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我一声不吭地点点头。
  “张松林首先是自己割掉双眼眼皮,然后用手沾染血在墙上写……”
  “不是割掉眼皮流的血,墙上的血字需要大量的血,张松林是先割掉舌头,那里的大血管分布较多,化验结果也证实墙上的血来源于张松林舌部创口。”我怯生生打断屠夫的话,压低声音说。“这些验尸报告里都有写……”
  “好,是舌头血,张松林自己割掉舌头然后在墙上写字,然后再割开自己腹部,拉出大肠捆绑双脚,接着是割掉自己双眼眼皮后,插入玻璃,最后是双手抱膝跪在铁刺上,穿透自己身体。”屠夫说完后抬头和我对视,默不作声地看我半天后问。“你的验尸报告是想告诉我这个结果吗?”
  事实上验尸结果也让我疑惑了很久,但事实的确是这样,我翻查过张松林之前的病历,未曾发现有精神病史,作为一个正常人来说,在心智健全的情况下,张松林身上任何一个创伤没有人能做到,先不说要忍受剧烈的疼痛,单纯是心理承受上都无法完成。
  我没有让屠夫的质疑持续下去,抬起头理直气壮地告诉他。
  第一、死者张松林尸斑暗红色,位于头枕部、项、背、腰骶、四肢低下处未受压部位,指压不褪色,可见尸体未曾被移动,地下室系第一案发现场。
  第二、死者张松林眼皮被割开,其切割面不规则,创部多锯齿状断痕,随后发现的舌部断裂创口处有同样特征,切割物应是不锋利器物,在尸检过程中,我在眼皮和舌根部都提取到玻璃碎片,经过核对,插入张松林右眼长度为十三厘米的玻璃边缘和眼部以及舌部创口断面吻合,由此可推这就是造成两处创口的器物,随后鉴定科在玻璃上提取到张松林一个人的指纹。
  “指纹只能作为参考,也可能是凶手在行凶时带有防护性手套或者直接抹去指纹,造成张松林自杀的可能性也不能排除。”云杜若听到这里沉稳地反驳。
  我想都没想,眼睛还是直视着屠夫,突然竖起两指,向身旁的云杜若两眼插去,云杜若压根没想到我会这样,本能的向后一退,惊慌失色的瞪我一眼。
  “你干什么?”
  “关于指纹的事我之前也有想过,可有一样是不能作假的,就是人的本能。”我没有理会云杜若,对屠夫一本正经的继续说下去。“从现场血迹溅落的痕迹,我反复比对试验,如果当时是有人胁迫张松林,在十三厘米的玻璃插向眼睛的时候,他会本能地闪避,即便有人束缚他,张松林挣扎也会改变血迹溅落的痕迹,可在现场我完全没有发现这样的痕迹,而且张松林的尸检中未曾发现有中枢神经控制药物,就是说当时的张松林是完全清醒的。”
  屠夫深吸一口烟,皱着眉头重新来回走了几步,声音开始变得有些缓和。
  “说下去。”
  “然后是第三点,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习惯,如果是有人行凶,按照习惯右手持玻璃割掉张松林眼皮和舌头再插入的话,那创口不规则断面应该是由左到右,但张松林的创口却刚好相反,我核对过张松林的资料,张松林是左撇子。”
  “凶手也有可能是左手行凶,或许是为了误导警方,知道张松林是左撇子,故意用左手。”云杜若应该还没被刚才的惊吓缓过神来,愤愤不平地插话进来。
  “云队说的也不是没有道理,这一点你怎么解释?”屠夫背着走低沉的问。
  “当然也会有这个可能,不过我在张松林的左手手掌发现伤口,伤痕和那十三厘米的玻璃边缘吻合,从伤痕深浅可以推断出力度,刚好是切割眼皮和舌头所需的力量。”我胸有成竹地看着屠夫和云杜若平静地回答。“而且手掌伤痕的深度恰到合适,如果有人握住张松林的手行凶的话,相信张松林会反抗,那手掌承受的力量会更大,伤痕也会很深,所以我绝对有理由相信,都是张松林自己造成的。”
  第二章 碎尸积木
  我重新把整理好的验尸报告放到屠夫的办公桌上,最后是腹部的创口,那不是用玻璃切割的,整个腹部的创口极其不规则和凌乱,我在张松林的指甲里找到残留的皮屑,和腹部组织吻合,我告诉办公室里的两人,是张松林用自己的指甲,从肚脐开始撕挖,直至挖开腹腔并拖出大肠捆绑双脚。
