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章

  岳子琦带着探员刘超和几名警察,押解着宋博,返回警察局的时候,已经是凌晨两点多了。
  大街上空荡荡的,没有一丝儿风,显得异常闷热。
  宋博一边被两名警察推搡着往前走,一边哭丧着脸说:“岳探长,我是被冤枉的,我真的不是杀人凶手。那天在青阳山顶,是我三哥主动约我去的,当时我的手还没碰到他身上,他就已经自己摔下了悬崖。还有,那份纱厂机器改良图纸,也是他主动交给我的,绝不是我使用什么手段抢夺来的。至于杀我大哥二哥的人,就更不是我了。您就高抬贵手,放我一马吧。”
  岳子琦瞧了他一眼,冷声笑道:“现在证据确凿,人证物证俱在,你不是杀人凶手,那谁是杀人凶手?你他妈的就一心一意等着吃枪子吧。”
  宋博一听自己要被枪毙,吓得双脚一软,差点瘫坐在地,嘴里不住地哀求:“岳探长,饶命啊,饶命啊……”
  岳子琦听到他的求饶声,忽然停住脚步,瞧着他微微一笑道:“你想活命嘛,这个……其实也并非什么难事……”
  宋博宛如溺水之人抓住了一根救命稻草,忙道:“岳探长,您有什么要求,尽管提。”
  岳子琦眉头一挑,露出一脸阴恻恻的笑容,道:“我们这些兄弟,为了你这桩案子,跑前跑后可是忙了好一阵,也实在是辛苦。如果你肯拿出二十万块钱来慰劳慰劳咱们,咱们就在这半路上将你放了,对外就说你是中途逃跑的。”
  宋博心头一喜:“二十万元?好说好说,这笔钱兄弟还拿得出来。我在纱厂办公室有个钱柜,里边装着二十多万元私房钱,我这就带你们去取。”于是一行人又掉头朝恒生纱厂方向走去。
  纱厂有不少工人在上夜班,但办公区内却看不到一个人。
  宋博领着岳子琦他们取了钱,岳子琦将他带到一条偏僻的巷子里,解开他身上的绳索,交待道:“记住我的话,连夜出城,有多远逃多远。我们会即刻发出通缉令,从此以后你就是被警方通缉的逃犯了,千万别再回青阳城来,否则再被抓住,神仙也救不了你。”
  宋博心里虽然不大情愿,但事已至此,还是逃命要紧,也顾不得多想,朝着岳子琦说了两句感谢的话,一转身,就朝城外跑去。
  直到看着他的身影消失在无边的黑暗中,旁边的探员刘超才忍不住对岳子琦说:“探长,这样做不大好吧?咱们拿着这些钱,于心何安?”
  岳子琦笑道:“不义之财,不要白不要。”
  刘超急道:“可是咱们刚才放走的,是一个双手沾满血腥的杀人犯,谁敢保证这样丧尽天良之人,日后不会再行凶杀人?”
  岳子琦回头瞧着他:“怎么,你还真以为他是杀人凶手啊?”
  刘超奇道:“难道他不是杀人凶手?”
  岳子琦摇头道:“他当然不是。”
  刘超道:“如果他不是杀人凶手,那么谁是?难道真的是吴灿?”
  岳子琦微微一笑道:“真正的杀人凶手,既不是宋博,也不是吴灿,而是早已死去的吴三彦。”
  刘超差点跳起来:“是他?”
  岳子琦点点头道:“是的,就是他。本来,从案发开始,吴博就一直是我的重点怀疑对象,但是当我们在苏美倩的住处找到那小半瓶没有用完的砒霜和那把带着泥土的铁锹,所有证据都无可辩驳的证明宋博就是凶手时,我反而毅然打消了对他的怀疑。凶手设下巧计,连杀吴大彦和吴二彦兄弟二人,心思是何等缜密,行事是何等小心谨慎,试问如此细心谨慎之人,又怎会将如此重要的罪证保留下来,让警方轻易找到?如果换了我是凶手,作案之后将这两样东西随便扔进哪个河沟里,不就完了吗,用得着将其收藏起来,留下如此大的隐患吗?”
  刘超问:“所以你一看就知道,宋博是被人陷害的,是不是?”
