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0节
“看个屁,跑啊!”赵西平催骆驼,“它们追上来了。”
一群叶公好龙的人在黑夜中狂奔,远在千里之遥的葱岭,隋玉一行人正在山谷中行夜路。
“穿过这个山谷,再翻过一座高山,就是大宛了。”花岁春说。
而在群山万壑的另一端,五个光头僧人涉水而行,目的地也是大宛。
第280章 抵达大宛
当黑夜消退,黎明来临时,红彤彤的太阳从山顶升起,明晃晃的光晕笼罩着崇山峻岭,打瞌睡的人转醒,一睁眼,硕大的太阳悬浮在人的头顶。
“主子,快醒醒,快起来看日出。”甘大眼不眨地大喊。
隋玉打着哈欠钻出帐篷,随即又喊:“快,快出来,好大的太阳。”
这是隋玉见过的最大的太阳,站的高离天近,她觉得伸手就能抓住太阳,心中更是有一股冲动:往高处跑,追着缓缓升起的太阳攀上山峦的最高峰。
大多数人听到惊呼都出来了,他们震惊又沉默地望着太阳在云海攀爬,晨雾寒霜如烟,在绚烂的光晕下一缕缕消散。
待日头高升,隋玉回神,她这才发现骆驼群也乖顺极了,一个个安静地望着天。
“真好看。”小春红赞叹,又惋惜说:“可惜陈老没看见,他要是看见了,准能写出三五篇诗赋,不像我,思来想去,只能夸好看二字。”
“我看你也有诗人的才情,看见好看的东西就想吟诗作赋。”隋玉调侃她,“陈老没看见你看见了啊,回去了你好好跟他学习,过个三五年,你就能写诗作赋了。”
小春红掩嘴笑,她钻进帐篷去穿衣裳,山上冷的很,再往上二里地的山头是冰雪覆盖,六七月了,山上的寒气逼得人还要穿袄披袍。
土坑里的火早就灭了,扒开浮灰还能看见火星,小喜扯把干草捂上面大口吹气,待火苗飙起,将冷透的早饭热一热,众人吃个肚饱,牵着骆驼继续爬山。
山体陡峭,高处寸草不生,凹凸不平的石块在风雪的侵蚀下打磨得光滑,寒霜落在上面结冰,稍不注意,人和骆驼都滑蹄。
“都慢点,看仔细了再下脚,这要是摔下去,不是摔断腿,就是磕破头。”隋玉念叨。
张顺闻言充当她的喉舌,再高声重复。
一路有惊无险,行走半天,在晌午时分方才走下寸草不生的山壁。
又耗半天绕过北向的山坡,山路蜿蜒向下,在天黑时,隐约能听见山下的人声。
“玉妹妹,现在已是六月中旬,我们在大宛卖货再买货,如果不能在半个月内完成,恐怕不能赶在入冬前回敦煌。”宋娴说。
隋玉心里有数,从敦煌离开时,她还预估着能赶在入冬前回去,但路上接二连三遇见事,几经耽误,日子明显紧巴了。
“还有这座雪山,九月份估计就要下大雪,到时候大雪封山,更不好走路。”宋娴歉意地笑笑,解释说:“我是被我的一时冲动弄得后悔极了,也怕了。关于回程的时点,我觉得我们不能逞强,跟其他的商队一样,今年来明年走,你觉得如何?”
“到时候看情况,如果时间早,我们尽早离开大宛,翻过葱岭去疏勒国过冬,明年三月启程回关。”隋玉思量道。
宋娴没意见,颇为赞同。
休息一夜,天明后,甘大指使其他人把帐篷和冬衣都折叠整齐束在骆驼背上,昨天还捂着袄过寒冬,下了山,天就热了,穿着单衣还嫌热。
山下是草木葳蕤的草原,牧草长势喜人,根茎茁壮,叶片厚实,汁水充盈,骆驼群走下去,它们贪婪地大口咀嚼大口吞咽,如狼进了羊群,吃得抬不起头。
“远道而来的客人,诸位好啊。”一个深目长须的中年男人大步过来。
花岁春走到隋玉旁边,介绍说:“这应该是安卟鲁家族的人,他们常年行走在大宛的各个城邑,给大汉的商队翻译大宛语,以此赚取钱财度日。”
隋玉了然,她感慨道:“他们还挺有经商头脑。”
“对,只出人不出物就能赚取钱财,头脑聪明。”宋娴接话,“这种人能用吧?他们赚的就是商队的钱,应该不会从中忽悠我们吧?”