  我明显地看见屠夫喉结在蠕动,云杜若擅长案件重组,而如今她的脸颊变得有些苍白,我对这份验尸报告极其有信心,如果说还有什么不确定的地方,因为发现尸体是三天之后,我始终无法判断,张松林到底是死于失血性休克,还是中枢神经受严重剧烈刺激后受损导致的死亡,毕竟一个活人要承受如此的疼痛,而且还是在完全清醒的情况下。
  屠夫这一次没有再扔那份尸检报告,重新坐回到椅子上,指头没有节奏地敲击在报告上,沉默了良久后抬头看我。
  “从专业上讲,张松林是自杀,你们背地里都叫我屠夫,那是因为我见过的尸体比你们多得多,人我也杀过,其实真到了你死我亡的时候,死就并不可怕了,杀人就变成一件很简单机械的事,不过……自杀,自杀是需要极大勇气的,比如信仰的坍塌或者希望被断绝等等,但是,张松林的资料我看过,一个招摇撞骗的敛财商人,我不相信他会有自杀的勇气,一个没有廉耻的人是无法直视死亡的,所以……这验尸报告我不会签字。”
  “姜局,您这是主观推断,所有的验尸结果都是有客观科学依据……”
  “你要给我讲科学依据?”屠夫打断我的话,拉开抽屉拿出一份新的报告扔在我和云杜若面前。“这是鉴定科提交上来的现场勘查报告,在张松林命案现场一共提取到三个人的脚印和指纹,其中一个是张松林,另外两个……”
  屠夫一边说一边把报告里面的两种照片分别推到我和云杜若面前,吸完最后一口烟,用力掐灭在烟灰缸里冷冷地说。
  “另外两个,一个是你云杜若的,一个是你容彦的,我根据客观科学依据判断,你们两人在命案现场出现过,所以我有理由怀疑你们和命案有关。”
  我和云杜若茫然的一愣然后相互对视,惊慌失措地说。
  “姜局,您这话可不能乱说,我和云队是去查案,我们发现的命案现场,怎么可能和命案有关!”
  “你刚才不是和我说客观科学依据嘛,这依据上只显示你们出现在命案现场,并没有显示你们是去查案。”屠夫身体靠在椅子上面无表情很认真地看着我。“云队是刑侦队长,去查案我可以理解,容彦,你就是法医,你去干什么?”
  我还想解释,就被屠夫挥手打断,一边收拾桌上的东西一边头也不抬淡淡地说。
  “很多事不能光看证据表明的东西,你说张松林是自杀,我尊重你的专业,不过你也要给我一个张松林自杀的理由,什么时候你找到了,我就什么时候签字。”
  “查案是云队的事,我就是法医啊。”我彻底的急了。
  “对啊,你也知道自己是法医,可你竟然能发现命案现场,我有理由怀疑你是嫌疑犯。”屠夫站起身一脸平静如常地指着门口。“现在我给你两个选择,要么你停职接受调查,要么你和云队合作,给我找出张松林自杀的原因。”
  我木讷地呆滞在原地,云杜若有些得意地浅笑,我们走到门口的时候被屠夫重新叫了回来。
  “让你们查无头女尸碎尸案,结果查到这桩自杀案上来了,既然两案有关联,云队牵头负责,容彦你协助,两案并案侦察,节约人力物力,无头碎尸案的进展上面催得紧,你们抓紧点。”
  被屠夫赶出来的时候,云杜若关上门后很愉快地对我笑着,大方地伸出手。
  “热闹欢迎你协助刑警队侦破这两起命案,为了以后沟通方便,从明天开始,你还是直接来刑警队办公吧……哦,你应该知道的,刑警队办公室不能抽烟,以后只有委屈你了。”
  云杜若口中说得客气,不过我知道她没有和我商量的意思,屠夫既然都开了口,就是刀山我也得去,突然发现站对队伍的重要性,我整天拿刑警队里那帮哥们开涮,如今居然会落到云杜若手中,后果可想而知。
  回到鉴定科我摸出干瘪的烟盒,弯曲的烟叼在嘴角,可怎么也找不到打火机,心烦意乱的时候一团火苗在面前升起,抬头看见是楚天启,刚调过来的见习法医,黑框眼镜和一身干净得体的着装,看上去斯文秀气。
  楚天启话很少,业务知识倒是很娴熟,虽说是见习法医,不过在工作上早能独当一面,最难得的是他的勤快,在他身上我还能看见我刚入行的那份激情,只是时间长了就被消耗在无尽的命案和尸体之中。
  “听说姜局今天找你和云队了,是不是张松林的案件了结了。”如果说这局里还有谁能严谨自律到背地里能记得屠夫的真名,那只有是楚天启了。
  我点点头,把验尸报告随手扔在抽屉里,揉了揉额头没心思回答楚天启。
  “好多天了,那女尸拼凑得怎么样了?”