  岳子琦道:“是的,但是当时我没有想到凶手竟会是一个死人,所以将计就计,打算先将宋博抓起来,再趁凶手自以为奸计得逞,得意忘形,在进一步的行动中露出马脚时,将其一举擒获。谁知就在这时,宋博向我们透露了这样一个信息,那一天,是吴三彦主动约他到青阳山顶见面的,当他用手推搡吴三彦时,手还没碰到吴三彦身上,他就已经自己摔下了悬崖。还有,那份纱厂机器改良图纸,也是吴三彦主动交给他的。如果宋博说的是真话,那能说明什么呢?”
  刘超眼睛一亮,道:“这说明吴三彦的死,本身就是一个局,一个将宋博陷害为杀人凶手的局。”
  岳子琦道:“不错,这样一来,我心中所有的疑点便都可以解释通了。吴三彦约宋博来到青阳城郊的青阳山顶,将自己精心绘制的机器改良图纸交给他,然后再用言语激他动手推搡自己,自己随之跳下悬崖。虽有目击者看见是宋博将他推下悬崖的,但实际上是他自己一心求死,跳崖自尽,却让宋博稀里糊涂成了杀死他的凶手。”
  刘超追问:“那吴大彦之死呢?”
  岳子琦分析道:“这个其实很简单,吴大彦的八珍酒存放在纱厂食堂地窖里,谁都可以进去投毒,吴三彦自然也能。在他活着的时候,他就已经悄悄溜进去,将砒霜投放进了箱子中最后一瓶八珍酒里。他早已计算好了,以吴大彦每天一杯酒的速度,喝到有毒的那一瓶酒时,一定是在他死亡以后了。”
  刘超渐渐明白过来:“这么说,吴二彦的死,也是他一手设计的?他知道吴大彦死后,一定会由吴二彦继承纱厂总经理的位子。而新上任的总经理,依照惯例,一定会去拜祭吴家祖坟。所以他提前在祖坟前挖了一个布满尖刀的陷阱,只等吴二彦新官上任前来祭祖时,便可将他置于死地。”想了一下,又问,“那宋博遭遇爆炸袭击,又是怎么回事呢?”
  岳子琦道:“吴三彦早就知道了他二哥和妹夫合伙贪污的事,所以事先撬开那个钱柜,将一个设计巧妙的炸弹放进了铁门夹层里。他知道他二哥死后,宋博想要拿到那些钱,就必须撬开那把锁。只要他动手撬锁,就一定会引起爆炸。他在国外是学机械专业的,我想做这一点事,对于他来说绝不是什么难事。”
  “可是他又为什么没将宋博炸死呢?难道真是他失误,安放的炸药量不足?”
  “这正是他的高明之处。如果将宋博炸死,反而会暴露他的意图。只将他炸伤,反而一下子将警方怀疑的目光引到了宋博身上。然后,他再将没有用完的砒霜和挖坑用过的铁锹,偷偷放在宋博的情妇苏美倩的住处——别忘了吴二彦以前也曾是苏美倩的相好,他有那栋房子的钥匙,也就不足为奇了。当警方找到这些证据之后,想不认定宋博是杀人凶手都不行了。”
  “吴三彦又为什么要如此处心积虑地谋害自己的兄长及妹夫呢?难道仅仅是因为他们在事业上排挤他?”
  岳子琦叹口气道:“如果你真是这样想,那就未免太小瞧吴三彦了。他用自己的生命为代价,设下这个连环杀局的目的有三个,第一是要为父报仇,很多人都知道,他父亲吴恒生,其实是吴大彦为了夺取纱厂总经理的位子,而联手吴二彦和宋博害死的。第二,是为了阻止吴大彦他们将纱厂股份卖给日本人。他早已清醒地认识到,日本人的野心决不止想要恒生纱厂的一半股权,如果跟他们合作,他们迟早会要吞并这间纱厂。为了不让吴大彦他们做下汉奸与卖国贼的勾当,为了不让吴家的产业落入日本人手中,他只好设计将他们通通杀死。”
  刘超担心地道:“可是这样一来,恒生纱厂后继无人,岂不更是危在旦夕?”
  岳子琦呵呵一笑道:“你这样想,那可就错了。吴大彦和吴二彦虽然无后,但吴三彦却有个儿子吴灿。他现在虽然还在前线抗日,但家族中遭此惨变,我相信他很快就会回来担当起恒生纱厂总经理的大任。同时我也相信,一个曾在战场上杀过鬼子兵的人,在经营这家纱厂时,是绝不会跟日本人谈‘合作’这两个字的。”
  刘超恍然大悟似的问:“难道这就是吴三彦的第三个目的?”
  岳子琦说:“是的。”
  刘超说:“你知道宋博不是杀人凶手,所以才放过他,是不是?”
