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多少钱?”铁传甲问道,这肉的滋味太好,若是可以他都想要多买一些备在车上当干粮了。他们从塞外带来会的一些皮毛和珠宝,在回来的时候卖了个十分不错的价钱,也算是小有身家了。
  “三个人,三万两。”百里牧伸出三个手指,在铁传甲几乎冒火的视线下,又加了两个字,“黄金。”
  “这么贵!!!”铁传甲全身上下也不过一万两出头的银子而已。而这一万两,已经足够他们吃好喝好好几年了。
  “这已经是良心价了,若是你不信,可以去外面问问,麒麟肉的价钱比我说的只高不低。”百里牧不是第一次见识到这样的情况,好言好语的回答道。
  “……阿力,我们身上暂时没有这么多钱。”李寻欢尴尬回答道。
  “我知道你们车上有酒,你从来非好酒不喝,应该值不少钱。剩下的钱,你们就在我这里住着,帮我卖猪杀猪,以工抵债。我这里待遇不错,包吃包住,逢年过节还送你猪肉,你可以稍微考虑个一盏茶时间,时间过了我就当你们默认了。”
  小李飞刀例不虚发,用这样的刀法来将猪肉杀猪,一定能最大程度保持猪肉的完整性。再者……眼前这个阿飞明显是用剑高手,想必将猪肉切片也是手到擒来;至于铁传甲,老实话不多,力气也不小,喂猪还是可以的。
  百里牧一想到自己的猪牛,就有些叹气。
  他家的猪牛什么都好,就是脾气不太好。
  第10章 天下第一暗器
  在江湖,或许李大力这个名字算不得什么,放在民间,叫这个名字的没有一千,也有八百。可若是放在商场中,这个名字却是如雷贯耳,几乎是奇迹一般的存在。
  天下有十大富豪,其中六个是沾了黄、赌的边,这两样是最佳的来钱利器,没有人可以抗拒。另外还有两个分别从事于珠宝运输古文物贩卖和海外运输,还有一个就是什么都干,照样跻身富豪前列,而以单纯卖猪牛羊肉跻身十大富豪的,仅有李大力一个!
  或许这些富豪年少时发家都离不开“衣食住行”这几个字,然而因为交通的不方便和各种苛捐杂税,劫富济贫的江湖侠客以及商人本身地位的原因,虽然能够小赚一笔,但后来大多都转了其他行业。比如某个富豪在死后,墓志铭上就会来这么一句,“少时家贫,初以卖肉为生,积年,小有余资,后投于xxx也。”
  在这种情况下,李大力还能联合五大国的肉类商人结成联盟,生意遍布五湖四海,并且得到了不少大势力的优待,真可以称得上是奇迹了。
  李大力的生意做的这么广,为人却低调,不过也不是低调到无人可知的地步。起码那些富豪们,在背地里就暗搓搓的请了不少高手前去一探李大力猪肉秘方的秘密。可惜,不管花了多少钱,请了多少人,那些人都是一去不复返,吓得这些富豪才安分了下来。
  在这个武力值决定地位的年代,一个高手足够让这些富豪全家上下几百口人一个不留。
  钱再多,也是爱惜生命的。
  而李寻欢和阿飞铁传甲三人,如今面对的便是让无数富豪心心念念都不得而知的秘密!
  眼前是一座被城墙般高的栅栏围着的一座山。
  山很普通,鲜花,野草,野果,树木,动物没有半点奇怪的地方,然而三人走进这山里,还是感觉到了一丝不协调。
  “这猪,很凶猛!”阿飞不愧是常年和动物为伴的,几乎是见到李大力所说的“家养小猪仔”的下一刻,阿飞就感觉到了不对劲。这猪看着他们的眼神实在算不上好,别说是惧怕,眼珠里涌现的反而是凶狠和源源不绝的斗志。
  这猪的体型很小,不过一条成年大狗那么大,比起那些一身肥膘的大猪,简直就是可怜的小不点。它的腿虽然也短小,但是看上去却十分有力,它的牙齿颇为尖锐,甚至能够看见一闪而过的光芒。
  铁传甲自认见多识广,也不禁打了个哆嗦,“这是猪?”
  骗人的吧。
  就算在塞外遇见那些猛虎,老虎见着他们也是转头就跑的。这些动物对危险的敏感度可比普通人高多了。他们这三个人,放在江湖上都是一流高手,阿飞和李寻欢更是可以问鼎前几的武学奇才,如今他们反而被一群猪包围了,岂不可笑?