  “碎尸太小,而且不完全,陆陆续续有被发现的送来,不过一直没有头部的报告,所以现在进展很慢。”
  “你怎么永远都戴着一副手套?”我在楚天启手中点燃烟,目光落在他手上,记忆里从他来报道那天开始,不管是去解剖室还是办公室,任何地方他都戴着手中这副白色橡胶手套。
  “可能是学这个专业太久了,心理有些问题,总感觉手碰过尸体后,有一股洗不干净的味道。”楚天启不慌不忙地解释,他说话很慢和他性格一样,总是慢条斯理。
  我没心情去理会楚天启的个人爱好,翻出一双手套戴上,向解剖室走去,楚天启在身后叫我。
  “容科……解剖室不让抽烟。”
  “……”我一愣,才回过神嘴角叼着的烟,深吸一口转过头没好气地回答。“最后一只,再不抽就没机会了。”
  鉴定科的解剖室用局里人的话说,阴气重的很,人在里面呆久了浑身都不自在,我倒是没有这样的感觉,我工作一大半时间是在这里面渡过的。
  我走到第三号解剖台,上面摆放着大小一致的尸块,旁边的水盆里泡着一大堆白色布料包裹的东西,碎尸就是从这些白色布料里发现的,陆陆续续地送到这里,由于时间过长,上面的干涸的血渍和布料粘连在一起。
  我给楚天启安排的工作就是在这水盆中把尸块从白色布料中剥离出来,毕竟我已经过了那份满腔热情废寝忘食工作的岁月,好在楚天启心静,总是很仔细地剥离每一块尸块,有时候我在旁边看着都有些好奇,感觉他的认真就如同在剥离一块肉香扑鼻的粽子。
  解剖台上是已经清理好的尸块,张松林的命案就是由这具无名女尸而发现的,第一次发现无名女尸是在四月七号,第一批白色布料包裹的尸块被发现,在清理出来后我着实惊讶了很久。
  入行也有好多年,什么样的尸体都见识过,唯独没见过眼前这样的,分尸案常有,多是凶手为了掩饰罪行隐瞒死者身份或者就是泄愤,但不管是哪一种,杀人并不是件轻松的事,更不用说碎尸,在处理的时候都会慌乱和紧张,心理素质再好的凶手也会在尸体上给我留下线索,可眼前的这一具却出乎意外。
  尸块的长度五厘米,宽度五厘米。
  不是一块,而是所有的。
  每一块的切割面都相当整齐,在已经发现的人骨里,不管是较软的肋软骨,还是骨质坚硬的股骨或者是尺骨,都保持得分毫不差的精准,在人骨的边缘处我甚至能找到打磨的痕迹,而人肉部分迄今为止我没找到一块皮肤,可见凶手是先将死者剥皮后再分尸。
  我仔细留意过皮下组织,除了腐烂和清理时候的损伤外,再也找不到任何一点破裂的痕迹,楚天启在清理尸块的时候很震惊地告诉我,即便是现在一流的外科医生也很难做到如此精细的人皮分离。
  我心中默认了楚天启的话,这凶手已经不是简单的杀人,而是在雕琢一件他心目中的艺术品,这需要极高的外科解剖技术和超乎常人的耐心以及麻木的冷酷。
  因为没有皮肤,在找到的尸块中所发现的指头无法提取指纹,头也没有下落,所以这具并不完整的尸体就凌乱地堆积在三号解剖台上,我每天的工作就是拼凑这些尸块。
  每具尸体都有编号和名字,这一具女尸的编号是07463,至于名字一栏一直是空白的,直到有一天我在上面写下。
  积木!