  岳子琦点点头道:“我虽不赞成吴三彦这种极端做法,但也跟他一样,绝不愿看到恒生纱厂被宋博等人拱手送给日本人。所以我虽然放过了宋博,却连诈带唬地将他赶出了青阳城,让他永远不要回来,因为只有这样,吴灿才能不受任何干扰的当上恒生纱厂的总经理。”
  刘超掂掂手里的那二十万元,问:“那这些钱怎么办?”
  岳子琦道:“留下三万块,让兄弟们分了,剩下的都捐给长江水灾的灾民吧。”
  第10章 生死笔名(1)
  刑事侦查卷宗
  (正卷)
  案件名称:网络作家杀人案
  案件编号:a54201481120140313
  犯罪嫌疑人姓名:xxx
  立案时间:2014.3.13
  结案时间:2014.3.28
  立卷单位:青阳市公安局
  1
  “苏提米舟”是个笔名,但不是一个人的笔名,而是三个人合用的笔名。
  艾米、小舟、苏提娜三个女孩儿,原本是一家文化公司的图书策划编辑,有一次,三个好朋友一起参加一个网络文学大赛,居然同时获奖,都得到了一笔不菲的奖金。
  三人觉得在网上写文,也是一条不错的出路,而且不用朝九晚五,不用看老板的脸色,于是头脑一热,就一起辞了职,在市郊合租了一套便宜的房子,对着各自的电脑开始了职业网络写手的生涯。
  三个女孩儿,都算不上勤快人,除去逛街和睡懒觉的时间,每天也就六七千字的产量。她们签约的那家网站,要求作者每日三更,每天至少更新一万字,每月要上传三十万字以上,才能拿到一千元的全勤奖。
  三人辛辛苦苦写了几个月,不要说稿费,就连全勤奖也没混到手。好在艾米勉强算个“富二代”,不时找家里要点“救济款”,三人才不至于饿肚子。又卯足劲写了两三个月,仍无起色。三个好朋友就面临进退两难的境地:要么回去忍受老板的白眼重新开始工作,要么咬紧牙关坚持写下去。
  三个女孩儿商量好久,最后想出一个变通的办法,决定三个人合起来写小说,按现在每人每天七千字的产量来计算,三个人一天可以写两万多字,二一添作五,分别签给两家网站,可以稳稳地拿到两笔全勤奖。
  说干就干,三个好朋友先是取了一个共用的笔名,叫做“苏提米舟”,是从各人名字中提取四个关键字合成的。然后共同拟定了两部长篇小说大纲,分别签给两家网站,三个人轮流往里面填字,合起来每天写两万来字,平均一篇小说日更一万字,正好可以拿到两笔全勤奖。
  她们到银行开了一个账户,密码三个人都知道。每当有稿费打到账上,三人就登录网银,将稿费平均分成三份,每个人都很自觉地取走自己那一份。两笔全勤奖正好2000块,在这个小城里节省着用,勉强已够租房和吃饭。
  三个人同时还约定,要做永远的好朋友,无论成名与否,都要共用“苏提米舟”这个笔名,无论稿费收入有多高,都要汇入三人的公共账号,再作平均分配。
  这就是“苏提米舟”这个笔名的来历。
  苏提米舟这个名字红遍网上网下大江南北,是在两年之后。
  三个女孩不温不火地在网络上混了两年,第三年的时候,三人合写了一部一百多万字的穿越言情小说《步步惊魂》,先是在网上赚足了点击率,接着又被出版商看中,实体书出版后一版再版,大卖七八十万册,然后又有一家影视公司卖走影视改编权,拍成五十集同名电视连续剧,在各大电视台同时播放。
  这一部《步步惊魂》不但为三人带来了近七位数的版税收入,更令“苏提米舟”这个笔名一夜爆红,就连三人以前写的作品都被炒了出来,被出版商竞相出版。
  “苏提米舟”一跃成为网络白金作家,所写作品,无一不红。
  但是由始至终,三个好朋友都遵守当初的约定,再多的稿费,都要先汇到三人的公共账户,然后每人各自取走自己的那一份,绝不多拿一分。
  三人再也不是当初那个靠微薄的全勤奖过日子的小写手,经济宽裕了,就想换个好点的居住环境。
  最先搬出去住的,是美女小舟。
  她谈了个男朋友,那个总喜欢戴墨镜的神秘男每天都开着豪车在楼下等她。一来二去,小舟就干脆搬出去跟人家试婚去了。
