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江安城世家大族众多,其中季家当朝新贵,新任季家家主品级仅次于同帝王打天下的金家,季家二少爷入仕之后更是赈灾有功,邀约去过帝王家宴,据说陛下有意,将平姚帝姬嫁与他。
  此时来的人,正是季家的大小姐季茗岚。
  凌景逸刚刚在街巷处,就已经远远地看到她。
  因为与季茗岚不过是点头之交,所以也没有上前去打招呼,但没想到她会前来。凌景逸礼数周全地朝她,微微作揖。
  “这么巧吗?大家都在。”
  男子轻摇折扇,缓步前来,身前的玉佩叮当作响,面容俊朗,一双狭长的丹凤眼染上了红色,走近还能闻到丝丝酒味,身形摇晃但行走时极稳,潇洒风流。段辰认得他。
  凌景逸性子冷淡,无甚好友,但是在来书院的第一天时,凌景逸就和他一起去了草场看箭猎,此后也经常与他一起饮酒作赋。
  “哟,小书童也在呢!”何晏屿眼前一亮,欺身逼近。
  段辰惊瞪着比他高出一个头的黑影,连连后退。正好碰到凌景逸肩膀,脚步一转,撤到凌景逸身后。
  何晏屿轻笑一声,见好就收,转过来朝凌、季揖礼。
  “我听说今日在玉宝楼有聚宝大会,热闹非凡,不如我们一同前去吧。”季菁岚率先开口。
  聚宝大会一年一度,彼时大洲上奇珍异宝尽数涌现,凌景逸此行,其实也是想带段辰去玉春楼。到时候这个傻不愣登的小子,肯定惊掉下巴。
  季菁岚既然已经开口了,凌景逸也没有理由拒绝。
  二人礼貌道:“那就叨扰姑娘了。”
  玉宝楼有一千金台,千金台上有一盏灯,名为天灯,天灯明时,便有一件宝物易主。
  此刻天灯亮了又灭,灭了又亮。
  段辰坐在二楼雅座之内,见面具人呈着盖着黑布的宝物,走上了台子中央,锣声敲响,一道浑厚的声音传来。
  “黎洲毛笔,狼王毫毛所制,乃前科状元邓铭鸢,一笔定风波时所用。”
  三年前,朔风残部在墨河发动袭击,一路北上,地处决洲的瑶光城奋力抵抗,但敌人来势汹汹,眼看城门就要失守,城中三万百姓落入水火。
  邓铭鸢恰逢南下巡访,得知此事之后,大笔一挥,著下文章,轻骑带着纸张来到朔风统帅的营地,所有人都不敢相信,胜券在握的朔风人会就此收兵。
  可是奇迹发生了,朔风残部在瑶光城外,驻扎的营地陆续撤退,不知所踪。
  同时久经大旱的南方,迎来了一场甘露,百姓们纷纷跑到街上,跪地呐喊。
  从此,邓铭鸢这个名字,响彻了中洲大地。
  段辰虽没读过几年书,但听说过邓铭鸢,对他的事迹也是心驰神往。
  听到是他定风波时所用之笔,登时集中注意力,脑袋伸前了些,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生怕错过。
  凌景逸的胳膊被轻碰,何晏屿坐在凌景逸右边,用下巴向他点颌示意,笑眯眯道:“看你家小书童,似乎蛮喜欢这只笔的。”
  凌景逸微微侧首,他自是捕捉到了段辰不一样的反应,紧撺到皱起的裤子,身子直挺挺往前倾,眼睛里的亮光忽闪忽闪。
  “喜欢又能如何,段铭鸢的笔争抢的人不知有多少。”凌景逸冷哼一声,挺前身子,挡住何晏屿的目光。
  何晏屿轻笑,不再说话。
  黑布掀开时,台下噤声一片,竹胎漆艺,黄色漆地上绘以流云彩纹,疏朗有致,寓意:“笔下行云流水,前程无边无量”
  笔下行云流水,前程无边无量。
  邓铭鸢年少得志,庙堂平步青云,民间佳话传颂,历经众多不过才二十三年岁,台下出价的人不少。
  不单单只是敬仰邓铭鸢,很多也想借着这句话沾沾光,期望自己也能如邓铭鸢一二。
  段辰越来越震惊,脑子里算着白花花的银子,简直想都不敢想。过了一会,随着价位的攀升,喊价的人稀稀零零。
  敲锤两次之后,挺着大肚子的富态男人,脸上跃显得意,大拇指轻摩带着的青玉指环,一副势在必得的样子。
  正在这是,耳边清冽的声音响起。
  凌景逸出价了,自聚宝大会开始到现在,凌景逸都只是漫不经心地看着,偶尔端起茶盏眯上几口,段辰还以为他对这里的宝物都看不上呢。
  几轮拍价过后,凌景逸拿下。
  富态男人朝他们恶狠狠地瞪了一眼,吹着胡子,愤然拂袖而去。
  段辰看着毛笔被装在盒子里,由面具人端着走上二楼,皮靴在木板上作响,一步一步朝着他们靠近。
  “啪嗒。”盒盖打开。
  与段辰只有半臂距离,咫尺之间好像能看到,邓铭鸢握着它时是怎样的波涛汹涌,千军万马铁蹄翻飞,都不极眼前一尺。
  隔着漫长岁月,段辰心中开始激荡。
  凌景逸接过盒子,拿出毛笔在手上试了试,随后抛递给段辰。
  “一篇文章就能让朔风军退兵,荒诞可笑。”
  段辰用双手接捧过,用袖子拂了拂放置毛笔的红木盒,恭恭敬敬地塞入袖子当中。
  这一幕被凌景逸尽收眼底,嗤笑声飘入段辰耳中。
  段辰埋头整理不做理会,凌景逸就是这样,邓铭鸢不费兵卒就击退敌军,他的英勇事迹大街小巷广为流传,这是大大的圣人,他的物品当然要好好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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