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6章 争锋

  第一卷风起于飘萍之末
  叶绍梅是以取回朝廷邸钞和顺便拜访柳如是的名义,来到秦家村。
  柳如是先是一怔,随即热情的去门口迎接。
  这几天,通过福伯和张云所述,柳如是逐渐了解秦浩明和叶家悔婚的来龙去脉。
  不过她心里并无芥蒂,一则,她和叶绍梅素昧平生,不了解对方,不愿早做结论。
  二则,想秦郎何等英雄人物,岂是自己一个名声未洁的弱女子可以独自霸占?那岂不是要遭天谴?
  “不请自来,冒昧拜访,尚请柳姐姐切莫责怪才是。”
  叶绍梅双手交叠放在小腹,目视朝下微屈膝对柳如是行万福礼。
  她今天明显刻意打扮过,梳着江南一带流行未出室少女的的垂鬟髻,将发分股,结鬟于顶。
  一身合体的微紫色襦裙,肩搭狐裘,衬得她亭亭玉立、高贵大方。
  再加上她原本就生的眉目如画,肌肤胜雪。一点朱砂印在白嫩的额头,鬓边两缕乌发自然下垂,更显得娇嫩鲜艳、清丽迷人。
  “说什么话,能认识仙女一般的妹妹,姐姐高兴还来不及,岂会见怪?
  外面风大人多,咱们姐妹到里间说话。”
  柳如是还完礼,向前两步,柔若无骨的小手握住叶绍梅,目光洁净开心的说道。
  不同于叶绍梅有意打扮,柳如是则是洗净铅华,一副最家常的装扮,只是头上戴着步摇,步摇上有垂珠,步则摇动!
  前行的柳如是碧色的长裙高高的束在腰上,外套织锦短襦,衬得腰细若柳,裙摆拖得极长。
  虽都是普通的衣服,可穿在她的身上,却分明有一种娴静贤良之妻的感觉。
  沐人间烟火,染岁月风尘,柳如是呈现出乡间阡陌野百合般的超脱静默之美。
  来来往往帮忙清扫院子的秦家村民,见柳如是和叶绍梅她们春兰秋菊各有擅场,据是秀外慧中,美貌非凡。
  皆暗叹秦族长端的好本事,两个天仙般的女子都对其倾心。
  叶绍梅任柳如是牵着自己的纤纤玉手,穿过稍显昏暗的大厅,来到秦浩明原先的书房。
  内里及其简陋,家具家私全无,仅有破旧的八仙桌权当书桌,和两张高脚凳,其它皆无。
  叶绍梅从来没有来过秦浩明房间,原来有数的几次要不是在大厅,要不是在院子。
  心上人居住环境如此简陋,叶绍梅微红着眼眶,强行把快要落下的泪水挤回眼眶,以免当场失态。
  同时心中自责不已,自己原先怎么如此肤浅,只知风花雪月,却从未关心过他的生活。
  怪不得要变卖主宅,估计是有什么为难之事,不得不如此。
  “妹妹别看屋中简陋,可听云哥儿说,秦郎甚是爱洁,屋中用品他每日都要打理得纤尘不染,真真是为难他一个堂堂七尺轩昂男儿。”
  柳如是拉过高脚凳,怕叶绍梅一个大小姐有些不习惯,故意漫不经心的说道。
  叶绍梅倒是未做它想,接过凳子欣然就座。
  “柳姐姐,天寒地冻,姐姐初次来到临浦,估计还未适应此地天气。
  小妹亲手缝制了一件貂皮大衣,还望切莫嫌弃,姐姐试穿一下可否合身得体,小妹也好修改。”
  柳如是刚坐下,叶绍梅便从丫鬟小玉的手中接过礼盒,笑意盎然递给她。
  “妹妹的心意姐姐心领,但如此贵重之物,如是受之有愧!
