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六十一章 剑师

  “咕咕…………咕咕…………咕咕……………”
  鸟,在天上轻轻鸣叫;
  但在地上,则有一个穿着一身黑衣的年轻男子,腮帮子也在那里一鼓一胀。
  大楚有十二巫正,并非全都是跳大神的,而是细分了很多种,这很多种的起源,就是“巫”。
  这名年轻男子叫孙德,其本为公孙氏的养子,后拜入十二巫正之一扬白首的门下,成为亲传弟子,而扬白首,则一辈子痴迷于御兽之术的研究。
  大楚皇宫秘辛有传,大楚摄政王身上的那只“兽”,其实就是“灵”,正是在扬白首的协助下才得以收服成功的。
  先皇驾崩,皇子之乱中,原本世代掌握御兽监的公孙氏因追随大皇子于郢都起事,结果被皇族禁军直接剿灭,公孙氏只留一个女子逃出,后来在山林里碰到了带着公主跑路回国的郑伯爷,被一起带了回去。
  孙德原名叫公孙德,公孙氏覆灭后,改名孙德,因为扬白首的关系,他没有受到牵连,且摄政王在重建御兽监时,让其暂代掌事。
  他孙德原本是陪驾的,但昨日就离开了据羊城追寻一道妖气,不过那只妖跑得很快,没能捕捉到手,但是,等回来时,却发现据羊城外出现了一座座燕人的军寨。
  大惊之下,
  孙德就以自己饲养的隼鸟进行情况查看,且也已经和城内取得了一次联系,得知摄政王现在安全的消息。
  这就是苟莫离所说的,兵力太少,无法照顾周全的原因所在了,而且骑兵也少,覆盖面没办法铺开,否则孙德根本就不可能有机会以这种方式进行探查。
  搁在靖南王大军里,能人异士其实真的不少,猫有猫道鼠有鼠道,双方总能见招拆招不会缺人,但郑伯爷这一支因为战略冒险,自然一切匆忙得很,配置上,只会有缺绝不会全。
  但好在,
  郑伯爷身边不仅仅有剑圣,还有几位魔王。
  战阵冲杀时,樊力也会遇到危险,瞎子只能躲避,阿铭至多能多被射几箭,就是剑圣,面对兵海滔滔,也就是多支撑一会儿。
  但在战阵之外,
  经验,
  见识,
  手段,
  哪怕实力现在因为主上的原因,依旧有着不小的限制,但真的已经可以做很多事儿了。
  相较于郑伯爷的谨慎,
  魔王们,
  才是真的疯狂,
  尤其是在他们觉得无聊的时候。
  孙德依旧在和天上的隼鸟呼应着,下一刻,阿铭的身影出现在其身后。
  然而,就在这时,一条毒蛇忽然从泥土之中窜出,直接咬中了阿铭的小腿。
  背对着阿铭的孙德笑了,
  阿铭也笑了。
  孙德愣住了,整个人的身形向前蹦起,但阿铭的指甲,还是刺中了其后背。
  “砰!”
  落地后,
  孙德感知到自己后背一阵凉意,鲜血直流。
  阿铭有些诧异地低下头,看着自己的左手指甲,微微变形。
  这个人,居然有着和自家主上相似的习惯,身上穿着一件软甲。
  因为软甲的阻隔,使得自己的指甲未能尽全功。
  但相较于阿铭的惊讶,孙德,才是真正地被震惊到了。
  那条蛇,是他自己饲养长大的,只为了那一口瞬间的毒液迸发,没人比他清楚这条蛇的毒性到底有多恐怖。
  他早就察觉到了阿铭的存在,也感知到了阿铭的靠近,因为那只隼鸟,可是一直在天上,俯瞰着下方一切;
  而阿铭,也早就察觉到孙德察觉到自己的存在和靠近。
  单对单地厮杀,其实变量就很小了。
  阿铭弯腰,将那条蛇捏住,举到面前。
  这条蛇在倾尽毒素之后,就已经奄奄一息了,不用动它,等待它的,也是死亡。
  阿铭将蛇随手一丢,
  然后,
  他用指甲划破自己的掌心,掌心向下,黑色的鲜血流出。
  毒蛇的毒液,注入体内,再与你的鲜血融合,将毒素扩散出去。
  而阿铭的能力,就是控制血液。
  他不是梁程,无法做到百毒不侵,但这种毒液,伤害不到他的根本。
  黑色的血液流了一会儿,停止了,掌心收回,伤口已经结痂。
  从口袋里,掏出一条帕子,擦了擦掌心;
  一边擦,
  一边面带微笑地看着前方的孙德。
  孙德身子,开始压低,一把短刀出现在其手中。
  短兵器,
  近身肉搏?