花岁春点头,“这个家族的人在大宛名声不错,我来过大宛几次,反正没听其他商队说他们的坏话。对了,你们还能跟他们买消息,比如今年的布价和马价,以及药材的价钱和香料的价钱,或是哪个地方的药材药性好,只要你们出的起价,他们就能给你们好好办事。”
正说着,深目长须的大宛人过来了,他跟徐氏李氏的商队已经谈好了生意。
“二位夫人好。”他一眼看出这个商队的主事人是谁,他走到隋玉面前,侧对着宋娴,说:“我有个汉人名字,叫赵秦,你们可以这么称呼我。二位夫人初来大宛,人生地不熟,言语又不通,做生意容易被蒙骗,不如二位夫人雇我同行?”
“你一个人分身乏术吧?接几单生意了?”隋玉往徐李两家商队站的方向看一眼。
“我会另外给他们安排人。”赵秦说。
“那行吧,雇你要给多少钱?”隋玉问。
“一家一匹绸缎,为期一个月。”赵秦看宋娴一眼,说:“二位也别糊弄我,你们还没下山我就注意到你们,两拨人虽是走在一起,但精神和神色大为不同,明显不是一家的。”
宋娴欲出口的话咽下了,她看两眼自己的仆从,一个个低眉顺眼的,跟甘大甘二一行人的确不像一家的。
隋玉看花岁春一眼,见他点头,她答应了。
“诸位休息一会儿,我这就回去叫人。”赵秦说。
待人走了,隋玉和宋娴发话让其他人原地歇歇,她们二人去找徐李两家的当事人。
绿芽儿看了看手上掐的一捧花,她把艳丽的花束交给小春红,一溜烟也跟了上去。
隋玉先是责怪徐李两家的当家人不厚道,她们初次来大宛,什么都不清楚,他们也不提醒一二,这个安什么鲁家族的人,她们丝毫没听说过。
“误会,完全是误会,我们这不是看你的商队里还有花家的小子,以为他会跟你们说。”徐大当家解释,“而且这个事知不知道都不影响我们做生意,只要有汉人的商队过来,他们就会主动找上门。”
“理是这个理,就是我们不知道这个事,人找上门了我们还不清楚人家的身份,在他们眼里,我们估计挺好骗。”宋娴说,“我们四个商队一起历经磨难,走了四个月才走到大宛,着实是不容易,接下来的路程不妨还一起同行?我们一起过来,再一起回去。”
徐李两家商队的主事人没有意见,一口答应了,毕竟这一路走来,隋玉和宋娴带的商队没拖后腿,相处还算愉快。
隋玉把她跟宋娴商量的回程事宜告知他们,他们也没有意见,全交给隋玉操心。
“接下来你们打算去哪里?”隋玉问,“你们来过大宛,接下来我们就指望你们领路了。”
“好说。”徐大当家应下,“待会儿我的商队走在前面,李大当家带人殿后,你们跟在中间,免得掉队了。”
隋玉道声谢。
事情商定,赵秦带上行囊跟他的三个堂兄弟一起过来了,四人分别跟着一个商队,关于大宛的情况,有问就有答。
“你们是今年第五个来大宛的商队,其中前三个是从乌孙过来的胡人商队,前三天过来的一个商队是安息帝国的。”赵秦跟隋玉说,“这个消息我不收钱,免费送给女掌柜,你们是头一个来大宛的汉人商队,只要是商货要价别太离谱,出货很快的。”
“能在半个月之内把货卖光吗?”隋玉问。
“可以,你给我抽成,我给你介绍生意。”赵秦狡黠一笑。
隋玉:“……说说看。”
“我给你介绍的生意做成了,我抽一成利。”
隋玉毫不犹豫地摇头拒绝,“有这个钱,我们不如在大宛住一冬。”
赵秦笑笑,并不勉强。
走进第一个城邑,徐大当家领着商队熟门熟路找去歇脚地,商定租子钱,四个商队一同住下。
商货卸下,青山带人赶着骆驼群出城去吃草,张顺和小春红带着赵秦出门采买粮食,甘大甘二和李武阿牛在住处守货,隋玉带走柳芽儿,约着宋娴母女俩出门逛逛。
“大宛的土壤真是肥沃,这一路走来,草场上牧草长得好,地里的庄稼也长得旺盛。”宋娴说。
“果树也多。”绿芽儿兴奋接话,“路上好多野果树,我看见核桃树了,还有桃子树,结了好多的果子,野葡萄藤上也挂了好多葡萄串。娘,婶婶,你们看见了吗?”