  接着搬出去的是艾米。她在市中心的商业步行街附近看中了一套房子,用稿费付了首付,就搬进去了。
  最后只有苏提娜还坚持住在原来简陋的出租屋里。
  苏提娜家在农村,家里的爷爷奶奶和父亲母亲都需要她赡养,两个哥哥一个好酒一个好赌,都指望她赚钱娶媳妇。所以她虽然稿费收入不菲,但大部分都用来接济家用,剩下的也就不多了。为了节省开支,只好继续住在郊区这间出租屋里。
  三个好朋友虽然没有住在一起,平时各忙各的,但仍时常在qq上讨论创作计划和作品选题,每个人都很努力地完成自己的创作任务,有稿费到账,每人都只拿自己的一份,绝不多拿。
  三位好姐妹,偶尔也相约出来压马路,喝茶聊天,三人间的友情不减反增。
  2
  一转眼,又过去了一年多时间。
  这一天,天热得厉害,艾米躲在空调房里构思自己的小说。
  时至今日,她们三个自然早已过了为拿全勤奖而合力往一部小说里拼命填字的阶段,现在可以单独构思,独立完成自己想写的东西。只是上传作品的时候,仍然署的是“苏提米舟”这个笔名,仍然用公共账号收稿费,无论谁写的作品,都是三人各取一份稿费。
  构思完毕,艾米正对着电脑写创作大纲,忽然看见显示屏右下角的qq头像闪了一下,是小舟找她。
  从去年开始,三人为了提高写作质量,已经摒弃了以前那种分工合作填鸭似的写作方式,开始独立创作,联合发表,因为不用聚在一起讨论写作大纲,三人间的联系就少了许多。加上美女小舟又正在热恋之中,几个好朋友已是大半年没有联系过了。
  她点开对话框,小舟先发给她一个微笑的表情,然后告诉她说,苏提娜终于从那个又偏僻又简陋的出租屋搬了出来,在市区南门桥那边租了一套公寓。
  艾米回复说那挺好呀,早该搬出来了。
  小舟说咱们姐妹几个好久没聚过了,要不明天下午两点,到小娜的新家聚一下吧,让她给咱们做顿好吃的打打牙祭。
  艾米欣然答应。小舟又给她说了苏提娜的新住址,在南门桥青云路552号608室。艾米就把地址记在了纸条上。
  第二天中午,艾米打车来到南门桥,找到青云路552号,发现那是一幢八层高的新公寓楼,后面是青云山,前面是人工湖,闹中取静,环境清幽,看来苏提娜为找这房子也花了不少心思。她在楼下等了一会,不见小舟到来,估计她早已经到了,就独自爬上六楼,找到608室,摁了几下门铃,却无人应门。
  门是虚掩着的,艾米轻轻推开门,朝屋里叫了两声“小娜、小娜”,屋里无人应声。她犹豫一下,推门进屋。
  屋子不大,一房一厅,收拾得干干净净,书桌上摆着苏提娜穿白色连衣裙的照片,还有她那台粉红色笔记本电脑。但是她在屋里转了一圈,就是不见有人。
  艾米正自纳闷,忽听身后传来轻微的脚步声响,正要转身,头上猛然挨了一记闷棍,脑中轰然一响,人就倒在地上,什么也不知道了。
  也不知昏睡了多久,艾米打个冷颤,忽然被一阵凉风吹醒,睁开眼睛,感觉头痛欲裂,好半天才恍过神来,转动一下脖子,发现自己正躺在苏提娜屋里的地板上。应该已是黄昏,屋里光线已有些昏暗。
  她强撑着站起身,一抬头,忽然发现面前的电脑椅上一动不动地坐着一个女孩,穿着白色连衣裙,头偏向一边,长发披散下来,胸口有一大团触目惊心的血迹。仔细一看,正是苏提娜。
  艾米吓了一跳,叫声“小娜”,跑过去轻轻推她一下,发现她身子早已冰凉,把手伸到她鼻子前一摸,早已断气多时。
  艾米吓得张开嘴巴,正要尖声惊叫,却忽然发现自己手上居然还握着一把匕首,一把沾满鲜血的匕首。
  她一下就呆住了,这到底是怎么回事?难道是自己杀死了小娜?
  她很快就否定了自己的想法,不,这绝不可能,自己跟苏提娜近日无冤往日无仇,而且两人还是好朋友,自己绝不可能动手杀人。
  那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上一章目录+书签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