  阿铭摇摇头,将帕子收回自己衣服胸口口袋里,特意留了半截在外面。
  原本还想折叠得细致一点,但孙德已经扑了过来。
  短刀的速度很快,攻势也很直接。
  阿铭不退反进,整个人主动撞向了孙德。
  “砰!”
  双方身躯撞击到了一起,孙德的短刀直接刺入阿铭的胸膛。
  “咔嚓!”
  短刀入体。
  阿铭身子一侧,用肋骨,将短刀夹住。
  孙德的眼里,满是震惊,自修行以来,他第一次碰见这般诡异的对手。
  阿铭的指甲探出,从前方,刺入孙德的胸口。
  你刺我一刀,
  我不会死;
  我刺你一次,
  你大概就没命了。
  世上招式门类万千种,但最强的招式只有一种,叫……合适。
  用最为合适的方式,尽可能地保全自己的同时,再杀掉你的对手。
  吸血鬼的厮杀方式,就是这般简单枯燥且乏味。
  尤其是对于第一次面对吸血鬼的人而言,相当于以前的厮杀经验,被完全颠覆。
  “噗!”
  十根长长的指甲,刺入孙德的胸膛。
  但,
  触感,似乎有所不同。
  软甲的防护,应该是破了,但里面的滑腻,却不像是鲜血溢出,更像是有一团正在蠕动的软体。
  “哗啦…………”
  孙德胸膛的衣物裂开,一条黑乎乎看起来像是章鱼一般有很多触角的软体生物,正贴在孙德的胸膛。
  是它,为孙德抵掉了这一击,如果没有它的存在,此时的孙德,就已经被阿铭开膛破肚了。
  “哦?”
  阿铭发出了一个叹音,
  不是畏惧,不是惊疑,而像是看见了一个新奇的玩具一样,感觉有趣。
  章鱼的触角刺入了孙德的身体,没有鲜血流出,同时,章鱼开始发烫,孙德的身体也开始变红。
  孙德的另一只手攥起拳头,直接向阿铭砸了过来。
  “砰!”
  在绝对的力量面前,很多东西,都是苍白的,也是没有意义的。
  阿铭被这一拳,砸飞了出去,飞得很远,因为他没有做抵挡,为的是,更好地卸掉这股力量。
  落地时,
  阿铭人朝上,
  随即,
  起身,
  很自然地又站了起来。
  左边胸口位置仍然夹着短刀,右边胸口位置传来肋骨断裂的摩擦声。
  阿铭还特意微微晃动了一下自己的身体,
  一方面是具体检查一下哪些部位问题大一些,哪些部位还能继续用,另一方面,是他觉得这声音,挺悦耳的。
  “你到底是什么东西,什么东西!”
  孙德近乎咆哮般地喊道。
  很长时间以来,这个问题,一般是别人问他的。
  这是第一次,他拿这个问题,问别人。
  阿铭没回答,他还在计算着自己身体现在可用的部分,以及,接下来交手时,自己可以施展的动作和速度。
  同时,
  阿铭也看出来了,
  那只粘乎乎的触角妖兽,对孙德施加的影响,应该是有时效性的。
  他可以再等等,等等孙德,过了那个兴奋期。
  但孙德很快就醒悟过来,醒悟过来后的他,没有选择冲向阿铭,而是选择,转身就跑。
  阿铭略微有些诧异,
  按理说,对方的实力,是比自己高的,虽说双方厮杀,不是看谁品高就定输赢,正如两国交战,不是谁兵多就直接判胜,兵少的一方就不用打了一样。
  许是自己给那位的压迫感,太强了,让对方在明知道有优势时,依旧不敢再纠缠下去。
  阿铭开始了奔跑,他要去追。
  虽然,很大可能是追不上的,但还是得尝试一下。
  否则,
  就这般空着手回去,真对不起自己离开军寨时那故意掐着的步点和营造出来的背影。
  然而,
  阿铭追着追着,
  就停了下来。
  不是因为追不动了,而是他看见前方,有一道矮小的身影已经斜向窜了过去。
  那个说要去夜探据羊城的侏儒,
  他没去据羊城,
  而是跟了过来,想抢人头。
  用三个字来形容那个侏儒在这件事上的做法,
  大概就是……人头狗。
  所以,阿铭不追了。
  他停下来,没跟上去,前面那个人,应该也会因此放松警惕,正好,可以给那个侏儒创造机会。
  但阿铭还是喊道;
  “带血回来。”
  人头,
  你可以抢,
  但他的血,
  你得给我留下。
  虽说那位的血,可能会有毒,而且看那个身上挂着东西的样子,也会有些恶心。
  但阿铭本就是拿血当酒,
  这酒,
  不也有泡着蛇或者其他乱七八糟的补酒么?