  然而事实就是这么发生了。
  似乎是发现了有陌生人闯进了他们的领地一般,一头又一头的小猪仔从四面八方赶了过来,将三个人围成了个圈,猪蹄子不由的刨着土,似乎一声令下就会对着他们冲过来。
  百里牧远远望着,将手里的一把剑朝着阿飞扔了过去,“记得少让它们流点血啊,伤口最好不要超过一枚铜钱大小。”阿飞的那把称不上剑的铁片,要杀猪很容易,但是要控制伤口大小,就有些强人所难了些。
  阿飞接住了百里牧给的剑,这把剑极轻,入手只有几两重,其中大部分还是剑鞘的重量。拔剑出鞘,剑身薄如蝉翼,吹毛即断。
  “好剑!”李寻欢眼里闪过一丝赞叹,“即使是名震天下的铸剑师,我也从未见过有人能够将剑锤炼到如此薄的地步。”
  阿飞随手挽了个剑花,万年不变的脸上也露出了一些喜气,“薄而不脆,韧性十足。”
  “剑名蝉翼,重一两,宝剑赠英雄,就用猪为宝剑开锋如何?”百里牧热心推销到。
  铁传甲觉得自己以后都无法直视“宝剑”和“开锋”这两个词了,话说这东西有和“杀猪”挂上钩的么?杀猪一般用的不都是刀么!
  百里牧话音未落,下一刻那些猪就对着三人冲了过来,三前两后,错落有致,一头猪往前扑就有两头在后面埋伏,简直成了精了!李寻欢等人不得不施展轻功飞上天,暂时躲过一劫。
  百里牧看着那三人手忙脚乱的样子,心里也微微有些自得。
  他家的猪,也是能够轻易动的了么?
  因为这些猪常年都吃着何首乌人参等贵重草药的缘故,经常性的就会血气上涌。这很正常,人有时候吃了药性浓厚的药材都会补的出血,何况是猪?如此一来,这些猪为了消化药力,就不得不满山撒欢,练就了一身不逊于狮子老虎的好本事,当然,也是不会怕人的。
  师父说,猪本来就是最聪明的动物之一,只是长年累月的养在家中,吃了就睡才会不经用,一旦将合起来的开关打开,自然就会脱胎换骨。而一开始的猪苗,似乎也是师父不知道从哪里弄来的?不然,按照它们吃药材的吃法,恐怕早已吃死了,哪里还会成为举世闻名的美味佳肴呢?
  李寻欢因为身体虚弱,加上性子不喜争斗,身上常年备着的飞刀几乎是不出手的。可是被这些猪逼的,却不得不出手。他本来就是个远程兵器高手,和这些猪拼个近身战也是醉醉的。
  于是,三人就有了定计。
  铁传甲负责引猪,李寻欢和阿飞负责杀猪。
  小李飞刀一出,飞刀破猪脑而入,几乎只留下刀柄大小的伤口,一次性能够解决一只。而阿飞,则是剑光所及之处,就倒下了一头,猪脖颈上面一条细的看不见的红线,血留下的没有两滴。
  这剑,实在是占了大便宜。
  以至于到了后来,李寻欢都不再出手,而是和铁传甲一起负责引猪。
  堪堪杀了大概十头左右,那些猪见情况不对,掉头就跑了。
  可见它们是真的成了精的。
  只是不等三人轻松,又有几头牛哼哧哼哧的赶了过来。
  牛皮硬的很,牛角还麻烦,这种情况下反而是李寻欢出手比较多。
  等到收获成果之时,三人已经满头大汗了。
  到此,他们也不过是杀了十头猪,八头牛而已。只是这体力消耗的,比和一派掌门打起来还累。
  铁传甲看着地上躺着的“尸体”,总算明白为什么这些肉会这么贵了。天底下能够让李寻欢和阿飞一起出手的代价,几万两或许还算轻了哩。
  百里牧过来收拾的时候,一张脸笑开了花。
  最近地价飞涨,那些买卖土地的奸商们一个个赚的不少,他也审时度势的开始扩大经营范围了。就这么些猪牛,少说也能让那些奸商掏出几十套房子来!
  第11章 天下第一暗器
  因为李寻欢的酒都被拿走充当债款的缘故,这些日子李寻欢的日子过的就有些寡淡起来。
  本来他们和百里牧一直吃的猪牛肉,就是用各种药材喂养起来的,吃了对身体的好处多多。李寻欢的身体反而一日比一日的好了起来,铁传甲这么一见,写了信去问了问梅二先生,得到了肯定的回答后,干脆就和李寻欢再这里住了下来。
  相反,阿飞因为是少年人,加上刚从塞外回来,反而被李寻欢赶了出去。少年人意气风发,如何能和他这么个退隐江湖的人一同生活在这样的地方呢?阿飞的武艺,合该在这江湖中占据一席之地的。
  百里牧将蝉翼送给阿飞当礼物,自然也没有收回,相反,在阿飞临行之前,百里牧想起师父以前告诫过他的一句话,转达给了阿飞,“越是漂亮的女人,就越会骗人!”
  阿飞在这些日子,对百里牧也称得上是心服口服,见到边上的李寻欢一听这话就堆起的苦笑,知道这话说的肯定是真理,暗暗记下来不提。
  等到阿飞离开,李寻欢脸上的苦笑都没有收回,“阿力,你小小年纪,你话说的就有些……”
  “怎么了?”百里牧惊讶的看着李寻欢,“莫非我说的不是真的?”