  我就像堆砌积木一般在拼凑这具人肉拼图,凶手把解剖的技艺发挥到超乎艺术的高度,我努力还原着死者完整的躯体,也努力在这场游戏中寻找线索。
  只不过……
  我一无所获。
  云杜若是我少见能长时间待在解剖室里的女人,她的专注多少有些让我钦佩,都说女人的美貌和智商成反比,云杜若成功地推翻了这个观点,在我完成初步尸检后,她根据验尸报告得出的分析和我想的如出一辙。
  凶手具备娴熟的外科解剖知识,如此精密的分尸应该是一个人单独完成,这需要极大的体力,所以凶手应该是男性,年龄介于25-35之间,如此仔细的杀人分尸,需要极其安静和隐蔽的场所,因此凶手拥有私人场地,可见凶手有固定住所和稳定收入,如此有耐心的一个人完成分尸,说明凶手是一个性格内向不善交际,现实中比较孤僻的人。
  第三章 忘川小栈
  尸检过程中唯一的发现是在一块尸骨中找到一张缠绕在上面的纸,深黄色,由于被水浸泡过,上面的字体大多都模糊,纸上有斑驳的红色颜料,经过化验是朱砂,而在纸张右下角还能依稀分辨出道缘堂三个残缺的字。
  入行这些年,我早已过了热血沸腾的冲动,仅有的棱角也被这解剖室里各种各样的尸体打磨得圆滑,恪尽职守这四个字被我诠释得淋漓尽致,除了验尸我极少过问案件的其他事,也不知道为什么,我会根据道缘堂这三个字鬼使神差地去看看。
  结果……
  烟烫到我的手指,我慌乱地扔掉,屠夫要让我给张松林的自杀案找一个理由,这已经不是我能推脱的事了,既然无名碎尸案和道缘堂发现的自杀案有联系,那张已经破裂残缺的黄色纸或许会提供些线索,不过我首先需要搞明白,那纸上面到底写的是什么,鉴证科和云杜若那队人已经反复研究了好些天,始终没有发现,不过我想有一个人应该可以帮到我。
  离开的时候,看见楚天启又戴上新的橡胶手套进来,我一边穿衣服一边问他。
  “都下班了,别天天都待在这里面,早晚人都会待傻的,公安局又不是你家开的,你至于这么拼吗?”
  “死者为大,被发现送来的尸块越来越多,及时清理有助于尸体重组,反正我一个人回去也没事,就当是加强业务知识。”
  楚天启一本正经的样子让我哭笑不得,在走廊刚好遇到经济犯罪科的头宋迟,从他身上抢了一包烟扔在楚天启的面前。
  “学着抽吧,天天在里面待着,我早闻见你身上有股尸味,熏熏对你有好处,不然以后连媳妇都找不到。”
  楚天启谦逊地点点头,我关门出去的时候,宋迟拍拍我肩膀,对着解剖室努嘴。
  “天启这小伙挺不错,做事比说话多,你教点好的,别到最后都和你一样变成油条了。”
  “管好你自己吧,这才刚开始,时间长了指不定比我还油。”我不屑一顾地冲宋迟笑笑。
  我调过来时间并不长,朋友多是局里平时几个说的起话的人,宋迟算一个,不过我一直相信有利益往来的人是无法做朋友的。
  所以我一直坚信韩煜不是我朋友。
  他是我房东。
  刚调过来的时候,局里的宿舍紧张没我住的地,屠夫特批局里经费每月补贴我住宿费让我在外面自己租房子,就那点钱三环之内是不用考虑了,我喜欢安静又不愿意和人合租,在报纸上找了好些天,看到一间满意的房子,独门独院而且房租低的让人不敢相信。
  地址上写着极乐街二十五号忘川小栈。
  我不知道是这地址吸引了我还是那房租吸引了我,生怕去晚了就被人租走,当天下午特意请假过去,到了才明白地址的含义。
  这是一条建在殡仪馆旁边的街,居民多忌讳所以这一带人烟稀少,极乐街两边都是贩卖各种殡葬用品的店面,忘川小栈就是其中一间,只不过名字文雅了些,说到底就是寿衣店。
  想象中寿衣店的老板要么是像龙婆那样面无表情脚下轻飘阴森的老妇人,要么就是弯腰驼背瘦骨嶙峋阴冷的老头,可从店里出来的人着实让我有些意外。
  韩煜的年纪应该和我差不多大,二十五六的样子,那是一张很俊美的脸,像是一块精心雕刻的美玉,怎么看都找不出一丝瑕疵,男人有这样的脸多少有些让我妒忌。
  “你好,我叫韩煜。”
  他的笑很自然,透着一股玩世不恭的不羁,给人很随和的感觉,在这条没多少活气的大街上,如同一缕阳光让人很惬意,我对他有一种莫名的好感,隐约又想起阿炳的话,百鬼送子,注定要和死人打一辈子交道,如今就连住的地方也和死人有关,好像冥冥之中我依旧在印证阿炳的话。
  一簇雪白在韩煜身边窜动,我低头看见一只周身银白如雪的动物游走在韩煜身边,警觉地注视着我,目光中透着高傲和冷艳的气息,完全没有像一般宠物那样露出期盼抚摸或者挑逗的欲望,我看的出,那是对我的审视,而且是一种居高临下的姿态,很少在动物眼中看见这样的眼神。
  竖起的尖耳,长长的嘴巴,还有那双暗红而妩媚的眼睛,我有些惊讶地指着那团银雪,还没来得及开口。
  “博美,我养的宠物。”韩煜在我开口之前就说了出来。“体型大了点,不过很温顺,一个人住太孤单,一直都是它陪着我,哦,它叫银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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