  一样的,
  尝尝鲜。
  随即,
  阿铭又用手捏了捏自己的肋骨,改了改位置,然后开始向回走。
  ………
  而这时,郑伯爷已经醒了。
  一个午觉,睡到了月明星稀。
  “会昼夜颠倒的。”剑圣开口道。
  “说不得以后转移时,昼夜颠倒,会是常态。”
  四娘端着晚食走了过来,是炒面。
  不该讲究的时候,郑伯爷还是能吃苦的。
  炒面,配着热水,能饱肚子。
  “主上,前半夜城内来了人,是吊篮从城墙上下来的,奉摄政王之命,送来一盒果脯。”
  “哦,我这大舅哥,还挺有意思。”
  “后悔么?”剑圣问道。
  “总得有个先来后到不是。”
  郑伯爷看向四娘,指了指自己手掌中的炒面,
  道;
  “咱也派人,给大舅哥送点儿炒面去,对了,要记住告诉那边,这是用荆城的粮制出来的。”
  “属下知道了。”
  四娘马上安排人去送炒面。
  “今儿个,应该能过得安稳不少,明儿个,应该也差不离能继续安稳,最迟到后天,咱就得面对成建制的楚军了。”
  “三天,楚人援军才能来?”剑圣有些疑惑。
  要知道,这里可是京畿之地。
  大楚不是昔日的晋国,虞氏皇族的势力范围,仅剩那一小块京畿了,而且还是三家分食下来剩下的那一丁点。
  燕国的京畿是天成郡,楚国的京畿也是一个郡,而昔日的晋国京畿,也就剩下皇城和周围的那一小块四里八乡。
  “如果楚人不傻的话,就不会添油战术,咱们好歹也一万多战兵在这里,再者,楚人可能也不清楚我们没有战马。
  按照楚人对燕军镇北靖南精锐战力的推算,小规模的援军固然能早早地就派出来,但很容易被我们以围点打援的方式给吃掉。
  一旦被咱们来个各个击破,那京畿之地的百姓很可能就会认为燕军主力真的打进来了,局面,会瞬间糜烂。
  所以,楚人那边要是有懂行且有地位领头的人组织,在确认据羊城没有被攻破的风险的话,他会先集结兵马,确保足够的实力后,再行包围,是的,是包围,而不是只求击溃。
  咱们呐,就第三天,趁着楚人包围袋刚刚撑开时,就直接突出去。”
  “有点落荒而逃的意思。”
  “为了保存实力而已,咱们这一支人马,只要没被全歼,就能一直吸引着楚人大量精力;再者,真正的战场,本就不在咱们这里。”
  郑伯爷将手中最后一点炒面送入嘴里,还舔了舔自己的掌心残留,随即,捡起身边的一根树杈,在地上画了一个圈:
  “镇南关一破,按照常理,上谷郡,几乎就已经被我燕军收入囊中,因为有渭河存在,如果大燕朝廷不想继续将战事扩大下去的话,很可能就在这里见好就收。
  但百年前初代镇北侯在击破乾国太宗皇帝北伐大军后,也是因为荒漠那边蛮族压力太大,燕国没有能力再向银浪郡分兵,所以无法继续南下攻打乾国。
  然而,初代镇北侯确实是在翠柳堡插下一根柳条,但实际上,他也曾亲率兵马,马踏乾国三边,劫掠了大量人口和财帛粮食归国。
  所以,同理,镇南关在手,上谷郡我有,但就算是不继续扩大战争规模,想达到战略目的后早日结束战争,没问题。
  但大燕铁骑还是完全能够长驱直入,过渭河,入腹心,一路杀到这里,打到楚国京畿;
  将咱们救下来,完全不成问题。
  只不过,打得过来,却守不住罢了,到时候,为了避免被楚人在这里牵制住,也为了避免后勤无法供给上去的压力,肯定还是会退兵。”
  剑圣明白了,点点头,
  道:
  “我觉得,田无镜,肯定会来救你。”
  郑伯爷笑道:
  “那是当然。”
