病床边的男人不知道自己这样看着她,看了多久。
  也许,是一小会儿。
  又或许,漫长得仿佛一个世纪。
  唐奕承活动了一下坐得僵硬的身体,向床边伸出手,他的手指白皙修长,指尖修剪得干净圆润,他一点一点的,碰触到陆语从被单里露出来的那只手,轻轻握住。
  大手包小手,他的动作那么温柔,好像深怕自己用力一点,就会把她捏坏了似的。
  她的手很凉,凉得没来由地让他心慌,让他心疼。
  唐奕承不知道是因为这只细嫩的没有温度的小手,还是方才那种“失去”的恐惧感仍在作祟,以至于他隐约觉得,这么多年积累起的恨意,看似深重,其实却那么轻,宛如冰凌下的水珠,滴落之后便会渐渐蒸发。
  她只要健健康康地活在他眼皮底下,就好。
  唐奕承稍稍用力,把陆语的手握紧了,他微微低下头,将她的掌心贴在他的脸颊上,缓缓摩挲着,就像以前她千万次抚摸他那张清朗动人的容颜一样。
  这是她喜欢的。
  有热量,从唐奕承的皮肤向陆语输送过去,源源不断,温暖的犹若夏夜里的微风。
  她始终紧蹙的眉心,稍稍舒展开来,但依旧没醒过来。
  陆语,没有我的这些年,你到底发生了什么?
  你怎么会变成现在这副可怜蛋的样子?
  这回换做唐奕承皱起了眉,想起医生刚才跟他说的那句“病人经期失血过多引起严重贫血”,他的眼神幽幽黯下去,眼底浮现起一丝惶惑。
  在病房外转了一圈又一圈的宋远,再次打着呵欠低头看表,已经过去三个小时了,自家老板一点要走的意思都没有,难不成这是要守整夜的节奏?
  稍事琢磨,宋远轻敲几下门,探了半个脑袋进病房:“唐总,有没有需要我帮忙的?”
  宋远嘴上若无其事地问着,可他的眼睛却像是看到了什么不该看的东西,眼珠极快地转向天花板。老板牵着小蘑菇的手摸自己的脸……这画面太美,他不敢看。
  唐奕承倒是不以为意,他坐姿没变,低声吩咐了句:“你去买碗粥回来。”陆语失血过多,醒来肯定会饿。
  “皮蛋瘦肉粥?”宋远问道,唐总喝粥一般都喝这个。
  “嗯,但是别放皮蛋。”
  ……不带皮蛋的皮蛋瘦肉粥?
  唐奕承这话一出口,别说宋远脸上立马飞来三条黑线,连唐奕承自己都愣怔了一下
  老公,求抱大腿。
  与其说人的记忆力很惊人,倒不如说那是一种习惯。记忆中的画面需要一个短短的时间才会反射到人的大脑,而习惯,往往就挂在嘴边。
  在纽约,很多个周末的早晨,陆语都会和唐奕承牵着手去唐人街的某间广式茶餐厅吃早餐。她总会叫一碗皮蛋瘦肉粥,而这碗粥的命运,每次都如出一辙——她不爱吃的皮蛋统统被唐奕承挑出来吃掉,她嚼着肉片喝着粥,一脸美滋滋的。
  在这个瞬间,唐奕承还来不及想起那些个日光倾城的纽约初晨,也来不及想起那一碗碗两人分享的热粥,可她喜欢的,她不喜欢的,即使时隔多年,他依然一张嘴就能说出来。
  凌晨时分,宋特助就这样带着一脑门的睡意和问号,连跑了好几家店,只为买一碗不带皮蛋的皮蛋瘦肉粥……
  不过十分钟,病房再次传来门把转动的声音,以及一串急促的脚步声。
  “你这么快就买回来……”
  唐奕承的声音在他转过头的一刹那,戛然而止。站在他身后的人,他再熟悉不过,却因为在这样的场合相遇,他多少还是有些诧异。
  不过,梁梓行却是有备而来。
  陆语贫血是老毛病了,刚才他也跟医生确认过,病人已经脱离了危险,所以梁梓行在看了眼沉睡的陆语之后,他便朝唐奕承挑了挑眉,“出来说话。”
  医院走廊里的白光刺眼,照得两个男人的面色都不善。
  “袖扣和陆家老宅都是你买的?”一路上,梁梓行默默消化掉这位情敌今非昔比的事实,这会儿他单刀直入。
  唐奕承既不承认,也不否认,只淡淡地说:“这些事不是你该关心的。”
  “难道陆语是你该关心的?”梁梓行冷晒一声,口吻无不嘲讽:“唐奕承,哦不,唐总,你别忘了陆语早就跟你分手了。哪怕你现在再怎么出人头地,在我眼里你也只是个loser,被抛弃的前任。”
  唐奕承微微绷紧的脸部线条,此时竟然舒缓下来,他嘴角甚至还带着一丝笑意,悠悠问梁梓行:“你不觉得奇怪么?”
  “有什么好奇怪的?”梁梓行的眉头拢得老高。
  “你把陆语从我身边带走,继而在她面前刷了这么多年的存在感,可她宁愿卖掉袖扣,也不找你帮忙买下陆宅,难道你不明白为什么吗?”唐奕承戏谑反问。
  一个女人,如果不愿意欠一个男人的人情,绝非好事。
  唐奕承寥寥一句话,就把梁梓行堵了个哑口无言,白炽光下,他只剩一脸青白。
  梁梓行不知道是不是自己的错觉,眼前的男人分明跟以前不一样了,如日中天的事业为唐奕承笼罩上一层光环,岁月又赋予了他一种沉敛的魅力,那种魅力足以让梁梓行维持多年的优越感,在刹那间土崩瓦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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