  更何况金陵比临浦冷,所以保暖的衣服均已带过来。
  再说秦郎生性节俭,胸怀天下,但有余财,皆接济生活无落的流民。我若收之,恐他不喜!”
  柳如是兰心蕙质心地善良,叶绍梅的言行举止早已说明她的心思,情根深种秦郎。
  不然,她们彼此间初次相见,便赠送如此贵重物件,绝无可能!
  还不是想结好与她,与秦郎再续前缘!
  不过自己也无惧,我若在他心上,情敌三千又何妨?
  想到爱郎未发迹之前,身家如此破败,却能为己一掷千金,更显真情。
  叶绍梅容貌端庄秀丽身家清白,家里又是临浦大族,与秦郎正好门当户对,正是上等姻缘。
  之前虽有悔婚的举措,但想来都是家长所为,应该和叶妹妹并无瓜葛。
  既如此,还不如尽量结交,至于心性如何?倒是可以在以后交往的过程中,慢慢观察。
  “姐姐这样说,小妹便不勉强,希望姐姐别怪我孟浪!”
  叶绍梅心意已到,初次交往,如此便行。
  “妹妹说笑了,岂敢言孟浪二字?
  如是背井离乡孤身一人,妹妹有心,姐姐高兴还来不及。”
  柳如是暗赞叶绍梅说话得体,进退有度。
  “咦?那是明哥……浩明新的作品吗?”
  叶绍梅脸颊通红,双眼灼灼生辉,紧紧盯着墙上秦浩明新近写的励志名句:
  有志者,事竟成,破釜沉舟,百二秦关终属楚!
  苦心人,天不负,卧薪尝胆,三千越甲可吞吴!
  “想来应是,上次在金陵他便有说过,后渐渐传开,金陵士子无不夸赞秦郎之才!”
  柳如是莞尔一笑,叶绍梅其意不言自明。
  难得她有心,若是心性不错,那自己便帮她一把又何妨?
  总好过今后要和其它素昧平生的女子相处。
  “浩明才情真好,梅儿这里也有他的半阙,请姐姐帮忙赏鉴。
  大梦方觉醒,平生我自知。予我三千刃,定斩九重天。若有三万骑,天地换新颜!”
  此地无银三百两!
  叶绍梅急于转换话题,可绕来绕去,却最终还是表露出新意。
  “秦郎十年磨一剑,今日方始出鞘。一剑光寒动九州,才情学识传天下。
  众人只看到他的辉煌灿烂,可期间的诸多苦楚,孤独寂静以及世俗的眼光,又有谁人能知?
  如是恨不能早识秦郎,随侍身边,便是为他端茶斟水,研磨修笔,也甘之如饴!”
  若是没有那个作坊,秦浩明原先的家中可以用家徒四壁来形容。
  柳如是想到爱郎在这样的环境中顽强拼搏,做出如此脍炙人口的诗句,做出如此的惊天大捷,忍不住眼噙热泪,慷然而叹!
  当然,其中也有刺激叶绍梅,看她心性如何?
  毕竟,谁叫她在这样的情况下做出悔婚的举动。
  叶绍梅心头似有针扎之痛,泪水再也无法掩盖,夺眶而出,忍不住嘤嘤啼哭。
  脑海里却清晰的浮现出当日秦浩明所说的每一句话:
  秦某原本想,但“得一人心,白首不相离”,则此生足矣。
  奈何襄王有意,神女无心,时也命也?真真是强求不得……
  非是在下不懂风花雪月,不想讨梅妹开心,实在是爱煞而已。
  然自己年纪尚幼,学业无成,家无余财,实乃启齿言爱。原想高中举人之后,方可向梅妹言明心意,奈何……
  “有眼不识金镶玉,以至今日错失明哥哥,梅要此珠何用?”
  叶绍梅越想越是柔肠欲断,站起身,光洁的脸上都是凄苦决然,双手朝自己的眼眶插去,竟是要活生生挖掉那双明眸善睐的眼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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