  “但如果田无镜知道,你明知道城内有楚国皇帝在却放着不打而和我在这里吹牛皮,他估计会一巴掌拍死你。”
  “………”郑凡。
  “呵呵。”剑圣笑了。
  就在这时,
  剑圣放在身边的龙渊剑,忽然发出了颤鸣,很微弱,但这般近的距离下,也很清晰。
  “有刺客?”郑伯爷马上警惕起来。
  剑圣摇摇头,道:“龙渊一般会看到自己喜爱的人,才会这般。”
  比如,
  雪海关伯爵府的那个孩子。
  剑婢这个天生剑胚,都没能让龙渊像那般兴奋过。
  “他?”
  郑伯爷想到了一个人,这里,毕竟是在楚国,且还是楚国京畿之地。
  那个人,锻造了这把剑。
  “他来了。”剑圣道,“他这是通过龙渊,告诉我,他来了,让我去见他。”
  “哪里?”
  “东南方向吧,没记错的话,来时那里应该有片林子,他,应该在那里等我。”
  “你要去么?”
  “要去的,于情于理,我都该去看看他。”
  “你的事,你做选择。”郑伯爷道。
  剑圣点点头,
  拿起龙渊,
  起身,
  往东南方向,走了三步。
  然后,
  停下。
  剑圣背对着郑凡,开口道:“我可以走得很慢。”
  郑伯爷笑了,
  点点头,
  道:
  “来人,传本伯军令给樊力,让其率三百甲士搜检东南方向那座林子。”
  “喏!”
  郑伯爷站起身,拍了拍裤腿。
  剑圣扭头,看向郑伯爷,
  问道;
  “我这般做,会不会不合适?”
  换做以前的剑圣,是不会这般做的,但现在的他清楚,这场仗打完,雪海关军民的日子,才能继续好过下去。
  且以后,
  晋东之地在眼前这个男人的治理下,会有更多的百姓,日子会好过。
  他曾渴望以自己的剑,去扶持晋地的国家,所以,他才会答应司徒雷的借剑,帮他杀了司徒家老家主。
  但司徒家最后,却没能守住雪海关,半个晋地,生灵涂炭。
  这一次,他不再信任别人,他只信任自己眼睛可以看到的。
  就如同剑在天上飞,只能好看,但剑在人手中握,才是真正的锋锐。
  虞化平是个很傲气的人,但傲气,和迂腐,并不搭边,和蠢,更是相差甚远。
  郑伯爷摇摇头,
  没急着回答这个,
  而是又对身边一个亲卫道:
  “传本伯军令,命苟莫离接手军中防务,警惕据羊城内突围;命金术可,抽调两个营的兵力,自樊力之后,包围那座林子。”
  “喏!”
  下达完第二道军令后,
  郑伯爷才再度看向剑圣,
  道:
  “和你打个赌。”
  “赌什么?”
  “我赌,那里不仅仅有一个楚国造剑师,很大可能,还会有一支数量不多但却十分精锐的楚人骑兵。
  也就只有小股数量的骑兵才能躲开我军外围的探查,来得这般快,也才有打这个招呼的勇气。
  不出意外的话,他们应该是打算先顺势在林子里击溃我军一部,撕开一个裂口,再趁着夜色杀出,制造混乱,乱我军寨,和城内楚军进行呼应。
  你在第一层,
  他其实,在第二层。”
  剑圣微微皱眉,道;
  “你在第三层?”
  郑伯爷叹了口气,
  低下头,
  像是真的在向下看,
  “喂,你听得到么?”
  “什么?”
  “回声。”
  ————
  晚安。
  然后,求一下月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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