隋玉点头,她这趟出来就是想去摘野桃子。
“买不买酒?你们汉人都喜欢我们的葡萄酒。”一个穿着粉色薄纱的小阿妹探头出来,用有些拗口地汉话问。
隋玉和宋娴齐齐摆手,就是想买葡萄酒也是离开时再买,这时候买了全是负担。
“什么价?”绿芽儿问一句。
“去年是一尺帛布换五斤酒。”
“今年呢?”隋玉又问。
“今年可以卖你们六斤。”
“那我们离开时找你买。”宋娴说。
“现在不买,晚了就没了。”小阿妹喊,见这帮人不搭理她,她关上门,步履匆匆跟了过去。
“……这片桃树有主吗?”隋玉问。
小阿妹点头又摇头,“人死了,给羊吃的。”
“那我们就随便摘了。”隋玉窃笑。
第281章 富饶的地方
桃子还没完全成熟,半青半红,桃子的清香气远大于甜香,掰下枝头时的咔嚓一声,咬破时的脆响,咀嚼时的嚓嚓声,不论是味道还是声响,都让人感到心情愉快。
隋玉摘了一兜脆桃,她动作利索地蹦下树,拿个桃子扔给小阿妹,便挑一处鲜花盛开的地方坐下。
小阿妹看了看桃树上笑盈盈的人,她走到隋玉旁边,隔着一步远的距离也坐下来。
“你们大汉朝没有桃子吗?”小阿妹问。
“有,不过是大汉朝疆域甚广,人口也多,地和树多是有主的,所以我们在看见你们这里的野果树时会心生激动。”隋玉解释。
这小阿妹有些听不明白,简短的汉话她还能懂,太长的句子会让她脑袋发晕。不过她心想,能织出缎花锦的国家,总不至于是个贫瘠之地。
宋娴和绿芽儿也从桃树上下来了,玩过瘾了,绿芽脸上的愁苦之色早就消失不见了,她坐在小阿妹旁边好奇地问话。
一只蜜蜂飞来,在盛开的花蕊上停留片刻,嗡嗡声消失几瞬,随着蜜蜂起飞,嗡嗡声又传入耳中。
在蜜蜂飞走后,宋娴摘下那朵盛放的红花别在鬓角,望着面前生机盎然的草场。青草和各色鲜花交织,这是颜色最为艳丽的地毯。她闻着满鼻的青草香和花香,觉得这一路的辛苦值了,这真是个适合过日子的好地方,好山好水好风光,生活在这里的人,恐怕能长命百岁。
“这真是个好地方。”她忍不住感叹。
隋玉点头,她掐一束野花攥在手里,红的,黄的,艳丽的色彩刺激着疲倦的眼睛,麻木的眼睛逐渐有了神采。
太阳出来了,远处山坡上跑来一群咩咩叫的小羊,大概是闻到了桃子香,有几只小羊淌过绿如春水的草甸,化作几个小白点慢慢靠近。
“这是额尔赫大叔家的小羊,他家今年得了七十多头羊羔。”小阿妹说。
绿芽儿掏出一个脆桃凑到小羊旁边,她拿着桃子喂羊。
“你小心它咬到你的手。”宋娴提醒。
湿热的羊舌头舔到手指,绿芽儿丢下桃子,她笑嘻嘻地将手上的口水蹭在羊身上。
“你们家没有羊吗?”小阿妹问,“我家有四十八只羊。”
“我家没有羊,但有骆驼,骆驼有七百多头。”绿芽儿听出她的炫耀,她不甘示弱。
小阿妹惊得张大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