  “你这话要不是真的,世界上就没有真话了。”
  “那不就得了。”百里牧从小听到的最多的一点便是戒女色,师父说,一百个杀手里,五十个是死于话多,四十五个是死于女色,剩下五个则是各种突发事件。百里牧见惯了师兄美色,又跟着师父东奔西跑,再漂亮的美人在他眼里还比不上一头活生生的猪来的可爱。
  这话虽然说的没错,只是你如此年纪,怎么能活的如此暮气呢?李寻欢想到这里,突然发现自己也是没有这个立场来说人家的。就算他风流名声满天下,不还是平白辜负了一群好女人么?还不如阿力呢,起码不会害人害已。
  只是,人在家中做,祸从天上来。
  李寻欢身为妥妥人生赢家,早在百里牧初见他之时,就知道了他招惹麻烦的体质。
  李寻欢从关外回来的消息很快就传遍了江湖,只是一直找不到人而已。唐国的那些新出炉的魔门女子各个摩拳擦掌,恨不得将李寻欢这朵名花给摘下来成就自己的名声。
  李寻欢躲在百里牧这里,除去铁传甲和梅二先生的嘱咐之外,更多的也是为了避免招惹到那些女子。魔门的女子虽然漂亮,但是她们奉行“斩俗缘”,不知道害的多少人家破人亡,李寻欢生怕自己会害的别人遭受池鱼之殃,更是半点面都不露。
  林仙儿虽然惜败移花宫邀月没有成为天下第一美人,但也只是因为武功背景比不上人家而已。再者,邀月再好,那是人如其名如天下明月,可望而不可即,哪里有林仙儿来的年轻貌美?
  林仙儿如今寄居在龙啸云那里,更是放出话说要嫁给夺得“金丝甲”,找到“梅花盗”之人,惹的江湖上一干男人,不管成亲的没成亲的都是跃跃欲试。
  只是这“梅花盗”原本应该栽赃到李寻欢头上的,李寻欢不在,这嫁祸就少了一半以上的可信度。龙啸云即使想要弄什么伎俩,也巧妇难为无米之炊。
  这天夜晚,百里牧这里又迎来了几个江湖客人。
  他们生的不算好,身上还背着一个包袱,可是相互之间却在互相提防,甚至在百里牧打开门接待他们之时,还打算下杀手,以免走漏了消息。
  只是他们运气不算好。
  几个武功说不上一流的人在天下第一杀手面前动刀子,岂不是找死?他们刚刚发出杀气,下一刻,他们便已身首分离,他们护在胸前的包袱也抖落了出来,露出小小的一角。
  李寻欢听见动静走出来,看也没看死去的那几人一眼,相反指着那包袱对着百里牧说道:“阿力可知他们为何动手?”
  “江湖人动手,还需要理由么?”百里牧反问道。
  “不错。”李寻欢点头,那仿佛碧玉一般的眼睛又微微弯了弯,“但人活在世上,总有几个理由迫使他们出手的。”
  “不是为名,就是为利。”
  “他们的武功虽然说不上好,但也不弱。能够让他们一言不发就动手杀人,可见他们身上的东西很珍贵。”
  “再珍贵,他们也没有了命。”
  “不错。可惜这个道理却没有多少人知道。”李寻欢笑了笑,脸色严肃了起来,一字一顿道,“江湖中有几件很神奇的宝物,这些宝物虽很少有人能真的见到,但却已传说多年,其中有一件就是金丝甲,据说此物刀枪不入,水火不伤,你总该听说过。”
  “不过是鸡肋罢了。”百里牧从袖子里掏出一个烟花筒,点燃了它。不久之后便会有人过来收拾清扫。这金丝甲虽然号称是‘武林三宝’之一,其实并没有太大用处,因为除了两个势均力敌的高手相争时用得着它之外,其他人得到,完全是自己找死。
  再者,你护得了身体,还护的了头么?将你的头砍下来,就算你穿着一百件金丝甲,也没有用!
  李寻欢简直想要为李二叔拍手叫好了!
  也不知道他是如何教的人,阿力既不贪恋美色,也不为宝物动心,自己创业,武功又是顶尖,虽然日子过的暮气沉沉,却是实惠的很。多少老江湖一辈子都干不来的事情,阿力却做的完美。
  年轻人,不管长辈说的再多,也总是乐意自己去闯一闯。
  一如阿飞,一如当年的李寻欢,一如李寻欢多年不见的徒弟叶开。
  李寻欢原地站了一会儿,发现自己并没有多少好说的,也干脆不说了。他原本是听见消息说有人要对大哥诗音他们不利才回来的,如今再想,似乎和他也没有多少干系了。
  当年二叔说,“各人有各人的活法,这世上最难买的便是后悔药。”自己又何必去招人厌烦呢?
  李寻欢不是想不明白,以前不过是不想明白。
  一念之差,他却好像平白年轻了十岁。
  “恭喜。”百里牧瞥了李寻欢一眼,知道李寻欢已经摸到宗师的边了。李寻欢不是天赋不好,而是天赋太好。可正因如此,在闯出小李飞刀的名头之后,他的心就被太多杂事占据了。
  宗师之后是大宗师,那时便可摸到破碎虚空的边。
  若是李寻欢成功突破,便可前去唐国潜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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